葛璐瑶 王高飞
(黑龙江科技大学管理学院,哈尔滨 150022)
数字乡村战略,是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乡村的重要举措,也是“三农”工作和“十四五”规划的重要内容。2020年9月,国家网信办确定了117个县为国家首批数字乡村试点地区;同年12月,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全国行政村光纤和4G覆盖率均达98%以上,农村网民规模增至3.09亿,占全国网民的31.3%。数字乡村的快速发展推动了乡村治理数字化模式转型,涌现出一批试点试验独有的建设模式,实现了乡村数据资源全要素流通。
关于数字乡村建设的研究,现有文献主要从建设与评价体系、问题发现与对策两方面展开。曾亿武等结合中央和浙江的文件精神,认为我国数字乡村建设的内容框架可划分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开发与管理、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和治理数字化五大维度[1]。张鸿等构建了数字乡村发展就绪度指标评价体系,应用AHP-熵权法建立综合评价模型,得出制约及影响因素,并提出对策建议[2]。苏红键指出目前数字乡村建设存在的问题,并构建了有关乡村产业、环保、乡风、治理和服务的“1+5(N)”数字乡村建设体系[3]。还有一些学者从数字经济、数字化治理、农村市场发展等视角研究数字乡村建设现状[4-6]。
目前,数字乡村建设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理论体系构建,阐述建设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问题,缺少对成功建设数字乡村的典型模式以及各类影响因素与数字乡村建设的关联性研究。鉴于数字乡村建设模式的多样性,本文选取20个成功建设数字乡村地区的案例,基于WSR方法论确定变量维度,通过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法(fsQCA)实证检验了数字乡村建设的影响因素及其交互作用的组态效应,归纳出数字乡村建设的有效路径,为全国各地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提供决策参考。
立足中国数字乡村建设的现状和实践成果,本文案例的选取遵循以下原则:代表性,案例地区得到国家认可,具有较大影响力和权威性;多元性,案例地区的建设模式、所属区域均具有广泛性,能够代表全国数字乡村建设的重要成果;全面性,材料搜集渠道丰富多样,通过三角检定法反复交叉试验,以确保研究的真实性与权威性。样本案例选取见表1。
表1 全国数字乡村建设典型案例
本文研究数据来源于《数字乡村建设典型案例汇编(2020)》、中国农业农村部网站、中国信通院网站、各政府门户网站、各地区微信、微博公众号,选取2020年我国数字乡村建设相关的统计数据,研究样本涉及20个地区。
本文研究使用WSR方法论确定变量维度,通过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法识别数字乡村建设的关键影响因素及其路径。
1.3.1 WSR方法论
物理—事理—人理(Wuli-Shili-Renli,简称WSR)方法将研究对象视为一个整体,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综合集成方式,处理复杂系统的实际问题[7]。鉴于数字乡村建设的影响因素较多,运用WSR方法讨论集合物理、事理和人理3个方面,协调建设过程中各要素资源的分配,从而进行体系构建。中国数字乡村建设模型如图1所示。
图1 中国数字乡村建设模型
1.3.2 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方法(fsQCA)
定性比较分析方法(Qualitative Comparative Analysis,简称QCA)是一种介于统计分析与单案例分析之间的研究方法[8]。其基本思想是以布尔代数和集合论为方法论基础,将研究对象看作是不同条件组合引致的结果,从而揭示现象背后复杂的因果机制。QCA方法可分为清晰集定性比较分析(csQCA)、多值集定性比较分析(mvQCA)与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fsQCA)三种方法。其中,fsQCA方法通过校准程序,为变量分配0到1之间的任何值,在一定程度上将变量的“质性”维度和“量化”维度结合起来。由于数字乡村建设模式的多样性,故选取允许结果变量有多个取值的fsQCA方法。
1.4.1 变量确定
本研究构建的中国数字乡村建设模型,设定了基础设施、数字文创、数字农业、产业带动、数字治理、人才培育6个层次的影响因素变量,基于案例地区具体的数字乡村建设场景,每个变量下设4个具体衡量指标,共计24个指标。变量指标划分见表2。
表2 变量指标分类表
1.4.2 条件变量
物理维度。包括基础设施和数字文创两个层次。基础设施是建设数字乡村、推动农业农村、农民生活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从智慧冷链、数字广电服务、通信基础设施改造提升、统筹城乡物流运输一体化四个方面来衡量。数字文创是以一种新的文化生产方式,通过农产品、文化宣传与旅游要素相结合,促进数字乡村的建设。从数字图书馆、县融媒中心、“互联网”+乡村旅游、特色农产品品牌宣传推介活动四个方面来衡量。
事理维度。包括数字农业和产业带动两个层次。我国正大力建设农业农村遥感卫星等天基设施,应用并普及智能农机定位来加强数字乡村的建设。从特色农产品全产业链数字化、农业智慧科技产业园、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四个方面来衡量。产业带动包括优化农民农业生产、经营、销售等方面,多模式产业创新,推动数字乡村的可持续发展。从网络扶贫、数字企业合作发展、县域电子销售平台、农村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四个方面来衡量。
人理维度。包括数字治理和人才培育两个层次。数字治理是利用数字技术赋能乡村对农民生活、健康、养老等方面实现信息化变革,提升政府的治理水平和公信力,成为数字乡村建设的一大标准。从社会治理信息化平台、乡村健康服务平台、智慧养老、智慧环保四个方面来衡量。人才培育是数字乡村建设的保障。从培育新型农民、电商创业人才培训、返乡入乡创业政策、专业人才培养机制四个方面来衡量人才培育。
1.4.3 结果变量
鉴于目前学术界没有统一的衡量标准,依据案例地区调研的实际情况,以“数字乡村建设成果”为结果变量,并分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产生跨区域跨层级影响、建立数字乡村研究院、获得其他优秀案例奖项4个指标。
基于现有理论知识和研究主题,涉及变量均采用四值模糊集赋值法,取值分别为:0完全不隶属、0.33偏不隶属、0.67偏隶属、1完全隶属。依据样本实际,在变量的赋值标准中,若符合1个指标,则赋值为“0”;若符合2个指标,则赋值为“0.33”;若符合3个指标,则赋值为“0.67”;若符合4个指标,则赋值为“1”。
使用fsQCA3.0软件分析20个案例地区的数字乡村建设数据,提取对数字乡村建设成果产生影响的条件变量进行必要性分析。一般而言,如果某个条件变量的一致性值大于0.9,可视为事件发生的必要条件。必要性分析结果如表3所示。
表3 条件变量的必要性分析
从表3可以看出,当结果变量设置为“数字乡村建设成果”时,单个条件变量的一致性水平均不高于0.9,故均不构成必要条件,即基础设施、数字文创、数字农业、产业带动、数字治理和人才培育条件需要相互间的联动匹配才能共同影响数字乡村建设。因此,需要汇总所有单个条件变量进行组态分析。
由于单个条件因素对数字乡村建设成果的解释力较弱,基于变量赋值规则进行校准后所得的真值表,结合PRI一致性水平不应低于0.75,本文将一致性阈值设定为默认值0.8,案例频数阈值设定为默认值1。最终运用fsQCA3.0进行布尔最小化计算,可得到三类解:复杂解、中间解和简约解。复杂解是没有简化且构型较为复杂的解,通常不采用;中间解是完全按照变量设置产生的结果,更容易反映实际案例结果,被视为三者中的最优解,故选择中间解,分析时辅之以简约解。数字乡村建设组态如表4所示。
表4 数字乡村建设组态
由表4可知,数字乡村建设的条件组态共有6条,组态1a、1b、2a、2b、3a、3b的一致性分别为:0.883、0.850、0.908、0.912、0.886、0.834,均大于阈值(0.8),说明所有案例均满足一致性的要求,即6条组态都是数字乡村建设成果的充分条件。解的一致性大于0.8,表明所有条件组态在整体上是数字乡村建设成果的充分条件。解的覆盖率为0.813,表明6条组态能够解释约81%的数字乡村建设的案例地区。虽然实现数字乡村建设成果的因素不同,但均可以成为促进数字乡村建设成果的组合动力,即不同建设因素组合具备等价性。根据核心条件,可将6条组态组合归纳为三种建设类型:数字魅力型、数字创新型和数字产业型。
数字魅力型主要包括组态1a和1b,用布尔代数简化为:数字乡村建设成果=数字文创*数字治理*(基础设施*无数字农业+基础设施*产业带动)(“*”表示“且”;“+”表示“或”)。
数字创新型主要包括组态2a和2b,用布尔代数简化为:数字乡村建设成果=数字治理*人才培育*(基础设施*数字农业+基础设施*产业带动)(“*”表示“且”;“+”表示“或”)。
数字产业型主要包括组态3a和3b,用布尔代数简化为:数字乡村建设成果=无基础设施*产业带动*(无数字文创*数字农业*数字治理+无数字文创*无数字农业*无数字治理*无人才培育)(“*”表示“且”;“+”表示“或”)。
首先,数字魅力型路径共有的核心条件是数字文创和数字治理。以数字技术驱动文化产业发展,形成新的文化产业链;数字治理通过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加大数字化建设资金投入,以建立公共服务型政府。以江西省井冈山市古田村为例,利用当地旧居旧址的优势,开发红色资源,走研学旅游的特色发展之路;推行新基建向农村延伸的政策,将数字化管控技术与农民生产生活深度融合,并在全国率先创新建设“万村码上通”“村村享·数字乡村”等数字乡村建设平台。借鉴此类建设路径,需要当地政府深化文创科技融合,集聚乡村资源创建文旅电商平台,形成当地特色文化产业。加强数字技术与乡村各主体的数据联系,实现村务信息数字化沟通,助推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发展。
其次,数字创新型路径共有的核心条件是数字治理和人才培育。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等信息化技术普遍应用于社会治理领域,以搭建“城市大脑”来提升集约化管理和指挥调度的水平;由于数字化技术正形成数字化转型的漩涡,而人机结合是决策运行机制的关键。以上海市浦东区为例,不断加强“一网通办”的智能服务功能,健全“随申办”的受惠体系,整合政务应用集群;升级“城市大脑”,以网格化管理提升城市数字化管理水平;建立综合性农业数字生产示范基地,培养新型农村数字化产业人才。借鉴此类建设路径,当地政府可建立“一图全面感知”的乡村一体化平台,加强返乡入乡创业政策保障力度,深入推进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发展教育,培育懂数字经济、有数据思维的高素质农民队伍。
再次,数字产业型路径共有的核心条件是产业带动。产业带动地方经济是关键,加强政府与数字企业的合作与发展,健全农业金融体系,增强村民加入数字化浪潮的主动性和创新性。以重庆市荣昌区为例,荣昌区用信息化技术建立与生猪产业相关联的智能养殖、数字监管、线上交易和金融服务四大平台,使整个荣昌区形成产销一体化管理。结合基层的实际需求建设“村务云”智慧信息平台,为相关部门提供基础信息化服务和数据服务。实现村集体经济的信息化管理。借鉴此类建设路径,在农业资源丰富的地区,可通过县长、第一书记变“主播”,借助各大电商,平台农产品线上产销对接服务持续发力,加强建设供销合作系统的惠农服务网点,提供可持续的农村综合金融服务,为乡村经济发展新格局提供新动能。
选取20个数字乡村建设地区为案例,运用WSR方法论确定我国数字乡村建设的变量维度,采用fsQCA方法对案例地区进行条件组态分析,得出以下结论:
第一,基础设施、数字文创、数字农业、产业带动、数字治理和人才培育均无法单独构成数字乡村建设成果的必要条件,表明单个条件对数字乡村建设的解释力较弱。
第二,数字乡村建设成果共有6条组态,可归纳为3种类型:以数字文创和数字治理为构成的数字魅力型、以数字治理和人才培育为构成的数字创新型、以产业带动为构成的数字产业型。
第三,数字治理对数字乡村建设的影响应当引起相关政府、乡村参与主体和第三方组织的重视。在数字魅力型和数字创新型两类路径中均出现核心因素——数字治理,在搜集的案例中涉及社会治理信息化平台、乡村健康服务平台、智慧养老和智慧环保4个方面。因此,当地政府应充分收集乡村数据资源,联合数字政府建设技术的行业龙头企业,构建信息服务、健康服务、环境物联监测等相关乡村服务平台,推动村级事务公开常态化,提升村民在数字乡村建设中的幸福感、参与感。
第四,基于“物理—事理—人理”的理论逻辑,发现不同的数字乡村建设模式可通过组态匹配提炼出有效建设路径。不局限于单一因素对数字乡村建设成果的积极影响,而是从物理(基础设施、数字文创)、事理(数字农业、产业带动)和人理(数字治理、人才培育)3个维度视角出发,解释对数字乡村建设成果的影响程度,拓展了数字乡村建设领域的研究视角。本文探索了数字乡村建设的组态路径,但在数字乡村建设模式的选取中带有一定主观性,案例数量有限导致研究结果中涵盖构型模式不全,未来可收集更多建设数字乡村地区的资料,拓展研究样本,为我国数字乡村建设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