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人富
(南平市食品药品执法支队 福建南平 354200)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类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也得到快速发展,但其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条件差等问题也逐渐凸显[1-2],成为现阶段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本文以福建省南平市取证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为研究对象,分析其在食品安全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整改建议,以期为相关人员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统计汇总福建省南平市小作坊允许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目录情况、取证情况和2018—2020年食品安全抽检的相关数据,作为研究对象。
数据覆盖南平市10个县(市、区),分别为:延平区、建阳区、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瓯市、顺昌县、浦城县、光泽县、松溪县和政和县。
使用Excel软件的统计功能,对小作坊的分布和监督抽检数据进行分析。样品合格率计算方法为:样品合格率=合格样品的数量/监督抽检样品数量。
南平市已公布允许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目录4批次,涵盖20个品种,具体为:生面、粉干、豆腐、豆腐干、粉条、白粿(黄粿)、月饼、片糕、炒瓜子、皮蛋、印模糕、酸枣糕、酱卤肉制品、炒花生、油炸花生、熏鹅、板鸭、蒲城薏米、糖渍桂花和蜜渍桂花等,详见表1。
表1 南平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生产加工食品品种目录
从目录中可以看出,已公布的20个食品品种,均属于南平市辖区范围内的传统食品品种,并具有相应的执行标准。
南平市取证的小作坊共231家,广泛分布于南平10个县(市、区),其中延平区72家,建阳区39家,邵武市20家,武夷山市25家,建瓯市23家,顺昌县13家,浦城县18家,光泽县5家,松溪县6家,政和县10家,详见图1。
图1 南平各县(市、区)小作坊分布情况
从小作坊在南平市的各个县(市、区)的数量分布情况上看,并不是在平均分布,各地小作坊的数量大致与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呈正相关。
3.3.1整体情况分析
2018—2020年,南平市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合格率均稳定在98%以上,说明南平市小作坊食品安全的总体情况较好,详见表2。
表2 2018—2020年南平市小作坊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
3.3.2不合格项目情况分析
表3 2018—2020年南平市小作坊抽检不合格样品情况表
从不合格样品分布情况来看,2018—2020年,南平市小作坊抽检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防腐剂、漂白剂和保色剂等。本文对其进行分析,原因可能是部分企业为节约生产成本,没有按照最新的国家标准GB2760中的相关规定进行食品加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用添加剂,以达到延长保质期、改善外观或其他作用等目的,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
亚硝酸盐可与肉品中的肌红素结合而更稳定,所以常被添加在香肠和腊肉中作为保色剂,且对肉毒梭菌有特殊的抑制作用,可提高食用肉制品的安全性,故使用较为频繁[3]。但过量的亚硝酸盐会诱发人体产生突变和癌变[4]。
粉干中检出二氧化硫残留,原因是食品加工人员在生产原料大米浆中添加焦亚硫酸钠。焦亚硫酸钠在食品加工中,常被作为防腐剂和漂白剂,但食用超范围或过量添加焦亚硫酸钠的食品,会引起人体系统、器官、组织受损[5]。
脱氢乙酸是一种常用的防腐剂,对细菌、酵母菌、霉菌等,具有良好的抑制作用[6]。但人体摄入过量脱氢乙酸,肝脏等器官会受到影响[7]。
本文调查发现,南平市小作坊主要存在分布不均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根据监管经验,本文对此提出建议:(1)强化责任意识。应当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和职业操守教育,提升小作坊生产经营者的自律意识和自律能力。(2)加强标准宣贯。应当要求企业按照相关标准的要求,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必要时可要求企业重新制订或调整工艺文件,确保添加剂的使用符合标准规范。(3)强化成品检验。应当积极引导小作坊从业者重视检验工作,加大产品的质量检测力度,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食品坚决不准上市。(4)提高抽检效率。在小作坊的监督抽检中,应当提高可能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检测项目的比重,提高检出概率,并对抽检不合格的产品,依法严肃处理,倒逼小作坊提升产品质量。(5)强化日常检查。应当对小作坊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的行为,防止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本文对南平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调查和分析,针对地区分布不均的情况,要及时调整监管力量的分布,提高监管效能;针对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应当在今后进一步加强对食品添加剂使用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