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作为“劳动”的前缀:数字劳动研究的理论困境

2022-01-25 07:55刘雨婷
理论与改革 2022年1期
关键词:劳动理论数字

刘雨婷 文 军

以现代信息网络为重要载体,劳动的形式和本质在技术与社会生活的广泛变动中发生了变化,这促使早期以批判互联网公司资本积累模式为旨趣,建立在非物质劳动、免费劳动、受众劳动基础之上的“数字劳动”应运而生,其主要指代的是无偿的、非物质的、创造价值的互联网用户活动。在数字信息技术迅猛发展和全球数字经济体量递增的背景下,仅仅20年左右的时间,“数字”作为“劳动”的前缀已经变得难以分割和十分普及,越来越多的“劳动”活动可以被加上“数字”前缀。可以说,尽管人们对“数字劳动”的看法大相径庭,例如,有学者提出,“数字劳动”是互联网上自由劳动和受众劳动的新表现形式[1];也有学者认为“数字劳动”是涉及数字媒体技术和内容生产过程中所有活动的广泛类别,包括原材料采掘、硬件生产组装、软件生产、互联网用户活动的劳动[2];还有学者提出“数字劳动”是人们数字联系中的生产关系,亦即技术应用过程中社会关系的商业化[3],但它却已经从一个特定的能指演变成了一个总括性术语,用来描述各种与数字技术有关的劳动,并在全球和中国成为关注度不断增长的研究主题。然而,这个方兴未艾的研究领域现已被重重迷惘笼罩,概念的泛化、理论立场的分歧、研究边界的模糊、研究指向的不确定,使得数字劳动成为一个有争议的框架。对此,社会科学研究很少直接提出和审视数字劳动研究的理论问题,甚至还策略性避开或选择性忽视理论层面的分歧。事实上,只有把争议的关键整理清楚,才能疏通数字劳动研究道路上的症结。此外,数字劳动的理论创设和阐释最先发生在西方学术语境中,掌握数字劳动研究的演进逻辑,对于深入认识数字劳动、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理论和解决中国的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亟需数字劳动研究新发展的现实诉求下,首要的是在历史脉络和全球语境中厘清“数字劳动”被理论化的根源和进程,进而探索与反思突破困境的可能办法,阐明数字劳动研究的新思维方式。

一、“数字劳动”概念的产生与嬗变

“数字劳动”是在数字技术深入影响劳动关系与结构的过程中被建构的,它的诞生与互联网平台上新的资本积累模式息息相关,由诸多西方学者提出的关于信息资本主义逻辑下劳动形式变化的问题,掀起了“什么是劳动?”的经典发问与答案在数字时代更新的热潮。到目前为止,数字劳动的理论化进程大致经历了初步生成—“完整化”建构—全面泛化三个阶段(见表1)。

表1 数字劳动嬗变的主要进路

一般来说,数字劳动(1)一般来说,劳动被认为是生产价值的有目的活动,但诞生之初的“数字劳动”究竟是不是一种劳动本身就存在争议,有的学者视互联网用户的在线休闲活动为一种劳动,因为这种活动间接为互联网公司带来了收益;有的学者认为这只是一种创造性的休闲活动,没有创造使用价值,因而不是一种劳动。本文中使用和分析的数字劳动概念具有以上两个面向的涵义。的理论基础可以追溯到意大利自治马克思主义学派的“非物质劳动”(immaterial labor)和“免费劳动”(free labor),同时受到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派的“文化劳动”(cultural labor)、传播政治经济学的“受众劳动”(audience labor)和“产消合一者”(prosumer)等理论的影响,指涉的是互联网用户的无偿在线活动,被用于描述日常的在线互动和参与如何产生文化和经济价值。鉴于社交媒体和互联网公司使用的资本积累模式是基于对互联网用户无偿劳动的利用以及对用户生成数据和用户行为数据的商品化,[4]意大利学者蒂齐亚纳·特拉诺瓦(Tiziana Terranova)、德国学者特雷博·肖尔茨(Trebor Scholz)、英国学者克里斯蒂安·福克斯(Christian Fuchs)和奥地利学者塞巴斯蒂安·塞维尼亚尼(Sebastian Sevignani)都认为互联网在线用户的休闲活动(浏览网页、发布信息、内容创造、玩游戏等)是一种创造商品价值的新劳动形式[5],而且在不知不觉中越来越像是一种工作[6],用户在无边界的网络空间中持续地倾入时间、情感、精力甚至是金钱。互联网免费劳动力的工作过程似乎昭示着社会工厂的启动,即工作从工厂转移到了社会。[7]2009年在美国首次召开了一场主题为“互联网作为游乐场和工厂”(The Internet as Playground and Factory)的“数字劳动”会议,此后数字劳工问题的言论越发集中于受众无偿劳动与互联网公司获利的一种冲突形式,劳动力市场向互联网的转移被描述为传统无偿工作经济的强化。[8]可见,在初步生成阶段,“数字劳动”是指在线用户从事的可供互联网公司盈利的无报酬活动,同时确定了一项马克思劳动批判理论视域下的特定命题:社交媒体用户的在线活动是对互联网公司利润的无偿贡献。随后,克里斯蒂安·福克斯(Christian Fuchs)在《数字劳动与卡尔马克思》(Digital Labour and Karl Marx)一书中基于上述“非物质劳动”等理论对数字劳动进行了再定义,这本书在全球引发了对数字劳动、数字劳工的热烈讨论,现在几乎所有“数字劳动”研究的参考文献中都能够看得到这本书的身影。福克斯在路径层面根据信息通信技术(ICT)行业全价值链的数字生产逻辑把“数字劳动”的边界从互联网平台上的休闲活动延伸到数字媒体技术生产和内容创造过程中的所有劳动,包括原材料采掘、硬件生产组装、软件开发生产、互联网用户在线活动。[9]书中提到的中国硬件组装工人、刚果民主共和国的矿工、硅谷的软件工程师都是数字劳动者。数字劳动似乎是通过荟萃信息通信技术行业中所有的劳动实践,尤其是加入体力劳动而实现了“完整化”建构,正如马里索尔·桑多瓦尔(Marisol Sandoval)所说,将数字劳动理论化为精神劳动和非物质劳动,是对信息通信技术和数字技术特征的误解,因为它淡化了其中的体力劳动[10],重要的是将整个信息通信技术、媒体经济供应链上的工作透明化,使“消失在技术崇高曙光地带的工人”回归。[11]嬗变的第二阶段是数字劳动建构的“完整化”,福克斯赋予了数字劳动广义上的界定,信息通信技术行业中的认知性劳动和体力劳动、无偿劳动和有偿劳动、物质劳动和非物质劳动都被收录到了数字劳动的理论工具箱中,由此扩大了数字劳动的内涵与外延。

随着时间的推移,在数字技术与劳动结合视角下创作的作品都开始被冠以“数字劳动”的标签。如果说“数字劳动”在学术脉络中发展出了狭义和广义两种定义,前者是指网络用户在数字媒体平台上进行的、为互联网公司带来利润的无偿活动;后者是指信息通信技术价值链上各个环节的劳动实践,劳动主体包括采矿工人、硬件装配工、软件工程师、在线专业内容创作者、呼叫中心代理和社交媒体消费者等,那么,今天的“数字劳动”已经泛化,其所指远远超出了福克斯所界定的“数字媒体技术和内容生产过程中的所有活动”[12]的广义数字劳动(更不用说狭义的数字劳动),具有极大的建构性和任意性。泛化后的“数字劳动”呈现出以下特征:

1.在概念所指方面,“数字劳动”存在着一系列异质性的劳动实践,除了拥有相同的“数字”前缀,几乎无法从这些劳动实践和劳动主体中找到共同点。例如,当零工和众包工在数字平台上开启了订单渠道后,名词前面就被加上了“数字”前缀,摇身成为“数字众包”“数字零工”,尽管在订单获取、工作地点与时间等许多方面受到数字技术的影响,但劳动者的实际劳动内容几乎没有改变,他们仍然从事着家政劳动、设备维修、室内设计、市场调查、专业咨询等异质的工作内容。从“劳动”增加“数字”前缀的逻辑来看,当前泛化数字劳动的主体是数字媒体技术的生产者与使用者,他们开展以数字技术为目的(如数字设备的原材料采掘;设备制造;软件工程开发)或为媒介(如数字零工和众工劳动,或称平台劳动;媒体平台上的认知性和创造性劳动与实践;微型电商企业家的创业活动)的活动与劳动。(2)鉴于福克斯等人对用户在互联网上产生数据的活动是一种劳动的观点本身就存在争议和有待商榷,尽管这种实例已经很普遍地存在于数字劳动的理论框架中,且大量的数字劳动研究都指向无偿数字劳动,笔者还是谨慎地将这部分实践称为活动。此外,在实务界,数字劳动的主体已经不仅仅是人类,智能化(RPA)+人工智能(AI)技术被认为是一种新兴的数字劳动(力)(digital labor)。(3)国际调研机构Forrester发布的报告《预测2019:人工智能》(Predictions 2019: Artificial Intelligence)显示,RPA+AI将共同为超过40%的企业创建最先进的数字工人(digital workers)。可参见https://www.forrester.com/report/predictions-2022-artificial-intelligence/RES176461.德勤(Deloitte)将数字劳动定义为一种通过改善决策周期来增强劳动能力的工具,它可以有效地自动化基于规则的重复流程,对收集到的数据执行分析,为最终用户提供高影响力的见解。(4)详见德勤(Deloitte)发布的《数字劳动“我们能使用数字劳动吗?是的!”》(Digital Labor“Can we use Digital Labor for this? Yes!”)报告中对数字劳动的定义。这些不尽相同的劳动都带有“数字”前缀,但是许多在狭义和广义数字劳动的理论框架中识别不到。

2.在概念属性方面,狭义和广义的“数字劳动”是在学理层面建构起来用于分析信息资本主义下劳动形式与内在变化的纯粹分析性工具,而泛化的数字劳动则具备了多重身份属性,它既是用于分析与数字技术结合的多元化、多样化劳动过程的分析性工具,也是一项适配数字社会发展的创新性解决方案。作为后者,它是数字经济和平台经济中不可或缺的新就业形态,越来越被组织和机构认为有助于提高劳动效率、带动就业机会和解放传统劳动岗位中的就业者。

3.在理论视角方面,狭义和广义范畴中的“数字劳动”研究主要援引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作为批判分析的理论基础,理论视域离不开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或传播政治经济学,而“数字劳动”泛化后所指的不确定性使其置身于多学科视角的社会理论中,不存在一一对应式的理论指导框架。总的来说,数字劳动大致经历了从初步生成到“完整化”建构,再到全面泛化的流变过程,其研究边界的溶解与数字技术在现实世界中的深度渗透相呼应,劳动(力)愈发广泛地被“数字化”,越来越多的劳动主体和劳动实践被添加了“数字”前缀。“数字”作为“劳动”的前缀既是数字劳动嬗变过程中一个新的阶段(即概念的泛化),也是劳动顺应数字社会转型的未来趋势,同时也是研究领域遭遇困境的归因(在后文中详细论述)。无论如何,数字劳动研究的理论与现实环境已经发生了确切的变化,这种变化激荡了经验发生与理论诉求之间的张力,重新反思了“数字劳动”研究的概念所指、属性和理论视角。因此,当下的数字劳动研究亟需一种新的思维方式来回应变化,或者说,适配新的现实需求。

数字劳动似乎代表了一种激进的反叛,它背离了20多年以来互联网所强调的亲社会行为:参与、互动、慷慨、分享等,被冠以虚拟的自由、永不间断的劳动、制式化的情感等名号。作为经济、社会、政治、技术和环境趋势的结晶,数字劳动不仅仅在学术界受到了广泛关注,社会全域都将目光投向了这个充满新奇和未知的领域。在饱受祈盼的情况下,一些棘手的基本研究问题显得愈发急迫和困扰。在概念基础方面,泛化数字劳动的内涵越发地膨胀,数字劳动到底是什么呢?这个研究领域的边界是什么?在理论视角方面,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仍然是当前数字劳动研究中非常普遍的基本理论框架,董慧等认为,无论是狭义的无偿数字劳动,还是广义的有偿数字劳动,在本质上都属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的物质劳动范畴,同样是生产剩余价值和实现价值增殖的劳动形式。[13]大部分的研究可以被视为(它们自己也声称)是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在数字社会中的强化、革新与再发展。[14]然而,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在数字劳动议题上的合法性问题先天存在争议[15],如何发展契合当下数字化社会转型的劳动理论更是一个难题。当“数字”作为“劳动”的前缀已成为新的情境,我们应该如何重新思考数字劳动理论,突破现有的困境和找到出路呢?要回答这些问题,不仅需要重新厘清“数字劳动”生成的根源和进程,还需要将其置身于学术脉络和现实需求的交叉情境中来予以审视和反思。

二、数字劳动研究的理论困境

数字劳动因为其极强的建构性和现实属性而泛化,并导致了其在概念取向、价值取向和理论建构方面的多重争议与困惑,其内在脉络的混杂与外在形式的多样化将数字劳动研究的争辩推向了新的高潮。

(一)就业取向还是非就业取向?——数字劳动研究的概念困境

当前的数字劳动至少由两种取向的“数字劳动”混合而成:就业取向的和非就业取向的,这两种取向自“完整化”建构以来就进入了争夺“数字劳动”署名归属的纷争之中。就业取向的数字劳动是以数字技术为目的或媒介开展的正式或非正式劳动,业已囊括从硬件生产到软件开发,再到平台经济中的所有劳动内容,生产的劳动成果是物质的或非物质的,劳动实践是在地理空间或平台空间(或两者结合)中完成的,劳动者在工具理性指导下明确地指向经济性目的。非就业取向的数字劳动是互联网用户无偿在数字平台上进行的信息、知识和文化输出与输入活动,产出为互联网公司带来利润的非物质劳动成果,参与者在堆叠的网络空间中开展去地域化和去时间化的劳动过程,行动目标在情感与情绪主导下指向休闲、社交、获取信息和知识等社会性和文化性目的。非就业取向的数字劳动也就是最早在传播政治经济学框架下被大量讨论的狭义数字劳动,它在雏形生成的逻辑中被认定为“数字劳动”的唯一合法标准。该取向采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方法理论化数字劳动,将有酬的平台劳动、体力劳动等就业取向的数字劳动排除在外,强调数字劳动仅是一类生产非物质性劳动成果,为资本带来利润且无偿的特殊劳动。[16]

与此同时,随着数字经济和平台经济开放了大量的工作岗位,就业取向的数字劳动越来越受到重视,一方面,它主张数字劳动内容的多样化和全面性,强调“数字劳动”如果只指涉互联网平台上的无偿数字劳动是远远不够的,要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单一视角走向更丰富的理论视角;另一方面,其本身逐渐被建构为一种超越传统“工业劳动”的历史性表征,类似“各种新模式、新业态、新产业促使传统劳动向数字劳动转型”的表达方式[17],“数字劳动”由此被赋予了新的价值与使命。

(二)剥夺取向还是赋权取向?——数字劳动研究的价值困境

剥夺取向的数字劳动研究强调数字劳动环境中任务的分割化通过将劳动者与最终产品(智力的和体力的)分离而剥夺了劳动者的权利[18],不仅批评了不公正的价值交换形式,还揭露了数字技术对劳动控制的强化及其在全球地理环境中催生的竞价不平等和劳动排斥。其一,由于需求在地理上相对集中,但供应在地理上相对分散的现实条件,来自低收入和高收入国家的劳动者在相同的环境中竞争,这种情况可能会影响个体数字劳工相对程度的议价能力。[19]其二,数字鸿沟的存在使得获取信息技术方面的差距加剧了由阶级、性别和地理位置所构成的不平等[20],尤其是在数字技术大规模发展的情况下,难以获取数字技术机会和技能的劳动者很有可能被数字劳动力市场边缘化和受到新的劳动排斥。

数字劳动研究坚持权利剥夺和不公正的价值倾向有时被认为是在数字劳动的缺陷中寻找缺陷,主要在三个层次上受到了赋权取向观点的批评:(1)对于全球劳动力市场来说,数字劳动实际上是一种择业机会与自主精神的积极象征,它在一定程度上宽松了地方劳动力市场的职业隔离与歧视,在全球流动空间中提供了经济包容;(2)对于就业群体来说,数字劳动相对较低的准入门槛与数字经济大量的用工需求相结合增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3)对于劳动者个体来说,数字劳动是自我的价值化,而不是异化,从事网络活动的无偿数字劳动者并非被动地接受,反而是在积极地贡献文化与知识内容。[21]因此,互联网“自由劳动”应当被视为数字社会中文化经济的一个特征和重要的价值来源。[22]虽然参与到免费劳动中的工作价值不像在传统的市场经济中以工资的形式获得,但仍有非货币性的补偿作为志愿参与的条件。数字劳动过程中流动的情感价值——社会认同、归属感、快乐挑战了纯粹资本主义角度的剥夺主张。如果将从事免费数字劳动的劳动者贬为一个受到剥夺的阶层,会低估他们集体活动和组织的情感意涵,以及除了货币之外的其他经济活动形式的存在。[23]面向劳动者,以数字平台为载体的劳动岗位可以为他们提供一个机会,在选择要做什么、在哪里工作以及何时工作方面实现更大程度的自治。面向社会,政府官方强调了“零工工作”“灵活就业”的好处以及未来劳动力市场的数字化趋势,鼓励建造助推数字经济发展的数字劳动力“蓄水池”。

总之,数字劳动研究越来越陷入赋权还是剥夺两种价值生态的紧张之中,从不同的价值逻辑出发会得出相互对抗的结论,前者声称劳动者可以自由地发挥比在20世纪工业信息经济中更积极的作用:作为个人自由的一个维度;作为社会交往与人际互动的最新诠释;作为一种培养更批判和自我反思文化的媒介;作为提供高度包容和无障碍工作的机会;在日益依赖信息的全球经济中,作为一种实现各地人类发展改善的机制。[24]后者揭露所谓的自主与自由不过是“虚构自由”的一种形式化伪装,关于灵活用工的描述可以被替换为临时工作者不稳定性的加剧。[25]这样来看,数字劳动可以被理解为乌托邦和反乌托邦两种意义,取决于人们是否相信在数字环境中,行动者要么被授权自主创造,要么仅仅被用作资本工具。[26]

(三)解构还是再整合?——数字劳动研究的理论建构困境

在学术脉络与现实需求的双重进路中,数字劳动被“完整化”和泛化地建构,进而获取了分析性与历史性的双重属性,这些变化在研究应用和价值方面造成了影响并导致了两条对立的理论建构思路。一方面是概念应用的精准度有损。在文章主标题中使用“数字劳动”是有风险的,因为很难表达究竟研究的是泛化数字劳动下哪一项具体的细分类型;在研究规范上还有可能出现理论范畴过大与实际分析对象层次不匹配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数字劳动”的概念内涵还需要进一步聚焦,而这就需要对“数字劳动”进行解构,将准确的、有针对性的研究对象从包罗万象的泛化“数字劳动”里重新提炼出来。对此,我们需要构建不同的数字劳动理论来解释差异性极大的数字劳动群体,从而提高理论的清晰度和解释力度,而不是追求化约差异性的统一数字劳动理论。另一方面是概念价值在历史意义上的提升。数字化转型正在全球经济社会各领域全方位渗透,“数字”作为“劳动”的前缀在未来的数字化趋势中不仅愈发难以解开,而且会愈加频繁地被用来概括为社会经济发展新动力的重要部分。富含“命名政治”的色彩,一个历史性的、口号性的、概括性的“数字劳动”话语体系被现实社会所需要,以作为超越“工业劳动”,迈向数字时代新劳动形式的表征。新的现实环境要求数字劳动的理论建构在整合的道路上继续出发,将与数字技术相关的所有劳动主体和实践通过合乎情理且严密的逻辑关系进行理论提炼,旨在构建一个能够涵盖和解释所有数字劳动群体及其实践的整体性数字劳动理论。可见,数字劳动解构与数字劳动再整合两种理论建构逻辑之间的张力在学术意义与社会需求的交织并进中被拉伸到极致。

三、“数字劳动”的重新识别及其研究再出发

在今天来看,“数字劳动”的意涵不是纯粹的,它既不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派所坚持的数字资本主义对无偿劳动者权利的剥夺,也不如新自由主义学派所畅想的那么浪漫。它的复杂性与不确定性交织在学术脉络与社会发展的时代进程中,对它的反思离不开理论和现实的任何一个面向。尽管“数字劳动”在不同层面中扮演着多重角色,我们仍可以找到其内在的共性,即现代数字社会中的“数字”(5)“数字”是指藉由数字化、网络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当代信息科技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得以孕育成型的技术。是一种联结机制,它将各种劳动实践、形式与关系联结在一起。“数字”前缀的黏性大大增加了原本少有或者从未发生对话的劳动研究之间交流互动的可能性(6)例如,关注刚果采矿工人的劳动研究与聚焦网络主播的研究之间似乎没有什么理由可以相互对话,但是在数字劳动的框架中,它们成为共被引文献就不奇怪了。,有助于全球范围内劳动研究知识网络的扩张。鉴于数字劳动的关系特性,与其约定统一的数字劳动定义,不如将问题的关键置于现实社会中,探索、叙述与理论化数字信息通信技术与人类社会的关系、数字技术影响下劳动变化对社会关系的影响。具体来说,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重新识别和理解“数字劳动”。

(一)应对概念分歧:转向作为经验对象的具象化“数字劳动”

就业取向还是非就业取向?数字劳动研究的边界究竟是什么?数字劳动是一个新兴、热烈,同时又十分摇摆和危险的概念,无论数字劳动是狭义非就业取向中非物质的、创造价值的无偿互联网用户活动,还是广义数字媒体技术和内容生产中的所有活动,抑或是泛化的以数字技术为目的或媒介的活动与劳动,从知识体系的角度来看,都存在较强的内部不一致性,概念口径的不同和泛化的趋势会在很大程度上增加知识交流的成本和研究价值淡化的风险。在多重两难之中,我们要做的或许不是论证或约定一个唯一的界定,而是舍去“数字劳动”宏大和漂亮的抽象外包装,转向作为经验对象的具象化“数字劳动”。数字劳动研究的经验化和具象化转向强调的是以经验对象为本,而不是概念为本,呼唤实际的研究对象回归到理论的中心,关注与珍视经验对象的鲜活体验,面向与现实更加契合的其他社会理论与研究视角,而不是把行动者嵌入数字劳动框架视为理论和研究目标。例如,当研究数字经济中的劳动者时,他们不一定是“数字劳动者”,而可能是“不稳定的工人”,以及有性别、身份、文化背景和叙事的个体。我们不是要以数字劳动的视角去研究劳动,而是试图通过对数字劳动的社会学、经济学、传播学等多学科透视来更为准确和全面地洞悉社会。因此,数字劳动研究的社会理论使命是理论化数字社会中数字劳动与社会经济文化变量的相互作用,具体的工作需要在宏观、中观和微观的各个层面全面铺开。

(二)召回行动主体:转向作为社会实践的“数字劳动”

数字劳动究竟是新的剥夺形式还是赋权的机遇?从表面上看,两种价值取向的立场是截然不同的,但是本质上它们都是在“数字崇高”(digital sublime)[27]和“技术崇高”(technological sublime)[28]的理想下探讨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其认识论基础是,数字劳动的内核是人类(资本家)利用数字技术控制劳动对象的过程,而不是人与人、人与物之间的关联,即主体间的关系。至少到目前为止,较少看到以主体间关系作为重点的数字劳动研究,譬如平台工作场域中的人际关系。将数字劳动放在劳工问题的框架中考察是没有问题的,但不能遗忘的是,劳动本身是一种社会实践,它与主体间的互动、社会文化背景和制度结构息息相通。数字劳动是在技术基础与社会基础交织的根基上发展起来的,它的演进不是一个单纯的技术化、被动化过程,而是主体与客体、主体与主体之间复杂关系的建构与交互过程。“数字劳动”的社会实践转向强调从实践的角度出发,突出行动者的主体性和能动性,更加关注主体间的关联,对数字劳动的社会关系和实践意义做出深入分析。

(三)释放研究活力:发展作为关系变量的“数字劳动”

数字劳动如果仅仅是一个独立的研究对象,就像20多年以来的情况,很有可能会堆积出一个以剥夺和控制机制为内核的越来越大的知识球体。与之相反,如果数字劳动作为一种关系变量,它将从一个有边界的球体转向无边界的知识网络,以开放的形态和无限的可能与其他变量共同拓展研究机遇。作为关系变量的“数字劳动”可以是一个自变量,也可以是一个因变量,重视的是数字劳动与其他社会经济文化变量之间的关系。数字劳动研究可以通过使用多种研究方法来丰富研究文本和扩大研究辐射面,微观视角的定性方法在凸显劳动者主体性方面具有优势,宏观视角的批评方法在更新当代批判理论方面具有贡献,宏观与中观视角下的定量方法有助于描绘数字劳动在地方和全球范围的大规模图景。将“数字劳动”作为一种关系变量处理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值得关注:

(1)数字劳动与全球地理空间。数字劳动是一种全球性的现象,但它的要点其实是不同的地理位置。虽然信息通信技术可以帮助从地方、空间和时间障碍中解放出来的劳动者,但每一项社会和经济活动都离不开地理空间的系泊(7)即便是平台劳动,如外卖配送员和网约车司机都需要穿梭在地理空间中。,都记录在空间和某些“采取行动的地方”上。[29]数字劳动经由无线网络参与到了全球议价环节中,劳动力市场从“地方不平等”走向“全球不平等”,而后者更有可能反身性地加剧劳动力流出地域的不平等,而不仅仅是个人竞价的失败。这就需要把全球数字技术变革和地理空间联系起来,探究数字劳动与全球地理空间中的不平等关系。

(2)数字劳动与身份。数字劳动的实践似乎动摇了参与者的连贯身份,劳动者不得不体验虚拟身份与现实身份、经济身份与情感身份、消费身份与生产身份、常规身份与临时身份之间的切断、联结和再切断。多重的“数字身份”促使数字劳动者重新开启身份建构的工作,界定自己、建立联系和划分边界。确定身份成为理解数字劳动如何作为一个框架影响个体对某种类型经验和对日常实践中意义建构阐释的中心问题,因此,洞悉数字劳动者如何定义自己的劳动身份是一项重要的议题,其关键是探究数字劳动如何以及在何种程度上对身份意义的建构造成了影响,而身份建构又如何反身作用于数字劳动实践。

(3)数字劳动与时间。时间维度是分析当前劳动变化的重点之一,它与劳动力市场中个体的流动性和不稳定性有关。现代性的基本特征——时空延异在数字资本空间中发挥了极致的表达,一方面,数字劳动者拥有时间安排上的自主性,成为“流动的”“灵活的”“自由的”工人,意味着能够自己选择工作的时间,因为许多数字劳动的薪酬方式已经从计时制转向了计件制;另一方面,“时间权利”并没有真正地站在劳动者这边,它在数字技术的掩护下被资本方隐晦地使用,加剧了雇佣双方在时间权利上的不平等,因而微观视角的研究经常将问题聚焦于劳动者重构时间性和争夺时间权利的行动策略。[30]劳动与时间之间的关系和作用机制始终是劳动议题中一项举足轻重的长青议题。

(4)数字劳动与情感。互联网技术首先允许看似个体的情感在全球背景下相互依赖和影响,情感的传导借由数字媒介贯穿社会整体[31],然后推动了人与人关系的日趋短暂化和虚拟化,现在又催生了可供货币化的社会关系和情感,导致了情感表达在数字控制下逐渐制式化。数字劳动,尤其是以互联网平台为载体的劳动过程不仅要求体力和智力,还需要情感的投入,情感逻辑与经济逻辑在此过程中碰撞出激烈的火花。数字劳动如何影响和改变情感的形成和表达,情感反过来又如何作用于数字劳动实践的开展是数字时代中情感社会学和情感劳动研究的新议题。

(5)数字劳动与数字技术。在数字时代工作的人类探索了21世纪数字劳动的文化根源,绘制了其所涉及的各种身体和认知行为图示,并发现了数字技术中“无形的工人”。[32]尽管从事数字劳动的工作者嵌入在日常劳动的运算法则中[33],数字技术不仅仅是在身体控制、心灵与自我规训上发挥作用的资本工具,还成为劳动者共同经历的支柱,因为他们通过自下而上或水平的方法形成了自发的网络。[34]这样来看,技术与劳动之间的相互作用有助于拓展技术和人类活动的社会理论,所以数字技术对社会科学研究越来越重要,尤其是作为数字技术与劳动研究的一个联合课题。

如果说广义和狭义视角下的数字劳动理论突出的是数字技术影响下劳动者与其劳动成果的被迫分离,那么泛化后的数字劳动形态则体现了“数字”的黏性,即“数字”不仅仅是作为“劳动”的前缀愈发普遍,而且可以黏附在数字社会转型过程中各个要素的前缀上,比如数字治理、数字文化、数字社区。以“数字”为契机,数字劳动获得了与其他具有“数字”前缀变量联系的机会,这为发展作为关系变量的“数字劳动”提供了合理性论证,关系取向的数字劳动研究不仅仅局限于对劳动本身的关注,而且重视劳动与其他数字技术影响下社会经济文化变量的关系。

四、总结与讨论:在不确定性中发展的数字劳动

对数字劳动的检视性反思是从观察到数字劳动的泛化、与现有理论和方法论之间缺乏一致性开始的。“数字劳动”在学术争辩与数字社会转型的过程中脱离了最初建立在传播政治经济学基础上的理论框架,成为一个摇摆的时髦辞令。数字劳动研究的理论困境在这个过程中欲盖弥彰,凸显了就业取向与非就业取向、剥夺取向与赋权取向、解构与再整合的多重两难困境。这些未被解决的矛盾导致了数字劳动研究发展的不确定性,对于理解数字劳动、描述其主要特征以及确定政策制定的主要优先事项具有消极影响。当然,需要指出的是,本文写作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单一地介绍西方的数字劳动理论,而是希望通过对数字劳动概念内涵及其理论观点的梳理来激发更多的国内学者开展更具针对性的数字劳动研究。当前,我国正处在“加快建设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以数字化转型整体驱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变革”的重要机遇期,“数字劳动”势必会成为新发展阶段社会转型的新动力。因而,把劳动的数字化转型放置在社会转型的整体系统和数字社会中(而不是传统工业社会中)考察,是未来数字劳动研究的必由之路。

近年来,中国的数字劳动研究在内容上侧重与平台经济挂钩的劳动模式、当代劳动的转型及其发展逻辑。越来越多的学科视角逐渐加入到数字劳动的研究队伍中,从社会学视角关注数字平台就业者的实证研究愈发丰富,比如外卖骑手的劳动控制、网约车司机的数字劳动过程。这些经验都展示了数字算法对劳动者的控制和要求,以及劳动者如何采用灵活的方式进行应对。法学学者在劳资争议与平台责任方面做出了贡献,经济学家讨论了劳动关系的转型与新型劳动关系的构建,等等。那么,西方的数字劳动理论对于中国是否具有解释力呢?首先,全球数字劳动存在许多普遍的共性问题,它们不是西方或者中国特有的。比如,灵活的时空安排与严苛的多重控制、劳动过程中情感的制式化、数字劳动的低准入门槛与劳动者的去技能化风险、泛雇佣关系化与去劳动关系化等。[35]从普遍性的意义上看,西方的数字劳动理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中国的数字劳动实践,但始终需要带着反思性进行使用而不是全盘接收。其次,由于社会环境的不同,中国的数字劳动也存在着一些特殊性问题,这些问题有的无法被西方理论所解释,有的是构建中国特色数字劳动理论的张力来源。比如滞后于新就业形态快速发展的中国劳动法规与劳动保障制度、中国特殊的结构性就业矛盾、大量新兴数字平台工作者的职业认同、身份认同和情感需求、劳动形态转型下社会心态的变化等等。中国的数字劳动研究应该在反思西方数字劳动理论局限性的基础上,扎根于中国丰沃的经验土壤中创立自己的数字劳动理论。

具体来说,目前的数字劳动研究存在着一些值得突破的方向。在全球语境中审视数字劳动被理论化的进程时,会发现行动者的主体性在冠名为数字劳动的研究中越来越弱。各种形式的数字技术(如算法、程序)对数字劳动者身心控制的实例拓展了资本控制在新时代的文本,但是行动者的形象在这些文本中往往是模糊的,他们被放置在一个名为“数字劳动者”或“数字工人”的统一罩子里。事实上,当代数字劳动群体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其高度的异质性,数字平台经济扩充了数字劳动的就业岗位,低门槛、低成本、去地理边界和灵活的条件允许任意身份的个体参与其中。这意味着传统劳动力市场中竞争力较弱的求职者与竞争力较强的求职者在数字工作空间中共同在场,他们在文化资本、经济资本和社会资本方面从一开始就存在不可能被化约的巨大差异。这是数字劳动研究在方法论和认识论上面临的一个巨大挑战,即不同阶层和身份的工作者何以在同一个场域中工作?如果视“数字劳动”表述下的劳动者为一个“新的社会阶级”(a new social class)[36]、“数字工人阶级”(digital working class)[37],社会阶级的现有标准与数字劳动者的多样化成分之间如何协调?粗略地说,我们已经有精英数字劳动者、中间数字劳动者、底层数字劳动者,正在上升中的数字劳动、处在过渡期的数字劳动、逐渐下降的数字劳动[38],认识和理解不同层次数字劳动的存在是开展研究工作必不可少的认知基础,因为它会将数字劳动研究推向数字技术影响下社会阶层甚至是社会结构变动和转型的更宏大命题。无论如何,我们想要强调的是,行动者是数字劳动场所的核心——这一事实决不能被遗忘。理解这一事实首先要认识到“数字劳动”是一个被建构起来的分析性工具,其本身与劳动者的自我身份认同无关。换句话说,没有外卖员、网约车司机、零工平台上的家政人员会说“我是一名数字工作者”“我是一个数字劳动者”。理论工具是有助于分析的,但不是研究问题的中心。因此,数字劳动研究或许可以从以概念为本转向以经验对象为本,从侧重数字技术统治下的被动客体转向社会实践的主体,发展作为关系变量的数字劳动,以开放的形态与其他社会经济文化变量共同拓展研究机遇。

大约在20年前,互联网环境的定语离不开“虚拟”一词,互联网作为“虚拟世界”是独立于真实的“生活世界”而存在的。但是在今日,“脱虚向实”发生在认知与实践的许多领域中,比起“虚拟经济”,包括研究者在内的相关人员更倾向于使用“数字经济”“智能经济”来破除所谓虚拟和真实之间的互联网壁垒。事实上,互联网即是真实的,其中的情感、关系和各种流动的资本都是真实的,网络信息环境所带来的社会全域变化是深刻的,是结构性的。但是社会科学家很容易错过这些变化,尤其是当它们违背了一些最基本的社会学或者经济学直觉时,这些直觉是在工业社会中磨练出来的。为什么不同的工作模式可以结合?为什么人力资本差异巨大的劳动者可以从事同一个岗位?为什么劳动力市场的进入和退出能够如此灵活?为什么劳动者愿意在经济回报不确定的事业上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情感和金钱?“数字”,或者“技术革命”“互联网革命”并不能总结整个状况的变化,技术的本质不仅仅是技术上的。[39]是时候通过承认网络资本空间前所未有的全球转变,重新考虑关于技术、行动者与社会的传统观念了。数字经济中的劳动问题不完全是资本主义熟悉的异化逻辑的再发展,数字劳动也不仅仅是互联网上典型的无偿劳动形式,它还体现了一种数字社会中复杂的劳动关系。从更广泛的意义上来说,“数字劳动”是一个契机,一把探索全球数字转型的钥匙,通过这把钥匙,我们得以进入和洞悉社会经济文化关系在各个环节发生的变化。

“数字劳动”在20年左右的时间里从一个单纯的分析性工具发展成为一种兼具分析性和历史性的数字社会表征。数字劳动的进路不仅仅是一个劳动形式演变的问题,更意味着一种新就业形态的诞生。伴随着日新月异的技术投入与紧随其后的市场监管,未来“数字劳动”会走向什么样的终点仍是不可知的,就如同社会转型的不确定性一般,人们不知道转型什么时候会结束[40],要紧的是关注数字劳动中跨越各种社会边界的行动主体及其实践过程,用转型的动态思维方式去理解和诠释。[41]我们鼓励未来的研究不再过多强调数字劳动概念的新颖性,而是能对其与数字技术作用下社会经济文化变量的关系提供更细致和情境化的理解。为此,研究者们需要寻找这些具体的实践,而不仅仅是对数字场所和角色作出消极或积极的诊断。同时也期待更多对数字劳动研究新路径的探索与讨论,以更好地契合数字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参与到数字社会转型的实践队伍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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