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芹 安东 秦容 张潇天
(1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重庆 渝北 401102;2重庆市璧山区生态环境监测站重庆 璧山 402760)
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相关要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初次使用标准方法前,应进行方法验证[1‐2]。因此,对《水质汞、砷、硒、铋和锑的测定原子荧光法》(HJ 694‐2014)[3]中原子荧光法测定水中砷进行方法验证,验证内容包括:仪器设备、标准物质及试剂耗材、方法性能指标(校准曲线、检出限、测定下限、准确度及精密度等),并根据标准适用范围,选取不少于一种样品进行测定。
经预处理的试液进入原子荧光仪,在酸性条件的硼氢化钾还原作用下,生成砷化氢,砷化氢在氩氢火焰中形成基态原子,基态原子受砷灯发射光的激发产生原子荧光,原子荧光强度与试液中待测元素含量在一定范围内呈正比关系[3]。
AFS‐9530原子荧光光度计(配备自动稀释器),分析天平,电热板。
盐酸(优级纯),硝酸(优级纯),高氯酸(优级纯),氢氧化钠(优级纯)、硼氢化钾(分析纯),硫脲(分析纯),抗坏血酸(分析纯),砷标准溶液(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砷有证标准物质(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
1.4.1 仪器测量条件
光电倍增管负高压为280 V,灯电流为60 mA,载气流量为300 mL/min,屏蔽气流量为800 mL/min,读数时间11 s,延迟时间1 s,原子化器高度为8 mm。
1.4.2 其他条件
载气:高纯氩;载流溶液:5%盐酸;还原剂:0.5%硼氢化钾‐2%氢氧化钾,临用现配。
移取1.00 mL砷标准溶液(100 mg/L)于100 mL容量瓶中,加入50%(V/V)盐酸20 mL,用纯水稀释至标线,混匀,配置成砷标准中间液(1.00 mg/L)。移取1.00 mL砷标准中间溶液(1.00 mg/L)于100 mL容量瓶中,依次加入50%(V/V)盐酸20 mL、5%(m/V)硫脲‐抗坏血酸溶液20 mL,摇匀,放置30 min,用纯水稀释至标线,混匀,配置成砷标准使用液(10.0μg/L)。原子荧光光度计自动稀释标准使用液,配制成0.0、0.5、1.0、2.0、4.0、6.0、10.0μg/L等不同浓度的标准系列。
按照1.4实验条件,按浓度由低到高依次测定不同砷标准使用液的原子荧光强度,以砷的质量浓度为横坐标,原子荧光强度为纵坐标,绘制标准曲线。标准曲线线性方程为:y=71.683*C‐5.911,相关系数r为0.999 8。由图1可知,砷标准曲线线性较好,相关系数满足标准方法要求(r≥0.995)。
图1 砷标准曲线线性关系图
根据《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修订技术导则》(HJ 680‐2020)附录A方法特性指标确定方法中A.1.1方法检出限的一般确定方法:①空白实验中检测出目标物,按照样品分析的全部步骤,重复n次空白实验(n≥7),将各测定结果换算为样品浓度或含量,计算n次平行测定标准偏差,按公式计算方法检出限;②空白实验中未检测出目标物,按照样品分析的全部步骤,对样品浓度或含量为估计方法检出限值3~5倍的样品进行n次平行测定(n≥7),计算n次平行测定的标准偏差,按MDL=t(n‐1,0.99)×S计算方法检出限,以4倍检出限作为测定下限[4]。
由于空白实验未检测出砷,按②空白实验中未检测出目标物方法确定检出限,分别于100.0 mL空白样中加标0.1μg砷,按照1.4实验条件重复测定7次,将各测定结果换算为样品中含量,计算7次平行测定的标准偏差S、t值后,按MDL=t(n‐1,0.99)×S计算方法检出限,测定结果如表1所示。由表1可知,砷方法检出限为0.2μg/L、测定下限为0.8μg/L,符合国家标准方法HJ 694‐2014要求(方法检出限为0.3μg/L、测定下限为1.2μg/L)。
表1 方法检出限和测定下限测定数据表
本方法验证选取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浓度为(45.5±3.1)μg/L砷有证标准物质进行方法准确度和精密度测试,按照1.4实验条件,重复测定6次,结果如表2所示。由表2可知,6次测定结果的相对标准偏差RSD为2.1%,6次测定值均在砷有证标准物质的保证值范围内,方法准确度 和精密度均符合国家标准方法HJ 694‐2014要求。
表2 砷有证标准物质测定数据表
分别取50.0 mL混匀后的某水库水样于3个150 mL锥形瓶中(样品、样品平行、样品加标),加入(1∶1)硝酸‐高氯酸混合酸5 mL,在电热板上加热至冒白烟,冷却后再加入50%(V/V)的盐酸溶液5 mL,加热至褐色烟冒尽,冷却后移入50 mL容量瓶中,加纯水定容,混匀后待测。分别取5.0 mL消解液于10 mL比色管中,依次加入50%(V/V)的盐酸2 mL、5%(m/V)的硫脲‐抗坏血酸溶液2 mL,室温放置30 min,纯水稀释定容,混匀,按照1.4的实验条件进行测定,结果如表3所示。
表3 实际样品测试测试数据表
HJ 694‐2014规定平行双样的相对偏差应不大于20%,加标回收率控制在70%~130%。本次方法验证中某水库样品测定结果为0.3 L,相对偏差为0%,加标回收率为110%,满足标准方法要求。
本次方法验证中,实验室所用仪器设备均在检定有效期内,实验过程中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试剂和蒸馏水,实验环境满足方法要求,未受到其他项目干扰。
在本实验室确定条件下,该方法的标准曲线线性关系较好,满足国家标准方法相关系数r≥0.995要求;砷检出限为0.2μg/L小于方法检出限(砷0.3 μg/L);有证标准物质测定合格;精密度、实际样品加标回收率均满足分析要求,人员操作熟练,技术水平符合要求,达到该标准方法各项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