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雨东 廖小舒 王德平
(西南科技大学,四川 绵阳 621000)
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础在于产业振兴,加快科技创新是实施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途径。面对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科技革命不断纵深发展,科技创新与乡村产业振兴的协调发展问题亟待解决。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发展方向,为破解科技创新与乡村产业振兴的矛盾指明了聚焦点与着力点。
现有研究主要围绕科技创新与乡村产业振兴之间的相互关系与评价,主要包括三点:一是对科技创新进行评价,主要从科技创新投入、科技创新产出、科技创新转化以及科技创新环境等方面构建指标评价体系[1-7]。二是对乡村产业振兴进行评价,申云从农产品、农业多功能性以及科技支撑来构建乡村产业振兴指标评价体系,并利用熵权TOPSIS实证分析了我国30个省份的乡村产业振兴发展成效[8];郭翔宇构建了农村经济发展程度、农业现代化程度、非农产业发展程度指标评价体系,以此来实证分析农村经济建设和产业兴旺程度[9];刘七军从农业生产条件、农业生产效率、农业特色产业水平、农村市场化水平四个角度为中心,以宁夏回族自治区特定调研村庄为研究对象,实证分析其乡村振兴发展效果[10]。三是科技创新与乡村产业振兴的相互关系,完世伟从理论层面界定了创新驱动乡村产业振兴的机理过程[11];聂高辉运用时变参数状态空间模型,对非正规金融、农业科技创新和乡村产业优化之间存在的数理关系进行了论证[12];张明涛指出目前我国只有大力发展科技创新,才能有效保障农业生产能力,而农业生产能力的提高必须依靠科技创新投入和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应用[13];池泽新指出目前我国农业发展的大背景是由传统的产量为主转变为质量为主,有关农业的科技创新也在不断深化改革,并以江西省为研究对象,定性分析了目前江西省农业科技创新存在的现实问题,例如支持科技实现突破性进展的先进前沿性研究平台较少、高素质人才队伍建设不健全、高新技术研发能力欠缺等[14]。
可以看出,由于乡村振兴战略提出的时间还较近,乡村产业发展还处于孕育发展阶段,实践层面的证据还比较缺乏,目前对于乡村产业振兴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还未形成共识。同时,针对贫困地区科技创新与乡村产业振兴之间的协同发展研究则更少,科技创新与乡村产业振兴若想实现有序协调发展必须各自相互配合、相互促进,才能达到1+1>2的效果。
探究科技创新子系统与乡村产业振兴子系统之间的关系可以发现,其本质是两个子系统通过各自内部构成要素相互作用影响,并伴随螺旋式的发展趋势最终形成一个复杂系统,并且该复杂系统是从低级耦合协调状态逐渐上升至高级耦合协调状态。本文基于系统科学理论与耦合协调理论针对科技创新与乡村产业振兴协同发展构建理论分析框架,其协同发展关系如图1所示。
图1 科技创新与乡村产业振兴协同发展关系
首先,科技创新的不断驱动能够促进农业生产能力的提高,从而实现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科技创新是将传统农业生产模式升级为现代农业生产模式的关键因素。现代农业摒弃了传统“大而全”的发展目标,而是转向依靠知识进步、信息建设以及技术升级来推动传统生产的动能转换。其次,科技创新的驱动能够实现多功能农业的升级。改革开放后,中国农业发展存在二元化特点,即老旧的生产方式与创新的生产方式共同存在,其现实表征包括种植业的增长速度与产值出现逐渐降缓的趋势,而农林牧渔服务业整体的增长速度与产值出现快速上升的趋势。同时在种植业中也呈现粮食产值所占比重逐渐降低,而水果蔬菜的产值比重逐渐攀升的现象。对此,黄宗智曾提出“隐形农业革命”概念,即上述两种产业结构的变化来源于“消费者的消费需求产生变化从而致使农业产业结构产生变化并连同其附加产值比重发生变化”[15]。科技创新的不断驱动能够实现多功能农业发展的主要原因是“隐形农业革命”的产生与多功能农业的产生在需求端实现了有机衔接。
首先,乡村产业实现振兴能够为科技创新提供良好的投入条件。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推动实施,乡村产业结构与总量也得到了质的提高,并且产生集聚效应来不断优化人力、物力、财力等要素配置效率,不断反哺乡村产业振兴。其次,乡村产业实现振兴能够为科技创新提供良好的产出条件,乡村产业振兴可以带来新的消费增长极,扩大消费市场规模,提高科技创新产出。由于社会整体经济发展结构、消费者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改善,消费者对于产品的质量要求和科技含量有了更高的标准,因此企业也会转变发展观念,优化内部生产研发结构,提高科技创新产量,创造出更富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
科技创新与乡村产业振兴耦合协调机制的主要内涵是促进科技创新与乡村产业振兴复杂开放系统逐渐优化的作用路径的交替行为过程,以及支撑与改进这种交替行为过程中的各种影响因素的作用机理。首先,科技创新与乡村产业振兴耦合协调发展的最主要动力来自其复杂系统的内部机制,其内部机制的作用主要来源于市场调节。通过在市场中进行正当竞争与资源的高效配置,各类生产经营主体遵从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实现各种合作竞争;其次,在内部机制之外还必须借助外部机制的作用,即独立于复杂系统之外、能够有效促进复杂系统良性运转的力量,主要的外部机制作用来源于政府调节行为。政府在科技创新与乡村产业振兴耦合协调过程中起着指导、干预与管理的作用,政府调节能在市场失灵阶段发挥重要功能。其主要目的是出台相关法令法规来建立符合各方发展主体需要、与市场调节共同作用的宏观制度环境。
在探讨科技创新与乡村产业振兴理论基础上,构建科技创新与乡村产业振兴评价指标体系,并对凉山州2008-2018年科技创新综合指数与乡村产业振兴综合指数进行测算;在此基础上,运用耦合协调度模型对科技创新与乡村产业振兴耦合协调度进行测算,并从时序变化层面进行分析比较。本文使用的耦合协调度模型主要有以下两个优点:一是使用耦合度可以测量耦合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的强弱程度,即两个或两个以上系统之间相互作用的程度大小;二是通过协调度可以反映耦合要素相互作用中良性耦合程度的大小,不仅能够反映系统之间协调状况的好坏,也能够表征系统之间是在优质水平上相互促进还是在低劣水平上相互制约。因此,该模型测算过程与结果较为直观,被广泛应用于协调发展的实证研究中。
同时,本文使用了熵权法来求得各个评价指标的权重,该方法是一种客观赋权法,避免了主观因素带来的偏差。但需要指出的是,该方法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如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指标本身的重要性,以及无法减少评价指标的维度等。
1.极差标准化法
当指标为正向指标或负向指标时,其标准化公式为:
(1)
(2)
当指标为适中型指标时,其标准化公式为:
(3)
其中,di为确定值的标准值,同时进行非负平移处理:
其中h为指标平移的幅度,一般取1。
(4)
2.熵权法
第二,计算指标j在第i年的比重:
(5)
第三,计算第j个指标的熵值:
(6)
第四,第j个指标的差异系数:其中,j=1,2,……p
(7)
第五,第j个指标的权重:其中,j=1,2,……p。j取值范围在[0,1]之间。
(8)
3.综合指数模型
本文采用综合指数模型来对凉山州科技创新与乡村产业振兴综合水平进行测算。设正数U1,U2,…,Um为描述科技创新的m个指标,正数W1,W2,…,Wm为描述乡村产业振兴的n个指标,具体公式如下:
(9)
(10)
式中,f(U)为科技创新综合指数函数;g(W)为乡村产业振兴综合指数函数;aj,bj为各指标权重;Uj,Wj为原始数据经过标准化处理后的数据。
4.耦合度模型
耦合度模型计算过程如下:
(11)
式中,C为科技创新与乡村产业振兴的耦合度,取值范围在[0,1];U1为科技创新评价指数,U2为乡村产业振兴评价指数。
5.耦合协调度模型
耦合协调度测度公式如下:
(12)
(13)
T为综合指数,由于科技创新系统与乡村产业振兴系统在整个复杂系统中其重要性较为相当,因此待定参数α和β均为0.5;U1为科技创新指数,U2为乡村产业振兴指数;C为科技创新与乡村产业振兴的耦合度;D为耦合协调度。T与D的取值范围均在[0,1]。
6.耦合协调度分类体系与判断标准
按照耦合协调度的大小并在借鉴已有研究[16],本文采用连续性均匀分布函数法来划分耦合协调度的类型,最终将科技创新与乡村产业振兴两个子系统的耦合协调发展状况分为3个大类10个小类。(见表1)
表1 耦合协调度分类与滞后类型
科技创新与乡村产业振兴耦合协调指标评价体系组成部分为科技创新指标评价体系和乡村产业振兴指标评价体系。科技创新系统一共选取了14个评价指标,从科技创新投入、科技创新产出和科技创新环境三个方面来构建;乡村产业振兴系统一共选取了14个指标,从生产条件、多功能条件和支撑条件三个方面来构建,具体见下表2。
表2 科技创新与乡村产业振兴指标评价体系
本文选取凉山州2008-2018年科技创新与乡村产业振兴相关指标数据进行实证分析。科技创新指标与乡村产业振兴指标有关数据主要来源于《四川省统计年鉴》《四川省科技年鉴》《四川省R&D资源清查主要数据公报》《凉山州统计年鉴》《凉山州统计公报》《凉山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凉山州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凉山州政府工作报告》,部分指标通过计算得来。
1.科技创新综合指数结果与分析
从时间维度看,凉山州从2008年-2018年科技创新综合指数上升趋势较为明显(见表3)。同时根据各年份具体指数可以划定为两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为2008年-2012年,此阶段凉山州科技创新综合指数缓慢上升,年均增长0.0533,第二阶段为2013-2018年,此阶段科技创新综合指数有了很大提升,年均提高0.0814,科技创新综合水平加速提升。该阶段提升明显主要是由于前期政策红利叠加效应与社会经济发展,为科技创新进一步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与经济基础,另一方面得益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2012年国家提出的“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后,科技创新投入、产出与环境等方面保持良好发展态势,科技创新在凉山州社会发展中起到的支撑引领作用大大增强。
表3 凉山州科技创新综合指数
2.乡村产业振兴综合指数结果与分析
从时间维度看,凉山州从2008-2018年乡村产业振兴综合指数总体呈上升态势(见表4),说明凉山州乡村产业振兴综合水平不断趋好。此外,根据综合评价值变化速度差异特征看,在时间变化上凉山州乡村产业振兴综合评价值同样也呈现较为显著的两阶段演变特征。第一阶段为2008-2014年,此阶段凉山州乡村产业振兴综合指数缓慢上升,年均增长0.0395,为后续乡村产业振兴综合水平加速提升奠定了基础。第二阶段为2015-2018年,此阶段乡村产业振兴综合指数上升幅度较大,年均提升0.1167,乡村产业振兴综合水平快速提升。
表4 凉山州乡村产业振兴综合指数
1.耦合度
根据科技创新综合指数和乡村产业振兴综合指数结果以及耦合度公式,计算出凉山州2008-2018年的耦合度。2008-2018年凉山州科技创新与乡村产业振兴耦合度值均在0.9以上,并且其耦合度均处于高度耦合水平,这表明二者之间存在紧密相互关系。从时序变化来看,其耦合度有着“平稳发展,短期波动”的特点,科技创新与乡村产业振兴耦合度在2010-2015年出现了下降的现象,但总体依较平稳,并逐渐趋于最优耦合状态。
表5 凉山州2008年-2018年耦合度计算结果
续表
2.耦合协调度
根据上文公式计算出凉山州2008-2018年的耦合协调度值,结果见表6。凉山州科技创新与乡村产业振兴耦合协调度整体发展趋势是在轻微波动中上升,由2008年的0.106增长到2018年的0.995,耦合协调等级也从严重失调上升为优质协调,凉山州科技创新与乡村产业振兴协调发展趋势稳中向好,协调发展新动能不断增强。按照协调度等级可划分为以下三个阶段:2008-2012年两者经历了严重失调、中度失调和濒临失调阶段;2013-2015年两者经历了勉强协调、初级协调和中级协调;2016-2018年两者协调都处于良好协调和优质协调阶段。究其原因主要是因为2013年以前凉山州科技创新与乡村产业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后续国家及四川省逐步加大对凉山州的政策扶持,并着重解决“三农”问题,对粮食作物给予补贴,乡村产业发展增幅明显,促进两者协同发展。
同时可依据综合指数可划分发展类型,若科技创新综合指数小于乡村产业振兴综合指数,则发展类型为科技创新滞后型发展,反之则为乡村产业振兴滞后型发展。2008-2018年耦合协调类型共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2008-2010年处于科技创新滞后型发展,这反映出在起初的几年间凉山州科技创新水平的发展跟不上乡村产业振兴水平发展的需求,二者距离协调发展还有一定距离;第二阶段是2011-2014年处于乡村产业振兴滞后型发展,这段时间随着凉山州整体经济的发展推动作用,凉山州科技创新与乡村产业振兴发展的差距逐渐减小;第三阶段是2015-2018年处于科技创新滞后型发展,主要原因是得益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以及国家加大对“三农”领域的支持。
1.时间维度显示,2008-2018年凉山州市科技创新与乡村产业振兴综合指数总体均呈上升态势,科技创新与乡村产业振兴已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提升空间。此外,科技创新综合指数基本小于乡村产业振兴综合指数,表明乡村产业发展还未实现向创新驱动转变。
2.凉山州2008-2018年科技创新与乡村产业振兴耦合度一直处于高度耦合水平。同时,凉山州科技创新与乡村产业振兴耦合协调度呈波动上升趋势,由2008年的0.106增长为2018年的0.995,耦合协调等级也从严重失调上升为优质协调,凉山州科技创新与乡村产业振兴协调发展趋势呈稳中向好,协调发展新动能不断增强。
3.凉山州2008-2010年处于科技创新滞后型发展,这反映出在起初的几年间凉山州科技创新水平的发展跟不上乡村产业振兴水平发展的需求,二者还无法实现协调发展;第二阶段是2011-2014年处于乡村产业振兴滞后型发展,这段时间随着凉山州整体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凉山州科技创新与乡村产业振兴发展的差距逐渐缩小;第三阶段是2015-2018年处于科技创新滞后型发展,主要原因是得益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以及各级政府加大对凉山州“三农”领域的支持。
1.科技创新发展滞后,引领能力较弱
凉山州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全州人民经过十余年的艰苦奋斗,科技创新与乡村产业都得到了大力发展。但自2015年开始,近几年都呈现科技创新滞后乡村产业振兴的现象,科技创新引领乡村产业以及带动整体社会发展的能力还不明显,主要是针对乡村产业市场需求特点,相关研发主体协同带动能力明显不足,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机制还未有效衔接市场需求,核心研发能力还有待提高;同时围绕乡村产业发展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还不健全,创新主体较为分散,“产学研”联盟的功能有待激活。
2.载体建设不够丰富,“双创”效应未有效凸显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科技创新与乡村产业振兴耦合协调过程中应发挥以创业兴产业、以创新促科技的功能,但目前凉山州相关载体建设不够丰富,如在2020年四川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名单中,凉山州只有宁南县蚕桑现代农业园区入围五星级名单。同时相关的现代农业综合体、特色小镇、农业科技园、农村创业园以及创业苗圃的数量从全省范围来看所占比例均不高,同时载体建设也还未能高质量衔接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与运用,科技创新驱动乡村产业振兴能力不强。
3.政策依赖性较强,内生发展动力不足
凉山州实现乡村产业振兴的主体为农民,而农民中的很大一部分是贫困人口。虽然我国已在2020年取得脱贫攻坚战的胜利,但凉山州境内大部分农民收入水平依然不高,重返绝对贫困风险大,相对贫困人口众多,农牧民对政策依赖性较强,自我发展能力与内生动力明显不足。
1.突出创新驱动,构建科技创新体系
自2015年开始,凉山州近几年都呈现科技创新滞后乡村产业振兴的现象,科技创新引领乡村产业以及带动整体社会发展的能力还不明显。一是要加强科技创新在促进乡村产业结构调整的作用,通过构建农业数字化信息网络平台、智能制造高端农业生产设备等措施,不断延长乡村全产业链,以创新驱动乡村产业发展的可持续发展;二是要依靠科技创新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如现代种养业中的畜禽良种“育繁推一体化”建设、农产品基地建设中的“菜篮子”产品生产以及农产品加工体系中的深加工,最终实现农业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并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
2.突出载体创新,激发“双创效应”
政府应从宏观政策方面进行指导,统筹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田园综合体、特色小镇、农业科技园等基地的发展创新,激活载体功能,同时在优先保障各类科技成果转化运用平台的基础作用外,积极在县乡村搭建科技成果转化运用平台,建立起双保障体制机制。要支持新业态与新模式在乡村“双创”中逐渐成为骨干支撑力量,不断开辟新空间,做好各类乡村“创新”主体的服务保障,为创新驱动乡村产业振兴提供源源不断的发展活力。
3.强化自我发展能力,增强内生动力不足
凉山州实现乡村产业振兴的主体为农民,而农民中的很大一部分是贫困人口。凉山州大部分农民收入水平不高,政策依赖性较强,自我发展能力与内生动力明显不足。因此,要做到:一是要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增强贫困人口社会参与能力;二是要加强扶志教育工作,增强贫困人口观念转变能力;三是要提升农村职业教育质量,增强贫困人口知识获取能力;四是要提高基层农技推广效应,增强贫困人口科技采纳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