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进烜,郑静楠,王 勇,华朝朗,董 磊
(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云南 昆明 650051)
保护的最终目的在于利用,利用是最有效的保护。重点保护植物人工繁育基地的建立和规模化集约栽培,不仅丰富了林业生产用材树种、经济树种和生态防护树种的种源,而且有利于野生植物资源保护与发展,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得到同步提升[1];重点保护植物人工培植利用是有效缓解对野生资源依赖和过度破坏导致物种濒临灭绝的有效途径。2012年4月,国家林草局(原国家林业局)全面启动第二次全国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云南省林草局(原云南省林业厅)随即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开展了区域内所分布物种的调查,并增补了17种野生植物资源的调查[2];对境内有栽培记录的均开展野生植物人工培植状况调查,旨在进一步摸清全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本底信息及消长动态,全面掌握涉及调查物种的人工培植数量化信息。因此,以云南省调查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人工培植利用现状为基础,全面系统评价了全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人工培植利用的特点,分析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对策和建议,为全省推进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保护管理和促进人工培植利用提供决策依据。
云南省第二次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人工培植调查的对象,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中所列的野生植物、全国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社会关注度高的野生植物、开发利用过度和资源匮乏的野生植物物种以及其他需要调查的重要野生植物中选择,共确定调查物种361种,其中属全国的调查物种313种,云南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了调查物种16种,未存在于《第二次全国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名录》中的物种32种。在进行全面系统调查后,确定云南省现有人工培植利用的重点野生植物208种(表1)。
表1 云南省人工培植利用的重点野生植物
续表1
续表1
根据《全国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工作大纲》和《全国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技术规程》,调查工作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基本调查单元,调查范围涉及云南全省,共有129个县级行政区域。
1.2.1人工培植物种的种类组成
根据对调查结果(表1)的统计,云南省共有人工培植的重点野生植物64科208种,其中蕨类植物5科8种,裸子植物8科49种,被子植物51科151种,人工培植的植物种类以被子植物为主。
人工培植的重点野生植物属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有41种,属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有85种,属云南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有2种[3];列为调查物种的有176种,占调查物种总数(329种)的53.50%;未列为调查物种的有32种。列为调查物种的176种中,属全国调查物种的有170种,占同类调查物种总数(313种)的54.31%;属云南省增加的调查物种有6种,占同类调查物种总数(16种)的37.50%;属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的有48种[4],占调查名录中同类调查物种总数(190种)的25.26%,其中属云南省有野生资源分布的极小种群野生植物的有39种,占云南省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总数(62种)的62.90%。在还未进行人工培植的云南省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中,滇桐、萼翅藤、藤枣、鹅掌楸等物种都是在云南省多年未发现的野生个体、原存在已知分布点但已经消失的物种。
1.2.2人工培植物种的分布
调查发现,云南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中可人工培植的有208个物种,主要分布在云南省的83个县级行政区,分别是昆明、楚雄、玉溪、红河、文山、普洱、西双版纳、大理、保山、德宏、丽江、怒江、迪庆和临沧14个州(市)83个县级行政区[4-5]。人工培植野生植物种类最多的是昆明市盘龙区,共有156种;其次是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共有149种,占人工培植物种总数的71.63%;云南省林业科学院昆明树木园,共有37种,占人工培植物种总数的17.79%;景洪市,共有49种,占人工培植物种总数的23.56%;金平县,共有16种,占人工培植物种总数的7.69%。其他各县(区),人工培植物种10~15种的有4个县(区),人工培植物种5~9种的有12个县(区),人工培植物种2~4种的有32个县(区),人工培植物种1种的有31个县(区)。
1.2.3人工培植物种的面积和数量
调查发现,云南省重点野生植物人工培植总面积13 511.998 1 hm2。培植面积大于100 hm2的物种有12种,分别是银杏、红椿、红豆杉、喜马拉雅红豆杉、南方红豆杉、云南红豆杉、喜树、金铁锁、董棕、云南黄连、白芨、石斛,以董棕、石斛等的培植面积最大,培植面积超过1 000 hm2;培植面积小于1 hm2的有149种。
重点野生植物人工培植物种总株数超81 583万株。栽培株数大于1 000株的有82种,占人工培植物种总数的39.42%;小于100株的有92种,占人工培植物种总数的44.23%;小于10株的有57种,占人工培植物种总数的27.40%;仅有1株的有10种,占人工培植物种总数的4.81%。
1.2.4人工培植物种的种源来源
种源来源分为本场培育、野外采集和境外引进3种情况。在云南省208种人工培植重点保护植物中,种源来源大多兼有上述类型的2~3类,其中包含有来源于本场培育的有48种,占人工培植物种总数的23.08%;包含有来源于野外采集的有186种,占人工培植物种总数的89.42%;包含有来源于境外引进的有92种,占人工培植物种总数的44.23%。但本次调查中来源于境外引进的物种很多是指种源来源于本县级行政区域以外。有较多种类的人工培植物种种源来源于野外采集,对野生资源的保护和保存构成一定威胁。
1.2.5人工培植物种的培植目的
1)以迁地保护为目的的物种培植状况
调查初步查明,在云南省人工培植的208个植物中,有153种主要以迁地保护为目的或包含有以迁地保护为目的,占云南省人工培植物种总数的73.56%。从人工培植物种的株数和面积看,曾经栽培但已死亡,其株数为0的有7种,培植株数仅有1株的有10种,2~10株的有44种,11~100株的有31种,101~500株的有13种,501~1 000株的有8种,1 001~10 000株的有20种,10 001~100 000株的有9种,大于10万株的有11种;栽培面积小于等于1 hm2的有127种,栽培面积1~5 hm2的有9种,5~10 hm2的有4种,10~100 hm2的有4种,100~1 000 hm2的有1种,大于等于1 000 hm2的有1种。培植总面积为5 616.889 hm2,栽培总株数为24 089 715株。
2)以社会、生态效益为目的的物种培植情况
主要以社会、生态效益为目的或包含有以社会、生态效益为目的人工培植物种有38种,占云南省人工培植物种总数的18.27%。从人工培植的株数和面积看,培植株数1~10株的有2种,11~100株的有2种,101~500株的有10种,501~1 000株的有2种,1 001~10 000株的有8种,10 001~100 000株的有8种,大于10万株的有6种;栽培面积小于等于1 hm2的有24种,栽培面积1~5 hm2的有6种,5~10 hm2的有2种,10~100 hm2的有2种,100~1 000 hm2的有3种,大于等于1 000 hm2的有1种。培植的总面积达到3 574.362 hm2,栽培的总株数为35 665 681株。
3)以经济利益为目的的物种培植情况
主要以经济利益为目的或包含有以经济利益为目的物种有46种,占云南省人工培植物种总数的22.12%。人工培植总面积7 529.871 6 hm2,培植总株数达71 915万余株,年销售总收入达16 650.06万元,总产值已达29 938.93万元,年利税305.42万元,其中已形成规模栽培和产生较高产值的物种有银杏、喜马拉雅红豆杉、金铁锁、董棕、多种石斛等,主要是具有保健、药用、珍贵用材等方面用途的人工培植物种。这些物种的规模栽培不仅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同时也带来了良好的社会、生态效益。
云南省人工培植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共有87种,占国家调查总种数313种的27.80%[2]。人工培植物种除水杉、羯布罗香、青梅、铁皮石斛、霍山石斛和土沉香等6个种从外地引种外,其余均是由云南本土物种所驯化。云南省有国家规定的调查物种74种,占调查物种总种数的55.64%;云南省增加调查物种有7种,占调查物种总种数的41.18%。其中,云南省已进行贸易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有红椿、毛红椿、云南黄连、合果木、铁皮石斛、霍山石斛等6种,占调查物种总种数的6.90%,比例较小。
云南省可人工培植的208种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物种中,有45种以迁地保护为培植目的,有15种以社会、生态效益为培植目的,有27种以经济利益为培植目的,这反映出云南省人工培植的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大多以迁地保护和社会、生态效益为目的,以经济利益为目的的培植种类相对较少。
多数人工培植物种的株数少,不成规模,而且真正被利用的物种少。目前,有37种植物的培植面积小于0.1 hm2,有8种植物的培植面积小于1 hm2;有23种植物培植株数小于100株,如伯乐树、华盖木、白豆杉等[2]。若以GB/T 14072-1993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原则与方法中的每种保存数量不少于100株的标准看,未达到国家迁地保护保存数量标准的云南省人工培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物种有23种,占物种总种数的26.44%。若以培植株数在10 000株以上规模的物种方可实现利用,那么,已利用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物种很少,只有云南红豆杉、红椿、凹叶厚朴、厚朴、合果木、云南黄连、兰科类、苏铁类等22种,占物种总种数的25.29%。总体来看,云南省形成规模化培植的物种较少,大部分处在人工培植推广和发展阶段。
云南省进行贸易的7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中,所砍伐的木质产品均以原木用作建筑用材,所采集的非木质产品均为可直接利用的中药材或保健用品。
云南省可人工培植的物种208个,主要分布在全省的83个县级行政区,主要分布在昆明、楚雄、玉溪、红河、文山、普洱、西双版纳、大理、保山、德宏、丽江、怒江、迪庆和临沧等14个州(市),但以昆明、版纳、保山、德宏4个州(市)培植的物种较多[2]。以迁地保护为培植目的的物种主要分布在昆明植物园、昆明树木植物园、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西双版纳南药园、三江植物园、元谋干热河谷植物园、瑞丽珍稀植物园、西双版纳热带花卉园8个植物园或树木园,位于昆明、西双版纳、普洱、德宏、楚雄、丽江等6个州(市),在地理位置上作为云南省的滇南、滇中、滇西南和滇西北、滇东南、滇东北的迁地保护培植场所,从全省重点保护植物就地和迁地保护仍存在着空缺。
云南省87种人工培植物种中,仅有6种属省外引进,余下81个物种的种源来源以野外采集为主,少部分来源于本场培植和境外引进,占物种总种数的93.10%[2]。而且本次调查物种来源于境外引进的多指种源来源于本县级行政区域以外,不少从其他县域采购的种源都来源于野外采集。在一些兰科植物的主要分布县进行调查时,发现人工繁育的种苗存在供不应求现象,很大部分的种源来源于野外采集。
本次调查发现,全省可加工利用的植物有15种,占调查物种总种数的4.79%,占云南省现有培植物种总数的17.24%。15种植物中只有合果木、润楠、紫檀、黑黄檀、石斛类、兰科类、金丝楠、云南沉香、土沉香等物种有深加工产品生产[2]。
野生植物资源的开发和利用结构不合理,过度或破坏性砍伐和采集问题严重。市场经济冲淡了物种种质资源保护意识,利用性高的物种成为被过度或破坏性盗伐或采集的对象,导致资源量迅速枯竭,降低了森林物种多样性,进而导致野生植物生境退化。
野生植物永续利用的唯一途径是大力开展人工培植。在云南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开发利用过程中,由于过度追求短期经济效益,对野生植物后续资源的培育不够重视,加之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较大,人工引驯栽培技术薄弱等问题,导致野生转人工培植工作严重滞后。此外,目前各种用途物种苗木生产基地规模小,种类较单一,质量不高,无法满足大面积推广和栽培的需要。部分野生植物的栽培总数量虽然达到了一定规模,但呈零星分散,产量低、不稳定,收购运输成本高,且品质差或不均一,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产品的深加工与利用。
针对云南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在人工培植、开发利用、保护等方面的基础研究十分薄弱,特别是物种生物学、生态学特性、品种、化学成分、利用价值等方面的研究有待加强,大部分的重点保护植物物种未进行过相关研究,对这些物种的认识还停留在粗浅的感官认知水平,导致目的物种缺乏有效保护。目前,除少数大宗的药用植物外,人工引种驯化、繁育栽培技术、模式栽培或标准化生产等研究几乎空白,自由、分散的经营方式,不利于大面积推广应用目的物种的栽培管理技术。此外,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加工利用环节、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等基础研究处于初级阶段,主要体现在单一性研究较多,综合利用和多层次利用研究不够,缺乏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产品,许多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真正价值、资源潜力未得到充分挖掘。
政府及相关部门对野生植物的开发利用缺乏全面的、科学的、统一的具体发展规划或目的物种的专项指导发展实施方案[1]。由于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人工培植利用发展未制定总体发展目标和分阶段具体目标,未落实发展引导和保障措施与政策,导致区域人工栽培资源结构不合理,产品类型单一,缺乏特色资源,未能充分发挥地区的野生植物资源和自然环境的环境优势也是导致大量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遭受破坏的原因之一。
植物人工培植利用是减缓人类对野生植物资源的依赖,保护野生植物资源的重要手段。但从当前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人工培植利用的投入来看,却与其重要的地位完全不相匹配。由于资金缺乏,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仅以植物园、以经济为主要收益的民营企业为主,严重制约了重点保护野生物种人工培植利用的开展。
由于云南省的野生植物人工培植产业起步较晚,很多物种的栽培技术尚不成熟,生产、运输、经营等秩序比较混乱,而且还存在私自采集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等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应从采集、引种、栽培、采伐(采集)、加工、运输、经营等环节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实行许可证制度,各相关部门要协同推进监督和管理。通过行政手段,引导市场健康发展,鼓励合法栽培和经营,达到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的目的。建议对资源消耗量大于生长量的野生植物物种或野生资源极少的物种(如极小种群野生植物)[3,5],应禁止一切野外采集;对人工培植企业进行适当引导,尽可能扶持大型的、人工栽培基地较大的、有一定科研能力的且技术比较成熟的产业或具有较大农村推广潜力的产业。
近年来,云南省野生植物人工培植产业发展较快,一些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培植产业已形成并初具规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重视并加大对合理开发利用野生植物的人工培植产业的扶持[1]。一些已经规模化栽培的人工培植产业,如西双版纳、保山、德宏的铁皮石斛、霍山石斛、文山州的三七和勐腊县的云南沉香人工培植产业,不仅具有较高的经济效益,是当地农民脱贫致富的主要途径,而且栽培技术成熟,大量推广栽培能够减轻对野生资源的保护压力,从而带来良好的社会、生态效益。
野生植物无法规模化人工培植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繁育技术无法取得突破。建议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加大对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人工培植技术基础研究的投入,包括加强各部门和科研单位之间的合作、加大资金投入等政策和经费措施。结合野生植物迁地保护的区域空缺[3],建立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种质保护基地,开展重点保护植物和其他珍稀濒危植物的迁地保护和繁育技术研究,为人工培植提供优质种苗和技术。另外,应加大对一些具有开发利用潜力,特别是已规模化栽培的物种的加工利用技术研究[1],尤其是深加工技术的研究,为野生植物加工利用产业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为切实保护好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及其生境,依托植物园、人工培育基地等现有的基础设施,采用电视、专题片、互联网等方式,对人工培育成功的重点野生植物物种进行宣传,普及重点野生植物的保护知识和人工培育技术,引导全社会从以利用野生资源向人工培育物种的意识转变,提高全社会共同参与保护重点野生植物资源的自觉性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