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正光
摘 要: 劳动价值观是人们关于劳动价值的根本认识和根本观点。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劳动价值观经历了从计划经济时代“劳动光荣”外在感召为主到新时代“劳动幸福”内在感受为主的巨大跃迁。这种跃迁体现了人们对劳动的认知与评价由偏重外在激励转向偏重内在感受,集中表现于四个维度:在主体维度上要实现“让劳动本身成为享受”,增强劳动者的劳动幸福感;在社会维度上要创设转向与跃迁的氛围和条件;在实践维度上要不断提升科学技术水平,创新劳动形式,增强劳动者的劳动愉悦体验;在价值维度上要把劳动幸福融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中。
关键词: 新时代;劳动价值观;劳动光荣;劳动幸福;跃迁维度
中图分类号:C97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8634(2022)01-0052-(10)
DOI:10.13852/J.CNKI.JSHNU.2022.01.006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指出:“劳动是整个人类生活的第一个基本条件,而且达到这样的程度,以致我们在某种意义上不得不说:劳动创造了人本身。”1 劳动不仅创造了“人本身”,而且是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还是人类追求幸福生活的基石。因此,劳动成为千百年来人们赞美和讴歌的永恒主题。劳动之于个人、家庭、社会的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人们对于劳动价值的认识和评价也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加深,特别是进入新时代,“劳动幸福”的价值观正在超越“勞动光荣”的价值观。这种超越不仅是时代进步和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人们对“异化劳动”的积极扬弃和对劳动自由的现实追求。习近平总书记在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提出“光荣属于劳动者,幸福属于劳动者”的理念,进一步促发了新时代劳动价值观由“劳动光荣”向“劳动幸福”的转化。当前,从主体、实践、价值、社会等维度考察新时代劳动价值观由“劳动光荣”向“劳动幸福”的跃迁,对于深化新时代劳动价值的认识和评价,促进树立科学的劳动价值观,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一、主体维度:“让劳动本身成为享受”
幸福是社会主体对于生存状态的一种社会的,也是自我的感知和体悟。“劳动幸福”是指人们通过劳动使自身的本质力量得到释放和社会确认,进而反馈到劳动者主体精神层面,感受到由衷的愉悦。“‘让劳动本身成为享受’既是社会主义精神的核心主张,同时也是社会主义发展的最终目的。”1 但是,在生产力和科学技术水平不高的情况下,劳动主要是劳动者付出艰苦的体力或脑力劳动,劳动者很难体会到劳动的愉悦,特别是在阶级社会中,异化劳动成为确证“人的本质”的最大遮蔽渊薮。人们不仅付出艰苦的劳动,而且这种劳动还是在阶级压迫下完成的,劳动成果也被残忍盘剥。劳动者无论身心,还是情感都处于遭受高度逼迫的状态,劳动毫无愉悦感可言。新中国成立后,人民群众翻身成了国家的主人,也成了劳动的主人。在党的领导下,劳动成为改变国家贫穷落后面貌和改善人民生活状况的强大武器和内在自觉,“劳动光荣”成为那个时代的号角和最强音。改革开放后,随着科学技术的巨大进步和社会生产力的极大提升,人们的劳动意识、劳动能力和劳动替代手段等都发生了飞跃。“劳动幸福”成为人们的追求目标和衡量劳动公平正义及其获得感的重要标杆。
首先,劳动幸福是“人的本质”的终极体现,是作为主体的人的最终实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曾指出,劳动是人的本质,作为人的“有意识的生命活动”,2 其与蜘蛛的活动、蜜蜂建筑蜂房等最大区别是在“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之前,就“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他不仅使自然物发生形式变化,同时他还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这个目的是他所知道的,是作为规律决定着他的活动的方式和方法的,他必须使他的意志服从这个目的”。3 由此可见,劳动是人的自主的、有意识的创造,体现了人在认识自然、改造自然以及成就人自身过程中的主观目的性、能动性和创造性。劳动不仅是人类创造财富的手段,更是人类的目的本身。就人类的形成与发展而言,劳动不仅创造了人本身,创造了人类“一切历史的基本条件”,而且创造了“人与人之间相互依赖的社会关系”。没有劳动,就没有人和人类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日常劳动,无论是简单还是复杂、模仿还是创造、主动还是被动、为己还是为他等,就其动机而言,始终承载着人的欲望和意旨,体现满足生存和发展的需要。可以说,人类从事的任何劳动都是包含着明确的动机的。就其过程而言,劳动是一项创造性极强,且可以预测结果的活动。即使是那些简单的重复性劳动,也包含着原始的创造性,其结果都是可以预期的。就其结果而言,劳动可以满足人们的精神和物质需求,不仅生产物质产品,而且生产美和智慧,增强人们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马克思说:“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4 而这种“社会关系”归根到底是在劳动中结成的。纵观人类社会发展史,不难发现,“人的本质”呈现和“社会关系”裂变同劳动及其水平之间存在很强的关联。在生产力水平极低的原始社会,人们的劳动能力极低,获取的劳动产品极其有限,仅可满足人们的最低生存需要,没有剩余产品。为了生存,人们必须相互依赖,团结协作。这时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属于对等需要关系,“人的本质”和“社会关系”也没有被异化。但是,随着生产力水平和人们劳动能力的不断提高,劳动产品开始有了富余,社会出现了分工,人群出现了分化。人的关系开始演化为物的关系和阶级关系,物的价值超越甚至取代了人的价值。劳动出现了异化,连带“人的本质”和“社会关系”发生了异化。生产资料占有者不劳动,劳动者不占有生产资料,也不占有劳动。劳动者在资本的驱使下被迫劳动,因此,劳动对于劳动者来说是一个被痛苦盘剥的过程。只有到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人民真正成了国家和社会的主人,也才真正成了劳动的主人,人的需要表现为人的真正本质。劳动不再是被动、消极和被强制的,而成为人们积极、主动、自由自觉的有意识的活动,劳动异化被最大限度地遏止,“人的本质”重新彰显,“社会关系”趋于平等,劳动成为一切快乐的源泉。
其次,“幸福是奋斗出来的”。人类一切努力的目的在于获得幸福,获得幸福是每一个人的最大心愿。但是,幸福却不是轻易能够得到的。功崇惟志,业广惟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幸福不会从天而降,梦想不会自动成真。”1 同时,“世界上没有坐享其成的好事”,因此,幸福也不能靠别人的施舍。要幸福,唯有奋斗。中华民族发展史已经证明,无论是个人、家庭,还是民族、国家,幸福生活总是离不开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艰苦奋斗。因此,“幸福是奋斗出来的”,不仅是对历史经验的总结,也是对现实生活的观照。可以说,一部中华民族发展史,就是一部艰苦奋斗和自强不息的劳动创造史,奋斗已然构成了中华民族绵延不息、永续发展的文化基因和精神密码。
“幸福是奋斗出来的”这句话蕴含多重含义:其一,要获得基本的生活条件离不开奋斗。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曾在考察人类社会生活史的基础时指出:“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而且,这是人们从几千年前直到今天单是为了维持生活就必须每日每时从事的历史活动,是一切历史的基本条件。”2 中国传统文化中更是留下了“与天斗”“与地斗”的奋斗史话。只有在奋斗的基础上,人类社会才能在基本生活资料得到保障的基础上,向更高的目标迈进,进而推动人类社会和人本身的发展。其二,要获得更高水平的生活进而获得幸福更离不开奋斗。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到,100年来,中國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创造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以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伟大成就来之不易,它们都是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接续奋斗的结果”。当前,我国正处于“两个百年目标”的交汇期,党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历程证明,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个百年目标需要艰苦奋斗,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第二个百年目标更需要不懈奋斗。其三,要摒弃消费主义、利己主义和享乐主义等错误的观念。不能否认,由于受到能力、认知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特别是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影响,人们的幸福观呈现出多元性、多样性。消费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成为当下流行且较有影响的价值观念。消费主义将过度消费、炫耀性消费、身份符号性消费与欲望的满足作为人生的终极意义与追求;利己主义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把追求和获取个人利益当作人类行为终极目的;享乐主义把现时的享受和私欲的满足看成衡量幸福与否的尺度;拜金主义则认为金钱是满足欲望的最直接有效途径,把追求金钱数量作为人生的全部。毫无疑问,这些价值观念把个人欲望的满足作为人生的终极意义与价值追求,与劳动精神格格不入。它们也许也讲奋斗,但这种只为了满足个人欲望的奋斗是“异化”的,不应肯定与提倡。
最后,劳动者要有“劳动自由”。劳动自由是马克思主义劳动话语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是“劳动人权所追求的最高目标”和“劳动幸福的本质属性”。3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指出:“一个种的整体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恰恰就是人的类特性。”4 这种“自由的自觉的活动”在本质上区别于“维持人的肉体生存的手段”,它是人作为“类存在物”的确证。但是,在阶级社会和生产力水平不高的情况下,劳动常以“异化”和强迫的形式存在,劳动者并没有劳动自由,因而也就没有劳动的幸福体验,“劳动光荣”成为劳动外在激励的重要手段。新时代,在科学技术和生产力日益发达的情况下,人们正在从过去繁重的体力劳动中解放出来,劳动自由不但正在成为人们的普遍追求,而且具备了一定的现实可能性。劳动的意义和劳动的价值正在成为共识,劳动幸福正在渐次成为一种全新的内在体验。
劳动自由的前提是承认劳动必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必然是通向自由的重要路向。劳动也是如此,劳动必然是实现劳动自由的必要条件。劳动者在实现劳动自由之前,首先要认识到劳动必然的重要性,进而把劳动看成“第一需要”,自觉自愿地从事劳动,也就是说劳动者要有强烈的劳动主观意愿。当然,这种主观意愿的养成也需要外部条件的支撑,比如大到劳动社会关系的构建,小到基本劳动条件的保障等。
劳动自由要破除外在的逼迫性和约束。长期以来,人们为了生存,劳动普遍成为一种“逼迫”和“异化”的生命活动。这种异化的“被强迫的谋生活动”不是人们自由自觉的活动,也违背了“人的本质”,因而不可能给人们带来幸福感。劳动作为体现人本质的生命活动,只有是自由的,也即摆脱了外在的逼迫性和约束,才有可能是幸福的。当前,随着科学技术发展和人们劳动能力的提升,劳动相较于从前有了很多的自由,但是它依然没有摆脱外在的逼迫性和约束,劳动依然是很多人不太情愿的生命活动,人们依然普遍感受不到劳动的幸福。
如何破除劳动的这种外在逼迫和约束,实现劳动自由?一是要牢固确立劳动者的社会主体地位,把劳动的主导权,尤其是选择权交给劳动者。同时对劳动者进行劳动价值和劳动理想教育,引导劳动者把个人劳动幸福同民族复兴、国家富强目标结合起来,在劳动的社会价值创造中实现对美好生活和幸福的追求。二是要积极创造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爱护劳动的社会氛围,消除劳动在现实中事实上存在的等次差别,让劳动价值无差别成为一种社会新风尚。三是大力发展科学技术,用科技力最大限度地替代人力劳动,特别是在复杂、恶劣环境下的繁重体力劳动。四是推动实现劳动公平正义,建立和遵循岗位、分工与劳动无贵贱的准则,让“共建共享”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价值观念和行动选择。五是尊重人们的劳动意愿,努力实现人们对于劳动的自由选择。虽然目前还没有进入共产主义社会,但也要在有利于促进社会发展进步的前提下,为实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描绘的那种劳动样态创造条件:“任何人都没有特殊的活动范围,而是都可以在任何部门内发展,社会调节着整个生产,因而使我有可能随自己的兴趣今天干这事,明天干那事,上午打猎,下午捕鱼,傍晚从事畜牧,晚饭后从事批判,这样就不会使我老是一个猎人、渔夫、牧人或批判者。”1 当然,这里需要特别指出并强调的是,“破除外在的逼迫性和约束”不是说劳动在任何时候都不受任何制约,恰恰相反,劳动者在劳动时必须接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劳动秩序、劳动纪律和劳动道德的制约。
二、社会维度:创造更高的社会生产力、实行良政善治、建构合理评价体系
劳动是一种社会性的活动。纵观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不管是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所描绘的“五大社会形态”还是“三大社会形态”,除了在原始社会或“人的依赖关系”阶段,由于生产力水平极端低下,人们为了生存必须进行“无差别”的共同劳动外(但这种劳动绝不幸福),无论是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还是资本主义社会,劳动总是同生产资料或资本纠缠在一起的。谁掌握了生产资料或资本,谁就掌控了劳动,而生产资料或资本又不断催生劳动的异化。在这些社会形态下,劳动者的劳动“权”是被强加的。劳动者不但没有劳动自由,而且常常像牲口一样在监工的棍棒、皮鞭下被迫劳动,资本的占有者肆意盘剥劳动者的剩余价值。机器大工业出现后,工人过剩,成了“多余的人”,劳动者甚至连出卖体力劳动的机会都失去了。劳动者连最基本的劳动权都没了,更遑论人权、自由和幸福等。只有到了社会主义社会,人民群众翻身做了国家的主人,成了社会财富的主人,劳动才成为劳动者自己的事情。因此,新中国成立后,人民群众焕发出了蓬勃的劳动热情,也创造了令世界惊叹的伟大成就。但是,由于受到生产力发展水平、科学技术等各方面条件的制约,劳动者虽感受到了为个人、家庭劳动的满足,为国家、社会劳动的光荣,但缺少内在的、由衷的“劳动幸福”体验。实现“劳动幸福”,就社会层面而言,必须创造更高的社会生产力,通过良政善治,把劳动者从繁重的体力劳动和资本逻辑中解放出来。
首先,要创造更高的社会生产力,把劳动者从复杂、繁重的劳动中解放出来。创造更高的社会生产力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通向劳动幸福的必由之路。依照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观点,劳动作为“人以自身的活动来中介、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的过程”,1 “都是一种既得的力量,是以往的活动的产物”。2 可见,特定历史时期的社会生产力是人类社会代际传承的产物。社会生产力的提升需要历史积累,特别是科学技术的支撑。应该说,一部人类社会发展史就是一部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积累、提升的历史。随着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生产力的提升,特别是人工智能对劳动的介入,劳动者已经极大地从复杂而繁重的劳动中解放出来。但是,现阶段劳动者的“劳动强度和折磨性”还没有得到解放,“劳动中人的全面发展程度,劳动尊严得到维护的程度”还没有充分体现。3 “996”甚至“007”还是很多劳动者的工作常态。“打工人”的出场,一方面虽然蕴含着劳动者必须通过“奋斗”才能走向幸福的普遍共识,体现了“因劳称义”的价值追求,另一方面却也显示出劳动者依然陷于“谋生劳动”的窘境。导致这些状况的原因有很多,但就其根本而言,还是社会生产力不够发达,还不能最大限度地提升劳动者的劳动技能和手段,还不能广泛而有效地提供替代劳动,或者使繁重劳动科技化和简约化。因而,解决问题的关键还是在于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进而实现劳动者的劳动是因为兴趣、责任和内心的满足,而不仅仅是为了活着。
其次,要实行良政善治,促进劳动者从资本逻辑中解放出来。马克思主义认为,世界历史发展过程就是不断扬弃异化劳动走向自由自觉劳动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资本曾经发挥着绝对的主宰作用。可以说,劳动者之所以享受不到劳动本身的幸福,在相当大程度上是因为受到资本的节制。资本的拥有者往往控制着政策制定权和劳动裁量权。资本的恶在私有制条件下被无限放大,资产阶级政府也沦为资本的帮凶,两者狼狈为奸、相互强化,所以资本逻辑就成了“过度劳动的文明暴行”。因此,必须通过社会革命建立一个全新的社会,消灭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把劳动者“从资产阶级的羁绊下解放出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确立使劳动者成为社会的主人,为把劳动者从资本逻辑中解放出来提供了根本前提和制度保证。但是,由于当前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依然不高,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各项体制机制尚不完善,还没有真正实现劳动者的一切劳动过程和一切劳动成果都由自己支配,大部分劳动者依然受自身受教育水平、劳动能力、劳动机遇等各类因素,甚至是“资本”的羁绊,不能充分享受劳动自主权、实现体面劳动以及自由发展。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通过改革建立良政善治,完善劳动法规及各方面的体制机制,同时约束资本,把劳动者从不适应生产力发展需要的生产方式和经济体制机制,特别是“资本”逻辑中解放出来,筑牢“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增加勞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广大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4 的屏障。
建立良政善治,必须全面深化改革,坚决革除一切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打破制约获得劳动幸福感的藩篱;必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勇于自我革命,使广大党员干部勇当劳动先锋,引领积极健康的劳动风尚;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与人民休戚与共、生死相依”;5 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推动放管服,推进经济体制和劳动体制改革,彻底改变“只见物不见人”的倾向;必须善于运用辩证思维和底线思维,在当前仍然需要利用和发展资本的阶段,把发展和利用资本同节制资本、促进劳动结合起来,把资本逻辑对劳动幸福的损害降到最低,直至清除。
最后,要建构更加公正合理的评价方式,把劳动者从身份和等级的桎梏中解放出来。由于社会分工的事实存在,当前劳动者的工作是分类别、分岗位的。虽然不同岗位创造的社会“价值”的确存在差异,对社会发展的“贡献”也有大小之别,但实际上,就社会整体发展和良好运行来看,每一类劳动都是不可或缺的,都是值得肯定、尊重和赞扬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劳动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任何一份职业都很光荣。”1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劳动依然被贴上了身份和社会等级的标签,按照劳动类型、工作岗位的不同把人分成三六九等,“看不起普通劳动者”“贪图不劳而获的生活”2 的现象依然存在,“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3 以及“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的社会风尚还没有真正形成。受不良社会氛围,特别是不良影视文化和“饭圈文化”的影响,很多年轻人的劳动价值观被带偏,追流量明星、做网红,不愿付出劳动却梦想一夜暴富成为病态但不可忽视的社会现象。这种现象如果不根除,对于青年成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有百害而无一利。因此,必须要构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劳动评价方式,在全社会弘扬“无论时代条件如何变化,我们始终都要崇尚劳动、尊重劳动者”4 的风尚。同时,建立切实有效的社会评价机制,发挥社会评价对于劳动的引领作用。一是在评价立场上承认由于现阶段社会生产力水平、教育、劳动者自身禀赋等条件的制约,暂时还不能实现劳动者间“无差别”的劳动。二是在评价导向上坚持尊重和鼓励劳动,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理念;坚决打击好逸恶劳、不劳而获现象,取缔违背诚实劳动准则的非法劳动;逐步弥合因劳动类别、岗位差异而导致的收入鸿沟,使劳动成为共同富裕的最强劲动力。三是在评价手段上侧重于关心和爱护劳动,扫除制约劳动者就业创业的体制机制和政策障碍。四是在评价标准上逐步从资本逻辑转向人本逻辑,引导实现对资本逻辑有限但持续的超越,最终促使劳动成为“复归人本身的自觉自由的活动”。
三、实践维度:提升科学技术水平,创新劳动形式,增强劳动者的幸福体验
劳动作为一种实践性很强的活动,常受到科学技术水平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曾指出:“劳动生产力是由多种情况决定的,其中包括: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5处于不同劳动生产力水平的劳动者,其劳动体验及幸福感程度是不一样的。一般是劳动生产力水平越低,劳动形式越单调,劳动的逼迫性越强并且劳动越繁重,劳动感知就越痛苦;相反,劳动生产力水平越高,劳动形式就越丰富,劳动的可选择性就越强,劳动感知就越愉悦。经过70多年的发展,当前我国的社会劳动生产力水平有了极大提高,劳动形式也有了一定程度的创新,为增强劳动者劳动幸福体验奠定了一定的物质基础。但是这对于实现真正的劳动幸福还远远不够,还须进一步的探索和发展以加大劳动解放的力度、深度和广度。
首先,要大力发展科学技术,最大限度地实现智慧劳动、延展“他体”劳动,提高劳动效率。纵观人类社会劳动发展史可以看出,人类劳动解放的程度是与科学技术发展程度成正相关的。在人猿揖别后的长时段内,劳动者战天斗地,环境恶劣也要事必躬亲,对劳动愉悦的感知往往只体现在劳动成果的收获中。古代氏族和部落在捕获大型猎物时或在主要收获季节举行的庆祝活动大抵属于此类,但这种逼仄的劳动根本不能产生幸福感。到了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劳动者的劳动及其劳动产品被奴隶主和封建地主野蛮占有,他们的劳动只是生命延续的手段,这种劳动不可能生成幸福感。在资本主义社会里,机器大工业极大地解放了劳动生产力,但是在资本主义劳动异化的前提下,虽然有了替代劳动和“他体”劳动,劳动者的劳动逼迫性却因为技术和管理的进步而被强化。劳动者毫无人身自由,只能通过出卖劳动力换取微薄的生存资料,既不能给劳动者尊严,更不能让劳动者幸福。社会主义制度和改革开放为科学技术发展、生产力进步及劳动解放提供了根本制度保障和强大动能。在社会主义制度下,通过大力发展科学技术,以智慧劳动或“他体”劳动替代劳动者在繁重或恶劣条件下的“自体”劳动,首先实现劳动者的体力解放和工作条件解放。大力发展科学技术还可以迅速提高劳动生产率。劳动者单位时间内的劳动效率越高,其劳动的获得感、成就感和幸福感也就越容易体现。虽然说劳动幸福不一定是基于智慧劳动和“他体”劳动,也不是基于不劳动,因为无劳动不幸福,但是存在于恶劣条件或者超出人体自然力之外的劳动,特别是逼迫性的劳动一定是不幸福的。因此,即使是在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条件下,依然需要大力发展科学技术和社会生产力,同时,也只有在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条件下,科学技术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才会更好地同劳动者结合,为劳动者服务,真正发挥其解放劳动的作用。
当然,发展科学技术,寻求智慧劳动和“他体”劳动,并不是说不要劳动者劳动,劳动解放也并非摒弃劳动。作为由劳动创造的对象性主體,人(劳动者)的“类本质”就是劳动。同时,人类社会的发展须臾离不开劳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的实现须臾离不开劳动。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才说,劳动是人的第一需要。过去由于科学技术、生产条件以及生产资料私有制度等的制约和压迫,人的这种“第一需要”被遏制和异化,劳动者要“活着”就不得不参加劳动。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受生产力水平的制约,“劳动光荣”更多的是一种评价,是号召和激励劳动者积极参加劳动的重要宣传手段。在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生产力水平提高后,劳动者依然需要劳动,只有在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制度下,劳动者才成为劳动的真正主人,劳动为一切人,一切劳动也为劳动者自己,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自主性、自由性和可选择性得到空前释放。
其次,要强化全面的劳动教育,丰富劳动的“内涵”与“外延”,进而助力劳动自由。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曾指出:“‘劳动的绝对自由’是劳动居民幸福的最好条件。”1 所谓“劳动的绝对自由”就是自由人联合体中的劳动。也就是说,社会将不再由于分工而使劳动固化,劳动者没有特殊的、固定的活动范围和劳动部门,而是根据社会的自然调节和自己的兴趣爱好随时调整劳动类型和劳动方式,这样同一个劳动者就可以拥有多个劳动身份,并且可以随自己的兴趣进行“切换”,而这种“切换”的前提条件就是劳动者要具备从事这些劳动的能力,这种能力的养成需要社会提供良好的多样化的教育。人类社会的发展历程表明,劳动与教育具有一体性、同频性,劳动为教育提供实践支撑,教育指导人类劳动。因而,从一般意义上讲,“教育就是发展劳动主体的劳动教育”。2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劳动者在融入社会劳动体系的过程中将被赋予更加全面的素质发展要求,为此,教育将承担更加重要的责任,其与劳动的结合及其对劳动多样性的支撑必然成为现代社会对人的全面发展要求的逻辑归宿。教育对培养和发挥劳动者的自由创造性劳动愈益重要。
全面的劳动教育不仅仅是劳动意识的养成和劳动技能的训练,还包括劳动精神面貌、劳动价值取向以及劳动责任、劳动理想和劳动精神的激发。2020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明确指出:“劳动教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直接决定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劳动精神面貌、劳动价值取向和劳动技能水平。”3 劳动教育被赋予重大时代责任。
全面的劳动教育不是简单地进行多项职业技能培训,即不是培养工具性的劳动者,而是提升“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1的能力。人的“全面的本质”不断展现的过程就是实现人自由全面发展的过程,其在自由性上主要表现为个体人发展与整体人发展的有机统一,即“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2 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智能化、数字化时代的到来,劳动的自主性、创造性和智能性使得个性化的劳动选择已经成为现实,人的自由发展和劳动解放统一于并行不悖的同一时空中,为实现人的“全面的自由的劳动”和“自由全面的发展”的统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作为连通二者的桥梁,教育必须与时俱进,既彰显劳动的个体性、自由性特征,又符合劳动的全面性、创造性要求,也即向全面的劳动教育转化。通过全面的劳动教育,一方面有助于提升劳动者争取劳动自由的物质力量,突破自然必然性的限制;另一方面使劳动者获取劳动自由的精神力量,激发其自由全面发展的内在动力。这样,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实现对私有制的根本性变革,不仅极大地克服了劳动在私有制条件下的片面发展以及被推向异化的历史局限性,而且通过全面的劳动教育不断深化劳动者劳动的“内涵”和“外延”,实现劳动的解放与自由。
最后,推进创新劳动,不断丰富劳动者的劳动形式。所谓创新劳动,就是基于新时代知识、技术、思维等的革新进而提升劳动效率、产生出超值社会财富或成果的创造性劳动。3 创新劳动是知识经济和数字经济时代的新型劳动,其与以往劳动的主要区别就在于具有“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特征。经过新中国7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超越了传统“出大力,流大汗”,单纯强调“苦干加蛮干”的劳动时代,顺应社会化、科学化、市场化需要的技能型劳动、知识型劳动、智能型劳动已经成为社会劳动的新形态。
进入新时代,创新劳动越来越受到党和国家的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多个场合强调创新的极端重要性,“把创新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谋创新就是谋未来”“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成为新时代创新劳动的动力与指南,并得到了广大劳动者的普遍认同和追崇,其价值得到了全社会的尊重。当前,在传统劳动之外,人们创造了很多非传统的劳动形式,这些与新知识、新经济形态相结合的新型劳动形式不仅张扬了劳动者的个性特征和兴趣爱好,增强了劳动者的成就感、幸福感,而且顺应了时代、社会、科技的发展潮流,对社会财富的创造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创新劳动是现代科技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结果,其具有自主性、自由性、知识性和创造性特征,不再把劳动者固定在某一个特定岗位,局限在某一行业内,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劳动者对于全面的自由劳动的选择权,体现了社会劳动发展的总体方向,也彰显了劳动幸福的核心要义。
四、价值维度:把劳动幸福融入实现中华民族
伟大复兴的奋斗中
价值,就其本质而言是一种关系范畴,即客体对主体需要的满足程度。无论是“劳动光荣”还是“劳动幸福”都是对劳动者付出劳动的一种价值判断。只不过“劳动光荣”侧重于社会对劳动者劳动的肯定判断,这种判断属于外在激励型;而“劳动幸福”则侧重于劳动者对自身劳动的肯定判断,这种判断属于内在感受型。劳动者对劳动幸福的自我感知可划分为不同圈层,第一圈层是由自然生理需求得到满足带来的幸福,第二圈层是由劳动对象化的实现带来的幸福,第三圈层是由劳动造福他人、满足人类社会发展需要带来的幸福。毫无疑问,在这三个圈层中,第三圈层是最高层次的幸福。就现阶段而言,造福他人,满足人类社会发展需要,首先就是把个人劳动幸福同初心使命结合起来,融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中来。
首先,将劳动幸福融入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主体自觉中。人的最大特质在于其社会属性,因而其价值的实现在于对社会发展的贡献。劳动者感受到劳动幸福,固然属于其个人的内心体验,但是这种内心体验又绝不仅仅限于自身需要的满足,还体现在个人对社会的贡献和个体社会价值的实现,以及社会对其劳动的认同与尊重。也就是说,劳动不仅仅是为己的,也是为他的;劳动幸福的评判标准也是多元复合的。因此,劳动幸福归根到底需要在为他人服务、为社会发展和民族振兴中实现。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也认为那种局限于主客体关系层次的个人幸福是可怜的、自私的、有限的幸福,只有“選择了最能为人类福利”而奋斗的幸福才是更高层次的幸福。马克思认为,“如果一个人只为自己劳动,他也许能够成为著名学者、大哲人、卓越诗人,然而他永远不能成为完美无疵的伟大人物”,只有“那些为共同目标劳动因而自己变得高尚的人”“那些为大多数人带来幸福的人”,才是“伟大人物”和“最幸福的人”。1 可见,“为共同目标劳动”“为大多数人带来幸福”的劳动是个人获得并真正享受幸福的正确途径,因为这种劳动和千百万人联系在一起,劳动者个人的幸福就是千百万人的幸福,同时劳动者也通过千百万人的幸福来强化自己的幸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是“中国人自古以来不懈追求进步的光荣传统”,也是“今天中国人的理想”。2 近代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在短短一百年走过了西方发达国家数百年的工业化历程,实现了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这个成果来之不易,它是亿万人民群众辛勤劳动的结果。在这个过程中,中国人民自觉地把自身劳动同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共同目标结合起来,将个人理想同国家梦、民族梦结合起来,以对国家和社会发展的贡献作为衡量个人幸福的尺度。在这个过程中,中国人民创造了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这些精神已经融入中国人民的血脉,成为中国人民勤奋劳动的基因以及实现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推动民族复兴的内在精神动力。今天,中国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更加接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第二个百年目标,中国人民也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更有能力实现这个目标。实现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已经成为中国人民的劳动自觉、劳动责任和劳动理想。
其次,将劳动幸福融入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奋斗的道路坚守中。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之所以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加接近民族复兴的目标,其关键就在于找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条正确的道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指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保障。劳动者之所以越来越能感受到劳动幸福,其关键也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异化劳动”的摒弃和劳动者社会主人翁地位的保障。正是因为有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才真正实现了中国人民劳动幸福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辩证统一。劳动幸福激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奋斗主体的内在动力,可以加速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目标的实现;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宏伟目标的努力反过来又激发劳动者的普遍荣誉感、使命感、幸福感,推动劳动者的劳动精神由被动转为主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找准了方向,也为劳动者追求劳动价值、实现劳动幸福提供了广阔舞台。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迄今为止最适合中国国情的发展模式,它是中国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历史已经证明并将进一步证明,没有社会主义就不能救中国,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不能发展中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人民至上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倡导“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让全体人民进一步焕发劳动热情、释放创造潜能,通过劳动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3 正是因为坚持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华民族才实现了由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中国人民的生活才实现了由贫困、温饱、小康到全面小康的伟大飞跃,国家面貌、民族面貌、人民面貌才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化。当前,中国已经开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人民美好生活的新征程。伟大复兴足以振奋人心,美好生活助力劳动幸福,两者共同增添劳动者的劳动自豪感、获得感和幸福感。但是,无论是民族复兴还是美好生活,都只有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保障下才能实现,一旦离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一切就都将成为镜花水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人民劳动幸福在新时代特定的历史时空中形成了一种内在关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全体劳动者的坚韧奋斗,劳动幸福只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守及其伟大成就中彰显和实现。
最后,将劳动幸福融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梦想的忠实奋斗中。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的伟大梦想。“伟大梦想不是等得来、喊得来的,而是拼出来、干出来的”,1 “根本上要靠包括工人阶级在内的全体人民的劳动、创造、奉献。要使中国梦真正同每个职工的个人理想和工作生活紧密结合起来,真正落实到实际行动之中”。2 同时,他也强调“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只有奋斗的人生才称得上幸福的人生”,“奋斗者是精神最为富足的人,也是最懂得幸福、最享受幸福的人”。3 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讲话不仅深刻揭示了劳动幸福与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之间的辩证关系,而且生动展现了中国人民与生俱来的家国情怀。“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早已成为流淌在中华民族血脉中的精神基因,“家是最小国、国是最大家”体现了个人命运和国家、民族命运的深度融通。新时代,中国人民为经过艰苦奋斗而创造的人间奇迹感到无比自豪、无比骄傲。
但是,实现美好生活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还需要全体中国人民投入更多的精力,付出更大的努力。正所谓“征途漫漫,唯有奋斗;梦想成真,唯有实干”。事实也正是如此,实现美好生活离不开不懈奋斗,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离不开不懈奋斗。奋斗不仅是实现个人幸福和民族复兴的密码,也是联通劳动幸福和民族复兴的桥梁。由此,人们追求和实现劳动幸福的过程,也是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奋斗和奉献的过程。劳动幸福不仅同民族复兴不相冲突,反而会在民族复兴中获得外在的激励并强化和升华幸福感。
Abstract: Labor values are people’s fundamental understanding and views on labor values. Since the founding of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China’s labor values have experienced a great leap from the external appeal of “labor glory” in the planned economy era to the internal feeling of “labor happiness” in the new era. This transition reflects that people’s cognition and evaluation of labor have changed from emphasizing external incentives to emphasizing internal feelings, which are concentrated in four dimensions. In the subject dimension, it is necessary to realize “letting labor itself become enjoyment” and enhance workers’ labor happiness. In the social dimension, it is necessary to create the atmosphere and conditions of transformation and transition. In the practical dimension, it is necessary to constantly improve the level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novate labor forms, and enhance laborers’ pleasant labor experience. In the value dimension, it is necessary to integrate labor happiness into the struggle to realize the great rejuvenation of the Chinese nation.
Key words: new era; labor values; labor glory; labor happiness; transition dimension
(責任编辑:张 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