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图|胡志东
近期,浙江省慈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理了一起案件,3名男子想以“碰瓷”伎俩赚快钱,结果诡计很快被民警识破。
2021年7月12日凌晨4时许,慈溪交警接到报警,在慈溪市桥头镇老周塘路上,2辆小轿车发生追尾事故。民警随后抵达事故现场,并对被追尾的前车驾驶人吴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涉嫌酒后驾驶。据吴某交代,他在樟新公路旁吃夜宵时喝了酒,凌晨2时左右驾车离开夜宵店,当行驶至老周塘路时被后车追尾。可为何事发后近2小时才报警?吴某解释称他原本打算和对方私了,谁知对方竟“狮子大开口”,双方协商了很久都没谈妥,于是选择报警。
调查中,办案经验丰富的民警很快察觉到这起事故并不“简单”,存在疑点:首先,两车追尾地点不是在公路上,而是在一条狭窄的小巷里,小巷一侧还停放着数辆私家车。后车驾驶人徐某文在被民警问起驾车出行原因时含糊其辞。另外,事故发生后,徐某文曾数次拨打电话报警,但一接通便立即挂掉了,110回拨也都被他挂掉。对此,吴某称因为当时“私了费”谈不拢,徐某文为吓唬他,多次作势要报警,且在此过程中,徐某文的两位朋友也到达现场,并参与“调解”。
民警调取视频监控资料发现,事发前日22时左右,徐某文驾车出现在樟新公路上,停车后徐某文下车与从另一辆车上下来的两名男子碰了头,之后这两名男子走进夜宵店,徐某文则回到自己车上“坐等”。约4小时后,从夜宵店出来的吴某准备驾车离开,徐某文车辆也随即发动,并一路尾随其至老周塘路,又伺机加速制造了追尾事故。至此,民警心中的怀疑和猜测渐渐被证实。
面对证据和民警询问,徐某文的心理防线逐渐崩塌,承认了他和朋友合谋“碰瓷”的事实:“徐某和周某(本案中另两名男子)都是我老乡,最近大家没钱花了,我就提议去碰碰运气,想故意追尾酒驾司机,然后拿点‘私了费’。”徐某文还交代,他今年6月份刚买了一辆二手车,为此还专门去4S店和汽修厂打探行情,在评估了车辆配件的修理差价后,觉得有利可图。于是,三人明确了分工,徐某负责在夜宵店物色“酒司机”,然后联系徐某文驾车尾随并制造事故,周某则开车负责望风,事成之后三人分赃。经过民警的教育,徐某文认识到了自己违法行为的严重性,悔恨地说:“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今后再也不会这么做了。”
目前,徐某文、徐某、周某三人因涉嫌敲诈勒索罪,已被移送公安机关,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吴某虽是“碰瓷”案中的受害者,但其酒后驾驶的行为涉嫌违法。经抽血鉴定,吴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1毫克/100毫升,又因是二次酒驾,他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8天,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洁身自好,拒绝酒驾。”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酒后切勿驾驶机动车,此外还要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小心掉入“圈套”,遇到“碰瓷”者一定要选择报警,以免遭讹诈,致使人身、财产遭受更严重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