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凌云
(泰州市海陵区文化馆,江苏泰州 225300)
我国作为当今世上唯一从未断层的文明古国,在几千年的发展中形成了极多具有鲜明特征以及地域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并成为旅游经济的主要组成部分。因此,为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受到更好地保护与传承,应在全域旅游视域下研究二者融合发展途径,从而创造出更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以此形成新业态,提高旅游发展水平。
对于当前时代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而言,将其与旅游产业融合是主要手段之一,能够有效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的宣传范围和效果。但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是全域旅游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之一,其具体作用如下:
第一,给旅游品牌效应加持,增强当地旅游产业的文化自信。对于全域旅游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运用能够增强景区景点的文化创意,这对当地特色文化品牌的打造和推出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源地,当地居民和建筑都具有极佳的精神风貌,这使游客在游玩过程中能够更好地感受到几千年来这片土地留下的精神财富,同时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推动当地经济发展。
第二,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旅游产业中的结合运用还能够提高经济效益,对于乡村地区,还能够促进新农村的建设。在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背景下,人们对精神层次的需求越来越高,同时对非遗保护、传承的关注度也在逐渐提高,在该情况下,通过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产业相结合,并将其打造为融合发展模式,不仅能够为当地增加就业岗位,还能够为传承人和经营者带来经济收益,从而推动新农村的建设,提高当地发展能力。
第三,全域旅游视域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不仅能够提高保护效果,还可以推动旅游产业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协同、可持续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是一项复杂、系统的过程,在此过程中需要把握非物质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方向,通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等活动,或是在线上平台举办交流论坛等,都能够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基础上宣扬、传承文化。
对于全域旅游视角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应注重非遗与旅游的有机结合,提升文旅融合水平,一方面让非遗助力全域旅游发展,另一方面在保护与传承中让非遗焕发新的生机。具体路径如下:
为使非遗发展传承过程中推动旅游经济发展,应结合当前时代特性,利用新媒体、融媒体等技术平台加大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知识的宣传工作,一方面让民众更为准确地掌握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状态,另一方面增加民众对保护知识的掌握,同时增强其文化自豪感和文化自信。地方相关政府部门应自觉发挥推动产业化升级的社会责任,为全域旅游环境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发展提供支持,比如采用数据库技术落实数字档案,保证相关信息资源共享,不仅为全域旅游的发展提供助力,还可以让社会大众有途径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和非遗保护知识,以此形成良好的产业发展和社会氛围。
此外,为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全域旅游中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增强旅游吸引力,还应落实完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链条,从而让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中发展,推动旅游效益的提升。具体而言,在全域旅游这一发展背景下,需要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命力,所以应从多个方面提升非遗价值,使其在保护中发展。比如,出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相关法律条例,使其具有法律地位,地方政府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拟定适合当地旅游发展的法律制度,从而在保护传承人的同时,推动全域旅游规范发展。此外,为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更好地传承下去,并使其持续助力旅游业发展,相关部门组织还应注重对传承人的培养,落实健全的培养机制,逐渐增强其系统性,逐渐扩大其规模,形成健全的管理培养模式,从推动非遗更好发展。这些措施与政策都可以落足于全域旅游中,在增加当地就业机会的同时,实现文旅更好结合、发展,拉动当地旅游经济增长。
在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过程中,不仅要保证健全的传承人链条,还应摆正认识,用正确的认知看待非物质文化遗产与全域性旅游之间的相互意义,在具有非遗保护保障的前提下将旅游产业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相结合,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面,让更多人认识、了解非遗,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产业化发展,实现二者协同发展。具体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经过生产、生活,不断发展下来而形成的文化瑰宝,也是一种文化现象,对于民族历史文化、未来发展都具有极强的文化意义,在其传承发展过程中,其文化效益和经济效益不断被开发和创造,能够在另一角度实现保护与传承,传达其历史价值,提高其现实价值。全域旅游作为一种新的区域协调发展理念和模式,具有十分巨大的经济效益潜力,而且旅游产业本就是新兴的创造性产业,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远超其他产业。通过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产业相结合,尤其是全域旅游,能够有效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的形成与发展,更好地被社会所接受,同时增强旅游业的文化内涵、文化价值与吸引力。为此,全域旅游背景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应积极走产业化道路,以张家界为例,目前已开发出彰显武陵源魅力湘西剧院的舞台剧表演——《魅力湘西》等,受到人们的广泛喜爱,实现非遗文化传播、传承的同时,提高当地旅游业吸引力,拉动经济发展。值得注意的是,在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道路过程中,相关政府组织应加强社会引导和控制,正确把握当前改革不断深入的市场化机制,做到以市场为导向,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化能够适应市场化的消费需求,并以此为基础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文化产品的开发与设计,逐渐打造非遗品牌优势。利用知识产权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及时申请保护专利,一方面落实高质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另一方面开发市场发展空间,增强旅游产业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产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方式越来越多,主要有参与型、观赏型和体验型几种,为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中更好助力全域旅游发展,可以落实二者融合发展模式,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传承性、生产性和传播性等方面融入旅游产业。比如,开展生态观光游。相关组织加大力度改造、建设旅游设施,利用补贴等政策,积极鼓励地方市县、乡村等地区,开办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的旅游主题,开展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的主体观光活动。通过该方法,还能够将美丽乡村建设与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相结合,逐渐打造出非遗特色乡村和特色小镇,从多个方面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此外,根据旅游景观和地点的自然性,还可以落实康养休闲度假游。依托于全域旅游下良好的生态环境,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人文特性和文化内涵与其进行有机结合,将其与生态保护区进行有机结合,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主题,开展康养休闲度假活动,提高当地旅游产业吸引力,逐渐将其打造为当地旅游新增长点。以黑龙江省为例,其以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为基础进行“牡丹江流域民族文化”“赫哲文化”等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设立,这几个文旅项目高度集中,游客能够在欣赏良好生态环境的同时,感受当地丰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加深游客对当地文化的认知和理解,从而更好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动旅游经济发展。最后,为使游客更好体验非物质文化遗产下的文化,还可以开展参与体验游。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民族文化瑰宝,涵盖内容极多,包括传统民俗、传统美术、曲艺、传统舞蹈和美术等,这些与旅游行业均具有极强的契合性,因此,可以将其进行一定简化,结合其艺术性和休闲性开展体验活动,为游客提供全过程的旅游产品和服务,增强对游客的文化感染力和吸引力。此外,还可以开展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展示、物品解说等活动,将游客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之间的距离拉近,提升当地旅游产业的文化品位,实现旅游地和景观的创新和丰富,从而推动全域旅游长远发展。最后,在该融合发展模式下,还可以开发旅游商品,比如手工艺品、日用品或是其他衍生品等,提高当地纪念物的文化质量。开发过程中,应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色与特质,不仅发扬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还能够进一步增加当地旅游产业的经济效益。
在全域旅游视域下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时,应重视非遗保护的整体性原则,该原则不仅体现在空间角度,也体现在时间方面。具体而言,为使非物质文化遗产持续发力,推动当地旅游发展,持续性促进其经济水平增长,实现非遗文化的更好传播,应认识到保护传承与开发之间的协同意义,将保护工作落实到时间节点和各个历史阶段上。
综上所述,非物质文化遗产依托于其丰富的文化底蕴和内涵,能够很好助力全域旅游的发展。因此,在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时,应注重旅游产业与其的契合性,并通过品牌效应、融合发展模式等措施推动非遗产业化发展,实现二者的有机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