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荣宾,常 芹
(1.苏州大学 体育学院,江苏 苏州 215021;2.苏州工业园区 星洋学校,江苏 苏州 215028)
体育课程作为学校体育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鲜明的历史性,而这种历史性主要由它的内容载体——运动技能课程内容呈现出来。建国至今,我国学校体育课程经历了八次改革,而每一次的改革都会对运动技能课程内容进行重构。我国基础教育运动技能课程内容选择正是在这种长期的历史经验的总结和探索中才得以不断地发展。体育教学大纲和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作为运动技能课程内容的呈现文本,代表了一定时期内运动技能课程内容选择的最高水平,也反映了该时期运动技能课程内容选择的基本特征[1]。我国基础教育运动技能课程内容的演进基本上是伴随着体育教学大纲和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的发展而进行的,本文对建国以后我国颁布的基础教育体育教学大纲[2]和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3]中的运动技能课程内容进行解构,从运动技能课程内容的分类与衔接方面阐述基础教育运动技能课程内容选择的演变过程,总结其经验,分析未来发展导向,从而为基于学生构建基础教育运动技能课程内容奠定基础。
建国初期在较系统地研究苏联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的基础上,1956年我国颁布了第一部比较成熟的《体育教学大纲》,明确规定教授学生大纲所列举的各种主要竞技运动项目、体操和游戏的知识和技能,而且指出不能随意删减或增添大纲中的运动技能课程内容。在运动技能课程内容分类方面,以发展人体基本活动能力作为课程内容分类的主线,小学阶段的运动技能课程内容分为基本体操和游戏,初中和高中的运动技能课程内容分为基本内容和补充内容。基本内容包括体操、田径和游戏,同时,为适应各地区体育教育发展的不平衡性或其他条件而设置了体操、田径、游戏、游泳、速度滑冰和滑雪等补充内容。在整个基础教育阶段将球类项目作为活动性游戏的高级发展内容划分在游戏类别中,球类项目没有单独成类,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运动技能课程内容分类的混乱。
在运动技能课程内容的衔接方面,主要依据学生的年龄特征,由浅到深,按年级逐年重复提高安排。其中,小学一年级和二年级的运动技能课程内容以与基本体操相结合的游戏为主,基本体操和游戏内容在小学三年级和四年级占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小学五年级和六年级以体操内容为主,游戏内容所占比重较少;初中和高中阶段,运动技能课程内容包括体操、田径和游戏三部分,根据课时分配,体操占第一位,田径占第二位,游戏占第三位。初中和高中的运动技能课程内容较为一致,但在动作技术要求的难度上呈现出递增趋势,高中偏重于体操和田径类的竞技运动项目。从总体上看,各学段的运动技能课程内容设置较为重复,体操类和田径类运动项目只是按照竞技运动固有的动作技术难易程度进行排列,运动技能课程内容在各个年级和学段之间没有明显的界限,衔接性较差。
1961年我国颁布的《体育教材纲要》强调要逐渐摆脱苏联体育课程模式,结合我国学校体育课程发展的实际,构建中小学的运动技能课程内容体系。该大纲强调提高学生身体基本活动能力和全面发展学生的身体素质,但并未指定必须学习大纲所规定的运动技能课程内容。说明大纲编制组已经认识到课程内容的多样性,不可能确定在某个年级只能教某一或几项运动,扩大了课程内容的选择性。
在运动技能课程内容分类方面,以竞技运动项目作为分类的依据,小学运动技能课程内容包括体操、田径、武术和游戏,并无基本内容与选用内容之分;初中和高中运动技能课程内容包括基本内容和选用内容两部分,每部分均包括体操、田径、武术和球类。武术在该大纲中首次被作为我国民族传统体育单独列为一类。初中和高中基本内容约占课时数的80%,选用内容约占课时数的20%,反映出运动技能课程内容的统一性和灵活性相结合,课程内容开始具有可选择性,但运动技能课程内容中基本内容的比例远高于选用内容的比例。
在运动技能课程内容的衔接方面,各年级的运动技能课程内容主要依据学生的年龄特征进行安排,在小学阶段教授学生基本的运动技术,早期专项化的主张在小学阶段被不被采纳;初中阶段学习体操、田径、武术和球类的基本技术和技能组合并进行初级的教学比赛;高中阶段在初中学习的动作技术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并要提高部分运动基础较好学生的运动技术水平。当时的教学思想已经认识到教授学生单个技术动作,学生掌握以后再运用到实际的教学比赛中并不受学生喜欢。学生认为学习单个技术动作呆板枯燥,而且学习以后不能在实际比赛中灵活运用,故初中阶段和高中阶段都注重将教学比赛作为课程内容的一部分。基础教育各学段的运动技能课程内容各有侧重点,力求小学、初中和高中运动技能课程内容紧密衔接,避免各学段不必要的重复,但对于反复用来锻炼身体的身体活动和运动项目则保持一定的重复,并在原有的基础上使动作技术难度不断提高。
文化大革命期间,我国的学校体育发展遭受严重破坏而陷入停滞阶段,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基本上被废止,运动技能课程内容设置较为混乱。文革结束后我国于1978年颁布了全日制十年制《体育教学大纲》,该大纲在选择基础教育运动技能课程内容时提出了“打破以竞赛为中心的编排体系”,明确了中小学运动技能课程内容的选择要面向全体学生,增强学生的体质,增进学生的健康,而不是面向少数“运动尖子”以运动竞赛为中心。
在运动技能课程内容的分类方面,该大纲将中小学运动技能课程内容分为基本内容和选用内容。其中,小学基本内容占课时总数的80%~84%,选用内容占课时总数的16%~20%;初中基本内容占课时总数的80%,选用内容占课时总数的20%;高中基本内容占课时总数的70%,选用内容占课时总数的30%。事实上,基本内容是指简便易学,具有较高的全面锻炼身体价值的内容,并非必须进行学习的必修内容。因此,基本内容与选用内容的分类在逻辑上并不对应,此种分类也是基于现实的折中之举。在运动技能课程内容分类时,既没有单独按照人体基本运动能力也没有按照竞技运动项目分类,而是采用了竞技运动项目和人体基本活动能力相结合的综合方法进行分类。小学一、二年级的基本内容包括队列队形、跳跃、投掷、走和跑、基本体操、技巧和游戏,小学三年级以后增加了支撑跳跃、低单杠和武术等内容;中学阶段在小学运动技能课程内容类别的基础上又增加了篮球内容。选用内容并没有按年级安排,而是分为小学和中学两个学段,小学选用内容包括游泳、球类游戏、民间体育和室内游戏等,中学选用内容包括技巧、游戏、游泳、速度滑冰、武术和民间体育等。选用内容的安排增加了运动技能课程内容选择的灵活性,但是只是在完成基本内容的前提下,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灵活选用,并且要求课时不能过于集中于某一运动项目。
在运动技能课程内容的衔接方面,以人体基本活动能力和运动项目技术为主线衔接各年级的运动技能课程内容。以跑、跳跃和投掷课程内容为例,在小学一、二年级重点突出跑、跳跃和投掷的基本动作内容,并安排较多的跑、跳跃和投掷类的运动游戏,以发展学生的基本运动能力;在小学高年级阶段关注基本动作技能学习与田径运动项目技术动作的相互衔接,注重跑、跳跃和投掷动作技术学习与身体素质练习和运动能力培养相结合;中学阶段除了加强基本动作技术学习外,循序渐进地增加跑、跳跃和投掷在时间、高度和距离等方面的教学要求,并不断地提高技术动作难度。基础教育运动技能课程内容较为重复,各学段的衔接也只是按照运动项目技术动作的难易程度进行安排。由于学制的缩短,就必须精选课程内容,然而课程内容只是降低了各运动项目技术学习的难度和测验标准,但在课程内容总量上并未减少,造成了课程内容繁多。基础教育运动技能课程内容缺乏整体、科学的设计,完整性和系统性较差。
在改革开放学校体育思想百家争鸣、百花齐放的时代背景下,1987年国家教委颁发了作为义务教育过渡性质的《体育教学大纲》,该大纲在运动技能课程内容选择方面出现新的变化,指出课程内容要与学生生活和终身体育相联系,同时增加能够反映时代需求的足球、排球、舞蹈和韵律操等内容,使课程内容更加丰富和多样化。
在运动技能课程内容的分类方面,该大纲将仍将中小学运动技能课程内容分为基本内容和选用内容,进一步加大了选用内容的课时比例,增加了课程内容的可选择性。其中,小学基本内容占课时总数的70%,选用内容占课时总数的30%;初中基本内容占课时总数的60%~74%,选用内容占课时总数的26%~40%;高中基本内容占课时总数的50%~62%,选用内容占课时总数的38%~50%。在运动技能课程内容分类时,采用按运动项目进行分类,在项目类课程内容安排时按照人体基本运动能力为主线进行递进。小学低年级运动技能课程内容包括基本动作、游戏、唱游。小学中、高年级运动技能课程内容过渡到正规的运动项目,主要包括游戏、田径、基本体操、器械体操、技巧和韵律活动、小球类和武术项目。小学阶段的选用内容根据大纲确定的运动技能课程内容选择原则,结合各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并没有统一要求。中学阶段的运动技能课程内容类别包括田径、球类、基本体操、器械体操、技巧和韵律体操、舞蹈和武术。中学阶段选用内容包括各项基本内容的补充和延伸、游戏、速度滑冰、游泳、民间体育等。运动技能课程内容在继承传统内容的基础上有所更新,使课程内容的类别更为完善。
在运动技能课程内容的衔接方面,将小学划分为低、中、高三个学段,主要发展学生的基本活动能力,强调运动技能课程内容不宜过于单调和早期专项化。三个学段的运动技能课程内容各有侧重点,小学低年级以基本动作、游戏和唱游为主,其中,基本动作内容是小学中、高年级田径、基本体操和器械体操的学习基础,故也是重点内容;小学三、四年级将基本动作替代为田径、基本体操、技巧和器械体操内容,同时增加了韵律活动、武术类内容,小学四年级开始将小球类列为基本内容;小学中、高年级游戏内容提高了动作和规则的复杂性,游戏内容的比重随年级升高而逐渐减少。在中学阶段按照运动项目的技术动作特点和难易程度,结合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运动兴趣设置多样化的课程内容。基础教育阶段的各类运动项目课程内容并未妥善衔接,只是按照技术动作的难易程度进行排列,各个学段的运动技能课程内容设置较为重复。
为适应九年义务教育走向法制化道路,1992年国家教委颁布试行了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该版体育教学大纲继续秉承中小学体育课程“一个目的三项基本任务”的传统,并指出三项基本任务是相互联系不可分割的整体,进一步深化了对学校体育课程内容选择的认识。在运动技能课程内容选择方面的新变化主要包括:在球类项目中首次将排球作为基本课程内容,足球项目的课程内容也呈现体系化;将1956年出现过的平衡项目重新作为基本内容;韵律体操和舞蹈作为课程内容单独进行编排成类;将发展身体素质的课程内容作为相对独立的体系,与运动项目课程内容相互配合;以民族传统体育替代武术,改变了武术作为民族传统体育内容的局限性。
在运动技能课程内容分类方面,按照运动项目和发展身体素质相互交叉进行分类,将小学运动技能课程内容分为基本内容和选用内容,基本内容占课时总数的70%~80%,选用内容占20%~30%;中学运动技能课程内容同样分为基本内容和选用内容,其中,基本内容占课时总数的70~84%,选用内容占16~30%。小学低年级基本内容包括基本运动、游戏、韵律活动和舞蹈三项内容,小学中、高年级基本内容包括游戏、田径、体操、韵律活动和舞蹈、小球类和民族传统体育以及发展身体素质内容;选用内容主要包括田径、体操、民族传统体育、小球类、游泳和滑冰等。初中阶段基本内容包括田径、体操、球类、韵律体操和舞蹈、民族传统体育和发展身体素质内容;选用内容为各项基本内容的补充和延伸、游泳、滑冰、地区性和民族民间体育内容。
在运动技能课程内容的衔接方面,小学低年级以发展学生基本身体活动能力为主,尽量避免同类性质课程内容的不必要重复,主要使学生掌握各类项目的基本动作和基本活动能力,各项课程内容的难易程度要符合低年级学生的身心特点和接受能力。小学中、高年级将运动项目的基本内容和发展身体素质的内容分别排列,以保持运动项目固有的特点和增加锻炼身体的有效性,进一步发展学生的身体基本活动能力,要求学生学习并掌握各项运动的基本技术和动作组合。初中阶段的运动技能课程内容既不能竞技化,也不能忽视运动项目,要用多样化的运动项目作为锻炼学生身体的手段,教授学生多种运动项目的基本技术,同时加强各类运动项目课程内容的系统性和连贯性。
1996年前后学校体育界较为系统地总结了建国以后影响我国体育课程发展的主要学术思想,在此基础上展开理论争鸣和学术讨论,对学校体育的功能和价值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体育整体效益论思想在学校体育课程构建中得到较大认可。在此背景下1996年我国颁布了《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体育教学大纲》,与九年义务教育体育教学大纲相衔接。该大纲仍沿用了“一个目的,三项基本任务”的课程体系,但将增进学生的心理健康明确纳入了体育教学目的,强调发展学生的个性,培养学生竞争意识、创新、合作和应变能力,充实现代体育教育思想和体育课程改革的成果,扭转了体育课程只为增进学生体质健康的生物体育观。在课程内容选择方面的新变化是课程内容设计要突出学生的主体性,加强课程内容的可选择性,着重发展学生的体育运动能力,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和运动专长的形成,为终身体育奠定基础。
在运动技能课程内容分类方面,该大纲构建了新的运动技能课程内容分类体系,以实践活动为主线采用多元目标并进的运动技能课程内容分类方法,将体育课程分为活动类课程和学科类课程。学科类课程是体育课程的主体,课程内容由必选内容、限选内容和任选内容组成。其中运动技能课程内容中的必选内容包括田径、体操、民族传统体育、发展身体素质练习,占课时总数的55%;限选内容包括韵律体操和舞蹈、足球、篮球、排球和游泳,占课时总数的25%;任选内容包括必选内容、限选内容拓宽和加深的内容,共占课时总数的20%。
在运动技能课程内容的衔接方面,高中阶段强调运动技能课程内容的选择要满足不同学生的个性发展需求和运动兴趣爱好,培养高中学生的体育能力并形成运动专长。运动技能课程内容体现了连贯性、完整性和系统性,以田径和篮球项目为例,田径内容的教学应使学生掌握跑、跳跃、投掷的基本技术和知识,学会运用田径运动项目发展体能,特别以提高学生的耐力素质作为田径课程内容的重点;篮球课程内容在初中学习的基本技术和战术的基础上,将基本技术、组合技术、基本战术遵循由易到难、循序渐进的原则融合到教学比赛中,以教学比赛作为高中篮球课程内容的主体,重点培养学生的篮球技战术运用能力。但该版大纲过于注重运动技能课程内容的体系化,使课程内容容量偏大,与课时形成矛盾;同时,部分运动技能课程内容偏难,如高三年级越野跑男生为3 500m~4 500m,女生2 000m~3 000m,超过了学生的接受能力。
教育部在2000年颁布了基础教育《体育与健康教学大纲》,该大纲在继承“三基”教学的基础上强调选择竞技运动项目作为课程内容是为了有效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课程内容不能“竞技化”,力图把学科知识结构与学生身体发展和认知结构紧密结合,主要基于各运动项目内在结构和学生各年龄阶段身心特征及动作技能发展规律选择课程内容。同时注重以学生为主体,精简基础教育各学段的运动技能课程内容,进一步增加课程内容的弹性和选择性。
在运动技能课程内容分类方面,按运动项目将课程内容分为必修内容和选修内容,其中,选修内容由限制性选修和任意选修两大类组成。小学一、二年级必修和选修的比例为7∶3,必修内容包括基本运动和游戏;三至六年级必修和选修内容比例为6∶4,必修内容包括游戏、田径、体操和武术。小学阶段限制性选修内容包括球类、韵律活动和舞蹈、体操,每学期只能从中选出1~2项,其中球类为限选内容中的必选项目。初中阶段必修和选修比例为5∶5,高中阶段必修和选修比例为4∶6。初中和高中的必修内容均包括田径、体操和武术;限制性选修内容包括球类、韵律体操和舞蹈。选修内容随学段升高,比例不断增大,以满足学生运动兴趣和掌握运动技能的需要。
在运动技能课程内容衔接方面,大纲根据小学生身体发展的年龄特点,将小学划分为一至二年级、三至四年级、五至六年级三个学段。小学一至二年级发展身体素质和基本活动能力,使学生学会一些游戏、基本运动和韵律活动的方法,培养小学生参与体育活动的乐趣并形成积极参加体育活动的态度;小学三至四年级培养学生学习运动项目基本技能的兴趣和积极性,使学生初步学习田径、体操、球类、武术等项目的基本技术,掌握所学运动项目的基本运动技能,进一步提高身体的基本活动能力;五至六年级巩固和提高学生所学各项运动的基本技术,促进学生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的进一步提高。初中阶段学习各项必修和选修运动项目的基本技术和技能,提高学生对各项运动技术的综合运用能力。高中阶段使学生学会科学地锻炼身体的方法,掌握一项或几项运动项目技能,提高学生的体育能力,形成运动特长,为终身体育奠定基础。课程内容类别与结构和初中阶段相似,在初中的基础上按照运动项目的技术难度和测验标准逐步递进地设置各类运动项目的课程内容,但要避免课程内容的竞技化倾向。
2001年教育部颁布了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实验版)》,2003年又颁布了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实验版)》,课程标准倡导“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课程理念,把学生的健康发展作为本课程设计和实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11年教育部经过十年的体育与健康课程改革和实验又颁布了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修订版)》,标志着体育课程改革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这两版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在选择课程内容时,改变传统的按运动项目划分课程内容的方式,从运动技能、运动参与、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和社会适应等方面描述体育课程目标,并根据课程目标构建基础教育各学段的运动技能课程内容[4]。
体育与健康课程根据学生身心发展特征和体育学习的特点,将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划分为五级水平,其中水平一至水平三分别相当于小学1~2年级、3~4年级和5~6年级;水平四相当于初中7~9年级;水平五相当于高中10~12年级。课程标准没有对各学习水平的运动技能课程内容做出具体的规定,只是依据体育课程目标明确了各学段运动技能课程内容选择的范围,即根据课程目标引领课程内容。要求各学校根据三级课程管理的要求保证课程内容的可选择性,从师资队伍、场地器材、学生体育基础等方面的实际出发选择适宜的课程内容,从而使体育教师对课程内容的选择有了更大的自主权和更多的灵活性[5]。2001年和2011年版《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运动技能课程内容由田径类、球类、体操类、水上或冰雪类、民族民间体育类和新兴运动类项目构成,并无必修和选修之分。
《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对运动技能课程内容的选择思路如下:小学阶段重点发展学生身体的基本活动能力,运动技能课程内容以各类运动项目的游戏比赛为主;初中和高中的运动技能课程内容均由田径类、球类、体操类、水上或冰雪类、民族民间类项目和新兴运动类项目构成,初中阶段注重运动项目基本技术和组合技术的学习,课程内容呈现多样化;高中学生可以在学校确定的范围内,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运动技能水平选择运动项目进行专项运动技能学习,以发展运动爱好并形成运动专长。其中,田径类项目在基础教育阶段都作为体育课程的必选内容,同时重视选择武术等民族民间传统体育项目作为运动技能课程内容。《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中运动技能课程内容要求学生掌握的程度和递进梯度如表1所示。
表1 《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运动技能课程内容要求掌握程度和递进梯度
为了更好地体现课程内容的递进性,课程目标中对课程内容的要求使用能够体现不同层次意义的行为动词,基础教育水平一到水平五体育课程要求学生对运动技能课程内容的掌握程度为:学习→初步掌握→基本掌握→基本掌握并运用→熟练掌握并运用;各类运动项目的运动技能学习渐进过程为:运动项目游戏→基本技术→技术动作组合→技术和简单战术→专项运动,各学习水平逐级递进。课程标准通过界定运动技能学习的掌握程度和运动项目技术学习的递进过程,实现了基础教育各学段运动技能课程内容的衔接。
我国基础教育运动技能课程内容的演变过程凝聚着课程内容选择的有益经验,对于这些经验应理性对待,吸收其精华,从而为基于学生构建基础教育运动技能课程内容奠定坚实的历史基础。
为分析我国基础教育运动技能课程内容类别的发展演变,本研究对建国后颁布的1956、1961、1978、1987、1992、1996(高中)、2000、2001和2011年版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和《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中的运动技能课程内容类别进行分析统计可知,我国基础教育运动技能课程内容的类别主要包括田径类、体操类、球类、游戏类、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类、游泳和冰雪类、新兴运动类,运动技能课程内容类别呈逐步细化和增多的趋势。
建国后早期的运动技能课程内容主要为田径、体操和游戏类运动,需要指出的是,此时的体操和游戏类运动的涵盖范围较广,如1956年小学体育教学大纲中的体操就包含走、跑、跳跃和投掷等内容,中学的体操类运动则包含舞蹈运动的内容;1961年大纲中游戏包含球类运动的内容,并在课程实施中主要以游戏的方式呈现。故此阶段基础教育运动技能课程内容类别较少,相互包含,但内容较为丰富。随时间的推移,体操和游戏类的内容逐步细化,并分化出田径和球类运动。在运动技能课程内容类别的演变过程中,1961年大纲增加了武术类运动项目,使我国民族传统体育正式进入了学校体育课堂;1987年大纲正式将球类运动列为小学体育课程内容,主要以小篮球、小排球为主;中学自1961年就设置了篮球课程内容,并规定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开设足球、排球项目;球类运动在1992年大纲中正式被列为运动技能课程内容。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体育课程改革为适应时代发展需要,2000年大纲将新兴运动列为学校体育课程内容的类别,主要包括攀岩、轮滑、飞盘等,使我国运动技能课程内容的类别更为成熟和完善。我国基础教育体育课程形成主要包括田径类、体操类、球类、游戏类、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类、游泳和冰雪类、新兴运动类的多样化运动技能课程内容体系。
纵观基础教育运动技能课程内容的演变过程,田径类项目作为最基础的运动项目一直是体育课程的首选内容。在各时期的体育教学大纲中,以走、跑、跳、投掷为主的田径类课程内容在基础教育阶段的各个年级均有出现,而且达到了全覆盖,成为基础教育学校体育最具稳定性和延续性的课程内容。其次是体操类运动,出现频次较高的项目包括:队列队形、徒手操、技巧运动、实用性体操(攀登、爬越)、支撑跳跃、轻器械体操、单杠、双杠、韵律活动与舞蹈、平衡项目;而体操类的高低杠、吊环、肋木、体操凳等项目,由于对运动技术要求过高,学生难以掌握,同时趣味性不强,安全隐患较大,只是在早期的学校体育课程内容中出现,而后选择性降低,逐渐淡出了体育课堂。第三是球类运动项目,球类运动在我国基础教育学校体育课程中开展较为普及的项目有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和羽毛球虽然没有被作为基础教育阶段重点选用的课程内容,但是深受学生喜爱,在现今的体育课程内容中其重要性日益增强。第四是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自1961年武术被列为体育课程内容后,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作为我国体育课程特有的内容一直占有一席之地。第五是游戏,游戏作为小学阶段的主体课程内容,一般包括田径类、体操类和球类运动项目的游戏和固定形式的运动游戏,在小学低、中年级占有较大比重。第六是游泳,游泳作为健身性和实用性较好的运动项目,却易受学校条件和环境因素的影响,但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游泳运动一直被建议作为体育课程内容。
综上所述,田径类、体操类和球类运动项目作为我国基础教育各学段的主体运动技能课程内容,具有相对稳定性和延续性的特征。
我国传统的基础教育运动技能课程内容在课程性质上被区分为基本内容和选用内容,或者分为必修内容和选修内容,选修内容进一步被区分为限制性选修内容和任意性选修内容。建国后基础教育运动技能课程内容总体上经历了由完全的必修内容(基本内容)到必修内容与选修内容(选用内容)相结合的发展过程。在运动技能课程内容分配比例上,整个基础教育阶段必修内容逐渐减少,选修内容逐步增多。从历时视角审视,建国后早期的体育课程内容强调统一性,并无选修内容,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体育教师选择课程内容的灵活性。体育课程选修内容的设立改变了体育课程内容完全由国家统一制定的局面,对于体育教学大纲中课程内容不适合地域和学校实际情况的部分,不再强制要求执行,而是由学校根据实际条件确定选用内容,这也就给予了学校和体育教师选择课程内容的权利。
小学体育课程在1978年开始出现选修内容,选修内容的比例由1978年的16%~20%逐步增加到2000年的30%~40%;初中自1961年开始设置选修内容,选修内容比例由1961年的20%增加到2000年的50%;高中选修内容比例由1961年的20%增加到2000年的60%。无论是从时间发展纵向来看,还是从小学到高中的学段纵向发展来看,基础教育阶段运动技能课程内容的选修比例均逐步增大,体育教学大纲在运动技能课程内容方面的要求与规定越来越灵活,显示出我国运动技能课程内容选择权利的逐步放开,注重各地区和学校的差异性,并开始关注学生的主体体育需求。第八次基础教育体育课程改革对各学习阶段的运动技能课程内容未做出具体的规定,运动技能课程内容也无明确的必修和选修的划分。《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在运动技能课程内容改革方面更进一步,指出各地、各校的体育教师在制定具体的课程实施方案时,可以依照课程目标,从本地、本校的实际情况出发,选用适当的运动技能课程内容[5]。体育课程标准赋予学校和体育教师自主选择运动技能课程内容的权利,意味着体育教师不仅是体育课程标准的执行者而且也是体育课程的构建者,这对体育教师的职业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新中国成立后至新世纪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前,我国研制和颁发的七套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呈现出两个重要特征:一是每次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的制订和颁布都与我国社会进步的需要和教育理念的转变密切相关,二是把体育课程当作学科课程进行开发和研制,中小学体育教学大纲的编制注重体育学科知识和运动技能的系统性和完整性[6]。在长达半个世纪的体育课程设计中,课程内容主要是人类长期积累下来的体育文化知识和运动项目,主要依据学科课程的理论进行选择。从学科课程的视角规定体育课程必须具备体育知识和运动技能的系统性和完整性,运动技能课程内容设计具有成人化、竞技化的特点,从而建立起一套较为系统的以“竞技运动项目”为主的课程内容体系,具有鲜明的“知识理性色彩”。这也是各版体育教学大纲强调学习和掌握体育基本知识、基本技术和基本技能的主要原因。经过50多年的体育课程教学实践探索和发展,体育学科课程在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分类、课程内容排列等方面得到了不断的改进和完善。尽管传统的运动技能课程内容具有明显的竞技化色彩,但在学科课程内容体系的递进性上却体现出了科学性,提高了体育课程在学校教育中的地位,对我国学校体育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
然而,学科课程编制方法由于过于注重体育知识和运动技能的系统性和完整性,容易进入见物不见人的误区。无论是按照人体基本运动能力还是按照运动项目或综合分类,体育课程基本上都以传授体育基础知识、基本技术、基本技能为主要内容,造成课程内容“大而全”。同时,运动技能课程内容主要依据社会或成人的需要来安排,因而学生所学习到的内容与自己的生活经验和体育经验并无直接关联。运动技能课程内容选择忽视学生的主体体育需求,不利于激发学生的体育兴趣和培养学生的运动能力,这也就成为第八次基础教育体育课程改革的背景和动因,故新课程倡导基于学生选择运动技能课程内容。2001年颁布的《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指出在运动技能课程内容选择过程中应以学生为主体,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打破传统运动技能课程内容的竞技化和成人化倾向。既不能只强调“学科理论”,也不能过于侧重于学生的经验和活动理论,应寻求“关注学生发展的课程”和“关注学科基础知识的课程”二者之间的平衡[7]。因此,应在保持运动技能课程内容科学性和系统性的基础上,使课程内容更加适应不同学段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满足学生的运动需求和兴趣爱好。
学生核心素养是学生在接受相应学段的教育过程中,逐步形成的适应个人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与关键能力[8]。以核心素养为中心的课程变革已成为当今发达国家教育改革新的价值导向。基于核心素养的课程改革从学科本位向学生本位、从知识本位向素养能力本位的转变,也促使课程内容出现创生性和适应性的改变,应结合各学段学生需要形成哪些核心素养来安排课程内容[9]。我国传统体育课程过于重视学科本位课程价值取向,过分强调了运动技能作为工具理性的作用,容易将体育课程的本质价值和目标误解为纯粹的运动技术教学,造成体育课程的异化现象。社会本位和学科本位的体育课程实践证明,体育课程若单纯以运动技术传习作为课程目标,就容易走向工具理性课程取向,忽略体育课程健身育人的核心价值,从而导致体育课程内容往往是脱离学生现实生活的较为抽象的体育知识和技能,不能面向学生以培养学生体育能力为核心选择课程内容。核心素养理念的提出为我国学校体育改革树立了风向标,体育核心素养实现了由单方面的社会本位或知识本位价值取向到多元的“社会、知识、个人”三位一体的价值取向转换,今后我国学校体育改革应紧紧围绕体育核心素养体系的构建来贯彻落实[10]。
通过分析英国[11]、美国[12]和日本[13]最新版的国家体育课程标准的课程任务和目标可以发现,英美日学校体育课程健身育人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促进学生运动技能的掌握、健康生活方式的养成、体育品德的发展三大方面。同时,从体育课程促进学生发展体育核心素养的视角构建基础教育运动技能课程内容。结合国外学校体育关于体育核心素养的阐释和我国学校体育课程改革的实际,季浏教授认为学生体育核心素养主要由运动能力、健康行为、体育品德构成[14]。学校体育课程应根据体育核心素养的三个关键维度,明确基础教育各学段学生体育核心素养所应达到的水平和表现形式,进而依据体育核心素养设置小学、初中和高中三个学段相互衔接、梯次递进的运动技能课程内容体系,彻底实现课程内容设计从“体育学科”本位到“学生发展”本位的转型。
受“知识中心观”和“技术中心论”的影响,自我国新世纪课程改革以来,许多体育教师仍然只有技术教学意识,过分关注教授学生运动知识和技术细节,忽视培养学生的运动能力[15]。在体育课堂教学中,部分体育教师只是将运动项目分解为单个技术进行孤立的教学,至于教完单个技术要培养学生什么素养,学生能否用结构化、关联性的知识和技能解决体育运动情景中的具体复杂问题,能否学会运用某个项目进行运动,却较少考虑。这大大降低了课程内容教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得学生只是掌握了一些项目的单个技术,而不会运用某个项目进行完整的运动,更不用说通过体育运动培养和发展学生的运动能力、健康行为和体育品德等体育核心素养。学生体育核心素养的培养应该贯穿于整个基础教育阶段,从小学到高中一而贯之,才能达到学校体育整体健身育人的目的和效果。因此,应以体育核心素养为导向进行运动技能课程内容的整合研究,注重各学段运动技能课程内容的衔接性,同时,学段内的运动技能课程内容应该结构化,构建小初高一体化的培养学生体育核心素养的运动技能课程内容体系。
运动技能课程内容的衔接强调课程不同层级之间的连续性,如小学与初中课程内容的连续性、初中与高中课程内容的连续性。我国传统的基础教育运动技能课程内容注重根据运动项目的技术特征进行各学段的衔接,今后应依据学生的动作发展规律和心理发展规律对动作技能课程内容进行整体安排,明确规定各学段运动技能课程内容的学习范围和顺序,做到各学段之间的运动技能课程内容层次分明、衔接有序。小学低年级应全面教授学生基本运动技能,发展学生的基本运动能力;在小学高年级教授学生基本运动技能和运动项目共同技能;初中阶段教授学生多种运动项目技能,让学生学习和体验多种运动项目,并引导学生发现自己喜欢的运动项目;高中阶段重视培养学生的运动爱好和专长,教授学生专项运动技能[16]。运动技能课程内容的结构化是指体育教师在体育课堂上应该摒弃单个运动技术的割裂式教学,引导学生体验一项完整的运动,使学生在完整的运动中学习和掌握多种运动技能,并积极参与形式多样的练习展示和比赛活动。学生通过积极参与完整的运动和比赛,不但能够提高运动能力,而且也能保证体育课程达到一定的运动负荷从而提高体质健康水平,更能培养体育精神和品格,从而促进学生体育核心素养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