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世新 孙璐璐 潘莹莹 张 伟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上海,200082)
自2003年SARS疫情暴发以来,到目前全球仍在肆虐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空气消毒一直是广受关注的难点和热点问题之一。
本文根据长期以来对中草药大量基础研究成果,用中草药复方配制而成空气消毒气雾剂,依据《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的基本原则,研究制订空气消毒相应的试验方法,验证其对空气的消毒效果[1]。
依据《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的基本原则,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598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中空气采样及检查方法,结合企业的实践经验,制订空气消毒气雾剂空气消毒的试验方法,检测空气消毒气雾剂对空气中的细菌的杀灭作用,以验证其对空气的消毒效果[1,2]。
(1)试验菌株:白色葡萄球菌(8032)。
(2)消毒剂:中草药复方空气消毒气雾剂,自制。
(3)中和剂:含0.5%硫代硫酸钠、2%吐温-80、0.5%卵磷脂PBS中和剂。
(4)试验柜:1 m3气雾柜一对。
(5)气溶胶发生器:全玻璃回流式喷雾器。
(6)气溶胶采样器:全玻璃液体撞击式采样器。
(7)采样液:含0.5%硫代硫酸钠、2%吐温-80、0.5%卵磷脂PBS(10 ml/管)。
(8)气体采样器:FA-1型多级撞击式空气微生物采样器。
(9)培养基:营养琼脂(含0.5%硫代硫酸钠、2%吐温-80、0.5%卵磷脂PBS)。
(10)环境监测器材:温度计、湿度计等。
1.2.1 中和剂鉴定试验[1]
(1)检验依据: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2.1.1.5.5中和剂悬液定量鉴定试验操作程序。
(2)鉴定试验:中草药复方空气消毒气雾剂作用1 min,试验重复3次。
1.2.2 实验室试验及模拟现场试验[1]
(2)取试验菌菌悬液,用无菌脱脂棉过滤后,再用营养肉汤培养基稀释成所需浓度。
(3)同时调节两个气雾柜的温度、相对湿度至试验要求的温度(20~25℃)和相对湿度(50%~70%)。
(4)将使用的器材一次放入气雾柜内,将门关闭。此后,一切操作和仪器设备的操纵均在柜外通过带有密封袖套的窗口或遥控器进行,直至试验结束,才可将门打开。
(5)试验设置试验组和对照组。
(6)同时对对照组和试验组气雾柜分别进行消毒前采样,作为对照组试验开始前和试验组消毒处理前的阳性对照(即污染菌量)。气雾柜内空气中各阳性菌数应达5×104~5×106cfu/m3。
(7)试验时向气雾柜内喷菌液3 min,同时用风扇将细菌气溶胶吹匀,静止5 min,用全玻璃液体撞击式采样器采样1 min(相当于5 L空气),然后,用空气消毒气雾剂分别向试验柜内喷空气消毒气雾剂5 s(相当于5 ml),10 s(相当于10 ml);对照柜内喷生理盐水,再用风扇吹匀。
蚀花肉红石髓珠5粒。蚀花肉红石髓珠又称“光玉髓”,常常被古代人制作成小颗的串珠,作为随身佩戴的饰物。此类蚀花工艺最早出现于西亚和南亚一带。
(8)经不同作用时间(15 min,30 min)后,分别对试验组和对照组气雾柜按上述方法同时采样。
(9)按常规方法进行活菌培养计数。
(10)同一条件下试验重复3次,每次分别计算5 s和10 s的杀灭率。3次结果的杀灭率均≥99.90%时,判为消毒合格。杀灭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其中,
Nt:空气中细菌的自然消亡率;
V0与Vt:分别为对照组试验开始前和试验过程中不同时间的空气含菌量;
Kt:消毒处理对空气中细菌的杀灭率;
V0‘与Vt‘:分别为试验组消毒处理前和消毒过程中不同时间的空气含菌量。
消毒前后空气中的含菌量按下列公式计算:
1.2.3 现场试验[1,2]
(1)检验依据: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2.1.3.5现场试验。
(2)采样点选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5982《医院消毒卫生标准》附录A空气采样及检查方法。
(3)选择30 m3左右的一间工作室进行消毒效果观察,在1.0 m高处将采样器放置于工作室中央及周围2个点处。采样点布点方法如下:工作室内取一条对角线,在对角线上取三点:即中心一点、两端各距墙壁1m处各取一点。
(4)消毒处理前用采样器分别进行空气中自然菌采样10 min(28.3 L/min),作为消毒前样本(阳性对照)。
(5)试验时手持空气消毒气雾剂由里往外直接向工作室内各方向均匀喷射,总喷射时间(s)为(10×工作间立方数),如30 m3的工作间,则总喷射时间为10×30=300 s。具体喷射方法如下:将工作室内地面按三等分划线,按由里往外的顺序,分别沿三等分线均匀喷射,每等分线上喷射时间(s)为(总喷射时间/3),如30 m3的工作间总喷射时间为300 s,则每等分线上喷射时间为300/3=100 s。喷射高度1.5~2.5 m,作用60 min后仍按上述方法采样作为试验组。
(6)将采得的样本用常规方法进行活菌培养计数。
(7)试验重复3次,每次分别计算消亡率。除有特殊要求者外,3次结果的消亡率均≥90%时,判为消毒合格。消亡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表1列出了中和剂鉴定试验结果。结果表明,中和剂可有效中和溶液中和白色葡萄球菌菌体表面残留的该消毒液对受试菌的作用,且中和剂及中和产物对受试菌及培养基无不良影响。
表1 中和剂鉴定试验结果
表2列出了中草药复方空气消毒气雾剂对白色葡萄球菌的试验数据。试验表明,向试验柜内喷空气消毒气雾剂产品10 s,作用30 min,对1 m3气雾柜内白色葡萄球菌的杀灭率为99.90%~99.93%。根据《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平均杀菌率≥99.90%,判定消毒合格。
表2 对白色葡萄球菌的杀灭效果
2.3.1 手持气雾罐直接喷雾现场试验结果
表3列出了中草药复方空气消毒气雾剂现场试验结果。结果表明,中草药复方空气消毒气雾剂对室内空气自然菌的平均消亡率为91.51%。根据《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消亡率大于90%,判定消毒合格。
2.3.2 使用电动超微粒喷雾器喷雾现场试验结果
根据GB 27948-2020《空气消毒剂通用要求》的规定,空气消毒的“使用方法”为“可采用气溶胶喷雾、加热汽化熏蒸或气体熏蒸方式进行消毒”,而“气溶胶喷雾”则定义为“可发生雾粒直径范围在50 μm以下,其中雾粒直径小于20 μm的粒子占90%以上,喷雾流量在100 ml/min以上的喷雾方法”[3]。据此规定,常规气雾剂的产品型式应不在此列。
为此,选择符合上述“气溶胶喷雾”的方式,使用电动超微粒喷雾器,对中草药复方空气消毒气雾剂产品,按照上述试验方法,进行现场试验,以比较气雾剂的产品型式与“气溶胶喷雾”的使用方式,对空气消毒效果是否有显著差异。表4给出了使用电动超微粒喷雾器喷雾现场试验结果。
比较表3和表4的试验数据可以发现,用气雾剂的产品型式与用“气溶胶喷雾”(电动超微粒喷雾器喷雾)的使用方式,对空气消毒效果并无显著差异,说明气雾剂的产品型式对空气消毒是可行的。
表3 现场试验结果(手持气雾罐直接喷雾)
表4 现场试验结果(使用电动超微粒喷雾器喷雾)
因空气消毒现场试验环境条件变化较多,《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对空气消毒现场试验仅作了原则规范,本文涉及的试验方法均遵循此原则。根据《消毒技术规范》(2002版)判断,中草药复方空气消毒气雾剂对空气消毒达到理想的效果。
关于中草药在消毒产品中的应用,2020年颁布实施的GB 38850-2020《消毒剂原料清单及禁限用物质》5.1中明确,“消毒剂禁止添加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消毒防腐类药物除外)中的药品及其同名原料”[4]。根据这一强制标准的规定,是否意味着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版)中诸多药食同源的植物或中草药成分均在禁用之列,尚待业界同仁共同探讨。
综合以上中和剂鉴定试验、实验室试验及模拟现场试验和现场试验结果可知,相应试验均达到良好的效果。试验结果表明,所述中草药复方空气消毒气雾剂对室内空气具有良好的消毒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