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红,尹 欢
(1.江苏省出版物审读中心,江苏 南京 210009;2.南京农业大学 英文期刊编辑部,江苏 南京 210095)
何谓“审读”,从纵向的审读流程来理解,审读可分为“出版事前审读”“出版事中审读”“出版事后审读”。“出版事前审读”是指进入出版流程之前的审读,对于期刊来说,主要指出版单位对还未被采用的稿件进行审读,这也是把控期刊质量的第一道关口。“出版事中审读”指出版单位对予以采用的稿件进行初审、复审、终审和印前审读。2001年发布的《新闻出版署关于严格执行期刊“三审制”和“三校一读”制度保证出版质量的通知》对此也作出说明,期刊出版单位应“严格执行稿件‘三审制度’,切实做好稿件的初审、复审和终审工作……责任编辑需进行稿件的初审、编辑和付印样的通读等工作”。[1]“出版事后审读”一般指主办单位、主管部门、地方出版管理部门、国家新闻出版署对出版后的期刊的抽检审读。综上,一本期刊的出版,广义的审读历程一般要经过“事前”审读,“事中”的初审、复审、终审、印前审读,各级管理部门的“事后”审读等。此外,对于重大选题,“事中”环节还要履行备案程序,进行重大选题专门审读。
本文提出的期刊“印前一小时”审读是“事中”印前审读的末梢环节,即正式印刷前的浏览性审读—完成“三审三校”流程并对印前清样的主体内容进行审读后,达到“齐、清、定”的印刷要求,内容和编校质量都能得到保障的情况下的最后一道把关环节,主要包括对出版形式、格式体例、插图表格等一一进行校核。“印前一小时”审读虽然时间短,但是任务重,如果这个环节有疏漏,那么可能产生的差错往往是“多看一眼”就能避免的。笔者通过总结期刊质检中的易错点,分析印前易消除但容易被忽略的差错类型,以期使期刊编辑充分认识到“印前一小时”审读的重要性。
出版单位完成“三审三校”流程后,会安排印前通读,但是印前通读环节更关注主体内容,对出版形式也许会有所忽略,再加上排版过程中可能会有新的格式体例等差错产生,因此“印前一小时”对定版清样进行审读十分必要。
2018年以来,国家对出版物的内容和质量更加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法规政策,如《关于加强和改进出版工作的意见》《报刊出版单位社会效益评价考核试行办法》《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等,都对出版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为期刊质量提升指明了方向。2020年,国家新闻出版署出台了《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专门对期刊质量的合格标准作出规定,并对编校差错率和出版形式差错数计算方法制定了明确细则。[2]这说明严抓期刊质量是全方位的,“既要注重内容,也要注重形式”[3],内容质量虽居于首位,但只有内容、编校、出版形式、印制质量四个指标全部合格,才能判定期刊质量合格。该规定指出,期刊编校质量合格标准为差错率不超过2/10000(原来为不超过3/10000),出版形式质量合格标准为差错数不超过5个。《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的附件《期刊编校差错率计算方法》《期刊出版形式差错数计算方法》将“格式差错”“出版形式差错”等计错标准都一一列出,如“封一刊登的期刊名称未大于并明显于其他标识性文字,计6个差错”,“刊登的主管单位、主办单位、出版单位不是经国家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的单位,计6个差错”等,[2]这些容易被忽略的地方,其中存在易错点和扣分点。从这些计错标准来看,出版形式质量还是很容易就不合格的。期刊质量不合格,对出版领域的项目申报、评奖评优等都有影响。这些出版形式、格式体例方面的差错,很多是可以在“印前一小时”的审读中消除的。
质量是期刊发展的生命线,提升期刊质量是出版管理部门、主管主办单位、出版单位常抓不懈的关键,“出版之前的审读就像产品的质检,合格产品一定要经过各个环节的严格检验,同样,精品期刊也一定要经过严格审读”[4]。本文从“印前一小时”审读的角度提出一些常见问题及对策,也是探索如何用最少的时间消灭差错。印前审读,尤其是“印前一小时”的快速审读,可以在最大程度上保障出版形式质量,因为这些方面的差错,不需要特别多的专业知识,只需一一核对各个审读项目,即可避免相关差错的产生。进一步说,这不仅能降低不合格率,而且可以降低事后补救的代价。《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期刊内容质量、编校质量、出版形式质量不合格的,由省级以上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依据《出版管理条例》《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等相关条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或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出版许可证。期刊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出版单位应当采取收回、销毁等措施,消除负面影响。[2]可见国家对期刊质量不合格的处罚措施是十分明确的,出版形式、格式体例、图表等方面的差错,有时也会产生严重的内容导向问题,如有的期刊因不当使用图片而违反了出版管理条例,出现了严重的政治性问题,致使被停业整顿。
“三审三校”流程主要是对文章的内容和文字进行编辑和校对。大多数人处在专注状态时,注意力会集中于某个点,很难兼顾全貌。比如专注于期刊内容质量时,编辑难以字斟句酌地去挑出文字、标点符号、格式体例的差错,或是难以同时把所有出版形式差错完全找出来。因此,如果在定稿后、印刷前没有一次对整体出版物的检查,就很容易在抓主要矛盾的时候忽略非主要矛盾,在抓矛盾的主要方面的时候忽略矛盾的次要方面,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次要方面对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发挥着重要的反作用,它们在一定条件下还可以相互转化。不要当矛盾转化时,即出版形式、格式体例、插图表格等出现严重问题时,才开始意识到其重要性。因此,“印前一小时”审读是整个审校流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对整本期刊有侧重、有针对性的一次把关,从中可以看到每篇文章的“不同点”,从而进行规范统一。对于印前审读人员来说,这不仅是对自身出版业务知识的“练兵”,还能提升其对期刊质量的整体统筹思考。
鉴于前期已对期刊内容和编校质量进行全面审校,因此,“印前一小时”审读的要素相对较少,审读的项目相对固定,审读的速度也较快。本文根据《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及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结合质检中常见的差错,对“印前一小时”应重点审读的几个要素分析如下。
根据《期刊出版管理规定》,期刊名称(以下简称“刊名”)是创办期刊、设立期刊出版单位时,须提前设置好的一个必备条件,并且这个名称是确定的,不能与已有的期刊重名。[5]这也决定了刊名的唯一性,虽然允许更改刊名,但要依照相关规定办理审批、登记手续。刊名是一本期刊最显著的标识,所以在进行期刊封面设计时,一定要突出刊名,在封一必须显示刊名,并且要刊登在明显位置。刊名处常见的差错包括未按要求刊登在明显位置、刊登的刊名未大于并明显于其他标识性文字、刊名的汉语拼音错误、其他处的刊名和封一处的不一致等。对于刊名,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封面设计,并在付印前再次检查。如某些周二刊、周刊,其封面上的其他文字大于刊名,或者刊名的字体颜色淡化成为其他文字的背景,或者把刊名放到封一的一个小角落处,使读者分不清刊名到底是什么,甚至可能误以为其他文字是刊名。根据《期刊出版管理规定》,这种情况可以直接判定为出版形式质量不合格。有的期刊会刊登刊名的汉语拼音或者英文刊名,常见的差错就是汉语拼音拼写错误或者英文翻译有误,如“JIANZHU”错为“JIANGZHU”。有的期刊上半年刊名字体为简体字,下半年则改为繁体字,这不仅不符合出版形式规范,也违反了《出版物汉字使用管理规定》。
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CN号)和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ISSN号)是期刊的唯一识别代码,类似期刊的“身份证号”,因此,对于刊号的编排和刊登绝不能出错。如果不明确国家标准或在印前审读时疏忽刊号,则仍会出现一些差错。CN号由前缀标识“CN”、主体代码、附加代码三部分组成,附加代码即期刊的分类号,这个分类号不可以随意改动,在期刊质检中可以发现,有些期刊刊登的CN号中漏掉了分类号,把刊号标注成这种错误形式—“CN XX-XXXX”。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包括CN号和ISSN号,二者都有标准的名称,不能弄错。它们被同时刊印时,名称要标注正确。如有的期刊将“ISSN号”名称标注为“国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见图1),有的标注为“国际统一出版物号”,这属于名称错误;有的期刊将CN号标注为“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而将“ISSN号”标注为“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一个用了标准名称,一个用了总称,不规范。一个CN号或ISSN号只能出版一种期刊的一个版本,不同文种、不同载体的期刊应分别有各自的CN号和ISSN号。有的非学术期刊开设“学术版”或“理论版”等,使用本刊的刊号大量刊发学术论文,违反了期刊出版规范。另外,还需注意应在期刊较为明显的位置刊印CN号和ISSN号,且字号应不小于5号。相关的标准应符合《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 第1部分:CN》(GB/T 9999.1—2018)和《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 第2部分:ISSN》(GB/T 9999.2—2018)中的规定。
图1 刊号名称标注错误案例
期刊条码由前缀码977、ISSN前7位、年份码、校验码和附加码组成,不同版本、不同文种、不同载体的期刊条码应不同。条码的差错主要在附加码方面,如附加码与期刊出版的刊期、月份或期号不一致,不同刊期的两本期刊条码完全一致等。
期刊正文之前或封四上应设立版权页,主要刊登期刊名称、主要责任单位、印刷单位、发行信息、出版日期、总编辑(主编)姓名、定价、广告经营许可证号等。“印前一小时”审读时,主要检查版权页信息是否完整、准确,这也是出版形式质量检查的重点项目之一。期刊名称方面,有的期刊版权页标注的名称并非正式刊名,与封面处标注的不统一。主要责任单位方面,应包括主管单位、主办单位的名称和出版单位的名称及其地址和联系方式,有的期刊未刊登主管单位信息;有的期刊刊登的信息与期刊出版许可证上的信息不一致;有的期刊以协办、联办等名义刊登了非责任单位,如非学术期刊在版权页刊登了“学术支持单位”“学术联盟单位”等。其他信息方面,有的期刊缺少总编辑(主编)姓名、印刷单位、发行单位和出版日期等信息,刊登的内容不完整,当然,期刊中一般也不得出现多个总编辑(主编)姓名。
《期刊出版形式规范》指出:“期刊出版标识包括期刊编号、刊期、期刊版式设计等。”[6]这几项内容是每期期刊都会变动的项目,因此也是易错点之一。关于年、月、期、卷等顺序编号,有的期刊未在封一明显位置刊登,有的期刊在封一或版权页等处均未有期号标识,有的期刊刊登相关标识信息错误。如12月出版的期刊,封面上的英文月份错为“Oct.”,正确应为“Dec.”(见图2),某5月份期刊封面信息错为“Jun.”,正确应为“May.”等;某采用总期号标识的半月刊,同一月份的两本期刊总期号相同;有的期刊总期号排序错误,如总第“61”期,错误编排为总第“59”期;同年度同一期刊的出版月份编排格式不一致,如第3、4期的标识为“ISSUE 3”“ISSUE 4”,而第 5、6 期的标识则为“ISSUE 05”“ISSUE 06”等。关于幅面尺寸,有的期刊各期的开本大小不一,同一期刊同一年度有16开和32开不同开本,与期刊出版许可证信息不一致。期刊出版单位全年应按照刊期规范出版,但有的出刊不全,有的则超刊期出版。关于刊期,有的期刊标注错误,如某半月刊,版权页上标注的是“月刊”等。
图2 封面信息错误案例
在格式体例方面,期刊和图书不同,一本图书的内容是一个整体,格式体例的统一要求贯穿于图书“三审三校”的全部过程,但是期刊是由一篇篇文章组成的,不同的文章往往由不同的编辑来完成,全刊格式体例更易出现不统一甚至不规范等问题。目次页和内文部分都会出现此类问题,如目次页存在编排格式不统一、必备项目缺失及标题、作者姓名、页码与正文不一致等问题;又如目次页文章标题中少字、多字或错字,作者部分只标注了第二、第三作者而漏掉了第一作者等。
除目次页外,内文部分的格式体例也要全部检查。第一,要检查页眉、页脚。虽然页眉、页脚出错的概率较小,但也要注意排版后是否有变动,检查页眉单双页位置是否互错;页眉处的文字是否错误,是否与内文内容保持一致;页眉或页脚处如标注页码,检查是否准确,是否有漏页问题,如有的期刊没有处理好暗页码的编排,导致其后的页码混乱等。第二,要检查各级标题。此处常见的问题有正文标题的序号错误;同一篇文章中同级标题的位置、字体、字号不统一;有的学术期刊论文的题名存在“题文不符”“主题不明”“不合逻辑和语法”“学术名词使用不规范、不科学”等问题[7]。第三,要检查摘要和关键词。有的学术论文的“摘要”只有一句话,“关键词”只有两个词;有的论文的中文摘要与英文摘要不一致,中文摘要的部分内容英文摘要中未译出等。第四,要检查作者简介。有些学术期刊论文的作者简介不完整,有的只有第二作者的信息,缺少第一作者的信息。第五,要检查注释和参考文献。常见的差错有:文后列出的参考文献正文中未出现,参考文献标注的编码与正文编码不一致,参考文献题名、主要责任者姓名错误,文献类型标识错误,参考文献的必备著录项目不全,英文参考文献的单词拼写错误或字母大小写有误,引用网络电子资源缺少“更新或修改日期”“引用日期”等。以上这些差错有些在前期审校中已经修改,在“印前一小时”审读时需要检查前期改动的项目是否全部修改到位,文献格式等方面是否有误,相关的标准应符合《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GB/T 7714—2015)中的规定。第六,要检查正文格式。“印前一小时”审读快速浏览正文,有时仍会发现问题,如不符合版式要求的另版、另段、另行、空行以及错误分段等;排版时出现背题、背白现象,有的页面行距明显不一致;转行错误如阿拉伯数字、外文缩写词拆开转行,外文单词未按音节转行,不能出现在行首的标点符号出现在行首等。
在以图片为主的期刊中,对图片的审读自然是整个编校过程的重中之重。以文字为主的期刊,偶尔也会出现一些图表,这是编辑审读时容易忽略的部分,也常常在质检中被发现扣分点。其一是图表在正文中的编排位置有误,如正文提到的图表并没有紧随正文,而是编排在正文后两页;有的则是图表在前,正文说明在后。其二是图表内容与正文说明不一致,让人不知所云。其三是图表过于模糊,尤其是科技类期刊中的一些表格,读者根本看不清楚,不利于读者理解文章内容。其四是图片属于重大选题内容,却未按规定送审,如一些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民族宗教问题等的图片以及在重大选题范围内的地图等。如发现此类问题,期刊须暂停印制,待履行好重大选题备案程序后再付印。其五是图表内容存在错误,选用的图表中存在政治性问题,如有的期刊刊登的中国地图中漏绘了钓鱼岛、赤尾屿、南海诸岛等重要岛屿;有的期刊刊登的表格把国家名和中国地区名同时编排在“国家”行列(见图3)。
图3 表格设计错误案例
另外,“印前一小时”审读还要检查刊登的广告是否在明显位置注明“广告”字样;刊登的转载作品是否注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转载出处等信息;期刊标识性文字或广告内容有没有使用毫无实据、夸大事实的宣传用语等。
从以上审读中常见的差错情况可以看出,大多数差错是可以在印前审读中查验出来的,因此,为了避免在期刊质量检查中出现不合格的情况,我们要高度重视这最后“一小时”的工作。
首先,编辑要学懂吃透出版规范标准。出版形式、格式体例、插图表格等方面的规范都有严格的规定,如2019年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的“学术出版规范系列标准”对表格、插图、关键词编写规则、期刊学术不端行为界定等都有新的标准,还有上文中提到的《报纸期刊质量管理规定》《期刊出版形式规范》《期刊出版管理规定》等,这些法规标准对出版形式、编校要求、参考文献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出版单位应认真学习相关的出版法规标准,对于法规政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有明确规定的,要严格按照规定来执行,而不是把其他期刊的编排格式作为标准,其他期刊好的做法、经验要学习,但如果他们也是错误的,那就是“以讹传讹”了,因此首先要正确理解规范标准。
其次,出版单位要研究印前审读的制度和方法。“印前审读制的建立与实施,对于保证并提高出版物的质量较印后审读制大有裨益。”[8]因此,出版单位需要把“印前一小时”审读作为一项常规性审读项目列入单位内部的审读制度中。出版单位对法规标准进行研究后,可以根据期刊自身的实际情况,设计印前审读项目对照表,把需要审读的项目及标准逐一列出,在印刷前安排专人对期刊进行对照审读。出版单位严格执行出版形式规范,并不意味着要限制装帧设计的风格,在符合规范的前提下追求出版形式的美,也是制定印前审读制度时要考虑的因素。另外,在审读方法上,出版单位可以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如智能化校对、参考文献自动查询比对、学术不端检测等相关的软件系统,最大程度地“消灭”差错。
最后,出版单位要培养业务过硬的编辑队伍。2019年中国科协、中宣部、教育部、科技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改革 培育世界一流科技期刊的意见》指出:“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编辑队伍建设。”[9]2021年,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科技部印发《关于推动学术期刊繁荣发展的意见》指出:“深入开展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教育实践,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高水平办刊队伍。”[10]《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助推高素质、专业化的出版专业人才队伍建设。[11]这些意见、规定的出台对期刊界培养业务过硬的编辑人才队伍提出了迫切要求,出版单位及其主管主办单位在编辑队伍建设方面,应加大投入和培训力度,鼓励编辑多参加全国性、省级的各类业务技能竞赛,制定公平公正的考核、奖惩制度等,吸纳更多的人才,保障期刊审校各个环节有人可用、有才可施,为提升期刊质量“保驾护航”,为期刊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