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洪国
(广州北环智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广东 广州 510000)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顶梁柱,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与依靠力量。党的十九大以来,国有企业坚持将加强政治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根本任务,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三个为主”要求。针对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如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加强纪检监察“三转”职能,进一步做严做实日常监督等,国有企业要始终坚持纪检工作的政治方向,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加强纪检工作的立身之要,把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同时,要以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为切入点,坚持“三个为主”工作要求,履行监督责任,健全监督工作机制,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铁军,奋力锻造新时代国有企业特色监督体系。
国有企业应严格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规定,对下级管辖范围内的纪检监察案件,均由本级纪委主导查办,下级纪委协办;而涉及本级管辖范围内的纪检监察案件,均需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在上级纪委指导下进行重大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此过程中,国有企业各级纪检组织需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做到线索、案件进展、审理量纪“三个报备”,认真履行各项审批程序,及时沟通联系获取指导,确保审查调查工作按时限、按要求、按程序、“双安全”完成。
国有企业纪委需严格执行纪检干部提名考察办法,当下级纪检干部需增补或调整时,均由本级纪委主导考察,并明确提出相应的考察意见,下级党委在充分听取上级纪委考察结果的基础上进行民主决策。而当本级纪检监察干部需要调整时,需及时向上级纪委汇报,主动接受上级纪委的组织考察和工作意见。考察应突出忠诚、干净、担当要求,严格按照有关工作程序进行把关,选出敢斗争、善斗争的纪检干部,通过抓严干部选拔,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斗争进入更深层次。
国有企业纪委应切实担负起加强基层纪检队伍建设、实施日常监督、督促履职尽责、组织纪检人员考核评议等职责任务,探索制定综合考核办法,合理设计纪检监察年度考核内容和分值权重,激励纪检干部履职尽责,凝聚工作合力。此外,国有企业纪委应不断完善纪检监察干部管理制度,对纪检监察工作职责和流程进行细化规范,使线索处置、谈话函询、执纪审查、案件审理、处分决定执行等环节更加规范,提升执纪审查实效。强化对纪检人员“八小时以外”监管力度,建强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队伍。
通过对国有企业认真落实“三个为主”工作要求的总结分析可以看出,国有企业必须始终坚持当前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导向,坚持稳中有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原则,力争实现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必须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党组织的政治监督优势转化为企业竞争优势,汇聚起企业内部广泛力量,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国有企业纪检干部要时刻坚持挺纪在前,牢固树立规矩意识与守纪意识。持续强化党纪党规约束作用,以事实为依据、党纪为准绳,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以严明的纪律落实国有企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三个为主”工作要求,对照新时代人民群众对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期待,对照做大做强国有企业的新形势,认清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些国有企业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够强,纪委履行监督主体责任不够硬,践行“四种形态”抓早抓小,红脸出汗效果不明显。一些国企制度约束还不够严,没有注意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存在重布置、轻落实的问题,存在制度执行不力、纪律约束不紧、教育监管不到位的情况。
在职责定位上,一部分国有企业纪检干部对如何履行国有企业监督责任思路不清,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上思考不足。比如,招投标、干部选拔等工作,纪检监察部门怎样参与,能够参与到什么程度存在较多顾虑。
日常监督抓早抓小,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够有力,第一、二种形态的使用还不够到位。对一些重点业务领域、新兴领域的监督,一些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由于专业知识储备不充足,知识结构未及时更新,对如何开展监督工作认识不到位。此外,部分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习惯用老思路、老眼光来思考和处理问题,缺乏新思维、创新力,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督工作成效。
目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队伍仍较为薄弱,部分纪检干部存在“本领恐慌”,对“纪言纪语”掌握不充分,业务能力水平、整体素质亟待提高。部分纪检监察干部斗争意识还不强,一定程度上还存在“好人主义”思想。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三个为主”工作要求,以强化自上而下监督为契机和发力点,奋力锻造新时代国有企业特色监督体系。
监督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职责。国有企业纪检干部要坚决扛起监督责任,坚持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监督,深入了解重点部门、重点领域“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对违纪行为敢于亮剑,及时纠正,为企业不断前行保驾护航。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应结合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认真落实“三个为主”工作要求,进一步强化包括自上而下在内的全方位监督体系。深入思考和探索实践,充分发挥好随时教育、预防性教育、经常警示的作用。把握监督重点,坚持管好关键少数、管到关键领域、管住关键环节、管在关键时间点,综合运用深入调研、专项检查、定期约谈、巡视巡察等方式开展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及早提醒,做到防微杜渐,警钟长鸣。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不断创新监督方法,推动监督工作向规范、常态、务实转变。此外,应积极探索开展纪检监察信息化工作,逐步建立廉政鉴定、廉政考试、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申报等电子填报流程,仔细研究如何将大数据与纪检监督工作相结合,进而提升监督水平。在处理问题线索时,做到对监督对象“面对面”监督,“面对面”沟通,提升工作效率。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突出重点,聚焦关键少数,重点查处选人用人、工程招标、物资采购等方面的腐败问题,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队伍要加强警示教育,做到“治未病”于前,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做好警示案件分析。此外,要对查处违纪行为及时通报,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国有企业要重视纪检监察干部能力培养,通过外出培训、企业内部培训、以案代训等方式,针对性地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强化纪检队伍内部监督管理,严防“灯下黑”现象,培养一支政治过硬、思想过硬、能力过硬,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