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卓,李梦鹤
(1.四川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四川 成都 610065;2.四川大学 国际关系学院/中国西部边疆安全与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四川 成都 610065)
农村劳动力就近就业的表述较早出现在20世纪80年代,主要指农村户籍居民在乡镇范围离开土地耕作,在全部工作时间或仅在农闲时期兼职参与第二、三产业的工作,并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①参见谢永飞、段成荣、郭静《离土不离乡农民工的基本状况研究——基于2010年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的分析》,《南方人口》,2013年第3期,第73-80页。贫困女性是贫困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②例如,1995年女性占全球贫困人口的70%。See UNDP.Human Development Report 1995:Gender and Human Development.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5,pp.3-4;新冠疫情后贫困女性与贫困男性的比例将在2021年达到118:100,2030年达到121:100。参见联合国妇女署《联合国妇女署和开发计划署报告:新冠疫情将扩大男女贫困差距》,联合国新闻网,网址:https://news.un.org/zh/story/2020/09/1065942.访问日期2021年8月20日。,并与人口再生产、人口素质提升紧密相关,因此缓解女性贫困无疑是消除人类贫困的重要内容。新疆南疆地区既是疆内重要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也是我国深度贫困地区之一。该地区不仅在地理环境上具有边缘性,而且在经济发展、文化建设方面与新疆北疆地区、中东部省份也存在一定差距。因此,当地农村女性面临着来自经济结构、城乡结构、性别结构、民族文化等一系列因素的影响,导致她们陷于更为艰难的发展环境中。
就业作为一种重要的脱贫手段,已较早运用于南疆农村地区的脱贫实践。资料表明,当地女性早期的就业方式大多为迁移至内地工厂务工。但这些离乡又离土的女性务工者往往会因家庭牵绊、城市生活不适应等原因迫不得已返乡并结束务工历程。这一批务工女性不仅没能在返乡后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同时她们在务工经历中习得的现代化观念、诉求往往因为与传统的乡村习惯不符,或缺少就业机会而退化消失,不得不退回家庭主妇身份并重新适应旧生活。③参见王平、阿达莱提·图尔荪《新疆维吾尔族打工妹的社会角色和家庭地位转变——喀什地区疏勒县巴仁乡的调查》,《晋阳学刊》,2013年第6期,第73-78页;祖力亚提·司马义、陈稔源、陈艳平《新疆喀什地区农村少数民族富余劳动力就业调查研究——以叶城县为例》,《西北民族研究》,2018年第3期,第14-25页。近年来,在中央的号召下,各省市不断加强援疆力度,积极开展多项对口援疆的建设项目。④参见新华网《习近平在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网址:http://www.chinatoday.com.cn/ctchinese/picturenews/article/2014-05/30/content_621859.htm.访问日期2021年8月20日。在此背景下,南疆农村地区出现了极具特色的卫星工厂以促进当地居民实现就近就业。①“卫星工厂” 是指其 “乡镇母厂—村落分厂—就业工人” 逐层生产的链条,类似于卫星环绕中心运转的状态,本质上是福利性质的扶贫车间或乡村工厂。参见张向阳《2016年新疆推广 “总部+卫星工厂+农户” 就业模式》,《新疆都市报》,网址:http://xj.cnr.cn/2014xjfw/2014xjfwsh/20160119/t20160119_521167623.shtml.访问日期2021年8月20日。这种就业方式不仅使参与者得到来自其它省市较为先进的生产经验与技能培训,而且在生产销售方面也获得帮扶,南疆也得以在较短时间内提升当地产业市场各要素的流动速度。大量新闻报道关注这些卫星工厂的实施情况和生产规模,并着重突出农村女性通过就业实现经济脱贫的成效,但缺乏较深入的学术研究。②参见潘俊强《强企又富民维汉一家亲》,《人民日报》,2015年9月23日,第20版;李亚楠《产业做起来群众富起来》,《人民日报》,2019年4月9日,第10版;阿尔达克、刘新吾、田先进《离家两步远方便又挣钱》,《人民日报》,2020年7月7日,第13版。少量文献介绍和分析了南疆农村女工所面临的从农民向工人身份转变的困局③参见李海东《迈向现代:南疆工厂女工生活的民族志》,石河子:石河子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9年,第1-39页。,但依然缺少有关女性就近就业与脱贫、发展之间关系的研究成果。
就近类型的就业方式对南疆女性产生了怎样的影响?是否存在阻碍女性就近就业的因素?女性就近就业对个体、家庭以及社会有何效应?本文基于可行能力理论,通过实地调研对上述问题展开研究。
阿马蒂亚·森(Amartya·Sen)认为,贫困的本质是可行能力不足,如教育、医疗、健康水平等有可能实现的、各种可能的功能性活动组合被剥夺。他将这些可行能力归为工具性自由,扩展它们的目的是为了获得实质性自由。④工具性自由具体包括政治自由、经济条件、社会机会、透明性保证与防护性保障等五项内容。参见〔印〕阿马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任赜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33-34页。尽管经济贫困只是多维贫困的表现之一,但在大多数情况下,紧迫的物质需求依然是脱离贫困的门槛,受助者需要一定的帮扶才能跨越。
贫困有一张女性的脸。大量研究显示,同等条件下女性往往容易因其在家庭与社会中被长期边缘化所导致的弱势地位而陷入贫困。就业作为扶贫的重要手段,不仅通过增强经济能力将个体拉出贫困陷阱,而且也可提供一种长期可持续的生存途径。就业对女性脱贫而言的另一层重要的意义在于能帮助她们快速实现受助者身份的转变:就业带来的独立收入会改善她们在家庭内部财务分配中的地位,并拥有接受教育等其他可行能力的自由。在城乡二元社会背景下,农村女性在客观上不仅缺少经济机会,在社会保障、医疗物资、教育机会等方面也逊于城市居民。⑤参见姚德超、刘筱红《农业女性化视野下农村妇女发展的困境与政策调适——基于阿玛蒂亚·森自由发展观的分析》,《兰州学刊》,2012年第8期,第74-78页;高燕《中国农村的贫困问题研究——基于阿玛蒂亚·森的能力视角》,《劳动保障世界》(理论版),2013年第1期,第10-12页。在主观上,乡村相较于城市的边缘性,让农村女性成为隐性贫困人群,从而难以获得足够的社会机会与发展机会。⑥参见柳建平、刘咪咪《贫困地区女性贫困现状分析——多维贫困视角的性别比较》,《软科学》,2018年第9期,第43-46页。在性别身份背景中,社会性别规范要求女性无偿承担照料家庭的工作,不仅约束其就业能力,而且她们的其他经济来源、社会网络等也同样受限,导致女性更容易落入贫困陷阱。⑦参见赵群《将社会性别平等观念纳入农村反贫困政策与实践的主流》,《妇女研究论丛》,2005年第S1期,第11-16页;霍萱、林闽钢《为什么贫困有一张女性的面孔——国际视野下的 “贫困女性化” 及其政策》,《社会保障研究》,2015年第4期,第99-104页;程玲《可行能力视角下农村妇女的反贫困政策调适》,《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9年第5期,第163-169,223页。
本研究通过农村快速评估法(RRA)对被访村落的地理环境、交通情况、人口背景等进行了解,并观察当地居民的主要活动场所,以理解当地女性的基本就业环境。同时,通过随机抽样与 “滚雪球” 的方式选取符合条件的被访对象,⑧受访者的筛选条件有三,一是妇女与其家庭成员长期生活在农村地区;二是妇女在本村就业,或每日通勤时间在一小时范围内;三是妇女收入主要来源于工业、商业等非农部门。三项条件同时具备者即为符合条件的访谈对象。并辅以半结构式访谈获取质性资料。本研究的访谈对象包括就业女性及其亲属、当地村干部和工厂负责人等。
课题组于2019年7月在南疆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和和田地区各选取了1—3个具有代表性的村落共6个,并对这6个村落进行了为期半个月的田野调查。本文的主要信息来源于25位受访者,包括11位农村非农就业女性、7位村干部、4位卫星工厂负责人和3位就业女性的家属或熟人。调查显示,6个村落的人口规模居中,其中人口最多的有506户、2 139人,最少的有264户、1 014人,户均人口规模为4人左右。在年龄结构上,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占比为2.24%—4.77%,18岁及以下的人口占比为16.64%—36.2%。相比全国、全疆平均水平,南疆农村19—59岁的劳动者抚养压力较大,儿童抚养需求突出。在性别结构上,6个村落的性别比分布在110.2—117.3之间,男性偏多。实地调研发现,大多数男性参与外出培训和务工就业,中青年女性劳动力成为就近就业的主要参与者。
受访村落的卫星工厂主要生产校服、布艺等大批量产品。这些产品的生产技术门槛较低,可较好满足零基础妇女的就业需求。此外还有食品、药材加工等工厂,此类生产对工人也无过高的技术要求。每村的卫星工厂数量为2—3个,只要遵守工厂规范,非本村居民也可进厂就业。这些工厂的规模大小不一,对女工的吸纳程度从数十至上百不等。工厂中的女性员工占比较高,约为八九成,部分工厂的职工全部为女性。
就近就业者的劳动时间灵活,较少受规范约束,因此成为南疆常见的就业方式。本研究受访的就业女性中,既有在村内工程队做小工、在彩砖厂当制砖工人的劳动妇女,也有在村内开设商店、在巴扎(集市)做零售的女性小老板。
研究结果表明,南疆农村女性的就业行为有效促进了她们的脱贫进程。与返乡个体容易与乡村环境脱节的经验进行比较,就近就业带来的强亲密性能让女性就业行为的积极影响通过就业个体逐渐向家庭、乡村进行传递,从而加速当地的脱贫进程。值得注意的是就近就业所带来的 “工作—务农” 与 “工作—家庭” 的冲突。时间具有单向性、稀缺性与社会性,个体对有限时间的分配方式能反映出社会规范和权力运行的规则。通过对女工在劳动空间中的时间冲突进行分析,可以获悉女性的就业能力如何在农田、家庭和工厂(包括其他就近就业地点)三处劳动空间的困局中被捆束。①就近就业中的非正规就业类型的女性也面临相似的问题,本节仅以工厂就业女工为例。
1.女性就业缓解经济压力,推动妇女的家庭地位提升
首先,南疆农村女性的非农就业显著提升了个体和家庭的经济收入。2019年全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 891.6元/月,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 091.6元/月。②参见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网站《新疆的劳动就业保障》白皮书,网址:http://www.scio.gov.cn/zfbps/ndhf/42312/Document/1687708/1687708.htm.访问日期2021年8月20日。调研发现就近就业方式所带来的务工收入远远超过农村居民收入的均值,并逐渐接近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此外,这些就业女性还有可观的农务收益,因此能够在经济收入方面实现稳定脱贫。
其次,就业收入带来的经济赋权让女性从家庭成员的认可与依赖中获得强烈的成就感与满足感,进而逐渐沉淀女性群体参与家庭管理的信心,实现家庭地位的提升。 “我们现在这样(靠)自己赚钱,不用和家里的男人或者婆婆打招呼就可以买自己想买的东西,现在大大小小的事都是我们女人拿主意……这放在以前是想象不到的。” (F6:30岁,维吾尔族女性,工厂工人)
妇女的经济赋权不仅能改善女性在两性权力与资源分配方面的不平等,还能帮助她们增强在家庭与社会中对物质与非物质资源的控制能力,从而在根本上改善妇女的经济状况,提高经济地位。但是社会观念的转变并非朝夕之事,当地依然存在因性别期待不同而导致女性就业效果被削弱的情况。 “我们(卫星)工厂上次发工资,给负责翻译的姑娘发了6 000—7 000元,结果全被她老公收掉了,就给她剩了200块钱,她想给父母的钱还得问她老公要。” (M1:53岁,汉族男性,村干部)
2.就近就业改变女性教育观念,营造脱贫环境
熊秉纯在探究台湾农村家庭工厂的过程中发现,当女性是次级收入者的观念成为她们参与就业的共识时,女性就容易在就业中遭遇更深层的资本盘剥,进而造成就业能力和收入自由被剥夺:赶工时她们要凸显工人身份,全力务工;而在劳动淡季,她们因已婚和只是赚零花钱的认知而被刻意忽视工人在淡季也需要工资的事实。①参见熊秉纯《客厅即工厂》,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172页。在南疆农村地区,女性次级收入者的身份则会导致她们的就业能力从源头被束缚。 “我们这边曾经有一个北师大毕业的女孩,本来那边(指北京)的培训机构都给她签好了合同,结果父母非要让回来。父母不觉得这是牺牲孩子的前途,而认为女孩儿回来结婚生子才是完成她们的历史使命。” (M1:53岁,汉族男性,村干部)
不仅如此,维吾尔族传统的家庭文化认为,丈夫的道德义务之一在于向妻子提供物质生活资料。相应地,妻子的义务则在于服侍丈夫、照料家庭,并默认女性非养家之人。因此女性被排挤出劳动力市场,就业机会与就业动力大幅降低。基于女性在社会部门中劳动潜力被忽视的事实,多数家庭放弃向女性进行人力资本投资,不给予她们接受教育或培训的机会。在这两方面能力的缺失下,女性缺少就业机会与受教育机会的事实会形成负向循环,最终使她们不具有脱离贫困的动能。
从女性并非养家之人,不必向她们提供教育和就业的机会到女性可以成为收入的支柱,要为女性争取优质教育机会观念的转变,不仅得益于国家教育政策与就业政策在南疆地区的倾斜,同样得益于女工们的自身经验。 “我虽然不太会写字,但是听说都还可以,现在找到了一份销售的工作。这个工作时间更宽松,钱也给得多。以后,我一定会让我女儿上大学,学好国语和文化知识。” (F5:26岁,维吾尔族女性,商场销售员)就业收入的差异与竞争环境让她们意识到提升人力资本的重要性,并通过言传身教与个人的努力,为后代提供更丰富的机会与物质保障。正是这种观念的转变,使南疆稳定脱贫有了保障。
3.女性就近就业有利于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南疆农村地区传统的社会性别分工通过形塑两性的行为规范②例如,在夫妻轴中,丈夫的道德义务在于向妻子传递教法指导以及提供她所需的物质生活资料。相应的,妻子的义务在于侍奉丈夫、照料家庭成员和田地牲畜并完成生育义务。参见马山虎《〈福乐智慧〉伦理观研究》,乌鲁木齐:新疆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9年,第100-103页。和对越轨行为的惩罚③例如,女性会因在外劳动, “抛头露面” 而面临难觅夫婿的窘境;男性参与家务劳动会遭到邻里的非议。参见冯雪红《嫁给谁——新疆阿村维吾尔族妇女婚姻民族志》,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第1-401页。强调女性对男性的依附④例如,民间谚语称 “丈夫是妻子的第二个胡大” 。参见侯菊凤《新疆少数民族妇女婚姻家庭生育状况研究》,《新疆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6年第3期,第20-32页。。这极大影响了两性获取物质资源与权利的能力。在公共领域劳动的男性几乎完全掌握了家庭的物质来源,而只能在私人领域中劳动的女性,不仅其社会价值不被认可,信息来源也受到一定限制。在这种背景下,女性的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极大依靠男性,个人事务逐渐被长辈经验、社会规范和父权意志左右,从而缺少独立思考的能力。
在精准扶贫战略下,随着对口援疆政策的实行与农村就近就业的广泛开展,当地女性不仅在物质水平上降低了对他人的依赖,同时也与公共领域接轨,逐渐形成正确的国家观、大局观,具有独立思考、判断是非的能力,从而在日常生活与劳动就业中做出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理性选择。
实地调研发现,南疆就近就业女性一天中的大部分时间用于劳动,剩余可供支配的时间主要集中在早晨和晚饭后。在这段时间里她们还需要完成农事劳动、照料家庭、参与学习培训和个人社会交往等活动。但由于生产方式与生产关系调整所带来的诸多不适,就近就业女性面临多重障碍。
1.工农业生产方式差异形成的 “就业—务农” 冲突
目前南疆大部分村落已采取集中托管土地的方式,将分散在各家的土地使用权重新归入村集体名下,并将其统一承包给专业合作社或种植大户。这一方式不仅能提高土地的生产效率,而且还能帮助农村妇女有更多时间和精力参与就业。但即便如此,她们仍需在农忙时期进入田间劳作。 “我们厂很多员工在夏天农忙的时候直接就不过来,旷工、请假的情况变多,家里有事的情况也变多。可我们的订单是有时间限制的,不可能给你调整时间段。如果签了合同不按时交过去就要扣加工费。” (M3:35岁,汉族男性,工厂老板)
尽管不同类型工厂因订单的紧迫程度不同而对女工们的旷工、请假等行为有不同处理方式,但从工业与农业两种生产方式对时间利用的要求上来看,二者的矛盾几乎难以化解。在以农业生产为主的传统乡村社会生活中,当地居民主要依靠季节变化和耕种周期来安排不同生产阶段的农事劳动,同时结合经验将时间分配到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与此相反,现代化工业生产的时间安排主要受市场供需影响,并且与上下游的生产链条紧密相关,工厂流水线的作业方式对劳动时间有更严格的把控。
为促进农民向工人身份的转化,减少农业生产习惯和农村生活方式溢出的负向影响,工厂常利用工作时间表完成对农民的规训。成熟的现代化工厂可以凭借一张严格的作息时间表精准掌控员工的生活,并借由对日常生活的程式化安排,将工业化生活节奏安装到工人的思想中。①参见潘毅、任焰《中国女工——新兴打工者主体的形成》,北京:九州出版社,2010年,第1-214页。这种现象在南疆也不例外。作息时间表同样是南疆卫星工厂帮助女工完成从农民向标准工人转变的重要手段。然而,就近就业女工未能与农田彻底分离的现实导致农事劳动对工厂作业时间的干扰,并进一步削弱了女性的就业能力与水平。
2.家庭支持不足与社会支持匮乏加剧 “就业—家庭” 冲突
南疆农村传统家庭主妇的工作之一是照料家庭。由于家庭成员的数量、年龄和健康水平存在差异,家庭照料工作往往具有灵活性和特殊性。这些特点与传统的乡村社会生活时间安排相契合:季节性的农作时间安排允许她们见缝插针地实现家庭照料。但当她们广泛参与工业生产后,有节奏的工业劳动时间安排就会与多样化的家庭照料需求产生矛盾乃至冲突。
当地女工在面临这一冲突时往往选择脱离工厂就业轨道,以优先满足家庭照料需求。在她们不断从工厂就业状态返回家庭的过程中,家庭照料工作逐渐成为剥夺她们就业机会与能力的重要原因。 “厂子里请假的情况比较多,主要是因为孩子和老人生病的多。老板都会准假,不过现在的工资按小时算,如果请假就没有(全勤)奖金了。” (F14:22岁,维吾尔族女性,大学生,暑期兼职工厂翻译)
就业女性在面临 “就业—家庭” 冲突时,理论上可以将家务劳动进行内、外部转移。然而,现实生活中这两种转移路径都相当艰难。
首先,女性不仅缺少向外部转移家务劳动的经济能力,而且乡村短缺的公共服务也难以提供相应的支持。有限的经济收入导致女工很难借由付费方式化解压力,而灵活的照料需求又会频频干预工业劳动时间,致使她们的收入水平难以提高,形成经济收入能力与家庭照料需求相互剥夺的负向循环。实地调研发现,南疆农村地区面向0—3岁婴幼儿的托幼服务严重缺乏,受访的6个村落中仅有2所托幼机构,软硬件设施水平与一般托幼机构存在差异,②上述的两所托幼机构由本村年轻妇女开办,选取的地点分别为空余教室和家庭庭院。与公办幼儿园相比存在基础设施简陋、看护人员技能较低、欠缺监管与管理明细等问题。受访村落中也没有集中式养老机构。
造成当地没有托幼与托老需求表象的原因在于传统的社会性别分工与社会惯习将育幼和赡养老人纳入私人领域。一方面,婴幼儿对照料者的强依赖导致育幼工作常常被天然地视为母亲的天职,这使得托幼行为存在一定的道德压力;另一方面,赡养老人不仅是宗教礼法约定的儿女义务、儿媳的分内之事,也是维吾尔族敬老文化中的重要部分。虽然南疆家庭结构在近年来出现了分户的趋势,但依然没有分家。③参见拜合提亚尔·吐尔逊《现代农村维吾尔族家庭规模与结构、家庭关系及家庭功能初探》,《西域研究》,2005年第3期,第121-124、130页。长辈与子辈两代人在生活空间上的高度重叠,使得照料老年人成为女性不可避免的家庭工作。在这些因素的作用下,女性家务劳动的外部转移更加难以实现。
其次,女性缺少向内部转移家务劳动并化解冲突的家庭支持。为缓解就业女性的家庭照料压力,减少家庭开支,最常见的做法是将孩子交由家中长辈照料。 “一些员工因为家里的原因离职,主要是孩子没人照顾,再一个是家里的农忙。一般她们家里的男人就在外面或者村子里打工,但即使男人在家也不会照顾家里。如果家里父母年轻一点的还好,年纪大一点的,比如60—70岁的就需要人来照顾,就需要她们回家。” (M6:34岁,汉族男性,工厂老板)
并非每个家庭中都有长辈能够帮助女工分担儿童的照料工作。本研究受访女性所需照顾的长辈年龄从50到90岁不等,健康状况各有差异。若长辈身体健康,尚且能帮忙照看孩子;若长辈疾病缠身,则会增加女工的负担。如前所述,在南疆传统的文化习俗里,照料老人是女性的家庭工作之一,因此女工的家务负担并没有因老年人的参与而得到减轻。在家庭支持体系里,共同肩负家庭责任的丈夫具有重要意义,丈夫的支持能缓解女性因工作紧张、情绪衰竭等引发的 “工作—家庭” 冲突,并缓解职业女性的生活压力。①然而南疆农村女性往往缺少丈夫的支持。除现阶段大量男性外出务工的客观事实外,还有一点在于传统的社会性别分工不仅划分了两性的劳动空间,同时依靠农村熟人社会形成了维护这一规范的社会舆论,即男性参与家务劳动会被视为是丢面子的事。这种舆论环境合理化了男性对女性的家庭支持缺位,也使家庭工作对妇女就业能力的剥夺更加隐蔽。
3.农村女性的就业能力不足与就业心态不正削弱就业效果
首先是农村女性基础就业技能不熟练。南疆地区是新疆维吾尔族的主要聚居区域,使用的主要语言是维吾尔语。大部分工厂的负责人和技术传授者是汉族,因此女工们面临的第一道就业门槛是语言。2017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实施方案》将中西部地区的青壮年农牧民列入国语重点普及人群。南疆农村地区也在工厂和村委会内开设国语培训班,提高就业女性的国语水平。工业生产的紧迫需求期望当地女工快速掌握语言工具,但语言学习需要循序渐进,因此出现就业需求与语言学习进程不同步现象。这不仅阻碍了女工的技能学习,也降低了工厂的生产效率。此外,就业女工还存在技能不熟练的问题。受访的管理者大多寄希望于工作一段时间后,她们会熟能生巧。毋庸置疑,女工们最终能够熟练地掌握就业技能。但在农事劳动与家庭照料工作不断剥夺女工就业时间与就业机会的背景下,她们成为熟练工人所花费的时间会更长。在这未知时长的时期内,福利型卫星工厂的低收益状态势必会对当地政府的财政支出造成一定压力,也不利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
其次是就业女性缺少脱贫内生动力。工业生产的核心是效率,然而女工们却在工作中表现出爱说话、散漫等习性。内生动力是指在无外驱力的扶助下,贫困者自愿产生脱贫意愿、行为的力量。②参见杨永伟、陆汉文《贫困人口内生动力缺乏的类型学考察》,《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6期,第128-136页。有研究认为卫星工厂员工请假频繁、无故旷工、带孩子上班、生产效率低等是就业者内生性动力缺乏的表现③参见戴宁宁《新疆南疆地区内生动力难题及其应对措施探析》,《北方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年第2期,第33-40页。。受访管理者提到的 “容易满足” ,同样揭示当地可能存在小富即安的小农心理,就近就业女性容易满足于当前的最低工资标准而主动放弃多劳多得的收益。这种心理状态在南疆农村地区较为常见④参见祖力亚提·司马义、陈稔源、陈艳平《新疆喀什地区农村少数民族富余劳动力就业调查研究——以叶城县为例》,《西北民族研究》,2018年第3期,第14-25页;李婷《 “访惠聚” 驻村工作对南疆民生改善作用研究》,《新疆社科论坛》,2019年第5期,第29-33,39页;穆少波《乡村振兴:南疆四地州推进难点与对策研究》,《实事求是》,2019年第5期,第98-105页。, “她们太容易满足了,一个月800块钱就会很高兴,但她们可以挣更多的工资。” (F14:22岁,维吾尔族女性,大学生,暑期兼职工厂翻译)受访者认为一些村民存在类似的 “等靠要” 心态。持有这种心理的贫困者会将自己定位为扶贫措施中的旁观者,并在扶贫项目的实施中表现出冷漠和无所谓的态度。⑤参见杨永伟、陆汉文《贫困人口内生动力缺乏的类型学考察》,《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6期,第128-136页。有学者构建了内生动力运行的 “需要—动机—行为” 逻辑框架,指出低收入者表现出安于现状、 “等靠要” 等消极状态的原因源于三个方面,即低收入者从生存需要向发展需要的需求升级失败;低收入者缺乏脱贫动力与脱贫目标;低收入者的发展权利和能力有一定缺失。①参见王卓、董贝贝《相对贫困治理的内生动力机制与运行逻辑》,《社会科学研究》,2021年第4期,第110-117页。
南疆农村就近就业女性呈现出的工作状态与工人通过精进技艺提升收入水平的期望相悖。这不仅将降低就近就业女性对工人身份的认同,还会导致她们强化个人在脱贫进程中的受助者地位,形成对自身就业能力的剥夺。
总体上,南疆女性就近就业带来经济条件、社会机会等多方面可行能力的提升。就业收入不仅增强了女性的经济能力,还通过经济赋权帮助女性实现家庭地位与社会地位的提升。这些工具性自由的提升为农村女性获得并享受更优渥的物质条件、更充足的发展机会等实质性自由搭建了桥梁,而就业正是这一桥梁的重要基石。女工们不仅在就业过程中获得了知识技能的提升,同时也在竞争环境中逐渐转变思想观念,从而为自己乃至子女构想更广阔的人生目标。但同时也要看到,仅依靠就业还不足以使女性获得全面的可行能力的提升。巩固脱贫成果既需要增强女性获得透明性保证、防护性保障等可行能力,更需要政府及其他社会组织完善相关服务。
女性就近就业的积极影响包括社会、经济等诸多方面。一是女工的言行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家庭成员的行为和观念,甚至持久而深刻地影响着她们的生命规划。二是就业带来的家庭财富积累与女性教育观念转变的过程相同步,有助于实现可持续的物质与精神稳定脱贫。三是就业女性的工作场所嵌入乡村的生活空间中,村庄内大量女性在政策扶持下广泛参与就业,村民逐渐认同女性在社会部门的劳动能力,促进女性社会地位的提升。这表明外出和就近就业是女性的合法权利,社会的传统习俗对女性的约束将难以为继。这也有助于维护稳定的社会秩序、推动建设良好乡风、促进两性平等。
但是,南疆农村女性的就近就业也受到社会、家庭以及个人多维度的阻碍,导致女性的就业水平未达预期。首先,公共服务供给不足和刻板的性别分工观念从硬软两个方面削弱女性的就业能力与就业机会;其次,家庭生产与家庭成员的照料需求频繁中断女性的工作进程,降低就业的正向影响;再则,就业个体的基本劳动技能不熟练且缺少内生性动力,阻碍当地的就业脱贫进程。就近就业在促成 “个体—家庭—村落” 连锁反应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一是农田劳动内在的 “工作—务农” 矛盾降低女性就业能力。二是由于人们的观念转变具有惯性和阶段性,传统的社会性别观依然借由女性与家庭之间的高度黏性,以难以察觉的方式对女性的就业机会进行剥夺。
为增强女性的就业能力,发挥就近就业的优势,巩固脱贫成果和促进乡村振兴,本研究建议如下。
第一,降低农业生产对人工的依赖性,推动现代化农业发展。农业与工业的时间利用方式难以调和,但现阶段将农民大规模转移进厂并不可取。尤其在初步脱贫的背景下,完全剥离土地劳动收益会对当地居民带来明显经济收入落差与心理保障缺失。南疆地区是我国重要的棉花产区与储备粮食产区,当地的农业生产具有重要的经济意义与战略意义。因此,应当将现代化农业作为南疆农村发展与生产转型的可行出路。
第二,完善农村地区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大社会支持力度。防护性保障是可行能力中基础而重要的一环②防护性保障是指一种社会安全网,包括固定的制度性安排,如失业救济和法定的贫困者收入补助;以及临时应需而定的安排,例如紧急公共就业项目。参见〔印〕阿马蒂亚·森《以自由看待发展》,任赜等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33页。。对南疆农村就业女性而言,它不仅是对女性就业水平的基本保障,同时也通过对老人与儿童的保障,赋予女性更多就业机会与空间。应积极回应当地的托幼与托老需求,在家庭照料的依托下,向老人与儿童提供日间照料场所,满足两群体看护服务、健康监测、饮食保障等需求。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介入其中,并对托管过程实行监管。这些举措本身也可为当地妇女和低龄老人的就业提供更多岗位。
第三,营造促进女性就业的文化氛围。尽管南疆农村地区对女性自由有明显剥夺意味的文化风俗已得到遏止(如禁止女性外出劳动等),但当这些剥夺行为隐藏在男性受益的幕布后时则更少被人们察觉。因此,要深刻认识到社会文化对女性可行能力的剥夺存在于大量容易被忽视的习俗中,并时刻予以识别和纠正。这需要利益相关方对两性社会地位平等的发展目标达成共识以及对女性平等参与社会经济生活的赋权。
第四,提升女性的基础就业能力与内生性动力。当地女工基础就业技能的提升,需要家庭与社会为女工给予充足的支持与空间。在此基础上,还需乡村基层组织与各类就业单位加强合作,针对女工的技术交流需求,丰富相关的教学内容,并通过组织各项活动提升她们的技能和熟练程度。在内生性动力方面,除管理者需设计合理的员工激励模型外,就业女性在劳动空间中的主体性赋权也有助于消除她们客位脱贫的观念,提升就业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