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问题建议

2022-01-01 17:29四川华元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童霏
区域治理 2021年9期
关键词:危险废物主管部门规范化

四川华元环保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童霏

危险废物,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及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腐蚀性、毒性、反应性、浸出毒性、易燃性等特性之一)的各种固体废物[1]。2020年5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全国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发布以来,全国各地陆续开展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排查整治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隐患。本文根据目前参与的工业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提出工业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建议,以供管理部门参考。

一、专项整治工作方式

根据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及监督考核工作评级指标等要求,制定区域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重点检查内容包括(1)危险废物产生、收集、利用处置单位是否落实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包括管理台账、申报登记、管理计划、标识标牌、转移联单和应急预案等;(2)贮存及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可采取聘请第三方环境保护咨询机构开展技术指导服务的方式,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项目总体推进,镇(街道)环办、园区管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督导;整个专项整治过程采取联合执法、考评结果信息公示等联合措施。

将涉危险废物根据产废量(10吨/年以上、1吨/年以上)、所属行业(重点行业、一般行业)及所在区域(重点区域、一般区域)进行分区分级,按照“紧抓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由重点企业至一般企业、由重点区域到一般区域,对辖区范围内涉危险废物企业开展全面且持续的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双随机”、信访投诉等制度,对区域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开展执法检查和规范化考核;制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分级实施方案,对重点监管单位、重点行业企业、重点区域企业、一般区域企业进行分级、分时段排查整治。

二、专项整治主要工作内容

重点核查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现场建设及管理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指导企业进行规范化整治。

(一)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1)核查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与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排污许可证、生态环境统计业务系统填报数据、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申报数据、危废管理台账记录及转移联单等的一致性;

(2)根据生产工艺,核查危险废物产生种类、数量的合理性。

(二)危险废物相关环保管理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通过资料查阅及现场核查的方式,核查工业企业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划分、危险废物标识粘贴、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及年度管理计划申报、源头分类收集贮存、转移联单执行、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专项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业务培训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

(三)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及处置设施现场建设情况

(1)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信息公开情况;

(2)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情况;

(3)危险废物分类收集贮存情况;

(4)贮存场所是否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如是否独立设置,是否满足防风、防雨、防晒、防渗等要求,贮存液体危废的场所是否设置液体导流沟及集液池等;

(5)危险废物管理台账的设置情况。

三、主要工作实施

(一)组织培训

1.重点企业、所属辖区各街道(镇)环办、园区管委会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培训

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聘请行业专家对纳入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名单的企业、所属辖区各街道(镇)环办、园区管委会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各环节相关法律法规、现场建设技术政策、规范化管理制度建设等。

2.全区域推广培训

根据非重点区域环办申请,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聘请专家或第三方专业环保机构对乡镇环办开展培训;培训侧重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各环节现场建设技术标准、规范化建设要求,现场核查、考评内容及方法。

(二)核查、整治及考评

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核查及整治,采取企业自查、初查及初评、整改、复查及复评、“一企一档”归档备案的工作程序:

1.企业自查

根据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由企业对自身危险废物管理现状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并整改。

2.初步排查及初评

收集并审查企业环保“三同时”及危险废物管理资料,结合现场检查,重点排查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建立、执行及现场建设等内容;对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初评打分,建立企业危险废物管理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要求。企业初评结果需在各镇(街道)、园区管委进行公示。

3.集中整改

由第三方专业环保机构对企业进行技术指导,企业根据初查问题清单,按整改时限及整改要求及时整改完善。

4.复查及复评

根据初查问题清单,采取现场复查和资料复审相结合的方式,复查问题清单整改情况;对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复评打分。企业复评结果需在各镇(街道)、园区管委进行公示。

5.企业“一企一档”归档及备案

综合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整治相关资料,包括环评及验收文件中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内容、排污许可内容、环保管理制度、申报及年度管理计划、管理台账、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备案演练、运输及处置协议、环保管理培训计划及培训记录、整治工作记录、考评表等,整理企业危险废物环保管理“一企一档”,并入企业环保管理档案存档,同时交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三)总结阶段

根据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突出问题,总结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意见;开展全面总结,评估专项整治提出的各项任务完成情况,并形成专项整治总结报告。

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普遍存在问题

总结目前参与整治的34家危险废物年产生量10吨以上工业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调查情况,经现场核查发现涉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问题181个,主要体现在危险废物标识标签内容不全或样式错误、危险废物管理台账不规范、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及培训未开展、危险废物处置协议未在有效期、危险废物未分区贮存、未进行危险废物系统年度申报、危废暂存间现场建设不规范、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中遗漏部分危险废物种类等;详见表1。

五、目前存在问题及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整治工作开展建议

(一)存在问题

(1)新旧危险废物名录衔接不及时。2020年11月25日发布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对部分危险废物类别进行了调整,同时新增豁免了一批危险废物。而部分企业对新旧名录的衔接不及时,未对相关危废代码进行变更,也未按照新名录更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造成了废物资源浪费,增加了危险废物处置的环境风险,提高了危险废物管理和处置成本[3]。

(2)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较低,管理意识薄弱,无专业环保指导,中小微企业危险废物转运及处置困难等;工业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仍有很大提升空间。

(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整治工作开展建议

1.加强组织领导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各辖区内企业所属辖区各街道(镇)环办、园区管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成立联合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定期会商工作推进情况;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汇总,各成员单位按职责负责各项工作的调度。

2.加强服务指导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聘请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家或第三方专业环保单位,对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进行技术服务指导,包括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各环节相关法律法规、现场建设技术政策、规范化管理制度建设等内容。

3.强化部门之间沟通协作,建立长效机制

加强与公安、检察院、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等部门的沟通协作。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符合移交行政拘留条件的或涉嫌环境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并积极为公安机关侦查办案提供必要支持。

4.中小微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针对中小微企业员工环保管理意识薄弱、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低等问题,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及指导,建立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定期培训、巡查、企业自查自改的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同时加快推进区域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设施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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