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粮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华子丰
国有企业是党领导的企业,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重视是其优良传统。新时代国有企业应继续做好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党员干部展现出时代风貌,以良好的政治意识、思想理念和行为作风,贯彻落实各项党风廉政要求。当前,国有企业迫切需要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的质量和效益,有赖于通过思想教育机制形成党风廉政建设新局面。本文主要探讨下阶段国有企业如何做好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认为有必要从如下四个角度突破。
我们党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一切都以人民利益为出发点,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这是国有企业党风廉政教育的基本出发点。国有企业在党风廉政教育中要从思想意识的强化出发寻求突破,必须教育党员干部不断坚定信仰,在工作的每一个细节上体现使命初心。应教育党员干部强化如下几项思想意识:一是为民意识。党员干部不能带有私利,其工作的每一个出发点都是为了促进企业发展、实现群众利益。从违规违纪警示案例来看,一些党员干部之所以走上了邪路,根源在于为民意识淡薄,更多地考虑个人的私利,并动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或他人谋私利。国有企业党员干部要以此为戒,用真情和真心,以点滴的努力推动党的事业进步。二是敬畏意识。敬畏意识就是指党员干部要在思想上敬畏党纪国法,做到严格自律、善于行止,其目的是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惟有知敬畏,才能守规矩。党员干部如果缺乏敬畏意识,其思想和行为就会失去控制,最终走上违纪违规的道路。国有企业要教育党员干部知敬畏,引导党员干部学好规矩,认清底线,使其具备强烈的敬畏意识。三是羞耻意识。羞耻感亦称“羞耻心”,美学上指审美中因对象道德内涵的鄙劣而引起的羞愧、耻辱的感受,是自我意识、自我谴责的道德情感。羞耻意识对于党风廉政建设具有一定的意义,羞耻意识的强化应成为党风廉政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例如,党员干部如果没有做好岗位工作,人浮于事,那么其应该感到羞耻;党员干部如果违反党纪国法,为自己或他人谋私利,中饱私囊,那么其应该感到羞耻;党员干部如果脱离群众,高高在上,不再艰苦朴素,而是追求安逸和享福,那么其应该感到羞耻。可见,羞耻意识教育乃至耻感文化的构建,都可以对党员干部的思想、行为和作风产生正面的导向意义。
党风廉政教育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党风廉政教育的目标是否能够实现,最终需要在实践中得以检验。长期以来,党风廉政教育存在着重形式轻效果、重理论轻实践的倾向,主要表现为党风廉政教育停留于理论、停留于书面以及停留于各类会议或宣讲,缺乏实践中的具体推进,不利于党风廉政教育效果的提升。新时代国有企业应在党风廉政教育中扎实推进,以实践为依托,反对教条主义,要求党员干部能够下沉到基层工作中来,在具体的岗位工作中体会如何满足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具体来说:一是要与时俱进。国有企业党风廉政教育要与时俱进,要加快推动教育内容的更新迭代,将最新的理论、最新的讲话和文件会议精神、最新的案例等作为教育素材,将各类陈旧的、过时的素材剔除出去。二是要下沉一线。基层一线党员干部对于如何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以及这一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有着较为清楚的认识。国有企业要鼓励基层一线党员干部实践党风廉政要求,并积极听取他们的意见和想法。对于基层一线党员干部提出的可行性建议,应积极采纳和推广。三是要融入中心。为了提高党风廉政教育的实践性,国有企业党风廉政教育必须融入实践,避免出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中心工作、业务工作相互脱节的现象。例如,国有企业应深入基层一线做好调研工作,发现本企业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盲点和漏洞,整理出本企业党风廉政教育的重点,进而有针对性地围绕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做好党风廉政教育,以此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
良好的方法是成功的一半。国有企业在党风廉政教育中应注重方法的优化,体现出方法的创新,将各种有创造性、新颖性同时满足党风廉政教育需求的优秀方法吸收进来,形成国有企业党风廉政教育的方法体系。长期以来,由于国有企业在党风廉政教育中缺乏对方法的关注,导致创新乏力,效果不明显,同时也使得党风廉政教育缺乏吸引力,出现党员干部参与积极性不高,甚至将参加党风廉政教育视作一种“任务”,而不是实现自我成长、作为锻炼、自我发展的机会。可见,国有企业必须优化党风廉政教育的方法,这是一件迫在眉睫的事。新时代国有企业必须把握党风廉政教育的原理和规律,不拘一格地将创新方法吸收进来,应重点吸收如下几种方法:一是案例教有法。案例教育法是指国有企业在党风廉政教育中以案例的形式直观地展现一些真实案例,并引导党员干部思考案例的成因与后果,触动党员干部的思想,使其产生内心的醒悟和警觉,案例教学法的优点在于直观性、生动性,能够提升教学过程的吸引力,有助于促进党员干部思考。国有企业政工人员应注重案例的搜集和甄选,尤其要选取那些和本企业所处的行业相同或接近的相关案例,以提升案例的可借鉴性。二是情境教学法。情境教学法是指通过设定情境的方式使人置身于一定的情境中,设身处地同样有助于人思考。情境教学法可以运用到国有企业党风廉政教育中来,使党员干部能够以更直观的方式考虑问题,并模拟行为决策,有助于党员干部更好地掌握党风廉政规范,自觉端正行为意识,从而达到教育目的。例如,可以设定一定的情境场合,模拟有人托关系找到党员干部,并以物质利益为交换请托党员干部。此时,党员干部既面临着人情关系的压力,又面临着物质利益的诱惑,党员干部应如何守住行为底线、如何拒绝压力和诱惑?这需要党员干部作出正确的抉择。一些党员干部可能认为这是小事一桩,从而大包大揽,一些党员干部可能虽然对物质利益不感兴趣,但是极怕伤害人际感情,还有的党员干部可能会义正言辞地拒绝,不想因此断送自己的前途。国有企业政工人员可以多多设定这样的具体情境,帮助党员干部加深思考。三是互动交流法。当前国有企业党风廉政教育中互动交流的机会和场合比较少,实践中更多地表现为政工人员在宣讲、党员干部在听讲,双方之间缺少必要的互动和交流,导致双方都不了解对方的想法和看法,无法实现教学相长,不利于党风廉政教育质量和效果的提升。因此,国有企业党风廉政教育必须引入交流互动法,参与各方应积极交流心得体会。反映在党风廉政教育的形式上,应不再拘泥于课堂形式,而是要采取丰富多元的形式推进党风廉政教育,如讨论会、演讲会、主题会等,都可以运用到党风廉政教育中来。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有企业党风廉政教育的开展必须要有一定的制度为依托,其目的在于实现党风廉政教育的制度化、常态化。当前由于党风廉政教育机制的缺失,导致国有企业党风廉政教育缺乏系统性,同时也存在不稳定性,即党风廉政教育的开展存在非常态化的不足,这对于党风廉政教育效果的提升显然是不利的。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有企业要从制度建设的高度审视党风廉政教育的相关问题,做到夯实机制、建章立制,确保党风廉政教育能够稳步推进。具体来说,应做到如下几点:一是统一部署。企业党委应承担起主体责任,积极做好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的部署,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甚至一周的党风廉政教育任务,同时就党风廉政教育的规范化、标准化、流程化、细节化、清单化作出规定,使党风廉政教育工作能够循序渐进,避免出现随机性现象。二是人才培养。国有企业党风廉政教育对人才的要求比较高,既要懂党风廉政教育的基本原理,掌握党风廉政教育的一般方法,同时还要对本企业的中心业务和具体工作有充分的了解,能够认识到本企业廉政建设的现状以及存在的不足,并对廉政高风险岗位和人员有所认知。因此,国有企业要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建设党风廉政教育人才梯队,做好人才的培养和储备工作,既可以考虑从外部引入人才,也可以考虑从本企业内部培养人才,力争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党风廉政教育人才队伍。三是强化评估。国有企业需要在党风廉政教育中引入评估体系、评估方法和评估机制,对党风廉政教育的内容新颖性、方法有效性、参与积极性以及党风廉政教育整体效果展开科学合理的评价,并建立起符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的评估体系。四是确立责任机制。国有企业应考虑在党风廉政教育中引入责任机制,包括基层支部书记、政工人员、党员干部等都应在党风廉政教育体系中担当责任,如果未能尽到责任,应启动追责机制。
总之,新时代国有企业党风廉政教育要以高质量为目标,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对企业创新发展的保障作用。国有企业要以强化思想意识、推进贯彻落实、提升教育效果、实现建章立制为突破点,全方位对现有的党风廉政建设体系进行改革和完善,争取能够建立符合时代需求和企业实情的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