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石家庄市鹿泉区委党校 高爱霞
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到浙江嘉兴桐乡。在这样一个会议上,作为一个县级城市,出现在党的报告中,实属少见,是什么原因呢?
2013年,浙江省桐乡市为了破除城市化发展过程中因征地开发等引发的新的社会情况和问题,开始探索现代乡村社会的有效治理途径,在全国首推出乡村治理“自治、法治、德治,即三治融合”模式,通过加强自治、法治、德治建设,强化三者在乡村治理中的组合效应,使桐乡的基层治理达到了较好的实践。桐乡作为“三治融合”模式的发源地,为我国其他乡村建设提供了一条新路子,为基层治理提供了一个生动的基层社会治理样本,打造了乡村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从2013年至今,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基本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为“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保驾护航:(1)2017年,党中央报告吹响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号角;(2)2018年,第15个以“三农”工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全面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对促进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作出指标规划,为“三治融合”确定了具体的实施举措;(3)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对进一步完善乡村治理机制作出总体安排,并把增强乡村治理能力作为年度工作重点,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指出,到2020年,现代乡村治理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要基本形成,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中心议题,而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
国家实施的这一系列政策为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明确了目标,指明了路径,是党中央在深刻认识“三农”发展新阶段、新规律、新任务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什么是“三治融合”呢?“三治融合”,主要指在乡村治理中,构建以“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三者既能单独成章,又缺一不可,相融相通,因此,“三治融合”强调的是“融合的体系”。它有如下特点:首先,它是基层管理模式。虽和60年代诸暨市的“枫桥经验”年代不同,但形式和效果都有相似之处,都是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管理模式,并卓有成效。因此,2019年1月,“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被中央政法委称之“为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精髓,也是新时期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发展方向”。其次,“三治融合”是在党的领导下。居于核心的农村党组织,要不断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引导村民自我管理,真正起到战斗堡垒作用,从而推动科学发展,带动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因此,无论基层治理如何变化,党的引领是不会变的。再次,以人民为主体、以“共建共治共享”为宗旨,主要采用自治、法治和德治相互组合、相互促进。当然,乡村治理体系中自治、德治和法治的融合是一个系统化、协同化的工程,而不是三者的简单相加。
总之,“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模式就是在党的“搭台”、引领下,让村民“唱戏”、参与管理,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管理模式。它的显著特点就是具有地域特色,具有灵活性和创新性。
南方“三治融合”模式开展得轰轰烈烈的同时,借国家政策的东风,北方也开始了“三治融合”的探索。2019年,“三治融合”模式在鹿泉区生根发芽。鹿泉区各个乡镇从自身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积极构建以党建引领为前提的“三治融合”模式,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新时代特色的新农村。
那么,如何开展呢?我们来看几个典型案例。比如山尹村镇东郭庄村德治业绩尤为显著:党建宣传早中晚三次广播;便民服务、好人好事随时宣传;建立功德墙,及时宣传为村民办好事、实事的人和事。极大地改善了党群关系、邻里关系。现在的东郭庄村,可以说是班子团结、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呈上升态势。
比如,宜安镇新寨村针对私搭乱建问题,探索探索实行夜谈会制度,利用晚上闲暇时间,把会场搬到村内的大街小巷,天天晚上在违建现场让大家说,让大家议,让村监会和村民代表监督,经过多次的会议讨论和监督评议,截至目前,新寨村200处车库和私搭乱建基本拆除完毕,期间没有发生一人上访。尤其是铜冶镇南甘子和东郭庄、获鹿镇下聂庄、大河镇曲寨、白鹿泉的东土门等乡村,在探索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方面,特色鲜明,成效显著,涌现出了一批好做法、好经验,鹿泉区被国家确定为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首批试点单位。
实践“三治融合”,要抓基础抓根本。熟悉农村工作的人都知道,乡村治理,村民自治是基础,核心是让村民真正成为主人。村民自治作为农村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核心,就是要充分发扬民主,让村民在村两委的带领下,不断提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水平。因此,村党组织书记作为村两委的“班长”,在实现乡村治理“自治”方面,要当好“四种人”。一是当好村两委的“带头人”。村党组织书记作为村两委的“一把手”,首先要从自身做起,充分发挥好党员的示范带头作用。通过挂牌示范、承诺践诺、联系农户等活动方式,调动广大党员特别是村两委干部在乡村治理中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努力把党的各项政策宣讲到位,把基层实际情况对上反馈到位,把基层各类矛盾化解到位,把村集体经济提升到位。二是当好村党员的“引路人”。要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当前农村基层党建迫切需要在选人用人上破除瓶颈,在制度政策、薪酬保障、舆论引导上下足功夫,积极营造在农村大地上干事创业、建功立业的浓厚氛围,让那些年富力强,有能力水平,敢于开拓创新的农村实用人才充实到基层支部中,强班子、带队伍、谋发展。三是当好政策落实的“中间人”。要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体制机制。积极构建乡村联动机制,形成县、乡、村、组的互动与合作,实现乡村治理重心下移。四是当好广大群众的“贴心人”。要倡导设立村民理事会等自治团体。通过创新村民自治、民主协商等形式,发挥村民理事会“新乡贤”作用,充分调动村民参与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积极性。
法治是乡村治理的重要保障。目前乡村法制建设还存在很多弊病,例如,信访问题突出;基层干部群众法治意识薄弱;法律人才缺乏;法律机构较少;依法行政困难等等。
村党组织书记在实现乡村治理“法治”方面,要守住“四条线”。一是守住“民主”这条主线。要加强民主监督建设。在加强民主政治、民主决策基础上,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实现民主监督,促进民主法治,创新民主议事形式,完善议事决策主体和程序。二是守住“公开”这条明线。要实施村务公开工程。进一步完善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组织建设、脱贫攻坚、工程项目、贫困户确定等重大事项。三是守住“纪律”这条红线。村党组织书记作为本村的“第一人”,有无数双眼睛在盯着你,书记说过什么话、办过什么事、去过什么地方,老百姓都知道得清清楚楚。所以说,要想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村书记就应该作出表率,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不能有丝毫的差错。四是守住“法律”这条底线。要提升乡村干部依法行政能力。要对乡镇及村两委干部加强法制教育,让他们熟悉法律知识,增强法治观念,自觉依法治国、依法治村,自觉按法律办事。
德治是中国古代的治国理念,是儒家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村党组织书记在实现乡村治理“德治”方面,要办好“四件事”。一是培育核心价值观。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通过树立积极健康的村风民约、家规家训等形式,引导农民树立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观念,确立正确的道德准则和人生追求。二是建立健康向上的风俗习惯。要移风易俗,形成健康向上的风俗习惯。进一步整治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陋习。要充分发挥乡村红白理事会作用,提倡喜事新办、丧事简办,树立尊老爱幼、重义守信、勤俭持家之风。三是树立道德榜样。要实施村民道德建设工程,大力挖掘和打造基层群众中的道德模范、文明先锋、榜样人物,大力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充分发挥道德模范引领作用,积极弘扬道德新风。四是积极组织开展文化活动。要大力开展传统节日、民间艺术节、农民丰收节以及农村文化周、文化下乡、农民体育等活动,着力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培育乡村特色文化产业,营造积极健康的乡村文化环境。
总之,构建“三治融合”的农村治理新模式,要在党的引领推动下,自治、法治和德治齐头并进、相互协调和补充。其中自治是法治和德治的基础,法治是自治和德治的保障,而德治是自治和法治的补充,三者融合,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