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陈君浩
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教20条)明确指出:“职业院校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主动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合作。”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我国现代职教体系建设的方向,也是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的主要模式。当前,全国各地高职院校正大力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然而部分高职院校对高职的创新创业教育认识存在偏差,没有真正地把创新创业教育渗透到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体系之中。而搭建“模拟公司”教学法驱动高职院校的创新创业,为高职创新创业教育融入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实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创新创业,寻找到了相应的切入点。
创新创业教育在我国于20世纪80年代末起步,至今在我国高校已经有近20年的探索和积累,并在我国本科高校之中稳步发展。然而,我国高职的创新创业教育却进展较为缓慢,一是我国高职院校于21世纪初期才形成办学规模,与本科高校对比创新创业教育起步较晚;二是大部分高职院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参照本科院校的创新创业教育进行建设,然而职业教育作为类型教育,需要建设具有高职自身特点的创新创业教育,才能服务于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体系。对照高职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高职创新创业教育目前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
当前高职的创新创业教育主要以学校实施为主。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体系,需要发挥政府、学校、行业、企业多个主体的力量,而各主体在高职创新创业教育上的目标、认同、利益不尽相同。在政府层面,地区内高校、高职较多,需要兼顾各个层面,相关的政策、资金、力量难以做到面面俱到。行业、企业是高职教育服务的主要对象,也是高职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多地高职院校尝试引入行业、企业协调投入到创新创业教学之中,但多未形成一套有效的机制。对比本科院校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行业、企业没法在高职创新创业教育的投入中获得成果、收益,成为导致行业、企业对高职学生的创新创业教育关注度低的主要原因。
在产教融合中,行业、企业承担着人才培养计划制定、参与教案教材编写、建设教学培训基地、提供教学实践岗位等工作。但在高职创新创业教学中,大多数高职院校参照本科院校进行设计,缺少行业、企业的引入,导致创新创业教育与高职产教融合成为了两张皮。这也导致了目前校企合作中向高职学生提供的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平台较为缺乏,校企共同建立的高职学生创新创业教材、培训离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的标准还有一定的距离。
国务院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教20条)提出:“坚持知行合一、工学结合”。目前,我国高职教育在深度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过程中,已经形成了“订单式”的培养,工学结合成为了主要的人才培养模式。“工学结合”教育过程中,学生到企业岗位开展实践,使学生与企业员工的角色产生交叉。但是大多数高职院校的创新创业教育参照本科院校进行设计,并没有依托“工学结合”的教学平台,导致高职创新创业教育多是在学生在校期间开展,缺乏对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创新创业引导。在高职学制较短,在校时间较少的背景下,创新创业教育更加难以开展。
“模拟公司”教学法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德国,通过模拟企业来建立一个商务仿真情境,通过类似于军事演习的模拟过程,学生可以了解注册创立、控制管理、生产经营、营销售后乃至于法律纠纷和清盘倒闭等一系列知识。“模拟公司”教学法兼顾模拟仿真和实训教学两种服务功能,是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的产物。高职创新创业“模拟公司”,引用“模拟公司”相关构念,以学校指导、学生组织、企业支持为宗旨,形成服务于高职人才培养的创新创业实践教育载体。
学校在校企合作企业的基础上,以专业人才培养为依归,甄选一批市场占有率高、技术先进、信誉良好、具有创新精神的企、事业单位。在此基础上,一是以行业、企业为背景整合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资源、体系;二是引入行业专家、企业高管为学生开展专题创新创业论坛、讲座,组织创新创业竞赛;三是分年级培养,构建大一理论学习;大二初步建立、进入“模拟公司”;大三于“模拟公司”顶岗实习的分年级培养创新创业素养教育培养体系;四是开展校企创新创业师资培养,完善创新创业师资体系服务;五是搭建场地,建立校内孵化场地。为创新创业“模拟公司”建设打下基础。
学生在大一创新创业理论知识学习的基础上,在创新创业教师、导师的指导下,根据创新创业方向,选择合作企业组织模拟公司团队。学生在“模拟公司”的实践作为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一部分。学生建立模拟董事会及模拟监事会,模拟董事会由学生成员组成负责“模拟公司”的各项决策,模拟监事会由指导老师及企业专项负责人组成负责指导、监督模拟公司发展。模拟董事会选举学生CEO,编制“模拟公司”章程,并筹建业务团队、技术团队、事务团队等部门,从而开展运营。
甄选校企合作企业,引入自身业务、资源助“模拟公司”开展生产活动。“模拟公司”内各职能部门协作完成生产服务,产生生产成果归合作企业所有,企业透过成果获得收益,合作企业适当给予“模拟公司”人员技术指导及报酬。“模拟公司”在多次生产活动后,初步拟定“模拟公司”未来发展方向,培养相应技术服务能力,形成一定的创新成果,逐步成立初创企业,初创企业与校企合作企业分离,并注册投入实际生产。
高职创新创业“模拟公司”有效解决了高职创新创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相融难的问题,促进了创新创业教育中各主体的活力,解决了产教融合结合度低的问题,实现了与学生“工学结合”的有机融合。
在高职创新创业“模拟公司”中,校企合作企业把自身业务、资源放进“模拟公司”中,“模拟公司”相当于校企合作企业的一个分公司。“模拟公司”发展阶段所有的生产成果均归校企合作企业所有,企业在投入创新创业“模拟公司”后,能获得一定的成果与收益,提升了行业、企业主体的积极性,发挥了企业的活力。高职院校在开展创新创业过程中,不再完全依赖自身力量开展创新创业,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实践需求更加贴合。创新创业“模拟公司”经过一段实践运营再进行注册,有利于把更成熟的项目推向社会,政府能集中更多的力量支撑、支持优质的创新创业项目。
在高职创新创业“模拟公司”中,校企合作企业的业务、项目放在“模拟公司”中运行,“模拟公司”成为了学生的技能实践教育平台。企业的业务要在“模拟公司”中运行好,必须制定好人才培养计划,以企业本身管理员工的标准培养学生。企业的项目要在“模拟公司”中运作好,必须制定工作手册式教材,以企业成果、成品标准要求“模拟公司”的项目达到要求。“模拟公司”促进了创新创业教育与高职人才培养要求的结合,实现了产教融合。同时,企业通过在“模拟公司”的考察,能更好地挖掘技术人才、管理人才,从而服务企业的实际发展需求。
在高职创新创业“模拟公司”中,“模拟公司”初期兼有校企合作企业分公司、项目组的职能,在其中的学生既是“模拟公司”的管理者、运行者,也是校企合作企业分公司、项目组的成员,“模拟公司”有效实现了学生与企业员工的角色交叉,实现了工学结合。学生在“模拟公司”通过大一的理论学习、大二的初步和进入、大三的实际运营,在工学结合中既掌握了专业知识,又掌握了公司运营的方法;既学会了创新方法,也掌握了创业项目的组织,实现了创新创业与专业学习相互贯通的效果。
“模拟公司”教学法兼顾模拟仿真和实训教学两种服务功能,而高职创新创业“模拟公司”引用相关构念建设以学校指导、学生组织、企业支持为宗旨的育人载体。学校通过整合行业、企业资源,引入、培育专家、导师,建构不同年级创新创业培育体系,搭建“模拟公司”平台。学生通过自主组织、自主开展、自主运营“模拟公司”,实现创新创业探索。企业透过引入资源、业务、项目,制作培养方案,编制教学手册,实现“模拟公司”式延伸运营。有效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中各主体的活力,解决产教融合结合度低的问题,实现与学生“工学结合”的有机融合。尽管高职创新创业“模拟公司”有这些好处,但作为新的创新创业载体,还要考虑高职不同专业之间可运作“模拟公司”的差异,不同学生在运营、组织“模拟公司”中可能产生的各类问题,合作企业在让学生运作“模拟公司”中业务、项目可能未达到预期成果等的问题。但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模拟公司”仍然是有效地使高职创新创业与人才培养结合的有效机制,值得继续深入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