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民“在场”:农民教育现代化的实践逻辑

2022-01-01 03:12左官春
关键词:在场利益现代化

左官春

(东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江苏 南京 211189)

农民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农民教育现代化对于解决当前农业和农村发展的结构性问题具有基础性的先导作用。然而,对农民问题的重视程度并不能直接反映农民真实的思想状态, 特别是关于当下农民问题的思考需要立足农民的所思所想。 目前学界对于农民教育现代化的逻辑起点更多的是基于对农民问题某些应然假设而缺乏立足农民思想实际的务实态度, 这就导致当下农民教育现代化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不切实际的问题。当前,失地农民的教育问题直接关系到农民市民化的成败, 尤其是在失地农民的价值观和行为方式的转型方面,教育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1]。 面对城镇化“新市民”身份诱惑,农民群体本身产生了诸多身份认同、心理失衡等问题,唯有加强“新市民”思想教育工作才能助力城镇化建设。[2]从历史角度来看, 延安时期形成的农民教育的成熟理论体系,尤其是教育内容、教育方式等方面探索出一些独具特色的典型教育模式[3],以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赋予农民教育现代化的丰富内涵。 建国初期, 农民政治教育运动实现了农民阶级对党和国家的政治认同, 为社会变革提供了重要的思想保障。[4]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农民教育问题被政治运动所绑架, 错误的农村发展战略导致农民教育脱离农村实际需要, 相应的教育手段也去向粗暴和强制。[5]新时代农民教育现代化过程中仍然面临各种“空心化”、“边缘化”等困局,[6]为此,需要坚持以农民为本,从农民的生活实际出发着力进行载体、方法以及组织领导等方面的建设[7]。 总体来看,当下农民教育现代化的逻辑起点大多把农民作为农民教育现代化的手段服务于农民之外, 而没有把农民所思所求作为思想政治教育逻辑起点和最终归宿, 这就使得农民教育现代化并没有切实走进农民的心坎。 为此, 本文从农民思想的复杂性出发, 对当前我国农民教育现代化展开跨学科考察并探讨农民思想的不同“面相”,着重阐述农民思想作为农民教育现代化接受起点的可能性及其条件。

一、农民思想的复杂性及其跨学科考察

农民兼具政治、经济和社会等多重角色,是一个复杂多面的庞大群体。 当下农民思想的复杂性集中体现在维权问题上,并且呈现“有组织抗争”的特征, 因而维权领域可以集中观察农民思想的境况。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农民思想本身呈现出保守与现代相互交织的复杂状况。 一方面市场经济促使农民以最理性状态进行经济决策;另一方面, 面对市场经济活动中所产生的纠纷却出现不同的维权思维。在农民看来,依法维权是解决农民实际生存问题的重要路径, 当法律有利于己方时,农民坚决要求实施法律,而与之相悖时,则以不懂法为名百般推脱。[8]这种对“法”的实用主义态度使得农民抗争呈现依法抗法的趋势,它“既可显性地表达自身利益要求,又可以借‘弱者’之壳保护自己”。[9]此外,农民思想复杂性也体现在用极端方式解决自己的利益诉求, 如用制造问题的方式解决自己问题,即通过“说”、“闹”、“缠”等“技术”手段以实现问题解决的目的,其具体表现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10]同时,农民思想还存在某种深层次的暴力性,即以自我毁灭的方式控诉自身所受到的不公正待遇或者引起社会强势阶层关注以寻求社会救济。[11]在这种维权抗争中, 农民利用自身的脆弱生命为武器进行以死抗争。此外,农民维权除了追求满足自身生命资源的抗争之外, 也存在更具文明价值的更高层面的抗争, 如对公平正义等体现人之尊严的维权抗争,“在底线正义中, 农民工的抗争是纯粹地为道义而道义”[12]。农民以“道义”为目的的维权抗争呈现出某种朴素的“不计算、不考虑、不权衡”的抗争情形, 但需要指出的是这种带有价值理性特征的抗争并不常见, 大多数维权多是迫于生存压力而不得不采取的非常规手段而进行的。

当下研究多侧重于从党和政府角度自上而下的揣测农民教育现代化问题, 其弊端是其所涉及的研究对象和领域在不同程度上受到来自政治上层的干预或者迎合国家层面的政治需要, 因而当下农民教育现代化的学科研究问题未必是农民真正关心的话题。当前国家向农民输入资源过程中,出现将行政村作为贯彻政府政策的工具问题,助长了农民“等靠要”思想,也在某种程度上导致农村“刁民”上访现象愈演愈烈。[13]对于当下农民比较关心的政治参与问题、经济问题、法治问题以及社会文化观念问题等方面, 作为学科的农民教育现代化并没有做出有效的积极回应, 整体上还处在意识形态的宣传层面, 尤其是在农民维权、医疗、 教育等某些现实问题上农民教育现代化并没有从农民的立场上出发关注农民的思想动态并对其问题做出理论分析和学术上的回应。 因而农民教育现代化存在因过度政治化而产生的脱离实际的问题, 缺乏其他学科自下而上研究农民问题的有效出发点。 社会学界认为农民文化观念会制约人们对基层政府的信任。 乡土中国的熟人社会特征界定农民社会交往是以血缘亲疏来构建自身的人际关系圈, 因而是一种很难进行平等交往的特殊方式。[14](P27)然而,现代社会以分工为基础的经济生活方式颠覆性的改变了农民传统的熟人交往模式, 现有研究表明中国传统的信任观念已经发生改变。[15]中国农民传统信任观念是否仍在影响对政府的信任状况? 传统农民恪守“家”本位的生活理念,对于家之外的官方权威报以“敬服”态度,但随着市场经济而来的农民法治意识的觉醒,农民与基层政府的信任关系正在发生微妙的变化,即农民开始以合法方式主动争取政府隐藏的应得权利。[16]与此同时,中国农民的公平观念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张光等研究发现,农民对体现公平原则的法律程序越来越趋于理性, 如对按照程序公平原则选举出的村干部公平性评价远高于按照利己原则评价, 公平原则成为农民处理人际关系及村务的重要观念。[17]

政治与农民的关系最为复杂持久, 因而农民思想状态是政治价值观领域比较关心的话题。 拉里·戴蒙德认为,随着社会经济发展,中国公民在权威态度及个人权利等价值观方面会发生深刻的变化, 从而在后工业世俗社会造就从传统权威解脱出来的解放伦理。[18](P71)相关中国政治文化研究已经证实中国人的政治素养正在趋向理性化和现代化,Steve Chan 认为传统区别对待中西政治文化差异的传播模式已经过时, 中国政治传统并不一定阻碍中国政治民主化进程。[19]然而,农民文化观念是否存在“特殊论”学界存在较大争议。 裴宜理认为, 中国农民维权抗争更多处于生存而非源于规则公平的权利意识。[20]此外,季丽新也认为农民参与政治所呈现出的文化特征具有某种程度的过渡特征, 即传统政治文化与现代政治文化相互胶着博弈的状态。[21]但多数研究者认为,中国农民政治观念正处于从传统血缘关系所构造的贤能政治向现代以平等权利关系为基础的现代政治过渡, 但支撑民主政治发展的政治文化仍在曲折中演进。[22]当前中国农民政治观念,从表面上看呈现出民主、法治等现代政治特征,但在主张自身权利时仍然受制于传统“为民做主”政府观。具体来说,就农民观念变迁而言, 民主权利观与政府观呈正相关,而法治观却呈现负相关;中外“特殊论”理论在此得到检验,并不存在所谓的“中国特殊论”。[23]

农民思想的复杂性及其演变与农民所处的经济环境密切相关, 尤其是农民文化素养成为制约农民发展的重要因素。 秦其文等经济学者认为农民思想是不着边际的,并无明确是非判断标准,呈现出某种典型的小农保守意识, 如 “读书无用”、“苦死累活上算”、“多子多福”、“重农轻商” 等,从而导致农民长期深陷家庭贫困的窠臼。[24]中国农民的贫困问题一直党和政府“三农”政策所要解决的核心议题之一, 但外部输入式的扶贫却在一定程度上扭曲甚至遮蔽农民对贫困以及相关经济问题的看法。 长期外部植入式扶贫会产生消极负面影响, 如使得农民产生某种程度上的依赖感和自卑感, 相关扶贫政策的实施会固化农民的贫困状态。[25](P218-273)这是因为农民传统思想中消极落后的价值观念极大的抑制了人的潜能释放, 尤其是各种非理性行为导致农民不能有效融入市场经济活动,丧失参与现代市场经济活动的机会。 为此,英格尔斯指出: 落后不发达的思想状态禁锢国民的精神,进而严重阻碍经济社会现代化进程。[26](P3-4)总之, 精神贫困是我国农民致贫和返贫的主因,“思想观念的改变会带来实际上经济的发展,这就是精神变物质”[27](P74-75)。

在法治观念方面, 随着中国依法治国战略深入实施,农民的权利意识逐渐觉醒,尤其是农民维权问题成为当下法学领域的重要议题。 从法学角度来看,“法权抗争” 是解释中国农民维权的主要模式, 即以现有政策和法律为武器挑战现有利益格局,并逐步演变为“公民权利”的追逐。李连江和欧博文指出,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中国农民的维权抗争具有“依法抗法”的特征,即以上访等合法形式对抗地方政府的“枉法”行为。[28](P17)于建嵘则认为,中国农民的“以法抗争”带有寻求自身政治话语主动性特征, 即以农民利益核心代表者及其社会网络为依托主动对抗地方政府 “非法”行为,因而农民维权运动兼具“合法权益”和“公民权利”双重政治目的。[29]两者的区别在于,“依法抗争” 是在既有权力格局下以政治抗争方式谋求政治参与,并获取具体的生存利益;而“以法抗争”则是以法挑战现有的权力格局, 近乎纯粹的政治斗争[30]。 裴宜理认为中国农民维权中权利观念迥异于西方的“权利”概念,在中国传统文化语境中,权利被首先理解为民众的生存权和发展权, 而政府合法性是建立在某种纯粹的物质利益交换基础之上, 由此权利更多的是被政府权威认可和保障的经济福利而非基于自由而来的政治正义。[31]因而中国农民的维权抗争更多的是争取经济福利而非国家政权, 抗议活动本身是在有效制约地方政府“枉法”滥权行为,而非挑战国家意识形态合法性。覃琮针对中国农民维权的“日常反抗”和“法权模式”之间的中间地带提出“理法抗争”,指出农民维权活动处在“理”“法”之间“中间地带”,以谋求传统观念与现代利益诉求之间的平衡关系。[32]

二、农民教育现代化的起点偏移及其后果

长期以来, 农民群体被各种社会利益集团所争取, 尤其是以农民为主体的群众运动成为中国近代革命非常重要的政治形式, 其非常规的政治动员效果曾长期主导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全过程,其作为一种便捷有效的国家治理形式被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所重视。然而,过分突出政治性扭曲了农民教育现代化的主体地位, 尤其是在农民政治教育的接受起点问题上受制于历次政治运动的规训,其出发点和归宿点发生了偏移,即由农民思想转移到农民群众运动的主导者思想, 其直接后果是以群众名义发动的农民运动越来越背离农民的利益诉求, 进而导致其因过分强调主导者的政治意志而陷入教条主义的窠臼, 损害农民的思想个体差异性和利益多元性。土地革命时期,毛泽东指出, 农民教育实质是在物质保障基础上给予农民以政治教育,强调“对被领导者给以物质福利,至少不损害其利益, 同时对被领导者给以政治教育”[33](P1273)。 因此,农民教育现代化的起点和最终归宿只能是农民的所思所想和实际利益, 而主流意识形态与农民观念之间并不构成矛盾或冲突,这是因为农民朴素的思想观念是构建农民教育现代化的基础, 也是其作为学科形成发展的实践性和科学性来源。与此同时,农民教育现代化的内容则是农民多样化思想观念理论化和体系化的产物,是对农民传统思想观念继承和发展的产物,因而思想政治教育对于农民思想观念的变迁具有前瞻性和引导作用。因此,农民思想与农民教育现代化是互为一体的协作关系, 重新回到农民思想是当下农民教育现代化摆脱其发展困境的重要切入点。

进入社会主义探索时期, 农民教育现代化出现重大挫折,由于国家“一大二公”政策推广的片面化导致相关国家政策只强调农民的主观精神而忽视农民的物质利益保障, 导致农民教育现代化起点发生重大偏移, 即从保护农民的物质利益转移到空洞说教。 “在总路线、‘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这‘三面红旗’的影响下,党的思想政治教育出现了严重的‘左’的偏差”[34](P238),以致损害了党对农民教育的权威性。 尽管党和政府及时从政策和实践两个层面及时纠正农民教育现代化的左倾错误,但由于受制于政治运动的历史惯性,农民教育现代化的起点并没有回归其农民利益的原点。1963-1966 年党在农村开展的“四清”和“五反”等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进一步锁定农民教育现代化偏离农民实际的趋势。 文革期间,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念误导下,农民教育现代化严重背离农民实际利益和价值观念, 频繁的政治运动导致农民教育现代化严重畸形发展, 进而造成农民群众的思想混乱。[35]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精神文明及民主法治建设的深入推广, 农民教育现代化混乱状况得到初步纠正。[36](P582)当前我国农民思想的复杂性有深刻的历史根源, 尽管国家从制度及政策层面不断拓宽农民参与政治的路径和机会,但农民对政治参与的热情并没有随着自身政治处境的改善而发生较大改变。 农民对政治保持某种程度的抵触心理和冷漠感。 “通常是最为消极、最无精致目标,最少组织性的阶层”,[37](P211)除非某种政治运动与形式波及其切身利益。 近代中国革命成功与否的关键在于能否争取农民群体的支持,因而各政治团体对农民群体政治动员的效果直接决定国家革命的走向, 尤其是晚清以来地方自治论者非常重视农民政治动员的重要性, 但其局限在于停留在农村的乡绅精英阶层, 而普通农民只是“供别人政治游戏的棋盘, 而不是游戏者”[38](P72)。中国共产党通过深入农村社会并了解农村各阶级利益诉求,从而有效开展对农民的政治动员,从革命实践效果来看, 农民群众的政治动员是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胜利的关键要素。

新中国成立以来, 中国从一个松散割据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转变为上下一体且高度组织化的国家化社会, 尤其是以党的组织纪律作为控制稳定社会秩序的强大武器, 在这个体系中农民如何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成为国家治理至关重要的命题。尤其是1956 年底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完成标志着国家权力全面控制与农民密切相关的各方事业,个体农民被改造成国家体制的“螺丝钉”,农民传统社会中相对独立性和自主性基本被取缔。在历次政治运动中, 农民实现了前所未有的被动式参与, 体现国家权力意志对农民思想与生活全面干预,在此过程中存在某种形式的政治剪刀差,即农民单方面的成为政治动员的“代价”,而并没有获得与其身份相符的政治利益。从表面看,农民获得参与政治的正当形式,如选举等,但却并不能自由选择和表达自己的政治诉求, 即 “倒政治参与”, 政府通过强大政治体系吞并正在艰难发展中的公民社会, 因而导致农民被动纳入国家体制。[39](P190)这种国家主导的政治参与剥夺农民政治参与的选择权, 其本质否定农民政治参与的自主性, 是一种国家机器对农民及农村事务的政治控制行为。[40](P164)这就是使得中国农民思想出现复杂化的趋势, 一方面传统的思想道德观念在持续外部政治挤压之下趋于崩溃; 另一方面在新的意识形态冲击之下, 农民诸多日常生活观念的泛政治化, 而历次政治运动对农民身心的摧残致使农民思想出现言行不一等复杂状况。 在近现代中国变革过程中,农民成为政治博弈各方所争取的对象,为此对农民群体施加各种以“争取”或“动员”为目的的政治教育, 其教育过程本身呈现出多样化的阶级色彩, 但却唯独缺少反映农民利益需求的独立教育形态。农民教育的政治化或者阶级化,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农民群体走向近现代政治舞台,但也却是以牺牲农民自身的在场性为代价, 即农民无法以独立自主的身份参与各项国家事务, 只能以“被代表”名义间接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为此,必须从长远角度审视农民教育现代化所面临的沉重历史遗产及其延续至今的各种复杂后果。

农民教育现代化的起点偏移对农民、 学术研究以及国家政策造成严重的后果。首先,农民教育现代化偏离农民实际的思想状况和现实利益诉求导致农民对党和政府的基层组织缺乏政治认同,尤其是对农民教育现代化主体人员产生信任危机。 赵社民通过对中原经济区农民思想现状调查分析, 发现农民的利益长期游离在农民教育现代化的视野之外, 导致农民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政治认同度不高,82%党员干部未起到对农民教育现代化应有的模范带头作用。[41]其次,农民教育现代化的起点偏移导致思想政治学科发展孱弱。 李春华等学者认为思想政治教育是知识性和思想性的统一, 但学科本身的政治属性决定了农民教育现代化的意识形态, 如果淡化农民教育学科发展的意识形态属性,则其必将失去学科独立性。[42]但从学科实践来看, 真正凸显出来的是体现意识形态特征的政治性而非贴近农民实际满足农民需求的知识性和思想性, 这就使学科发展的独立性受制于政治要求, 因而导致农民教育现代化在学界学术性发展处于偏弱状态。最后,起点偏离农民实际导致农民真实想法和利益诉求长期被农民教育现代化所忽视, 其最终结果是在一定程度上弱化党和政府与农村的关联性。 尽管党和政府与农民的利益在根本上具有一致性, 但农民反映其利益诉求的渠道却有层级性, 尤其是在农民的维权活动中农民对党和政府权威保持高度的信任, 但却对传达农民利益诉求的基层农民教育现代化组织持怀疑态度。李连江、欧博文认为,农民上访等“依法抗争”活动是“以政策为依据的抗争”,即运用现有国家层面法律和政策对抗基层政府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43]因而,农民教育现代化的起点偏移会加剧农民与党和政府基层组织的紧张关系, 究其原因在于国家层面带有公共性质的政策规定在农民教育现代化的过程中过于注重维护中央的权威性而忽视农民千差万别的特殊诉求,因而,农民教育现代化的起点偏移带有深刻的复杂性。

三、农民教育现代化的复归之路

农民思想的复杂性决定了农民教育现代化起点回归并不是简单的把农民思想及其利益诉求移植为其工作的重心,而是包含农民、学界及党和政府多方面的系统性推进。一直以来,农民教育现代化研究过于注重其政治属性的现实导致其偏离学术研究的知识性立场。 其结果是农民教育现代化自上而下单方面向农民灌输国家法律和党的政策的宣传功能得以彰显, 而其自下而上向国家高层反馈农民现实状况的功能被弱化, 因而农民教育现代化起点回归需要理顺作为学科的农民教育现代化的研究价值导向的客观中立性。 农民思想的复杂性决定了教条化的政治宣传并不能满足农民对自身利益的需求, 由此所致的农民上访等维权活动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因而从农民的利益出发研究农民的思想状况成为农民教育现代化赢得农民信任并自愿接受其相关政治教育的前提。 复杂的农民思想作为农民教育现代化的起点, 一方面农民思想的复杂性是其学科发展重要研究对象, 既能满足党和政府为人民服务的政治要求, 同时也能在研究农民具体问题时夯实农民教育现代化学科发展的群众基础;另一方面,农民教育现代化长期存在的政治价值偏离担忧, 其缘由是在“为谁服务”的问题上纠缠不清,而以农民利益及其思想状况则在很大程度上有效规避农民教育现代化发展的政治风险,实际上,党和政府与农民之间的同盟关系是由二者之间持续的利益对等交换实现的, 片面强调农民教育现代化的政治属性而导致在农民利益问题上畏首畏脚只会打破农民与党和政府利益平衡机制,因此,农民利益及其思想需要就是党和政府的最大政治利益。 从长远来看,回归农民利益及其思想状况是农民、学科发展及党和政府三者利益平衡及共赢发展的需要,因此,把农民利益及思想状况作为协调三者关系的原点具有天然的正当性。

首先, 尊重农民思想的复杂性进而增进农民的文化认同, 尤其是由地方文化传统演变而来的生产生活方式是考察农民教育现代化的实践性基础。从中国近代革命的经验来看,强制性的自上而下的改造农民的思想并不能赢得农民的信任,尤其是在涉及家族利益和观念问题上农民近乎保守的态度决定尊重农民思想的保守性, 这是开展农民教育现代化必须要承认的前提。 在中国,“如果没有共产党人, 农民绝不可能孕育出革命思想”[44](P309)。 实际上,农民教育现代化并非否定基层社会所反哺给农民的道德文化, 而是在近代中国现代化转型过程中, 通过现代教育活动将传统农民观念与现代生活方式有机融合, 从而重塑农民在现代国家中的身份认同。 在传统与现代思想的冲突与融合过程中, 农民思想经历了某些颠覆性的重构或改造, 这导致农民教育现代化面临诸多文化观念上的冲突, 唯有从具体的生存需求出发才能减缓文化转型对农民心理所产生的阵痛。 应当说农民思想之所以趋于保守, 究其原因在于其思想观念深受传统历史经验的固化, 因而农民思想观念尽管从农民教育现代化的科学性来看具有很大的局限性。 但对于农民而言却有着十分重要的熟悉感和稳定性, 因而农民教育现代化内容是从农民思想中逐渐孕育和生成的, 并不存在外部灌输式的植入。因此,尊重农民思想及其利益诉求是农民教育现代化的题中之意。

其次, 农民教育现代化要处理好农民与国家的关系, 乡村社会治理模式的兴起直接影响农民与政府的关系。亨廷顿认为,农村往往是社会革命及不稳定的根源, 相对而言城市反对派则相对不致命;如果农民默许现有制度的合法性,而他们就是该制度稳定的强大后盾。[45](P267)农村税改以来,尽管在一定程度上缓和了农民与基层政府的矛盾, 但却导致地方政府因财源不足而导致公共服务能力大为弱化, 其后果是导致地方政府与农民关系的疏远,而不得不依附上级政府谋求生存,从而导致地方政府与农民之间出现“真空”状态。 为此, 农民教育现代化首要任务是寻求官民之间的基本共识,如政治认同等。 农民的政治认同,既包含党在农村执政路径的认同, 也包含党带给农民实际利益效果的认同。[46]教育作为连接农民与国家关系纽带, 其重要性更多体现在某种价值观念的整合, 即构建一种新型文化共同体消解农民与国家之间潜在的矛盾,从而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具体来说,教育应当尊重农民的文化传统,以现代化为契机打通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之间的隔阂,才有可能探索出农民现代化生存的文明方式。 尽管农民思想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是以被代表的名义间接的表达自己的诉求, 但从政治效果来看还是以农民满意度作为农民教育现代化的最终评价标准, 为此就需要从源头上把农民在想什么作为农民教育现代化的接受起点。

再次, 农民教育现代化既要自觉承担起农民的法治教育, 同时也要尊重农民传统的乡规民约和礼法习俗。 现代国家意义上的法治理念对于理顺国家与农民的关系提高国家治理的效率无疑具有重要作用。 互补性与冲突性构成乡规民约与国家法律关系的基本维度, 乡规民约以道德软约束方式弥补刚性国家法律的不足, 同时它以动态形式自下而上的渗透国家意志, 从而将农民的某些利益诉求上升国家意志层面, 进而影响国家对三农问题的决策。[47]为此,农民教育现代化可以从农民传统的乡规民约、 礼法习俗等传统观念出发结合现代法治文明探索符合农民思想状况的中国特色的乡村法治之路。最后,农民道德及社会观念的复杂化是农民教育现代化发展的动力源泉。 当下农民教育现代化发展的困境在于学科发展及学术研究在很大程度上脱离农民思想的现状, 其带有主观性的价值判断并不足以弥补农民对道德等方面的切实需求。 随着各种社会思潮多变及其多元化的冲击, 农民需要最新的道德及社会观念适应正在转型时期的复杂局面。为此,需要发挥农民教育现代化的教育功能, 以现代科学知识涵养农民的精神世界, 从而孕育农民适应现代社会生活的基本素养和能力。 农民道德及社会观念的复杂化不仅拓宽了农民教育现代化的学科视野, 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凸显农民教育现代化的跨学科性,更为重要的是它把农民思想重新引入农民教育现代化研究视域, 这种从根本上扭转了农民教育现代化为上而不为下的“不接地气”的弊端。

农民教育现代化回归农民思想并不是简单移植或者想象式的预设, 而是从农民实际的思想状况出发, 以学术的客观理性实事求是研究农民问题的发生发展机理, 从此更好的为农民利益服务提供科学的学术支持。 因此农民教育现代化研究需要重新定位并明确自身学术立场, 这就需要淡化农民教育现代化的政治属性, 而增强其学术属性, 尤其是要注重农民教育现代化研究独立发展的外部环境的营造。 当下关于农民教育现代化发展存在的诟病多数是由于其研究没有贴近农民的思想状态而产生的, 但相比较其它学科对农民问题的精确性, 农民教育现代化的研究对象缺乏清晰的学科定位。 在农民问题的跨学科研究中由于农民教育现代化缺少实质性的参与导致其学科属性在众多研究农民问题的学科中属于弱势地位,其根源就在于其学科属性确立并不是农民问题自下而上自发生成, 在其学科诞生之初就深受政治因素的影响。因而,农民教育现代化回归复杂的农民思想除了学科自身发展的需要外, 还需要正确处理好与政治的关系,从党、政府、农民的关系来看三者并不存在相互对立的利益冲突问题, 但在具体的实践层面上农民教育现代化发展存在为农民服务还是为党和政府服务的争论, 从现有的研究成果所体现出来的研究意图来看, 农民教育现代化研究几乎把农民的思想和利益诉求作为研究过程要素, 而没有将其作为研究目的与党和政府的政治需要有机结合起来, 这就需要农民教育现代化研究重新思考定位其在农民与政治之间的谨慎关系。 应当说农民思想及其利益诉求的多元化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党和政府的政治考量与农民的具体思想存在不一致性, 但这种不一致性并不应该成为农民教育现代化唯恐避之不及的禁区,而应当将其作为进一步拓展其学科研究的深度及广度, 以此来实现整合党和政府与农民因利益多元化所致的思想分歧问题。

农民教育现代化的接受起点是农民思想状态,它包含农民当下的政治、经济、法治、文化等思想维度。 三农工作始终是处于中国社会发展的战略重点位置, 农民作为农民教育现代化的研究对象, 但其能否在场直接关系到农民现代化发展水平。 当下农民教育现代化饱受诟病的主要原因是其所研究的问题没有深入农民思想现状, 其多数研究服务于党和政府解决农民问题而没有把农民思想及其需要作为农民思想政治发展的出发点和归宿, 这就导致农民教育现代化发展失去了最为鲜活的主体资源。简言之,就是把农民作为农民教育现代化的研究工具或手段, 而没有把农民作为研究目的而深入服务于农民自身生存发展的需要。 从中国共产党历来的农村工作经验来看,从农民中来到农民中去, 寻求农民在场的教育现代化, 切实把农民的思想和利益诉求放在第一位是党和政府政策赢得农民信任的关键所在。 而脱离农民思想, 是当下农民教育现代化发展不接地气的源头。 农民有农民的特性,农村有农村的特点,因此农民教育现代化要有适合农村的研究方法,为此,因地、因时制宜的探索农民教育现代化新思路应当成为当前推动三农问题解决得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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