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南路特委成立时间的辨析:兼述其时广东南路农民运动

2021-12-31 16:09陈国威
南昌工程学院学报 2021年5期
关键词:农民协会南路特委

陈国威

(岭南师范学院 法政学院,广东 湛江 524048)

在中国共产党早期历史上,它可谓是一个没有武装力量、没有地盘、纯粹以组织宣传和动员群众为中心的革命党。自然地,中共组织史在早期党发展史中扮演着一个非常重要的角色,地方党组织的建设是使党从一般小政党转变成为群众性政党的关键力量,没有地方党组织的努力,中共难以发展成为一个具有影响力的全国性政党。“中共‘地委’组织是中共地方组织体系中的重要的组织环节和组织管理机构。”[1]中共广东南路特委是中共在广东西南部一个重要的党组织,它的成立对广东西南地区的党的发展与革命活动起了重要作用。但学界对其几乎没有研究,只是间或一语带过。关于早期中共广东南路“地委”成立的详细情况,一直未见当时直接文件资料,相关论著对其说法不一,主要是1927年1月、1925年秋两种说法。1927年成立论认为在此之前,广东南路没有地委(特委)组织,实施的是特派员制度,特派员是黄学增;另一意见则认为1925年中共广东南路特委已成立,负责人是黄学增。由于两种意见时间间隔较大,令人疑惑颇多。现依据1986年发现的一份革命文献——《李癸泉手册》,结合目前所见的资料及当时的概况,作一个辨析,兼论当时广东南路农民运动的部分情况。

一、问题的提出

目前广东湛江地方党史部门大致认定中共南路第一个地方委员会成立的时间是在1927年1月,黄学增任第一任书记。在此之前是采用特派员制度。“1925年10月,国民革命军讨伐南路军阀邓本殷,中共广东区委任命黄学增为中共南路特派员,来南路开展革命运动,建立党的组织。”“1926年初,特派员到达南路,驻梅菉市,1926年8月以后驻高州城。受中共广东区委领导。”“1927年1月,中共广东区委决定撤销南路特派员,成立中共南路地方委员会(简称南路地委)。”书记是黄学增任职时间至1927年3月止,“委员,不详。”“南路地委驻高州城,受中共广东区委领导。”[2]其后不少地方党史书籍皆采用该说法,相关内容稍有差异。“1927年1月,中共广东南路地方委员会成立,黄学增任书记,韩盈、梁本荣、钟竹筠任委员。”[3]“中共南路特派员(1925.10—1927.1),特派员黄学增。1927年1月,中共广东省委决定成立中共南路地委。中共南路地委(1927.1—□)书记黄学增(1927.3止)副书记王克欧。”[4]“中共广东区委于1927年1月对南路地区的党组织机构作了调整,决定撤销南路特派员,成立中共广东南路地方执行委员会(驻地茂名县高州),由黄学增任地委书记,韩盈、梁本荣、钟竹筠为地委委员。”[5]按照湛江等地方党史的说法,1927年1月前,广东南路地区党组织采用的是特派员制度,黄学增被任命为中共南路特派员,领导南路地区的革命斗争。直至1927年1月,广东南路地市一级的基层党组织——中共南路地方委员会才成立。

对于地方党史概况的叙述,不知是否是由下往上递送材料的因素还是其他原因,省、中央两级组织史皆采用湛江市组织史的说法。广东省组织史是如此认为:“1925年至1926年,在中共广东区委及南路特派员黄学增的领导下,南路的电白、阳江、吴川、遂溪、海康、梅菉、廉江、茂名、北海、化县等地陆续建立起党组织。”“1927年1月,根据中共广东区委的决定,成立中共南路地委。机关驻地高州。书记黄学增(1927年1—3月)。南路地委隶属于广东区委,下辖南路各县(市)党组织。”[6]而中央一级组织史资料里面的内容几乎与广东组织史内容一致:“1925年至1926年,在中共广东区委执委及南路特派员黄学增的领导下,南路的电白、阳江、吴川、遂溪、海康、梅菉、廉江、茂名、北海、化县等地陆续建立起中共组织。”“1927年1月,在南路各地普遍建立党的组织,农民运动轰轰烈烈地开展起来的基础上,根据中共广东区执委决定建立中共南路地方执行委员会,机关驻高州,下属南路各县(市)组织。书记黄学增(1927.1—3月)。”[7]于此,中央一级的组织史资料除了多“执行”两字外,几乎没有其他差别。(1)《中国共产党广东省组织史资料》(上册)还是存在“执行”两字:“在这一基础上,成立了中共南路执行委员会,代替特派员统一领导南路地区的党组织。”也就是说,在组织史方面,无论是中央一级,还是省市一级组织史,皆认为地市一级的基层组织——中共广东南路地委(特委)在1927年才建立,之前采用的是特派员制度。同时地方党史,如《中国共产党湛江历史》也持这种意见。

但是中央一级的党史——《中国共产党历史》,第一卷对于中共广东南路党组织的叙述,却是非常明确地指出:“在第二次东征期间,国民政府还派部队进剿盘踞广东南路的军阀邓本殷部。中共广东区委为配合这次军事行动,成立了以黄学增为书记的南路特别委员会。朱克靖、张善铭、廖乾五等共产党员带领政治工作人员深入民众,大力开展宣传和组织工作。”[8]持这种观点的还有苏若群、姚金果等人:“1925年秋,经过共产党员黄学增等人的努力,建立了‘中共南路特别委员会’,以黄学增为书记,统一领导南路各属党的工作。”[9]而1983年王健英编写的《中国共产党组织史资料汇编——领导机构沿革和成员名录》是这样描述的:“中共海陆丰地方委员会(一九二五年十月成立),书记彭湃;中共南路特别委员会(一九二五年秋成立),书记黄学增;中共琼崖地方委员会(一九二六年三月成立),书记杨善集;中共汕头地方委员会(一九二五年十二月成立),书记杨石魂”。但不知何故,在后来修订本上,王健英去除了1925年中共南路特委的记载,认同组织史及湛江市党史的说法,就是“1927年1月中共南路地委才成立。广东在1925年成立的地市一级基层组织只有中共海陆丰地委(1925年10月)以及中共潮梅(汕头)特委(1925年12月5日成立)。”[10]

可惜的是,上述的叙述中,对于南路特委成立及黄学增担任书记的资料出处,并没有详细标注。

二、问题的辨析——以一份革命文献的为中心

事实上,若从上下文来阅读省级与中央一级的组织史资料,不难发现,在有关中共广东南路地委方面的叙述方面,两大文献仍是采取模糊的说法。如中共广东省委组织史在“南路地区党组织”的叙述中说到,1925年至1926年,在“南路特派员黄学增”领导下,南路各地“陆续建立起党组织”,“在这一基础上,成立了中共南路地方执行委员会,代替特派员统一领导南路地区的党组织”[6]35。按照此说法,至少在1927年前中共南路地方(执行)委员会已成立。而中共中央组织史资料几乎一字不漏地采用中共广东省组织史的说法:“1925年至1926年,在中共广东区委执委及南路特派员黄学增的领导下,南路的电白、阳江、吴川、遂溪、海康、梅菉、廉江、茂名、北海、化县等地陆续建立起中共组织。在这一基础上,成立中共南路地方执行委员会,代替特派员统一领导南路地区的中共组织。”[7]588这些叙述无疑是对中共南路特委的成立是模糊的。

1986年9月,湛江乾塘镇沙城村委会辖下的太平村遭受台风袭击,一座年久失修的民宅在狂风暴雨中倒塌了。屋主人是大革命时期坡头地区党员李癸泉,其早于1939年已去世。其亲人在整理倒塌房屋时,在书房的位置发现了二份手抄文稿,一份是《李癸泉手册》,另一份是《渔、农协会收支结算清单》,作者是屋主人李葵泉,撰写日期是1929年至1930年。无疑地,这是两份宝贵的革命文献。李癸泉(1896-1939),又名李上康,字荣喜,出身农民家庭,是现坡头区乾塘镇沙城村委会那洪村人,历史上这一带称南二淡水沟。李癸泉在家中排行第五,上有兄姐四人,家境清贫,为养家糊口,自学习医,在当地是个颇有名气的中医郎中,善治铁打刀伤,行医遍及周边四乡八邻,人缘甚好。1926年6月5日,经李子安介绍,黄学增、陈柱吸收李癸泉、李瑞春、李荣泰加入中国共产党。《李癸泉手册》开篇写道:“民国十五年三月李子安叫我去黄坡,参加成立农民协会游行。至同月十三日,子安带彭成贵同志来到,介绍相识。子安、彭讲革命真理,我兄弟认定高兴。彭成贵、子安叫我兄弟做革命。四月十一日,黄学增、陈柱、彭成贵、子安由梅菉搭渡船过去广州湾,渡过淡水沟埠头,三人到我家过夜(李子安家住附近.可能回家住),叫我胞兄荣泰、大仁堂村瑞春培养各人做革命,成立南二联络站。第三天,李瑞春、李荣泰叫杨光南请船送学增、陈柱、中英、子安一齐同到广州湾南路特委机关。”[11]手册提及的到黄坡参加农协游行,估计是指1926年3月16日吴川五区蒜农组织农民数百人前往黄坡县署游行,要求取消“蒜头捐”等“三捐”。黄坡作为县署是1926年1月前后由县长苏鹗元搬迁过去的,后在同年又搬迁至吴阳,一般方志似乎没有记录到此段历史。“三捐”斗争胜利后,4月吴川第五区农民协会成立,彭成贵等人担任委员。而文中出现的“南路特委机关”,到底是指国民党南路特委呢,还是共产党的党组织?1925年11月,国民党南路特委成立并随国民政府南征部队南下,于12月23日在梅菉营盘街挂牌办公。1926年3月7日广东农协南路办事处亦在梅菉成立时,与国民党南路特委合署办公,两者皆是可公开的组织。而南二淡水沟位于华界与租借地交界处,行政上隶属租借地广州湾政府管辖;黄坡、梅菉等地则归属广州国民政府管辖。故这个特委绝对不会是国民党的特委,只能是共产党的特委。时任办事处主任的黄学增正是从梅菉搭船去广州湾而路过南二淡水沟的。且黄学增、陈柱、彭成贵、李子安等人虽是共产党员,但并不都是国民党特委或农协南路办事处的工作人员,故广州湾这个特委机关理应是共产党的基层组织。中共南路特委至少在1926年5月已存在。这与后来时人陈信材的回忆有所吻合:“广东区党委为了配合国民党开展南路行政、民运、宣传、组织工作,派黄学增同志为中共南路特派员,成立中共南路特委。”[12]奇怪的是,文献的编者在陈信材这段回忆中加注曰:“据目前所见材料,1926年并未成立中共南路特委,党的领导用特派员制,南路地委或特委,到1927年1月才成立。”同时奇怪的还有一些使用该文献的著作时有意无意地去除“广州湾南路特委机关”几个字,如谭光义《南二淡水沟联络站》(刊于1991年1月《南路风云》第13期)、中共湛江市坡头区委党史研究室著《中国共产党湛江市坡头区历史·第一卷(1925—1949)》、中共吴川市委党史研究室著《中国共产党吴川地方史·第一卷(1925—1949)》(中共党史出版社,2009年),这对于利用这份宝贵革命文献研究早期广东南路党史是非常不利的。其实《李癸泉手册》的可信度还是比较高,除了上述黄坡作为吴川县署的记述、(五区)农民协会成立及游行之外,手册中还涉及到“二五减租”、法殖民政府公局位置等,都与历史事实相符。《李癸泉手册》后面继续记载着中共南委的信息,在“十月二十四日,中共南路特委布置下”,已成立的广州湾南二淡水沟党小组发动南三、南二渔民代表二百多人,成立渔民协会,坚定反对法国殖民者不公平的船头税,并取得斗争胜利。在中共南路特委的指导下,租借地南二淡水沟成立了党小组:“初七日,我与瑞春去南路办事处会(汇)报学增主任。又十四,学增、陈柱、彭成贵、子安□我书房两夜,成立党小组。”小组党员共有十二名,皆有详细名录:李癸泉、李瑞春、李荣泰、钟炳南、卢裕生、冯福元、梁辑伍、陈庆桃、陈文元、沙光渗、张四、扬光南。据笔者多次的田野调研,手册所记录人员的村庄仍可以在乾塘一带寻找到,但村内居民对于问及的相关人员的共产党人身份信息却是模糊的、不清楚的,因而不少村庄并没有革命村庄的荣誉称号。

虽有学者言,在中共组织史上,对于“特委”这个组织形式,是在1927年“八七”会议后才出现的,是中共中央制定新的组织法,规定省委与县委之间可以设特委,“特委……为工作需要的临时组织……其权力当然可以指挥当地整个党的工作,但不是经常的党的系统”[13]。“大革命失败后设置的特委,是与地委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党的组织,从层级上看可以说是一种特殊的地委,特委的设置与实践,为以后地委的重建与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经验。”[1]58而在此之前,根据1922年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及1923年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修正章程》,中国共产党组织形式主要为:组、地方支部、地方执行委员会、区执行委员会及中央执行委员会[14]。也就是说,“特别委员会”应该是1927年“八七”会议后再出现的组织形式。但广东多份文献已说明在1927年特委作为一个基层组织是存在的,如中共潮梅特委就是在1925年12月在周恩来指导下,在汕头成立的[6]28。

实际上,在1925年成立中共南路特委是符合当时形势的需要及党的制度允许的。如为了配合广州国民政府南征讨伐邓本殷的需要,1925年9月黄学增即奉中共广东区委之命,从广州秘密回到遂溪,协助已提前回到雷州半岛的韩盈、黄广渊等,建立“雷州青年同志社乐民分社”[15]。雷州青年同志社在遂溪恢复活动后,即投入国民革命中,相关人员下乡开展宣传和组织农会、农军工作。另一方面,在党的组织结构,中共四大的《对于组织问题之议决案》中指出,现在“组织问题为吾党生存和发展之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如果五月扩大执委会关于组织问题的决议不能实际实行,党决不能前进。要求“我们党的基本组织,应是以产业和机关为单位的支部组织,至于在小手工业和商工业的办事中,不能以机关为单位组织支部时,则可以地域为标准”[14]308-309。为了有利于发展党员工作的进行,大会认为必须:“(一)(原)章程上‘有五人以上可组织一小组’,应改为‘有三人以上即可组织支部’”;(二)改变各地在吸收党员时“有使经过十人团”或“使之经过社会主义青年团”等“与吾党组织的原则相违背”的做法,使已有阶级觉悟的分子“直接入本党”。且三个支部可组成一个地委:“一地方有三个支部以上,经中央执行委员会之许可,区执行委员会得派员至该地方召集全体党员大会或代表会,由该会推举三人组织该地方执行委员会。”[14]312而当时,南路至少有党员七八人以上,如黄杰、陈材干、黄广渊、韩盈、苏天春、苏南等人,加上黄学增与电白的邵贞昌、区就宪将达九人,邵与区两人是1924年就回到家乡从事农民运动和建党活动[6]35-37。此外,1924年2月中共扩大会议对于组织问题,有如下说法:“为履行各种职任起见,党的组织应当采取下列的形式及办法:(甲)地方委员会由三人组织之:委员长兼宣传部,秘书兼组织部,组织部之下另有‘统计分配’及‘交通’的职务——‘交通’的职务便是发送秘密宣传品,组织群众大会及示威运动等。第三人管理工农部(如遇有特别情形,各委员之兼职得互换之)。地方委员会对于在当地国民党中工作的同志负指导的责任——凡在国民党工作之同志都应由地委指派。为增进某一部的工作成效起见,地方委员会得组织各种委员会。”[14]195也就是说,在对国民党基层组织整顿过程中,里面的共产党人委派工作是由地委或特委派遣,并非是中共广东区委派遣。故我们在留下不多的南路国民党党务文件中难以发觉蛛丝马迹。“广东省党部南路特别委员会训令第五十一号……令遂溪县党部筹备处……呈悉。该县党部既经筹备就绪,应即于四月十日正式成立,毋□多延时间。届时当派本会委员林丛郁莅会参加。合行令知,仰即遵照。此令……中国国民党省党部南路特别委员会”。后来国民党遂溪县党部向省党部呈文称:“为呈报事。窃职部奉南路特别委员会主任黄学增、委员韩盈两同志,督职部从(应“重”)新分配工作,以俾党务系统整符而职员责任清晰。在本月□日召集执委、监察第三次联席会议,与席有黄主任学增、韩委员盈,到会:陈耀庚、邓成球、吴斌、钟竹筠、陈光礼、吴定培、叶春卿、周纪、周润生。当席选出陈光礼、吴斌、陈耀(庚)三人为常务委员,并选定陈光礼为组织部、吴斌为宣传部、刘坚为农民部、邓成球为工人部、梁树本为商人部、陈耀庚为青年部、钟竹筠为妇女部,及指定各部干事,陈光礼担任责组织宣传部干事,邓成球担任农工部干事,陈耀庚担任商青妇女部干事。且决定另请梁栋同志为秘书处书记,梁德修同志为特别干事,以处理一切庶务事宜。至梁树本同志任商人部继任执行委员(乃为黄荣同志身故缺职,同席议决以梁树本同志补上执行委员)。”根据目前的资料,林丛郁、邓成球、钟竹筠、陈光礼、刘坚、梁树本、周纪等是跨党党员。国民党南路特委委任令第五十二号是给北海市的:“查北海商场在南路颇占重要位置,省政府经划为独立市。本会议决于该市设立市党部筹备处,以利党务进行。茲将委该员为北海市党部筹备员,仰即会同负责同志努力进行,期于一个月内正式成立,合行令知。此令。……中国国民党广东省党部南路特别委员会委员林丛郁……黄学增”[12]65-93。文中该员根据其他文献显示是江刺横。他是廉江抽调过来的跨党党员。国民党廉江县党部也是在黄学增派出周永杰作为筹备员之一参与改组才能正式成立;合浦等地也是在国民党南路特委派出筹备员才能得以正式成立的。1926年“5月6日,国民党广东南路特别委员会主席潘兆銮(中共党员)到合浦检查、指导国民党县党部的筹建工作”[16]。同时在中共四大中“农民运动决议案”中,也明确规定共产党人固然可以在“国民党名义之下”用农民协会的组织去团结农民,但同时“应注意利用每个具体争斗的机会根据国民党拥护工农利益的政纲作反抗国民党右派及军阀的压迫”,同时必须于国民党之外,“独立地进行本党公开的宣传和支部的工作”,“并将各地农民运动特派员放在本党地委指导之下”。[14]295决议案明确地指出农民运动中的特派员是在“本党地委指导之下”!

因而,中共南路地委在1927年1月前应该是存在的,只有这样才符合“各地农民运动特派员放在本党地委指导之下”的情况。

三、中共广东南路特委成立后的广东南路农民运动

自1924年国共合作以来,在共产党人努力下,广东大部分地区的农民运动都开展得轰轰烈烈,但广东南路地区的农民运动却显得沉寂滞后。这里的民众长期遭受帝国主义、军阀、土豪劣绅、土匪等的祸害,却未能团结起来发出反抗的声音。在1925年5月第一次广东省农民代表大会上,南路居然无法派出一名代表参加即是明证。广东南路农民运动的兴起大致是中共南路特委成立之后。诚如一份文献谈到:1925年10月广州国民政府南征时,“南路方面农民,平素虽无组织,但到革命军抵琼州时便很热烈的与革命军合作,供给革命军粮食,做引路、侦探、运输种种工作,使革命军能于短期内把南路反动派肃清”[17]。当然大约同时期,以共产党人为领导核心的共青团雷州特支也成立,但由于组织的分工,经过1924年党团分化后,团的主要工作更加偏重于青年工作,对于农运工作,领导核心是共产党组织。如1924年10月,团广东区委第五号报告中指出“对各地方及直辖支部同志已担任农工运动工作,而可以加入 C.P.者,即介绍加入之,使完成农工运动应为 C.P.主持之原则,其未能即时解决者,由区大会解决之。应特别注意青年工人农民方面,本区早已注及之矣。”随后团中央特派员陈延年在致邓中夏的信中也确定:“农民运动已由C.P.粤区议决收归,C.P.分子亦尽量收入C.P.,所有这种种问题,改组大会后由新区委详细报告中央”[18]。

正是由于有此背景,在1925年11月雷州特支的临时会议上,面对复杂多变的南路农民运动的局面,团雷州特支要求团粤区委“令学增同志速下,及多派农民运动同志来,并转省农会发给旗印宣传品。”[19]而根据团的改组情况,在1924年10月,黄学增曾被选为团粤区委候补委员、及担任工农部助理[18]509。估计团雷州支部仍然按照当时的情况来判断黄学增与团粤区委的关系。毕竟当时团雷州特支的书记为韩盈,只能让中共南路特委书记黄学增回来雷州指导工作。实际上,由于当时党团复杂的局面,党员兼职团机构的现象还是比较普遍,如至1925年11月底党团分化后,从团转党的人员中,“升学兼团的”人数还有553人[17]368。故自然地,党团两组织的工作重叠时有存在,即使文件规定农民运动收归共产党领导,但团工作中仍然有农运;如1925年11月团汕头地委报告中就有:“临川报告农运:尚与旧农会长若珍相持,彼得海丰宣传队之协助,故能作梗。批评:(一)人数不够不能成立,但尚能维持小组的工作,表现出普支同学之积极奋斗精神;(二)农运事系海丰林苏同学之错误。……潮阳农运:惟精报告该地农民痛苦已极,工作容易。”[17]166但是,农民运动的主导权自1924年11月起还是归属党组织领导,青年工作才是团的主要工作。估计也就是因为这个因素,共青团雷州特支要求临时离开南路的黄学增速回南路,以便发展南路农民运动。毕竟他当时还是中共南路特委负责人,党组织是要担负起领导农运工作的责任的。1925年12月初时继续写信给团粤区委,提及:“关于雷州民军处置的问题,农运问题,甚属重要,请速令罗汉、黄学增同志速下指导一切!”[19]298而根据11月雷州临时会议的报告,已提及“请区委转C.P.令罗汉同志速下指导一切(按,指雷州民军处置问题)”。而根据黄学增后期写给省农协的报告,至少他在1925年12月25日已在南路开展农民运动了:“我与陈荣位同志于去年(按,指1925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至二十六日,从梅菉至吴川,又从吴川城回梅菉,一路农民皆以共产相问,他们并不怕共产,而且喜欢共产。他们极赞成农民协会,第五区杨屋村农民杨绍和、文屋村农民文庆随谈十余里甚投机,并请我们到他们处组织农民协会”[20]。陈荣位是共产党员,后在1926年1月任团海康支部书记。

在1926年3月5日出版的省农协会刊《犁头》中刊出《南路办事处最近进行计划》,除了通告、召集会议及调查计划外,有关农民协会方面的计划是其工作一大重点:“分配各特派员到各县工作,并因某特派员对于某县工作适宜而调遣之”;“已有农民协会组织之县,有海康、遂溪、化县、阳江及廉州,均须努力扩大其组织,并施行各种训练”;“茂名之茂南地方(公馆附近)有纯为组织用以反抗地主阶级之生理会,应注意改组其组织,变成农民协会,并以此地为茂名全县农民运动之发起点。吴川之第五区杨屋村、文屋村已有农民倾向农民协会,应以此着手运动,为吴川全县农民运动之发起点”[21]。当其时,黄学增同时出任省农协南路办事处主任一职。也就是说,在中共南路特委成立后,农民运动迅速成为其工作的重点。特委领导下各路农民运动特派员纷纷利用职业之便迅速开展农民运动。“令中央农民部特派员黄杰等……城角乡农民协会职员其中间有不甚妥当者,合行令仰该特派员就近指导改组可也”;“令尖岗南乡农民协会筹备员李秀冬等……仍候广东省农民协会特派员卢宝炫同志前往考察,监选职员,并定期举行开幕典礼,授旗授印方符手续”;“令海康县第四区筹备员……查该区各乡农民协会,其中纯粹农民固多,而不良分子亦属不少。如该区候补委员兼肇榄乡正委员长卓子藩者,本系一方的大地主,与农民利益绝对冲突,并有以重利剥削农民事实,与章程第一条规定违背。卓子藩着即免去本兼各职,且不许名列会籍”;“令特派员黄杰等……所有特派员尽行分头下乡工作……该特派员并须注意入会分子并选出职员,切不可潦草从事,致违定章”;“令仰特派员周永杰……前往廉江县负责组织各级农民协会,仰即赶于四月四日前到该调查各乡农民协会,分别指导成立”;等等[22]。这些农民运动特派员除了国民党中央农民部派遣外,不少是由南路办事处派遣的。而根据党的文件,农民运动可以在“国民党名义之下”进行,但要“将各地农民运动特派员放在本党地委指导之下”[14]295。经过黄学增领导的中共南路特委的努力,至1926年3月底,遂溪全县共成立了5个区级农民协会和46个乡级农民协会,农协会员达2800人。海康成立六个区级农民协会和66个乡级农民协会,会员人数达2827人。“化县第四区尖岗南乡,现有三百三十四名会员,现请省农会南路办事处立案成立。”[20]413-414、539-541、549而在1926年遂溪人周永杰奉农协南路办事处之命,以农民运动特派员身份前往廉江负责组织各级农民协会。5月,周永杰等人就在角湖洞村建立起廉江县第一个乡农民协会。随后第三区歧安、碗窑、白石、石涌等乡及第一区的上县乡也相继建立起乡农民协会。至此,廉江县拥有农协成员500多人[23]。至1926年10月,南路农民运动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南路农民协会得到极大的发展,从零到数据庞大:“化县乡协会数1,会员人数359人;遂溪区协会数5,乡协会数51,会员人数28000人;合浦乡协会数3,会员人数234人;电白乡协会数9,会员人数500人;茂名区协会数1,乡协会数7,会员人数1200人;海康区协会数6,乡协会数65,会员人数3400人;阳江区协会数1,乡协会数10,会员人数100人;廉江乡协会数3,会员人数500人;吴川乡协会数1,会员人数100人;信宜区协会数1,乡协会数7,会员人数未知;总计区协会数13,乡协会数44,会员人数10093人”[17]331。原文如此,会员合计数有误。至年底,南路各地“农会会员亦从1926年夏天的5万人增至约12万人”[23]59。

而按照《李癸泉手册》的记录,正是在中共南路特委的领导下,当地迅速发展党员、成立党小组,然后在特委帮助下成立党支部。同时当地农民在党组织的领导下,迅速动员起来,走向觉醒的道路。如7月13日,广州湾法国殖民当局发布命令,在南三、南二一带村庄开设征收船头税,每条渔船收税银二十元。苛捐杂税加重渔民负担,雪上加霜,苦不堪言。渔民对广州湾当局极为不满,抗缴船头税的情绪高涨。成立仅20天的淡水沟党小组,抓住这一时势,组织领导渔民成立渔民协会,开展抗税斗争,迫使法国当局取消船头税,取得抗税斗争的胜利。正如《李癸泉手册》所述:“十月二十四日,中共南路特委布置下,广州湾南二淡水沟党小组发动南三、南二渔民代表二百多人,到大窝婆庙成立渔民协会,到三合窝法国公安局游行反船头税,斗争胜利。”其后,南二淡水沟党小组成立不到半年,就出色发挥了党组织的堡垒作用,先后巩固了南二淡水沟革命兄弟会,建立了淡水沟农民协会、南二渔民协会、南二淡水沟农民自卫队。淡水沟党小组的成绩引起南路特委高度重视,黄学增派陈柱到淡水沟成立党支部。同年12月党支部成立,李癸泉任书记,下辖烟楼、青山西等共6个党小组,隶属吴川特支。淡水沟党支部成立后,把工作扩展到南二、南三、坡头一带的村庄,积极发动群众反抗法租界当局殖民统治,开展废除苛捐杂税和减租减息斗争,建立革命武装与敌斗争维护农民权益。

根据1925年5月广东省农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农民自卫军组织大纲》,“农民自卫军组织的基本单位为乡农民自卫军”,“各乡农民自卫军联合组织区农民自卫军”,“县农民自卫军为综合该县内各区农民自卫军组织之”。1926年,在中共南路特委的领导下,以及各方面的努力下,广东南路农民自卫军也取得一定的成绩。1926年3、4月间,遂溪县一、二、四、六、七区都成立了农民自卫军,分别拥有枪枝30余枝、50余枝、40余枝、320余杆及110余枝;尤其是第六区农民自卫军非常活跃,时“向各有匪乡进行,作剿匪示威。时到会操者二百七十余人”[20]414。海康县亦有农民自卫军数百人,农民自卫军经常操练,到各乡作剿匪巡行。

在这里《李癸泉手册》还用大量篇幅记录了农民自卫队武装斗争活动的革命历程。1926年12月,淡水沟各村成立农民自卫队,队员共有40多人。李荣泰任队长、李瑞春任副队长。根据中共吴川县党支部的指示,“陈柱、陈时、彭成贵、张胜、子安、李玉轩、大芬同志来教李荣泰造枪,又教冯亚寿、亚妹二人造枪”。李癸泉提供自已的住所作农民自卫队的驻地和枪械制造厂,农民自卫队共造土步枪24支,子弹5万多发,手榴弹30多只。设立淡水沟和大窝天后宫两个哨所,进行敌情侦查,还多次出击战斗。如1926年11月初,地主游坡貂带法公局兵二十五人到南二收租强抢租谷,自卫队在淡水沟口伏击,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战斗,打伤法兵两人,收缴稻谷五千多斤。1927年1月,赤坎至梅菉的渡船驶至淡水沟海面时,遭法国海关兵抢劫追赶。自卫队哨所发现,出动20多人出击,打伤法兵三人,救出渡船,保护客船渡过了险关。由于有农民自卫队的武装配合,使淡水沟形成了一个水陆交通联络网,吴川、南三、南二、坡头等地联成一片,共产党员从内地到广州湾通行无阻,为加强党对南路的领导提供了有利条件。这个作用延伸到大革命失败后,仍发挥着积极的效应。颇为遗憾的是,后来李癸泉兄弟四人,其中包括李癸泉在内三兄弟皆在斗争中去世,二人绝后,李癸泉的独子李亚寿(又名李衍章)后也在解放战争献身革命,于1948年“廉江中堂战役”中壮烈牺牲。

吴川振文区一带,农民“多种蒜为业”。且由于地少人多,耕地面积比较紧张,本地民众往往是“耕种普遍分为三造。早造种禾或薯,中晚两造俱种蒜”。虽然如此,收入也是仅够糊口:“计种蒜一亩,可得蒜头四石,约值银四十至五十元,除成本外,每亩蒜得利数元至十元。故其入息甚微,其耕作至劳,其生活甚苦。”[24]而在邓本殷时期,该地与北部湾地区民众一样,苛捐杂税繁多,“娶老婆有税,人头有税,甚至猪、牛、鸡、鸭也有税”,日子如何,也就可想而知,但当其时,农民往往是敢怒不敢言,更不用反抗了。农协南路办事处成立,吴川第五区亦有农民协会成立。随后,该区在农会统率下,陆续派出数百名农民代表分别到农协南路办事处及国民党南路特委等处请愿,要求取消蒜头捐和蒜串捐。南路办事处经过了解实情后,随即一方面写信给吴川县长反映情况:“农民躬耕食力,茹苦含辛,加以盗贼猖獗,民不聊生。连年幸得蒜头收入,始稍资度活。讵意今年吴川土豪李詠益,借报效学费为名,新起蒜头捐税及蒜串捐税……今国民政府以废除苛细杂捐,扶植农工为政府,望贵县长顾念政府,体恤农民至意,尅日将蒜头捐取消”;一方面办事处主任黄学增亲到吴川县署据理力争,迫使吴川县县长苏鹗元取消蒜头捐。随后,在各方的努力下,蒜串捐又被取消,并附带取消了壳灰捐。

1926年秋,在农协南路办事处迁往高州后,中共南路特委应亦迁往高州。特委书记黄学增利用合法的国民党农协主任的身份曾带领当地人民捣毁了粪霸杨芙生把持的“大利公司”。高州城南关有一间专门经营人畜粪便的公司,老板为杨芙生,因其排行第二,当地民众亦称之杨老二。其时“大利公司”采用勾结、暴力的手段垄断高州城居民的大粪收买,将收买来的大粪转卖给城郊农民。在经营中,大利公司采用低价购入,高价卖出,大桶收进,小桶售出,甚至在大粪中使用冲水混泥等卑劣手段,剥削城郊农民,成为当地一大粪霸!城郊农民虽然多次向县署控诉,请求政府出面解决,但由于官绅勾结,县长熊栻对此置之不理。在黄学增与邑人朱也赤,以及当地农协的组织下,近万名民众集合于高州圣殿坡,然后集体前往县署请愿。但县长熊栻拒不接见,农民忍无可忍,高呼“打倒贪官污吏” “打倒杨老二” “打倒奸商恶棍” “打倒大利屎公司”等口号,集体冲向“大利公司”处,将其捣毁,横行高州城的粪霸杨芙生威风大灭。朱也赤甚至为此写了一首“三句半”:“广潭杨老二,粪缸写大字,老虎变成狗,——食屎!”随后不久,“大利公司”也走向灭亡[25]。

四、余论

作为一个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基础的政党,中国共产党一直将党的建设作为首要工作来处理,并将党的建设作为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大事。一般而言,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党的建设主要包括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两大部分,两者都扮演着重要角色。故在早期党史上,中国共产党在加强、完善中央一级、省一级党组织建设外,亦着重发展地方执行委员会、党支部等基层组织的建设,为党从宣传小团体转变、建设为强大的革命性、群众性政党奠定基础。在广东党史上,虽然目前我们还没有找到1925年南路地委成立的文件——当然在早期党史上诸多文件是无法找到的,但亦有权威党史文献采用1925年南路地委存在的历史,更主要的是根据现存当时的党内文件,无论是在党员人数、支部个数,抑或是有关农民运动特派员管理方面,我们都可以认为1925年南路地委的存在是可信的。正是这个中共广东南路地委的存在,为大革命时期轰轰烈烈的广东南路革命开展奠定了领导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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