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余真的组诗《献给河流》,不由得想起庄子的《齐物论》:“方生方死,方死方生。方可方不可,方不可方可。”在余真的诗中贯注着一种机智和融通,一種青年诗人早熟的、方死方生的舍弃的智慧。就像常青的绿植,树叶在春天边陨落边生长,她深谙“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的古老的行为哲学,全身心地投入一条想象的河流,有一种亦真亦幻的跳脱:“雨靴,我有一个揣测/也许我这一生从未下雨/一切都是准备,一切都是我的幻想。”(《雨靴》)而且,她还在诗歌里给出了一个人生的命题,即如何在一个“一切都被用旧了”的世界重新找到并定义善和美,“在那样的阳光下,能生出无限渴望/愿我一生都有这样温暖宁静的水域/愿我一生都有这样惬意的下午”,她在诗歌里表达一种顿悟和向往。
王征桦的诗歌正像标题《秋兴》所昭示的,有兴、有观,有抒情、有思索。他使用干净凝练的语言,通过客观意象寄托自我内在的丰富情感。王征桦是幸运的,可以在山水之间追随诗仙李白的足迹,虽然一千多年过去,也许诗人们固守的也是唯一的旨趣仍然是“寻道”。在诗歌中寻找这个“道”,在山水的另一重彼岸寻找这个“道”:“这不算数的,你还是用了自己的章法/你不用船只,甚至一只木盆/不用桨声,就把追随的人丢在水边/你过江之后,流水归于静寂。”(《寻道》)诗人所要表现的,无非是将自己写成一封秋天的长信,寄给溪水,寄给枯草,寄给梅花:“劝你不要招惹已然到来的冬季/别像我,依旧自不量力/以衰弱的躯体抵御着风刀霜剑的相逼。”(《枯草》)他以一种反诘式的自嘲体现了自我虔诚,以及效法先贤的坚定信念。
寿州高峰的诗歌里留有强烈的地方乡土印迹和气息。在这组诗中他反复描述的大水以及与水相关的事物,与王征桦笔下的自然山水还是有所不同的。在他的笔下,是人与自然的紧密联系,更是人对自我命运的抗争,体现在对弱小的一只吉羊、一只蟋蟀的命运的关怀中,体现了诗人家园使命的担当:“挂在檐下笼子锈迹斑斑了/像光阴凝结的一枚漏风的胆囊/一次次凶猛的打斗耗尽胆识/里面发出秋声不易听闻/是需要隔着肚皮探测的超声波。”(《蟋蟀》)他以一个诗人的良知为古老寿州地域所发生的现实做了真实的记录与解析,而在他的内心,“生根发芽/吟唱的不是‘今夜白’就是‘故乡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