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秀芬
(赣南师范大学 图书馆,江西 赣州 341000)
一直以来,主观能动性的发挥是人类进步与发展的永恒定律,也成为每个时代学者们津津乐道的话题之一,譬如教育的主体性、经济的主体性、政治的主体性等。从社会发展角度来看,社会的现代化是人的现代化,实现路径是构建人的主体性。农民文化主体性问题阐释了精神文明在农村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关系到农业、农村、农民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自我定位和发展方向,成为现代农村、农民转型的重要支撑手段。
文化主体性是农民与其他客体交流过程中所流露出来的维护本地区文化地位和认同自身文化身份的特殊情感,引申出更多具有农村地域风格的特色文化,呈现出“人为流散到本土延承”演进特点。不同的历史阶段、区域所形成的地方文化,都具备独特的价值理性和工具理性。价值理性视角的文化是物态和意态的统一体,具有观念、风格、气派和价值偏好的特性,而窥视于文化的工具理性,强调文化能够对社会生产力、社会环境产生影响,提升人作为主体的价值和生存境界,演变成社会发展的内在驱动力和阻力。综观中国大地各具民族特色的农村文化,传承与发展中国农村独有的文化观念、风格和气派,农村文化的工具理性发挥到极致,对农村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产生激励力、推动力和阻力。其次,农村文化是成长于农村,旨在为广大农村群众提供知识、娱乐和服务的产品总括,具备典型的共享性、公有性特征。受制于不同程度的非排他性、非竞争性特征的影响,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存在不同消费标准,包括完全非排他性与非竞争性,如免费对外开放的娱乐广场、农家书屋等;有限竞争性且部分收费的农村公共文化产品,譬如有线电视、文化旅游等。农村文化产品与服务在传承与发展中,能够产生正外部效应,为社会群体带来精神享受和愉悦的情怀,同时也带来社会效用的增加,如传统文化的学习引导社会形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民族自豪感和认同感。不容置疑的是,文化是特定的社会关系网中的个体关系和社群关系的生态整体,存在文化生态失衡。农民是农村文化群落、文化圈的创造主体。农民依托自己的优势,创造出农民群体喜闻乐见、乐于享用并具有地方特色的民间文化和草根文化,逐步演化成为群众参与度高的大众文化,使农村文化成为整个文化生态中一段重要的文化链,借此维持农村文化发展的生态平衡。
“文化自觉的意义在于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其目的是加强文化转型的自主能力,取得决定新环境、新时代文化选择的自主地位。”由于农民对文化认知的局限性,倾向于根据自己的经验与喜好,选择和接受那些他们看来相对实用的事物,对于不明白的事物则退而求其次,甚至难以识别糟粕文化。他们重视经验却又表现出非理性特点,不能客观地看待外来文化,不能有效地吸收外来文化的先进成果,难以在多元文化的世界里找到自己的位置。而且,农民对乡村文化的本质了解不深,随着自身物质财富的不断积累,不能继续保持原有的文化认同,文化自觉意识淡薄,无法以乡村文化主体身份去传承和发扬优秀的传统文化,出现两种极端态度,全盘肯定农村传统文化否定外来文化,抑或欣然接受外来文化而忽视农村传统文化。
由于农民自身文化水平不高,理解能力和思考能力不足,以及对文化认识的偏颇,农民普遍认为文化建设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技术性,自己只能充当文化成果的享用者和受益者,难以胜任文化创造者的职责。即使自己在民间艺术上有一技之长,也自认为是难登大雅之堂,农民对自身创造能力产生怀疑。长期以来,农村逐步生成了相对独立的二维文化空间,一维是农民自娱自乐营造的民间文化空间,包括民俗表演、庙会等民间文化,另一维是以政府为主体倡导的文化建设体系空间。为了优化农村公共文化环境,政府通过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文化服务职能,试图将原本独立的二维文化空间一体化,但却事与愿违。在农民看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是政府行为,与自己无关,漠视自己的文化参与权,忽视以主人翁的意识和要求参与社会活动,参与态度冷漠,对文化事业不闻不问,既不表达意见,也不愿意参与其中,仅仅乐享于搭着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便车,以至于大多数乡村上演着政府独角戏。
农民“文化寂寞”集中体现于缺少精神文化,包括道德、信仰极为欠缺,乡村伦理的价值目标遭到扭曲,造成农村经济发展水平与物质文明发展不同步的结果。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农村选择牺牲精神文化来发展经济,结果是农民的物质条件改善了,精神文化的发展遭遇停滞,乡村文化走向边缘化,没有跟上经济发展步伐。尤其在面临文化价值判断时,农民亦然缺乏理性认知,对乡村文化的认同感疏离,常常把宗教和祭祀香火视为必不可少的日常文化生活。更有甚者精神空虚,缺乏文化自信,偏好于依赖低俗、媚俗、庸俗的社交活动来充实自我,整天沉迷于打牌、喝酒、赌博、吵架等低俗活动中。所以,农村自给自足、小农思想造就了农民的“文化寂寞”以及精神上的麻木、空虚,致使其既不会主动地去享用高雅的精神文化与艺术,更不会利用空闲时间创造属于农民本真的文化产品。
3.1.1 提升农民文化自觉意识。费孝通先生提出文化自觉性“在于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的过程,自知之明是为了加强对文化转型的自主能力,取得决定适应新环境、新时代文化选择的自主地位”。增强农民的文化自觉性,改变农民精神文化的漂浮无居窘境,通过搭建乡村文化与精英文化、大众文化的沟通桥梁,引导农民的文化感受和人本精神渗透于日常生活之中,使农民具有主体性属性的价值观念、行动方式、文化元素开始萌生并走向自觉,农民实现由内而外的蜕变。
3.1.2 提高农民自身素质。农民只有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和现代化信息,提高自身素质,坚定乡村文化信心,才能在实践中创造出属于自己的文化产品,才能获得与城镇居民共享文化生活和文化发展的机会。
3.1.3 重塑农民文化自信。认识并赞同农村、农民,充分肯定农民自身的文化价值,坚信自身文化生命力,这是农民文化自信的根本体现。重塑农民文化自信需要建立在经济条件和社会地位的基础上,使农民获得更多掌握科学文化知识的机会,不断提高自身文化素质,探索农村传统民俗文化及自创文化品牌走向更大的展示空间和舞台的路径,由此获得更多的文化自信源泉。
正视多元文化的共存,坚持“吸纳”与“本真”,依托文化供给主体的自构与他构,实现文化主体创造与共享的统一。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文化圈背景的农村文化需求,打破农村文化的二维空间,通过弘扬与发展农村传统文化、建设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等制度化路径,推进不同区域、族群及语言背景文化进行交流、实现对接。从“吸纳”层面而言,外来文化和乡村文化在碰撞中相互融合、各取所长、各补所短,促成文化生态圈的良性发展。增强农村的文化活力,点燃农民的文化热情,树立农民的文化自信,培养农民理性看待乡村文化的能力等。对于“本真”而言,保护和传承乡村文化资源,探索农村文化得天独厚的条件和方向,发展独特的乡村地域文化并突出其文化优势,不断增强农村文化的吸引力和自豪感。同时,依托乡村独特的文化资源和价值,融合多形式的文化解读、符号阐释、景观塑造、现场展示等,挖掘乡村文化资源及文化元素,不断发挥农村文化的载体作用,由此帮助农民找到自己的精神源头和文化个性。
一般而言,农民文化主体性的生成遵循农村文化需求规律“先生存,后生活;先发展,后维持;先个体分享,后集体分享”。基于农村文化发展的二维空间,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的主体是政府和农民,摆正二者在农村文化供给中的角色、地位,协调好二者的关系,是推动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的前提条件。不管是文化创造还是文化共享,发挥农民文化主体性地位,政府的引导作用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政府要加强对文艺、文化领域的领导作用,引导农村公共文化发展的正确价值方向,为农民提供文化创造的平台和条件,而不是“越俎代庖”,代替农民的主体性身份来创造农村文化。另一方面,优化政府文化建设职能,推动乡村本土文化、民族文化走向产品化和产业化,打造农村文化品牌。而且,建立有效的农民文化需求表达和诉求机制,在尊重农民文化需求的差异性前提下,创设不同的农村文化供给模式,为农民的文化主体性的回归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