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艺,苏百义
(山东农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东泰安 271018)
中华民族历来注重生态问题和环境保护,在历经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孕育出了丰富的生态智慧。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建设生态文明和保护生态环境提升至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的高度,“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1]231,回溯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智慧成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在中国传统文化发展的过程中,“天人合一”思想始终贯穿其中,蕴含着丰富的生态智慧。儒家的“天人合一”思想是中国古代天人思想的主体组成部分,其纳入仁爱之学,从伦理道德的高度指明了人与人、人与自然相处的道德规范。虽然由于时代和当时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的局限,儒家“天人合一”思想中也有一定的猜测性、机械性和神秘性的倾向,但就其整体而言,蕴含着极为丰富的生态智慧,不仅为我国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提供理论借鉴,而且为我们当下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提供了实践经验。
儒家“天人合一”思想是儒家先哲们对“天人合一”思想的进一步发展,它肇始于《周易》,历经孔子、孟子、荀子、董仲舒、张载等人的不断完善和补充形成了独具儒家特色的理论内涵。
“天人合一”思想发轫于《周易》,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理论精髓和重要命题。《周易·说卦传》提到“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将以顺性命之理。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2]196,圣人用《周易》来表述天、地、人之间的关系,阴阳为天、柔刚为地、仁义为人,用它来顺合万物的性质以及自然命运的变化规律;《易经·文言》中提及圣人的德行要与天地相配,要像日月一样普照大地,天地最重要的德行就是滋养万物,圣人的德行也要像天地一般,滋养万物、普照大地。它们将圣人与天地相比较,认为只有德善的圣人才会与天地融为一体,养育着世间万事万物;《周易·系辞》中提及“载成天地之道,辅相天地之宜”,进一步细化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引导人们按照天地之合宜的道理来生产生活。《周易》以阴阳两爻和卦象的排列组合来演绎天道与人道之间的依存关系,揭示了纷繁多样的宇宙图景,“天人合一”思想至此肇始。“天人合一”中的“天”在传统文化中有着丰富的含义,但是在生态环境的角度下,所谓的“天”是指人所生存的环境,即自然。“人”是指人类自身。“合一”则是人与自然的一种状态。“‘天人合一’包含四个基本命题: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自然界有普遍规律,人也服从这普遍规律;人性即是天道,道德原则和自然规律是一致的;人生的理想是天人的协调”[3]154。
儒家延续了《周易》中的“天人合一”思想,在发展的过程中将“仁爱之学”纳入其中,并解读为“人既是自然的一部分,也是万物之灵,可以积极参与天地宇宙间变化。人的积极作用不是去征服或控制自然,而是去辅助和促成”[3]154。孔子作为儒家集大成者继承了《周易》天地人“三才”的思想,受西周礼教的影响,他承认有天命但又对天抱有阙疑的态度。一方面,孔子承认天命,他在《论语·为政》中提及“五十而知天命”,年到五十,做某些事情不再追求结果,而是顺应天命。在《论语·季氏》中提出“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另一方面,孔子用自然主义的态度对待天的运行并对天的流逝有着深刻的感悟。如“天何言哉?”(《论语·阳货》),“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论语·子罕》)。孟子和荀子从两个方面继承并发展了孔子的观点。“孟子把‘天’理解为与‘地利’‘人和’相并列的‘天时’,或物质性、有规律的‘天相’,如‘天之高也,星辰之远也’。有时也把‘天’理解为人力不可抗拒的命运”[4]。荀子对天人的理解则更抽象和深刻。他肯定了天的物质性,将其确立为天道,不仅强调了人对自然的主观能动性,还强调人要遵循自然规律。首先,荀子肯定了天道即自然规律的客观性,他指出,天地不会由于人主观情绪的波动而改变自己的运行规律,“天不为人之恶寒也辍冬,地不为人之恶辽远也辍广”(《荀子·天论》),天不会因人憎恶严寒而取消冬天,地也不会因为人憎恶辽远而取消宽广。其次,荀子认为天道的运行是有规律可循的,人要遵循自然规律,如“君子道其常”(《荀子·天论》)。最后,荀子认为,人虽要遵循自然规律,但人并非被自然所设定,人在自然面前是积极主动的适应自然,而非消极被动,如荀子提出“制天命而用之”(《荀子·天论》)。西汉董仲舒首先将人的身体与天地相耦合,提出天人相类的观点。他认为,人的形体与天地相对应,人的性情与道德品质同样来自于天。如“天有四时,人有四肢;天有五行,人有五脏”[5]283“天亦有喜怒之气、哀乐之心,与人相副”[5]267。其次,他在“天人合德”的基础上提出了天人感应,君权神授的主张。如“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5]242。后经张载、程朱理学、陆王心学、清代儒学的不断发展,“天人合一”思想的内涵不断丰富。到后期,“天人合一”并非仅指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而是越来越神秘化为君权神授的附属品,与最初的人与自然和谐的问题相去甚远。
佘正荣指出,“生存智慧来源于生物对环境的适应,因而生存智慧就是生态智慧。”[6]2“天人合一”思想中凝结着古人处理天人关系中最本真的生态智慧,儒家的“天人合一”思想从社会伦理的视角来关照人与世间万物之间的相互关系,从中窥探出自然万物的运行规律和生存智慧、自然界的存在状态和发展趋势,并以此为准则指导人类的生产生活。儒家“天人合一”思想中生态智慧的基本内涵主要包括,“仁民爱物”的尊重万物思想、“钓而不纲”的顺应规律思想、“与天地参”的万物和谐思想。
“仁爱”是儒家思想的重要内容,贯穿其理论体系的始终。儒家的“仁爱”在生态维度上主要表现为爱万物,它通过强调社会主体的道德心理建设,将爱人延伸至爱万物,并在社会道德方面加以具体化从而形成尊重万物的意识。在社会道德方面,儒家通过关注人对人之间的道德关怀,由人及物扩展至人与自然界之间的人文关怀。它们注重人内心道德情感的真实流露,通过将动物行为道德化,来唤醒人们内心的良知进而尊重自然万物。孔子“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论语·泰伯》),“骥不称其力,称其德也”(《论语·宪问》),要称赞千里马的品德而非力气。孔子将人与人之间的伦理道德拓展到人与动物之间,将爱人延伸到爱世间万物,这不仅是对道德感召的从良,也是对自然万物的从善。孟子将这种道德心理进一步扩充,提出“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孟子·公孙丑上》)。董仲舒提出,“质于爱民,以下至于鸟兽昆虫莫不爱。不爱,奚足谓仁?”(《春秋繁露·仁义法》)爱人也要爱鸟兽昆虫,如果只爱人而不爱鸟兽昆虫不能称之为仁。张载提出“爱必兼爱”(《正蒙·诚明》),主张不仅要爱人还要爱物。因此,儒家的“仁”主张仁爱万物,但这种爱是分逻辑等级,层层递进的。首先要爱自己的亲人,这是血缘伦理层面的爱;其次将爱进一步扩展到爱百姓,这是政治伦理层面的爱;最终将爱扩展至爱万物,这是整个自然伦理层面的爱,这种爱涵纳宇宙万物,广博而开放,是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最高境界。儒家的这种仁爱更多是从社会伦理道德的高度审视人与人、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从而引导人们向上向善、尊重万物。
儒家虽然爱人超过爱自然万物,但在“天人合一”思想影响下,将人纳入世间万物之中,主张人们顺应自然规律,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从而实现万物的和谐相处。如“伐一木,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礼记·祭义》),孔子认为不合时宜的砍伐树木,随意的捕杀动物是一种不孝的行为;“在昆虫未蛰,不以火田。不麛,不卵,不杀胎,不殀夭,不覆巢”(《礼记·王制》),等草和树叶凋零了才可入山砍伐,不放火烧山、不捕杀幼兽和怀孕的母兽等,都是要求人们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顺应自然规律的体现。荀子在《天论》中提及“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大自然的运行规律有一定的固定性和必然性,不会因人的喜恶而改变。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五行顺逆》中主张,“木者春,生之性,农之本也。劝农事,无夺民时”,要在春天到来、万物复苏之时进行农业耕作,不可耽误时机。此外,儒家要求人们遵循适度原则,合理利用自然资源,这也是顺应自然规律的重要体现。如“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论语·述而》),用鱼竿钓鱼却不用渔网捕鱼,用弋射的方式获取猎物,但是从来不射取归巢栖息的鸟兽;“杀大蚤,朝大晚,非礼也”(《荀子·大略》)。儒家这种反对大规模捕杀猎物,主张遵循适度原则,节用爱物的主张,不仅是儒家仁爱之心的表现,而且也是儒家主张人们顺应自然规律的重要彰显。
儒家认为,人们在“仁爱万物”的基础上,顺应自然规律,就能达到“与天地参”的万物和谐的状态。“‘与天地参’强调的是人与自然之间分职性和协调性相统一的理想状态”[7]146,概言之,是人与自然最终达到一种“和”的状态。天地人三才的有机统一肇始于《周易》,是儒家“天人合一”思想中的核心观点。《周易·说卦》中提及“参天两地而倚数”,《中庸章句》中指出,“为天下至诚……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赞天地之参矣。”人在遵循自然规律,有节制地利用自然资源的过程中,关怀自然万物并使它们完成生命过程,使人“参赞天地之化育”,让万物充分实现其天性,就会到达一种天地人三才的有机统一。在这个过程中“人参赞天地万物的化育就不止进行了一种道德实践,而且还达到了一种与天地万物为一体的天人合一的境界”[8]272。荀子在《天论》中提及,“天有其时,地有其财,人有其治”,天地人三者的职能虽有不同但依旧可以将它们匹配到一起,最终也能达到一种和谐的状态。要实现天地人三者和谐统一,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首先,人要仁爱万物,将人对人的道德关怀扩展至对自然万物的人文关怀。其次,人要顺应自然规律,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不滥砍滥伐、大肆捕杀猎物,给予自然一定的喘息时间。最后,人们在让万物充分实现其天性的过程中达到一种天地人三才的有机统一。
当前我国生态环境面临着较为严峻的形式,呈现出压缩型、叠加型和复合型特点,严重影响我国经济社会的后续发展。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党的十九大报告将建设生态文明和保护生态环境提升到“千年大计”的高度,强调人类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则更需要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儒家“天人合一”思想历经千年,熔铸了古人丰富的劳动经验,其中所蕴含的生态智慧,为我国当下处理人与自然关系问题提供了实践经验。
儒家的“天人合一”思想,主张人们顺应自然规律,注重生态平衡。顺应自然规律,就要顺应自然界自身发展的规律。自然界有其自身发展的规律,人作为一种自然存在物,在遵循人类自身生存规律的同时,也在遵循着整个自然界的运行规律,人不仅是自然界物质能量流动的一个中间环节,还是整个自然界生态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员。孔子的“子钓而不纲”,荀子的“制天命而用之”都是强调顺应自然规律,与自然和谐相处。但人们所要遵循的自然规律并不是完全被自然所设定和制约的,而是在遵循自然规律的基础上,通过人的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地适应自然,改造自然。当前,生态危机日益蔓延,地区性的环境问题逐步演变为全球性的生态危机,在资本逻辑的影响下,人与自然的关系发生异化。人与自然的关系由最初的相对和谐演变为互相对立的状态,生态系统遭遇严重的破坏,影响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新时代生态文明更需要注重生态平衡,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在发展经济时顺应自然规律,做到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
尊重自然万物就要尊重自然界的生命与存在,人与自然万物处于一个密切联系的统一整体中,都是生态系统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当前世界面临着人与自然的二元分割,体现在人与自然关系的问题上就是生态中心主义和人类中心主义。尊重自然并非倒向生态中心主义的阵营,使人类受限于自然,而是在尊重自然万物、顺应自然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目前我国面临着一系列的环境问题,空气污染、水污染等环境问题日益严重,乱砍滥伐、肆意捕杀野生动物的现象屡禁不止,造成生态系统的严重失衡和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因此,要扭转当前的环境危机局面,首先要尊重自然万物。儒家的“人在天地之间,与万物同流”,“天人无间断”等思想都强调了我们应尊重自然,决不能凌驾于自然之上。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要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将尊重自然放在首位,也是儒家“天人合一”思想所蕴含的生态智慧在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的文化显现。
敬畏自然并非征服自然,将自然视为外在于人类的被改造、被支配、被征服的对象,而是人类对自然怀有一颗敬畏之心,对自然资源要取之有度,用之有节。正如儒家所强调的“钓而不纲,弋不射宿”、“伐一木,杀一兽,不以其时,非孝也”都是将自然放在首要位置,强调适度原则,讲求可持续开发和利用。人与自然处于一种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状态,万不可因为一时的利益诱惑,而做出自掘坟墓的行为。人类要从生态伦理的高度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对自然存有一颗敬畏之心,用敏锐的生态道德,做到对生命的真正关怀,并将敬畏自然这种真正理性的态度融入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全过程,培养人类尊重自然、善待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意识。
当前,全球性生态危机的不断凸显,破解当前生态危机的困局是全人类面临的时代课题,也是我国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现实需要。儒家“天人合一”思想所蕴含的生态智慧既是我国古代人民劳动经验的展现,也是我国优秀传统生态文化的表达,对我国新时代生态文明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借鉴和实践经验,需要我们批判性继承和创新性转化,从而服务于我国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