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李,封蒙艳
(甘肃民族师范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甘肃 合作 747000)
马克思曾勾勒出人类社会的未来图景:无产阶级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不断地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来消除绝对贫困和相对贫困,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满足人们对幸福生活的追求。对此,恩格斯晚年在《反杜林论》中明确指出:“有计划的生产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增加劳动成果,促使每个公民的合理需求得到满足。因此消除贫困成为了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要求,社会主义不仅要使人们实现温饱的目标,更要使人民过上能够全面发展的美好生活。”[1]可见,马克思思格斯以实现人类幸福美好的生活为导向的反贫困理论,为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消除贫困问题,最终走向共同富裕的共产主义社会提供了根本方向和发展路径。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历代中国共产党人立足于中国社会贫困现状的基础上,按照马克思的立场、观点、方法来解决中国社会特殊的贫困问题,创立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特别是习近平在继承马克思主义反贫困思想理论基础上,灵活运用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精准把脉新时代中国贫困问题的病灶和机理,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扶贫理念,强调贫困群众是脱贫攻坚的实践主体,从理论层面解答了社会主义国家如何消除贫困问题,从实践层面彻底消除了困扰中国社会千百年来的贫困问题,为世界发展中国家提供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将马克思反贫困理论与中国社会贫困现状结合,从毛泽东侧重生产关系改革,到邓小平侧重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到江泽民侧重保障贫困群众根本利益,再到胡锦涛侧重贫困群众脱贫能力培养等方面,提出一系列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在习近平看来,在新时代发展中国的反贫困理论,坚持运用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辩证法,认识到贫困问题的本质即贫困群众本身的问题,贫困群众不仅是扶贫对象而且是脱贫主体,才能实现脱贫理论的内在突破和脱贫实践的圆满完成。
建国初期,面对中国广大农村普遍贫困的现实状况,毛泽东认为,必须进行生产关系的彻底变革,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改造。1951年,党中央提出了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建立了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为消除贫困奠定了坚实的制度性保障,从而拉开了中国社会消除贫困的历史序幕。基于中国广大农村严重贫困的社会现状,毛泽东同志借鉴苏联社会主义模式,实行农村的合作化和集体化,“使农民能够逐步完全摆脱贫困的状况而取得共同富裕和普遍繁荣的生活”。[2]到1956年底,中国广大农村完成了社会主义改造,倚重社会主义农村集体化道路,有效克服了广大农村缺乏生产资料的现象以及农业生产力发展不足的现实问题,有效地推动了中国广大农村的快速发展。在毛泽东看来,要彻底消除中国广大农村的普遍贫困问题,必须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以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实践证明,“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在现代化建设上所取得的辉煌成就,依然离不开社会主义道路和社会主义制度之根本”。[3]问题是,变革旧社会生产关系的初衷是符合中国社会历史现实的,是符合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方法论原则的,但是,如果脱离生产力发展水平而进行单纯的生产关系的变革,只会走向苏联高度集中的经济模式。对此,邓小平在后来总结建国以来的历史经验时明确指出,在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前提下,要积极摆脱高度集中的经济体制,大力发展生产力来消除中国的贫困问题。
改革开放初期,鉴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模式严重束缚我国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农民生产积极性不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落后,加之3年的自然灾害,导致中国广大农村再次陷入贫困状态。邓小平认为,“农村不稳定,整个政治局势就不稳定,农民没有摆脱贫困,就是我国没有摆脱贫困。”[4]因此,必须对农村计划经济体制进行改革。逐步推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地激活和发展了生产力,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中国农村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在此基础上,邓小平认为,中国要彻底摆脱贫困,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大力发展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地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通过社会主义优越性创造物质财富来消除贫困。具体而言,邓小平在坚定社会主义根本原则基础上,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积极引导社会主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以中国沿海发达城市为据点,成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特区,以“鼓励先富、带动后富、最终共富”[5]的方针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减贫道路。然而,自实行改革开放以来,在刺激社会生产力极大发展的同时,相应地产生了新的贫富分化问题,如东西部经济差距逐渐拉大,尤其是偏远的中国西部地区,受恶劣自然条件限制,经济结构不合理,社会发展缓慢,城乡发展二元经济结构等,导致贫困现象仍然很突出。因此,我国确立了国家层面的开发式扶贫的道路。如1982年的“三西农业建设计划”、1986年国家层面的扶贫开发以及1994年的《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等。
进入21世纪,我国基本上完成了《八七扶贫攻坚计划》,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但是,由于中国西部自然条件限制,社会经济结构不合理,经济发展严重滞后,成为21世纪扶贫工作的主要对象。江泽民指出,“下个世纪继续开展扶贫开发,要首先解决剩余人口的温饱问题”,因此,针对重点贫困地区的贫困问题,积极地调整国家扶贫战略,从“贫困地区”转变为“贫困人口”。提出了“他扶”与“自扶”的扶贫开发思想,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减贫思想理论。[6]在此基础上,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了以人为本的扶贫工作理念,坚持科学发展原则,注重人的全面发展,“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是我们工作的根本保证……扶贫开发中使贫困户树立脱贫信心、提高自我认知和增加其生活技能是关键”。[7]事实上,胡锦涛总书记以人为本的扶贫理念,扭转了以往的扶贫开发模式,不但注重贫困地区脱贫群众的根本利益,还注重促进贫困群众能力的全面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奠定了物质基础。但是,以人为本的扶贫工作思路只回答了扶贫工作“为了谁”的问题,并未涉及“依靠谁”及“发展成果由谁共享”的深层问题,对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贫困群众是脱贫攻坚的主体,科学地回答了新时代背景下的中国贫困问题。
为了彻底打赢21世纪脱贫攻坚战,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目标,习近平在继承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基础上,提出了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的反贫困理论,并从“为了谁、依靠谁、由谁共享”等方面进行阐发。一切为了人民是扶贫工作的出发点,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一切依靠人民是扶贫工作的动力源,体现了人民群众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主体观点;一切让人民共享是扶贫工作的落脚点,体现了人民群众是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理应让“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8]
按照马克思反贫困理论的基本理路,其价值诉求是“人的整体性解放”和“人的全面发展”。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贯彻马克思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旨趣,始终坚持将人民的幸福生活作为奋斗目标。党的五代领导人根据不同历史阶段不同历史任务,不断丰富和发展马克思的反贫困理论体系,不断调整扶贫战略,不断制定扶贫政策,不断制定扶贫计划,不断更新扶贫思想等。概言之,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就是中国共产党消除贫困问题走向共同富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随着我国进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习近平再次强调,中国共产党在新时代的奋斗目标,就是创造人民美好的幸福生活,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切实保障人民的根本利益。在习近平看来,新时代中国扶贫工作必须把贫困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充分发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作用,集中一切政治优势、资源优势、组织优势、体制优势等社会主义资源,聚焦中国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存在的现实贫困问题,想贫困群众之所想、急贫困群众之所急、解贫困群众之所难,让贫困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开放以来的发展成果,带领广大贫困群众朝着全面小康社会不断迈进。
为了彻底摆脱贫困?习近平指出,“贫困地区的发展靠什么?千条万条,最根本的只有两条:一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是人民群众的力量”,[9]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脱贫事业的领导核心,而人民群众是中国脱贫事业的中坚力量。[10]2015年11月,习近平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扶贫重要思想,要求坚持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原则,将“要我脱贫”提升为“我要脱贫”的认识高度,认为只有贫困群众对贫困问题的“自我理解”内化为脱贫攻坚的“精神力量”、外化为“物质力量”,才能最终推动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习近平强调人民群众是消除贫困的历史主体,重在塑造贫困群众的脱贫意志,培养贫困群众的脱贫能力。具体而言,第一,高度重视贫困群众的历史主体性地位,对此,国家信息中心首席经济师范剑平指出,为了实现脱贫攻坚的历史目标,激发“人人参与、人人尽力、人人享有”的能动性;第二,高度重视贫困群众脱贫意志的塑造,“扶志”就是“扶志气”和“扶意志”,通过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灌输勤劳致富的社会主义理念,振奋贫困群众的精神斗志,实现贫困群众脱贫意志的塑造;第三,高度重视贫困群众脱贫能力的培养,“重视提高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提升贫困治理能力,实现贫困治理现代化,必须提升贫困人口的自我发展能力。”[11]总之,新时代扶贫工作根本在于,充分调动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激发贫困群众的“脱贫意志”,不断培育贫困群众的“脱贫能力”,不断凝聚贫困群众的“脱贫力量”,不断完善贫困群众的“脱贫机制”。
马克思以实现人类自由全面发展为旨归的反贫困理论,成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的理论依据。按照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群众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同时,更应该充分享受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所有人共同享受大家创造出来的福利”,最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以来,习近平提出了“共享发展”新理念,强调“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并在新时代扶贫工作会议上多次强调,让贫困群众充分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让全体人民朝着共同富裕方向稳步前进”,[12]从现实来看,我国扶贫工作创造了世界减贫史上的伟大奇迹,中国绝对贫困问题得到基本解决,但相对贫困问题日益突出,主要表现为:一是贫困地区致贫的根本问题长期没有彻底解决;[13]二是贫困群众脱贫能力长期没有高度重视;三是贫困群众在城市待遇不同等。对此,习近平强调指出,用共享发展理念来推动脱贫攻坚的深入发展,在注重贫困群众充分享受改革的成果和改革的红利的同时,侧重为贫困群众提供脱贫致富的历史舞台,优化配置新时代我国社会的各种优势资源,让贫困群众充分享有发展的机遇和出彩的机会,集中火力消除贫困地区的贫困面貌,推动贫困群众摆脱贫困走向共同富裕。
习近平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的反贫困理论,强调人民群众不仅是扶贫对象更是脱贫主体,充分彰显了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光芒。同时,习近平的反贫困理论彰显了“改变世界”的实践效应,在推动我国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保障和谐社会建设和国家的长治久安以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同时,也为世界发展中国家提供了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
十八届五中全会,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中国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就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从现实历史状况来看,我国几十年反贫困实践取得了巨大成效,主要表现为贫困人口规模大为减少,整体贫困且大为缓解,但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尤其是影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突出的短板在于农村”。[14]如何解决深度贫困地区实现稳定可持续脱贫,必须坚持精准扶贫的思想原则。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扶贫研究院院长汪三贵指出,习近平总书记的精准扶贫模式不同于以往的开发式扶贫模式,而是强调以人民为中心的“内涵式扶贫”,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精准到户精准到人”,重在激发贫困群众的脱贫意识、脱贫意志、脱贫能力。在“精准扶贫”的实践环节上,特别提出“六个精准”、“五个一批”工程,对于中国14亿人来讲,这场脱贫攻坚战必须保质保量的完成,才能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共同富裕的历史目标。
马克思曾指出人类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就是“自由人联合体”和“人的全面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指出,脱贫攻坚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构建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关键环节。从现实来看,贫困地区由于社会经济落后、文化教育发展缓慢,且致贫原因复杂多样,导致了贫困群众长期处于贫困状态,直接影响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因此,解决好贫困地区的贫困问题,是一个国家长期稳定安定发展的前提。中国历代领导人高度重视贫困问题,尤其是经过改革开放40年的发展,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持续推进,贫困人口数量呈现大规模下降态势,可以说绝对贫困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但相对贫困问题日益突出,其主要在于经济发展不平衡,收入分配不公平、贫富差距逐渐增大问题,可以说,贫困问题在一定意义上仍然影响着我国社会主义的和谐与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因此,习近平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精准扶贫工作方略,着力解决贫困地区贫困群众中的特殊问题,把贫困问题的解决落实到“每一户每个人”,做到因户因人施策,坚持把扶贫同扶志扶智结合起来,激发贫困地区群众的内生动力,着力提升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探索建立稳定的脱贫长效机制。
2012年,习近平指出,中国将在建国100周年之际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对此,习近平强调,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重在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因此,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要点燃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脱贫梦想,激发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脱贫意识,塑造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脱贫意志,提升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脱贫能力,将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的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让脱贫摘帽地区走向全面振兴共同富裕的道路。习近平强调,我们要以实际行动带领人民群众尤其是贫困群众过上幸福的生活,要让老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从而来实现对美好生活的庄严承诺。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中国脱贫攻坚实践本身处于不断探索、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动态过程中,切实巩固脱贫成果,建立健全防止返贫机制,才能有效防止陷入西方经济学家提出的相对贫困的陷阱。
众所周知,贫困问题不仅是中国的问题,更是世界的难题,从中国国情来看,中国贫困人口比重大,中国贫困问题影响到世界贫困工作的开展,因而,中国贫困问题就是世界贫困问题。然而,纵观世界其他国家的减贫事业,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因其资本逻辑的增殖属性,不愿承担消除贫困的国际责任,往往采取“剪刀差”和“碳关税”剥削发展中国家,导致发展中国家越来越贫穷,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越来越富裕。相比而言,大多数发展中国家因发展能力不足而缺乏消除贫困的经济实力,尤其是2020年新冠疫情的影响将产生新的贫困人口,据联合国《2020年世界经济形势与展望年中报告》显示,2020年陷入“极端贫困”的人数为3400多万人,到2030年“极端贫困”状态下的人口数量将增加至1.3亿人。可以说,世界贫困问题依然严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国的贫困问题,且多次参与世界减贫会议,积极分享中国的减贫方案,充分彰显了中国负责大国的形象。自从中国打响脱贫攻坚战以来,“扶贫规模之大、脱贫力度之大、减贫成效之大”,[15]不仅得到了联合国的高度赞扬,而且中国式减贫方案在其他发展中国家付诸实践。
总之,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从建国初期通过改造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到改革开放前期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来解决贫困群众的贫困问题,到21世纪注重贫困群众的根本利益以及培养他们脱贫致富的能力来解决贫困问题,尤其是习近平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反映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的内在发展。在“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指导下,将马克思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主体”的唯物主义观点转译为新时代关于“贫困群众是脱贫主体”的反贫困理论,充分发挥贫困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有效转化为新时代脱贫攻坚的物质性力量,既从根本上彻底消除了中国的贫困人口,也为全世界减贫事业提供了中国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