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 洁 周 静 钟正慧 王 璐
(江苏食品药品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淮安 223003)
随着全面二胎政策的实施,广大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强,婴幼儿照护服务越来越成为全社会的一个难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幼有所育”的民生目标,2019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1];同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大力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有助于提高照护养育质量、降低安全风险,也将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后家庭发展的需求。
养育成本高、顾虑多以及带孩工作难平衡是再生育意向较低的主要原因。调查显示,家长再生育意向较低,77.27%的受访者表示没有再生育的意向。究其原因,婴幼儿照护服务的供给不足,尤其是多元化照护机构的供给不足,使得家长的托育需求无法满足。调查中发现,广大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较强,但婴幼儿照护资源仍然不充足。家或单位附近有3所及以上0~3岁婴幼儿照护机构的受访者不到一半,有22.73%受访者表示周围有1所照护机构,有12.5%受访者表示周围1所都没有。
除了数量供给不足之外,服务内容单一也是普遍存在的问题。调查显示,家长对婴幼儿照护机构安全、教育和卫生状况关注度最高,其次是对婴幼儿照护机构的环境设施、收费及接送情况,家长们对机构性质、机构品牌和知名度的关注较低。家长们普遍对婴幼儿照护服务内容期待较广,希望照护机构能全面地为孩子们提供营养健康饮食、良好睡眠环境、身体锻炼、图书或玩具和集体游戏。反观现实,很多照护机构仅仅是“看护”孩子,工作重心是确保孩子不出安全问题,其他方面往往无暇顾及。
调查显示,60.23%的家长认为家或单位附近的0~3岁婴幼儿照护机构不能满足自己的托育需求。部分受访者认为现有的婴幼儿照护机构数量过少,因而入托难;部分受访者认为现有的婴幼儿照护机构距家或单位距离过远,入托不方便;还有部分受访者认为现有的婴幼儿照护机构收费过高,家庭负担困难;相当大一部分受访者表示对现有的婴幼儿照护机构质量不放心,不愿意送孩子入托。由于监管力度不够,近年来婴幼儿照护机构从业人员良莠不齐,不少商家为了重视经济效益,忽视从业人员的专业性,其机构的照护质量的确令家长担忧。
国家和省市已颁布相关支持政策,以满足家长的托育需要,但政策落地仍需时间。譬如,《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的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同时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然而调查中发现,仅17.05%的受访者表示家或单位附近的幼儿园新开托班或扩大托班规模。当然,部分工作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但所占比重并不高,64.77%的家长表示工作单位并没有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更遗憾的是,部分工作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基本不对社会开放,只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方便。由此可见,国家和省市所制定的0~3岁婴幼儿照护政策落地尚需时日。
庞丽娟等人认为,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能有效支撑“全面二孩”、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2]。
研究者曾就您“养育3岁以下的孩子是否影响家长的工作”展开调研,调研显示,大部分家长认为养育3岁以下的孩子会影响自己的工作。82.95%的受访者表示养育3岁以下的孩子会影响正常工作。其中,72.73%的家长表示养育3岁以下孩子会影响工作,有时候需要协调和权衡时间,10.23%的家长表示养育3岁以下孩子会非常影响工作,已经舍弃工作全职带孩子。
不同家庭的照护需求必然是有差异的,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3],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婴幼儿照护服务,方能满足不同家庭个性化的照护需求。
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是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它是实现“幼有所育”的重要支撑,是缓解冲突的重要手段,是撬动女性人力资源的杠杆[4]。
研究者曾就家长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价格期待”展开调研。84.1%的家长希望整托费用在3000元以下,其中有一半家长希望整托费用控制在2 000元以下。15.9%的家长认为3 000元以上合适,仅6.82%的家长认为4 000以上较为合适。
因此,政府应优先支持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发展,以确保照护服务的可获得、付得起。应加大对非营利性、公益性、福利性照护机构的扶持力度,尽快建设一批质优价廉的婴幼儿照护机构,从而减轻婴幼儿家庭的照护负担。同时,政府应尽快推动建立公办、政府购买、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模式,应提倡事业单位、大型企业自建婴幼儿照护机构,鼓励他们向社会开放,以满足群众的照护需求[5]。
家长将婴幼儿送至专业照护机构,除了极少数是缺乏照料者外,绝大部分是以得到科学养护为主要目的。也就是说,大多数家庭并不缺照料者,他们缺的是专业的、科学的养育者。
调研发现,72.73%的家长期望能给孩子提供良好的同龄社交环境,61.36%的家长期望能帮助幼儿从家庭生活很好地过渡到幼儿园,55.68%的家长希望能提高孩子的生活自理能力,53.41%的家长则希望能让孩子得到专业照护,促进生长发育。35.23%的家长表示因为没有时间带孩子,15.91%的家长因为已经有一个孩子,带养精力不足,13.64%的家长希望自己能有专业的渠道获取教养知识。
《指导意见》附有17个部门和单位的分工,各个单位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履行监管职责。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有关部门严格贯彻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健全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严格照护人员的资格准入,制定并实施托育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道德准则,对照护机构实施动态管理以确保照护服务有质量。
家长是0~3岁婴幼儿的主要照护者,家庭照护是我国婴幼儿照护最主要的形式。为家长提供专业支持,尤其是对家长开展科学育儿指导,可直接提高照护养育质量。
研究者曾就家长的“婴幼儿照护知识获取渠道”问题展开调研,调研发现绝大部分家长通过电视、手机、电脑等电子设备获得婴幼儿照护知识,占受访者的86.36%。有一半以上家长通过育儿书籍获得婴幼儿照护知识,有39.77%的家长通过口口经验相传等途径。当然,有部分家长通过亲子课堂、家长课堂、专家咨询、入户指导等渠道获得婴幼儿照护知识。
现在的家长大都是伴随网络成长的一代,通过网络平台推送婴幼儿照护的精品视频和相关资源,能使婴幼儿父母更加快捷地获得帮助。此外,为家庭发放科学育儿书籍大礼包、举办育儿经验分享会、开展入户指导、开设家长课堂、展开专家咨询等方式亦是十分必要的。
总体来说,我国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才刚刚起步,发展过程中凸显了很多问题,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构建多元行动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