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 楠 王佳婷 郭晓洋
河南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河南洛阳 471000
“河洛”意指黄河与洛河。经学者考证,“河洛地区”指以洛阳为中心, 东至郑州、中牟一线, 西抵潼关、华阴,南以汝河、颍河上游的伏牛山脉为界,北跨黄河以汾水以南的济源、焦作、沁阳一线为界的地理范围。“舞狮”作为中华民族的文化符号之一,发端于此。
舞狮活动作为一项民俗活动在我国有着源远流长的历史,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的喜爱。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舞狮文化经历了多维度的变迁。在当前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非遗进校园的大背景下,高校开展相关调研工作,对于舞狮的保护与传承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本文将以河洛地区三个舞狮团体为研究重点,采用文献资料法、深度访谈法对其进行全面深入的了解与研究。发现其当前存在的不足,通过总结自身的看法、查阅相关文献、请教专业教师以及非遗传承人,给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了解三个不同发展路径的舞狮社团所处的发展困境并提出对策建议,对于推动河洛地区的非遗传承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舞狮是河洛地区社火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排鼓等其他民俗活动相伴发展,传承于百姓的日常生活当中。大里王舞狮人形容为“舞狮子是在我们的基因和血液里的。村里男子没有经过训练,戴上狮子皮也能舞起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推广,这项曾根植于乡土的民俗活动的文化传承有了新问题。
前人研究将文化传承作为一种手段,认为文化传承能够为新的社会秩序的建构做必要的文化要素积累(赵世林,2002),能够促进民族认同,增强民族自信(王德刚,2019;窦坤,2010)。另一种观点认为保护与传承本身就是根本目的这样一种“本体论”观念(和少英,2009)。社会群体在文化传承的过程中不断自我完善,而文化传承维系了社会再生产。从研究视角上来看,文化传承一方面被认为是代际间相互“传递”的过程(姚艳,2006);而另一方面则被认为文化传承不仅仅是“传递”,更有在“传承”中的自我生产,即文化接受者对接受的文化进行吸收和自我的再加工,从而创造出适合社会发展需要的新的文化模式(赵士林,2002)。还有学者将文化传承分为了横向和纵向两个层面,横向是指不同文化之间相互影响和吸收,纵向是指通过特定的方式和路径实现纵向传递的过程(谭淑玲,2007)。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当前我国文化建设要“不忘本来、吸收外来、面向未来,更好构筑中国精神、中国价值、中国力量,为人民提供精神指引。”“本来”“外来”与“未来”同时也构成了文化传承的三个维度(王海英,2021)。文化传承在学人的研究中存在着从单一维度到多维的视角转换。
学人对舞狮的研究可分为四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探讨舞狮的历史渊源及传播(顾城,2002;张延庆,2003;段全伟,2006;于兆杰,2008);第二个阶段分析舞狮习俗与传统文化的关联(吕韶钧,2008;丁保玉,2010;黄芝冈,2013;黄东教,2017);第三个阶段研究重点为作为体育竞技运动的舞狮研究(雷强,2017);第四个阶段主要研究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舞狮(张丰,2017;向军,2018;王标,2020;李本一,2020)。
近年来舞狮研究多集中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视角下传承主体、传承形式及传承内容等问题。但在同一文化区域内部,“舞狮”的传承存在何种差异性与共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分级与分类为传统民俗活动带来了怎样的机遇与挑战?这将是本文聚焦的问题。舞狮作为河洛文化的传统民俗活动之一,随着历史的发展,其参与方式、展演形式与传承路径都发生了改变。本文将在当前学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视角下,探讨河洛地区三个不同性质的“舞狮”社团文化传承的差异性与共性问题,并分析其解决策略。
中国舞狮究竟起源于何时,学者并无统一界定。通过对相关文献的梳理分析,总结归纳出三种较为普遍的说法。第一种是汉朝起源说,源于汉武帝时期张骞出使西域后,狮子由西域传入[1]。第二种是三国起源说,源于三国时期广陵亭侯孟康所注《汉书·礼乐志》中有“象人”一词的记载,研究者认为“象人”就是扮演鱼、虾、狮子的艺人[2]。第三种说法源于南北朝时期。《宋书·宗悫传》中记载,445年(宁文帝元嘉二十二年)南宁军“代林邑,悫自奋请引。林邑五范阳迈国来拒,以具装被象,前后无际,士卒不能当曰:‘吾闻狮子 威服百兽,乃制其形,与象相御,象果惊奔,众因溃散。遂克林邑[3]。’”自此之后,舞狮开始在军队中流行,然后逐渐流传到民间。目前学界较为认可的是汉朝起源说。
河洛地区最早见于史料记载的民间舞狮为北魏。北魏时期杨炫之在《洛阳伽蓝记》中有明确的记载:北魏每年四月四日浴佛节,洛阳长秋寺节日前后引像,“辟邪,师子导引其前。”“师子导引”指舞狮在前开路,导引佛像队伍[4]。随着历史的发展,河洛舞狮成为洛阳民间一项开展非常普遍的文艺活动,其本身也代表着民众对传统文化的高度认同。舞狮作为河洛文化的子文化,深深扎根于河洛地区。舞狮文化与河洛文化两者相互促进,河洛文化提升舞狮的价值,舞狮作为河洛文化的组成部分,又反过来促进河洛文化的发展与完善。
对洛阳市洛龙区大里王舞狮、陈李寨舞狮、曹屯舞狮的发展现状进行梳理分析,如表1所示。
表1 舞狮发展现状
舞狮传承多依靠口授身传,表演技术技巧大多为个人经验,没有形成专门的文字资料。在传承过程中,部分舞狮人年龄偏大,只有少部分难度较低的动作可以亲身演示,难度较大的动作只能口授。这就导致高难度的动作越传越少,为舞狮的传承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同时,受口头传授的限制,舞狮学习缺乏整体性、系统性,无形中增加了新一代年轻人学习的难度。即使现在表演形式偏向于“地摊”,学习难度下降,其学习依然存在很大的困难。舞狮作为河洛文化的组成部分,传承方法单一间接导致它对外传播性减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河洛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在传统北狮表演中有较多难度较高的动作,如“上老杆”等。一般未经过系统训练且身体素质不过硬的年轻人难以完成舞狮当中的动作。曹屯狮舞队会在本社区内招募退伍军人进行训练,陈李寨狮舞队中的部分年轻人有过习武的经历。同时由于舞狮表演的收入并不能作为主要经济来源,大部分舞狮人都是利用空闲时间进行舞狮表演。时间的不确定性也导致了年轻一代的舞狮人缺乏练习。年轻人在工作和结婚后面临着身材走形及身体素质下降等问题,加上缺乏练习,因此舞狮团队中缺乏能够坚持的适龄传承人。
自2007年大里王被认定为省级非遗之后,获得了足够的政府资金支持及表演机会。但舞狮作为河洛民俗文化活动之一,原根植于乡土的日常生活当中。
以前参加关林庙会,全村都会出动。一大早家里的女人会准备做饭,吃了饭,大家扛着舞狮的道具开始往关林庙门口去。队伍里除了舞狮子还有排鼓、秧歌等其他活动的队员。没有参加表演的,大家也会去捧场当个观众。哪边的舞狮演得好,代表了全村的脸面。
各等级非遗的认定对河洛地区的文化发展具有一定的推动作用,一方面,被认定为非遗的项目会得到政府资金和政策的支持;另一方面,非遗项目会有更多的展演空间,获得一定的商业收入。但同时,对于舞狮一类的民间团体文化活动而言,非遗项目的认定为经过认定的社团带来了政策、资金和演出机会,而该项目的其他社团则面临展演空间的压缩。舞狮逐渐从日常生活空间走向展演空间。
河洛地区的传统舞狮主要为村集体负责、团队组织的方式进行活动。城镇化发展的过程中,原有村落融入到城市社区当中,村集体领导转为城市社区的居委会负责制。原有的村集体意识及地域认同,在物理空间改变的过程中逐渐消解,但新的社区认同并未强化。这也导致舞狮作为曾经的乡土集体活动在当前城市社区传承的过程中出现认同淡化的问题。
舞狮社团的经济来源主要依靠商业演出。虽然近年来传统文化愈发受到社会的重视,但如何使传统文化走向市场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以舞狮为例,社团参加商业演出,除了舞狮之外,还需要排鼓等其他乐器的配合,同时也会产生交通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社团的集体收益除了舞狮核心人员,还要分配给参与活动的其他人员。现有的舞狮商业活动收益难以维持社团的正常运转。同时,面临压价等社团间的不良竞争,舞狮市场不规范,缺乏良性竞争的环境。
随着信息技术以及自媒体的发展,人们越来越倾向于利用移动设备来获取信息,如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而舞狮表演团队的主要宣传方式依然为传统的线下宣传,宣传范围小,受众少。部分舞狮团队紧跟时代潮流,也尝试进行线上宣传。比如大里王狮舞社,推出了快手账号,在这些平台进行宣传推广,但受设备、技术、人员等的限制,上传的视频质量低,数量少,吸引流量少,线上宣传效果不明显。
一方面,政府或社团负责人可以牵头组织,梳理相关舞狮文献并对传承人进行访谈,将舞狮的历史、内涵、技法和理念等进行文字整理;另一方面,邀请经验丰富的舞狮人,录制专业的教学视频。同时借助VR、AR等科技手段,使舞狮教学活起来。拓宽舞狮传承方法,进行系统化、专业化的学习。在宣传舞狮的同时,也完善了舞狮的传承途径,引流的过程帮助年轻一代舞狮人建立自信心。
开展舞狮进校园活动,邀请舞狮人去小学、初中授课,既可以丰富校园文化,在一定程度上也提高了舞狮的普及性。对于舞狮,不仅要有技法上的传承,同时也要有理念的传承,包括舞狮的历史及其文化内涵等。在这个过程中,学生不仅可以深入了解舞狮文化、增强对舞狮的认同感,还能强化体质,培养团队合作精神。在普及的基础上发展,是舞狮文化传承的需要,也是广大舞狮传承者的心愿。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原有的村集体意识淡化,新的社区认同尚未形成,为舞狮的发展带来困境。陈李寨年轻一代舞狮人仅有4人,限制了相关活动的开展。在传统社火表演中,经常出现借人的现象。强化舞狮社团所依托社区的主体性,加强宣传,强化传承意识。同时,加强社区间的交流与互动。舞狮社团的主动交流,可以为真正对舞狮文化感兴趣的年轻人提供交流和展示的机会,促进河洛舞狮文化的繁荣发展。
南狮在海内外都很流行,种类偏多,比较著名的有佛山醒狮、鹤山狮和东莞狮等。比赛有云顶世界狮王争霸赛、“黄飞鸿杯”狮王争霸赛等。南狮是由北狮演变而来,又发展创新为新的模式。可借助南狮的发展经验及关林庙会、河洛文化节等民俗节庆活动,先在河洛地区举办北狮比赛,保留其技巧,培养专业人才,弥补北狮演出技巧性相对较弱的问题。同时邀请南狮参加,加强内外交流,活化舞狮文化,使社会公众对舞狮等民俗活动产生兴趣,并自愿深入学习与传承。
作为河洛文化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舞狮的传承与发展也影响了河洛文化的延续。2020年国家文化与旅游部在洛阳建立“河洛文化生态保护试验区”,河洛文化的整体保护与传承上升到了国家层面。将舞狮活动与河洛旅游相结合,能够有效促进舞狮文化的活态传承,开拓其商业市场,强化舞狮团体的文化自信。同时舞狮也可以在旅游活动中成为河洛文化宣传的窗口,增强河洛文化的传播效果。
借助互联网和大众传媒,弘扬舞狮文化。随着移动设备的普及,人们更倾向于在网络上获取信息。通过互联网,对舞狮活动进行宣传推广,让更多的人了解“舞狮文化”[5]。利用微信公众号,推送一些科普性的舞狮文章;借助短视频平台,上传优质舞狮表演片段等;还可以借助媒体,开展跨地区的舞狮文化交流、竞赛。由此,让更多的人了解舞狮、爱上舞狮、走近舞狮。
对舞狮进行深入研究,了解其发展现状并提出对策建议,既有利于传承与保护舞狮,促进舞狮的现代化发展,又可以对外宣传、展示河洛文化,提升河洛文化的知名度。舞狮作为河洛文化的组成部分,对其进行传承与保护,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河洛文化的多样性,延续了历史文脉,推动了中华文化的繁荣发展。在舞狮表演过程中,人们在潜移默化间接受文化的熏陶,社会公众更深层次的感知了河洛文化,文化通过“舞狮”这一载体,有了生动的体现。时代在高速发展,如何紧跟潮流,唤醒昏昏欲睡的舞狮[6],在传承与创新中推动河洛文化的发展,让传统文化焕发新活力仍是我们应当不断探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