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汉与古罗马农书之比较
——以《氾胜之书》与《农业志》为例

2021-12-29 14:34
关键词:作物农业

范 秀 琳

(西南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重庆 400715)

古代中国文明和古罗马文明都是农业文明,农业在国家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许多农业思想和技术知识在古代的农业著作中均有详细的记载,因此研究古典农业著述是研究古代农业的一个重要途径。

在古代中国和古代罗马均有大量的农业著作保存下来,如古代中国有氾胜之的《氾胜之书》、贾思勰的《齐民要术》、徐光启的《农政全书》等,古代罗马有加图的《农业志》、瓦罗的《论农业》、科鲁美拉的《论农业》以及帕拉迪乌斯的《论农业》等,这些作品为我们研究古代农业提供了丰富的原始资料。在上述作品中氾胜之的《氾胜之书》与加图的《农业志》成书时间较为接近,二者涉及的内容和体现的农业思想也有一些相似之处,且二者分别是古代中国和古代罗马非常重要的农业著作,并对当时的农业生产产生了重要影响。因此本文试图将两部作品进行对应论述,从而考察其各自风格以及大致时期中国和罗马的农业生产情况,进而对公元前2世纪—公元前1世纪古代中国和古代罗马的农业生产与社会发展有更加全面的认识和了解。

一、《氾胜之书》与《农业志》的成书及结构安排

(一)《氾胜之书》的成书及结构

氾胜之是公元前1世纪后半叶西汉的杰出农业作家,其作品《氾胜之书》是迄今为止我们发现的中国最早有关农业的个人著作。令人遗憾的是它的保存并不完整,我们今天能看到的内容仅是在后人作品中被引用的一些片段。现存下来的《氾胜之书》约有3 000多字,描述了2 000多年前包括关中地区在内的黄河中游干旱地区流行的旱作农业体系,真实地反映了当时的农业生产情况。

从周朝起至少有近10个世纪的时间,关中地区为中国传统的农业耕作区,其大量的农业知识和技能流传下来[1]51。自战国时代至秦朝灭亡的两个半世纪多的时间里关中地区局势平稳,农业传统得到很好的保持;西汉经文景之治社会农业生产达到较高水平,至汉武帝时进入全盛时期,并举全国人力、物力进行国家建设,对粮食的需求也促使政府加大力度提高粮食产量。

但美中不足的是,关中地区降雨量较少并且分布不均,盐碱地面积较大,严重束缚了其农业生产的发展[2]。针对此种情况,当地人通过实践摸索出适合干燥气候的旱作农业耕种方法,氾胜之将其收集整理并系统化地阐释出来,即为《氾胜之书》。事实上《氾胜之书》中所提到的耕作情况是关中以及黄河中游地区农业生产情况的真实反映,是当时农民的生产经验和具体的农业技术的总结。

《氾胜之书》大体上可分为如下七个部分:一是基本的农耕原则;二是择时及分类播种方法;三是处理种子的方法;四是种植各种作物,包括禾、黍、麦、稻、大豆、麻、瓠、芋、稗、桑树等;五是收获;六是选种并存储;七是区种法。书中对一些作物的栽培技术记载得比较详细。

从《氾胜之书》的结构可以看出,其系统地记述了当时关中地区的农业生产知识,主要侧重于介绍各种作物的播种、收获及储存等,并包括一些特殊的种植方法,如区田法。书中除选择播种日期是掺杂着当时的迷信活动外,其余的种植方法等内容目前看来都是正确的,由此说明当时西北旱农区的农耕技术已达到很高的水平[3]。

(二)《农业志》的成书及结构

加图是公元前3世纪—公元前2世纪古罗马的农业作家,他的作品《农业志》(拉丁文为DeReRustica)是古罗马历史上最早的一部农业著作。公元前3世纪左右,在意大利地区长期的谷物种植令地力衰退,谷物产量开始下降,同时海外行省的谷物进口使得古罗马周边地区的农业生产受到打击,谷物种植逐渐让位于葡萄树和橄榄树的种植,特别是在意大利南部地区出现了大面积的牧场,由此新的农业生产方式开始出现。在此背景下加图著述《农业志》,介绍农业生产方式及相关知识,指导人们进行农业种植和土地经营。

可以说《农业志》是以加图的经验为基础,内容较为翔实、精准的农业学科知识的实用手册。它对于农场管家的管理和农作物的种植有重要的指导作用。该书在表达形式方面较多地失掉了古语风格,但古罗马人的严谨作风尤在。相较于之后瓦罗的《论农业》,该书缺乏完整性;较之于科鲁美拉的《论农业》,该书在语言流畅、条理清晰方面均略逊一筹。可以说,与后来的农业著述相比,《农业志》不甚精美,但加图作为农业著述的先行者为后来者开辟了道路,其作品经常被视为权威加以援引。

加图写作《农业志》的目的从作品中并不能清晰地反映出来,与《氾胜之书》相比,《农业志》缺乏系统性和清晰的逻辑性。有学者认为加图著书是为了宣传农业生产,因为从某种政治角度看,加图可能希望更多富有的罗马人购买土地、生产橄榄油和葡萄酒。从加图的一些演讲中可以看到,他是一个有说服力的人,当时很少罗马人能有信心在某个问题上驳倒他。但是如果说《农业志》有政治宣传目的,其略显杂乱的内容及章节是无法说服任何人的[4]17。从社会背景和农业生产状况来看,加图的写作目的应该很简单,他了解当时罗马的农业情况并对他所掌握的知识充满信心,他想为那些购买农场但没有经营土地经验的人提供一些建议,比如选择农场、人员和设备配置、土地的使用、一年的工作安排、基本的宗教仪式等。

《农业志》的篇幅比《氾胜之书》略长,但相较于其他罗马农书其各段落简洁明快。《农业志》全书共162节,内容安排无序,但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部分:开篇为内容简介;第一部分为第1~22节,主要介绍如何建立新的农场及进行农场管理,其中特别对葡萄树和橄榄树的种植进行了指导;第二部分为第23~55节,包括经营农场的历法、对经营葡萄园提出的建议、收获橄榄、切割木材、为树木剪枝、播种作物以及各个季节应完成的任务等;第三部分为第70~130节,主要介绍各种烹饪方法以及制酒的准备工作;第四部分为第131~150节,介绍有关祭祀和法律合同的惯用语等;第五部分为第151~162节,主要给出了一些关于种植松树、疏通沟渠和民间治疗等方面的建议;第56~69节被视为附录,主要是关于奴隶的衣食配给、牲畜的喂养以及采摘和压榨橄榄等方面的内容[5]。从《农业志》的结构可以看出,加图在记述上偏重于对农场经营的介绍,其占用了大量篇幅,因此可以说它是一部综合性农书,对当时罗马人的土地耕作和农场管理有很强的指导性。

综上可知,《氾胜之书》是有针对性地总结与地理、气候相关的农业生产知识,对于干旱地区农业种植技术和作物栽培、收获等进行简明且全面地阐述。而《农业志》是对意大利中部地区中等规模农场的经营介绍,主要是为农场主提供博识的建议。从内容的广度上看,《农业志》要更为庞杂,它基本囊括了这一时期一个农场经营中所涉及的各方面问题,它的记述要更全面、更细致。

二、《氾胜之书》与《农业志》的作品特色

(一)《氾胜之书》的特色

《氾胜之书》以简练的语言把春种秋收的注意事项以及黍、麦、稻等作物的种植要领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氾胜之书》全书共18篇,就辑佚本看,其开篇提出耕作栽培的总体原则,随后的各项具体农业生产技术及措施与总原则相对应,形成先总论后分述的结构特点;在内容上其侧重记述具体农事操作技术和经验[6]。该书在第四部分种植篇中依次介绍了禾、黍、麦、稻、稗、大豆、小豆、麻、瓜、瓠、芋、桑等作物的种植方法,从中可以看出以作物排序的体例在此阶段是农书写作的主要分类方式,具备了农业分类的雏形,这较先秦农书表现出很大的进步性和创新性[6]。可以说《氾胜之书》在写作方面行文特别严谨并有一定的逻辑性;此外这部作品写作目的明确,主题非常鲜明。

(二)《农业志》的特色

加图的《农业志》在严谨性和逻辑性方面较为欠缺,虽然它丰富地记载了公元前2世纪意大利中部地区的农业生产情况,但对于当时的罗马人和后来的研究者而言《农业志》在行文上缺乏系统、严谨的安排,一个主要的问题是《农业志》中有诸多重复和不连贯之处。例如,《农业志》的第18~22节介绍农场中所需的葡萄酒和橄榄油压榨器的内容,在第135节被再次提及;第70~73节介绍牛用药的内容,在第102~103节被再次提及;第91~101节介绍油渣的用途,在第128~130节被再次提及;第104~115节介绍酒的相关内容,在第152~154节被再次提及。诸如此类情况在行文中较为普遍。因此可以说加图的《农业志》内容较为驳杂,前后文不甚连贯,跳跃性极强,读之有突兀之感,很难达到架构井然有序,层次分明的效果。

《农业志》的这些特征在学术界已被反复讨论,其结果虽在细节方面略有差异,但大量的解释都较为合理一致,归纳起来主要有两类:一是认为加图最初的版本是经过不断修订和增加而发生改变的;二是认为作品大部分保留了加图时期的原貌,其结构安排混乱反映了当时编辑和出版的水平[7]。

虽然《农业志》在结构布局方面不甚合理,但仍受到后人捧读,其原因有二:一是《农业志》的语法是最基础的拉丁语,语言结构较为简单直接,包括大量简短句式,只有限地使用一些连词和小品词。加图运用直接实用的语言,没有追求文学效果或语言上的精美,因此它是拉丁语入门者的一部较好的阅读文献;二是《农业志》内容涉及经营中小型农场的实用知识,对古罗马农民及诸多地区的农业生产具有指导意义,从作品中可以反映出公元前2世纪意大利中部地区农场的大致经营情况。

加图作品的另一个独特之处在于他关注即将到来的商业活动,并体现了要发挥人和土地最大效率的思想。对我们而言该书的重要价值在于加图对其所处时代土地问题的态度。加图接受了当时农业生产状况的变化,而没有极端地固守已消失的古老传统。他指导人们经营管理中小规模的地产,这对此后瓦罗和科鲁美拉著书立说起到一定的指导和借鉴作用。

三、《氾胜之书》与《农业志》中涉及的有关农耕方面的内容之比较

《氾胜之书》与《农业志》中均提到与农业耕种相关的内容,因地理、气候和种植习惯等方面的差异,古代中国和古代罗马在耕作方面也有一定的相似及不同之处,在此笔者主要将其分为四个方面进行考察。

(一)农业种植的基本条件

在农业生产中,农民要关注季节、气候(包括空气的温度、湿度、风向、降雨等)以及土壤情况等,这些都是农业种植的基本条件。

在《氾胜之书》开篇即明确提出“凡耕之本,在于趣时,和土”[1]4,“得时之和,适地之宜,天虽薄恶,收可亩十石”[1]4,“春气未通,则土历适不保泽,终岁不宜稼,非粪不解”[1]6。“慎无早耕,须草生。至可种时,有雨,即种土相亲,苗独生,草秽烂,皆成良田。此一耕而当五也。”[1]6从上述《氾胜之书》的内容可知,耕种时适宜的时节、水分充足的土壤以及降雨是非常必要的,因此耕作者必须择时而耕,“不如此而早耕,块硬,苗秽同孔出……反为败田”[1]6。

在《农业志》中,加图并未像氾胜之那样着重强调时令,只是笼统地提及作物的大致种植时间,“这些是春季要做的事,要挖坑和垄沟,要为苗圃和葡萄园翻地,繁殖葡萄树”[8]56;“最冷、最潮湿的地方,要首先播种。最温暖的地方,要最后播种。要注意松动那些面湿而内干的土地”[8]50。书中也较多地提到雨水和灌溉的重要性,“冬季时,水要从土地上排净。在山上,要有干净的沟渠。初秋有沙时,水会带来最大的危险。降雨时,要让奴隶带着铁具和锄头出去,挖开沟渠,要让水分流,看着它,以便流出”[8]138;“如果不下雨,土地干旱,要用水适度灌溉平地。如果没有水源,适当地抬水倒入。每次需要时,都要这样加水”[8]136。因为《农业志》的行文较为杂乱,所以对于农业耕种的基本条件的叙述均在书中穿插出现。

氾胜之较多地强调时令和雨水主要是与关中地区干旱的自然条件有关,在此种自然环境下,如何保持土壤的湿润是非常重要的。而意大利半岛中南部地区属于典型的地中海气候,冬季温暖潮湿,夏季干燥,在耕种季雨水比较充沛,因此在加图的作品中虽然也提到了要重视雨水的灌溉问题,但他更多的关注点是在橄榄树和葡萄树的种植上,对于其他方面的论述相对较少。

(二)土地的肥料

肥沃的土壤是作物种植的一个重要因素。《氾胜之书》中提到“务粪泽”[1]4,“区田,以粪为美,非必须良田也”[1]30。从中可知氾胜之时期主要强调的是以粪肥使土地肥沃。在《农业志》中也提到“要尽量有一个大的粪堆,要注意积粪”[8]16;“要给农作物施肥,要把鸽子粪撒到牧场、花园或庄稼地里。要仔细收好山羊粪、绵羊粪、牛粪和其他所有粪料”[8]30。《农业志》中除提到要积动物粪肥外,还提到豆类作物在改善土壤肥力方面的作用,“能肥沃土地的作物有羽扇豆、蚕豆、野豌豆”[8]52。由此可知在加图时代罗马人已经注意到豆类作物有利于改善土地,这种绿肥在之后的罗马农业作家的作品中受到格外的重视。而在《氾胜之书》中没有提到绿肥,在古代中国至北魏时期贾思勰在《齐民要术》中才提及绿肥,如此“初步奠定了我国绿肥轮作制度,开创了绿肥试验研究的先例”[9],之后绿肥才作为肥沃土地的一种重要方式流行起来。

(三)种植农作物的方法

在《氾胜之书》中提到多种作物的种植,包括禾、黍、麦、稻、大豆、麻、瓠、芋、稗、桑树等,这些都是关中地区比较常见的种植作物,可食用或出售。对于这些作物的种植,氾胜之以简洁的语言清晰地描述出种植的时间,提醒人们注意雨水灌溉以及要勤锄地。

在加图的《农业志》中除对橄榄树和葡萄树的介绍比较详细外,也记述了一些谷类作物的种植。但相较于《氾胜之书》,《农业志》没有详细的分类,对于一些种植信息也没有详尽地阐述,并且散见于文中各处。

为了便于大家清晰地了解《氾胜之书》和《农业志》两部著作在记述农作物种植方面的特点,笔者将两书中均提到的四种作物的种植方法进行比较列于表1。

表1中以种植黍为例,加图仅提到在有薄雾的肥沃土地上可以种植黍,一般是在向“播种神”朱庇特献祭后进行[8]112,具体的种植时间并没有提及。因此对于谷物的种植,加图给出的信息对现代读者是较为模糊的,但对当时任何一位阅读者而言,都能从中了解大量有关意大利中部拉丁姆、坎帕尼亚和萨莫尼乌姆山区的农业种植情况,因此这些建议也是非常实用的[4]22。

注:表1中关于《氾胜之书》中四种作物的种植方法均出自《氾胜之书今释》(石声汉著,北京:科学出版社,1974:14-22.);关于《农业志》中四种作物的种植方法均出自Dererustica(CATO, London: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35:16-112.)

另外,从表1中可见,《氾胜之书》主要强调作物种植的时令节气,而《农业志》则强调种植作物的土壤,这可能与两国不同的农业传统有关,古代中国讲究气候和物候的变化,并由此安排农事,而古罗马地势多山,少有平原,因此罗马人更关注种植作物的地形和土壤问题。

(四)关于作物的间种和轮种

对作物进行间种和轮种是古代劳动人民根据土壤的频繁使用情况而发展出的改良土壤的方法。在《氾胜之书》中提到“黍桑当俱生”[1]26,即黍和桑可以进行间种。另外还提到“区种瓜……常令水满。种,常以冬至后,九十日、百日;得戊、辰日,种之。又,种薤十根……至五月,瓜熟,薤也拔卖之,与瓜相避。又,可种小豆于瓜中……”[1]36-38,从这段描述中可以发现这一时期瓜、薤和小豆是实行间种的。间种的作物之间互不妨碍,有利于土地的多产。对于轮种,书中亦有提及,“区种麦,区大小如‘中农区’。禾收,区种”[1]34。由此可见,禾和麦(冬小麦)在关中地区是实行轮种的。多年种植单一作物会造成地力枯竭,作物产量下降,在这种情况下,间种和轮种在当时是非常实用的作物种植方法,且值得推广。

在加图的《农业志》中未曾提及作物的间种和轮种,因此很难确定这一时期古罗马是否存在这一耕作方法。有关间种,目前所见古罗马最早提及间种是在公元1世纪科鲁美拉的《论农业》中提到的关于橄榄树与谷物的间种[10]。而对于轮种,早期的古罗马农业作家瓦罗和科鲁美拉都没有给出明确的信息,他们首先都是提到有关绿肥代替动物粪肥的耕作方式,但对于豆类作物在轮种中的使用和它们作为绿肥的使用没有区别论述,因此可以想见,在瓦罗和科鲁美拉时代,豆类作物用作绿肥应该是以轮作的形式进行种植。至罗马共和国后期,维吉尔才明确提到轮种制度[11]。

四、《氾胜之书》与《农业志》所体现的农业思想之比较

(一)《氾胜之书》中体现的农业思想

在《氾胜之书》中不仅提到了作物种植,也提到了成本计算以及出售获利的问题,如“一本三实,一区十二实;一亩,得二千八百八十实。十亩,凡得五万七千六百瓢。瓢直十钱,并直五十七万六千文。用蚕矢二百石,牛耕工力,直二万六千文;余有五十五万”[1]24。这主要是对种植瓠的介绍,其中提到了作物产量和售价等信息,同时对使用的蚕矢、牛耕和工力费用也有计算,除去这些费用仍有“五十五万”收益,这是对作物获利的肯定。

另外,氾胜之还记述了种瓜及瓜田间种其他作物获利的信息,“区种瓜:……常令水满。种,常以冬至后,九十日、百日;得戊,辰日,种之。又,种薤十根,令周回壅,居瓜子外,至五月,瓜熟,薤可拔卖之,与瓜相避。又,可种小豆于瓜中;亩四、五升;其藿可卖。此法,宜平地。瓜收,亩万钱。”[1]36-38从描述中可见间种的作物可出售,获利颇丰。《氾胜之书》中有关成本、支出和利润的计算虽不完备,但却是中国古代农业成本核算的最早记录[12]。

(二)《农业志》中体现的农业思想

在加图的《农业志》中没有作物获利的数据记载,但文中各处都明显体现经营成本、出售核算以及经营获利的理念,如“当耐心地了解这些时,便会措意完成留下的劳动:清算银账、谷物账,为的是需要的食物能得到满足;清算酒、油账目,哪些已被出售,哪些称量过,哪些是剩余,哪些将要出售:那些能够计算出的要予以计算”[8]8,“要照顾好牲畜,要公开出售的有:油的价格好时,要出售;酒和谷物如果过剩可以出售;老的牛、有缺陷的牛和绵羊、羊毛、毛皮、旧货车、旧工具、老奴、病奴以及其他所有过剩之物均要出售。一家之主应当出售东西,而不能购置东西”[8]8。这种出售的思想在加图的《农业志》中有鲜明地体现,这是因为在这一时期传统的小农经济在生产管理、经营方式上被日益发展的大地产所取代。

但是通读《农业志》会发现,加图除了强调出售的思想外,更多地倾向于让农场维持在自给自足的范围内。这是因为在罗马共和国时期交通费用昂贵,由此对物品的运输产生一定的阻碍,同时重农思想使包括加图在内的罗马人视商业为不安全和不道德的行为。但这仍无法阻止古罗马元老们间接地通过商业获利,加图本人甚至也从事船只抵押契约贷款业务[13]。从加图《农业志》的字里行间我们可以看到古罗马人对商业和获利的兴趣亦已有所发展。

五、结 论

从以上对《氾胜之书》与《农业志》的具体考察中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两部著作都是时人对其熟悉地区农业生产的详细记述。氾胜之做过议郎,他曾“教田三辅,好田者师之”[3],即他曾在三辅(今西安附近)教人们种田,因此他对关中地区的农业情况是非常了解的;而加图的少年时代也是在其祖居的农场中度过的,因此他对意大利中部地区的农业生产也并不陌生。可以说氾胜之和加图都有一定的农业生产经验,所记录的农事基本上都是真实的生产实践总结,对当时的农业种植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和指导意义,并且他们的著作对后世均产生过重要的影响。

第二,《氾胜之书》与《农业志》的创作时间均处于公元前2世纪—公元前1世纪,二者都是综合性农书,内容包含农、林、牧、副等各方面。由两书中所提到的农耕内容可见,当时古代中国与古代罗马对谷物的关注点有相似之处,农民的基本思想也是较为类似的。但从《氾胜之书》保留的章节可见,其主要是对农业生产技术的记载。基于当时关中地区气候、土壤等条件,农业生产主要以谷类作物为主,这也是符合当地农业种植需要的。而《农业志》则更类似于一部记载农业生产的指导性手册。当时古罗马的土地、财富和劳动力因战争因素出现了较大变化,继而影响到农业生产,因此这一时期的农业种植开始由谷物为主转变为以葡萄树和橄榄树为主,由是相较于《氾胜之书》,《农业志》在对谷物的记述上要简略些,它的侧重点与《氾胜之书》有一定的差别。《氾胜之书》中也提到多种农作物,可见当时古代中国的农业生产也具有多样性,同时氾胜之的区田法也是根据新经验产生的新的生产方法,这是值得肯定的。

第三,两部作品对之后两国农书的丰富和发展均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在《氾胜之书》的七个主题中,有关农作物的种类和种植时间都被后人所采用,多种主要作物的种植、收获以及储存等基本农业信息也得到很好地丰富、发展,并成为之后农书的主要内容。但值得注意的是,“溲种”和“区田法”虽然很有趣并且也在之后的农书中(如《齐民要术》《农政全书》等)被视为重要的种植方法,但在现实中却较难实行[1]66。加图的《农业志》也成为之后古罗马农业作家所推崇的作品。在科鲁美拉的作品中曾大量引用加图的内容,据统计总共引用有17处之多,并且引用后科鲁美拉并没有对加图的观点进行评论,可见他对其非常赞同[14]。另外普林尼在《自然史》的第18及19章也引用了《农业志》中的观点。

《氾胜之书》和《农业志》两部作品中的很多主题都是对农民生产实践的总结,这些内容适用于之后的农业生产,并被后人所接受。因此这两部农业作品是我们了解公元前2世纪—公元前1世纪古代中国与古代罗马的重要资料,值得我们做进一步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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