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光,郭 悦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辽宁 沈阳 110004)
文化的创新发展显现着一个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在推动国家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雷锋精神作为中国先进文化的内核,始终在民族的崛起和复兴中释放光芒,凝结着中华文明永恒的文化精华。雷锋精神孕育于社会主义建设的探索时期,既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积淀,又是革命文化在现实的精神果实,构成中国之治独有的文化标识。在实现中国之治的过程中弘扬雷锋精神,更能凸显雷锋精神对推进中国之治的实践价值。
文化是一个国家的灵魂,是一个民族最深沉的精神基因。文化的繁荣发展贯穿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全过程,没有文化的支撑和引领,就不会有独特的中国精神、卓越的中国智慧、成功的中国方案。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人始终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发展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性工作,不断发挥文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的凝聚性和创造性作用,为中国之治提供了永恒的精神动力。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详细阐明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所具有的“坚持共同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使全体人民在思想上精神上紧紧团结在一起”[1]的显著优势,突出优秀文化在兴国强国中的重要地位,指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有着深厚文化传统,形成了富有特色的思想体系,体现了中国人几千年来积累的知识智慧和理性思维”[2]。正是一代又一代中华儿女对文明成果的传承和积淀,赋予了我国鲜明的民族特色和独特的文化标识,滋养着国家制度日趋完善和发展,推动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逐渐向现代化迈进。作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时代典范,雷锋精神无疑是新时代最具感召力的行动号角。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雷锋纪念馆时指出,“雷锋精神是中华五千年优秀传统文化、红色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结合”[3]。雷锋精神充分体现了雷锋对坚定不移走社会主义道路的道路自信,终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理论自信,建设社会主义从而实现共产主义的制度自信,传承中华文明优秀成果以及革命精神的文化自信。《决定》第七条指出“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1]的具体任务,进一步彰显以雷锋精神为代表的先进文化精髓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意义。同时,《决定》第七条还详细指出“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1]等举措。针对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的相关部署,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对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作出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以及实施途径,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纲要》中将“深入推进学雷锋志愿服务”[4]作为新时代公民道德实践养成的路径之一,指明“学雷锋和志愿服务是践行社会主义道德的重要途径”[4],为公民积极弘扬和践行雷锋精神作出明确要求,引导公民自觉将道德建设转化为中国之治的精神动力,更加凸显雷锋精神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独特地位。弘扬雷锋精神,就是将雷锋精神融入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制度的全方位,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从而巩固中华儿女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思想基础。雷锋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彰显,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鲜明特色,更是全国人民为中国梦不懈奋斗的力量源泉,呈现出符合中国之治的时代特征。
一是确立为人民服务的核心道德价值。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实质和核心是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服务不仅是唯物史观在道德领域的核心价值指向,而且也充分体现出社会主义道德的本质要求。雷锋曾在日记中写道过,“我活着只有一个目的,就是做一个对人民有用的人,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5],作为一名无产阶级战士,从其身上所体现出来的精神实质便是为人民服务的核心道德价值。正是因为雷锋行为之普通、身份之普通,才使得雷锋精神能够超越某些空洞、乏味的思想教育从而成为公民更容易、更愿意接受的道德理念。雷锋精神中所蕴含的“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5]的人生理想,终将成为社会主义社会每一位公民的核心道德价值追求。二是树立正确的集体主义意识。集体主义是调节个人和社会集体之间利益关系的意识观念,是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始终秉承的基本道德原则。雷锋不止一次地写道,“我为自己给国家、给党做了一点点应该做的工作而感到高兴”[5],可见,雷锋追求自身价值的实现,满足了自身尤其是精神上的需要,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更大集体的利益。正是雷锋精神所体现的时时以集体为先、事事以集体为重的价值理念,为当前公民在名利诱惑、利益冲突和外在压力下如何树立集体主义意识、怎样坚持集体主义提供了最基本的借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大力倡导雷锋的集体主义意识,更有助于解决现实的实践利己问题,引导公民树立正确的集体主义意识。三是培育高尚的道德情感。社会主义公民道德建设要求每一位社会成员都能“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而雷锋作为践行“五爱”的模范和典型,其身上所体现出来的如何爱的实践智慧恰好是当前所有公民应该重视和学习的。雷锋虽然只有小学文化,但在其日记中出现最多的词却是“党”“祖国”和“社会主义”,正是这大爱的胸怀、深厚的情感,激励着雷锋一生为社会主义事业不懈奋斗。因此,雷锋精神中凝结的“从小爱到大爱”的高尚情感始终在祖国大地上广播,为公民道德情感的培育提供了生动的样板。
一是推进党的思想建设。思想是灵魂,也是导向,思想建设是党的根本建设,信仰是力量之源、精神支柱,信仰纯洁是共产党人最根本的纯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是中国共产党人的精神支柱和政治灵魂,也是保持党的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6]。雷锋始终坚持将国家、人民利益放在首位的“赤子”精神,始终坚持共产主义理想的科学态度,是当下全体党员干部提高思想站位的价值遵循,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的目标导向。把雷锋精神融入党的思想建设的全过程,将永葆党的纯洁性,确保党的正确政治方向与党的团结统一。二是推进党的组织建设。我们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党的组织纪律是保持党的战斗力的基本条件。雷锋始终坚持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始终做到“党指向哪里,我就冲向哪里,处处以集体利益为重,全心全意为革命工作,勤勤恳恳,踏踏实实,在平凡细小的工作中,干出不平凡的成绩”[5]。将雷锋精神融入党的组织建设的各环节,是做到全党步调一致与增强党的凝聚力、创造力、战斗力的重要保证。雷锋精神已成为党的组织建设的重要衡量尺度,并在各级党组织的考核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内化为党员干部自觉遵循的价值取向。三是推进党的作风建设。加强作风建设是改进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重要保证。雷锋曾说过,“我觉得人生在世,只有勤劳,发愤图强,用自己的双手创造财富,为人类的解放事业——共产主义贡献自己的一切,这才是最幸福的”[5]。他以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以及务实的工作作风为党员干部作出模范,促使党员干部改进作风,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事业观。把雷锋精神的培育作为载体来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将不断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争当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排头兵,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构建民主法治的社会。雷锋在平日里对待自己要求严格、对待组织认真负责,具有强烈的民主意识和组织纪律意识。弘扬雷锋精神,有助于提升每位公民的民主政治素质,激发政治学习热情,进而保障公民行使参政议政的权力。以雷锋精神引导公民提升党纪国法意识,促进民主法治社会的建设,更能为现实社会生活提供良好的秩序基础。二是构建公平正义的社会。雷锋的一生是平等待人、克己奉公的一生,每当集体有难,他都会牺牲个人利益以保全集体利益。弘扬雷锋“一枝独秀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5]的大公无私精神,意味着每一位公民都应当将个人正当利益置于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大环境中予以追求以确保社会的公平正义,推动公平正义的社会氛围的形成。三是构建诚信友爱的社会。雷锋对社会的爱真诚而厚重,他“待同志如春天般温暖”的真实情感伴随他走过一生。人与人之间应当建立平等友爱、诚实互助的新型人际关系,这种人际关系推动诚信友爱社会环境的构建。发扬雷锋精神“诚信友爱”时代品质,更易推动整个社会树立良好的诚信风气,推动和谐社会建设。四是构建充满活力的社会。雷锋是一个热爱劳动和深入群众的年轻战士,弘扬雷锋“对待工作如夏天般火热”的锐意进取、自强不息精神,能够激发人民群众奋发图强、贡献力量,进而营造出充满活力的社会氛围。在推进中国梦的过程中,每个人都需要学习雷锋精神,自觉将烈火般的工作热情与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相融合,汇聚成充满活力的和谐社会。五是构建安定有序的社会。纵观雷锋的人生履历,可以看到雷锋的工作生活环境非常艰苦,但他却从不畏惧从不抱怨眼前的困难,始终做到忠于集体、爱岗敬业,人们通常把这种精神比喻成“螺丝钉精神”。大力弘扬雷锋这种“螺丝钉精神”,有助于保证和谐社会的安定团结,抵制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的泛滥,构建良好的社会秩序。六是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的社会。雷锋始终践行艰苦朴素和勤俭节约的精神。学习雷锋这种节约精神,对于提升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具有重要意义。在当前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发扬雷锋精神,并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和标准,有助于紧跟生态文明时代快速发展的步伐,为人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物质条件和自然条件。
一是构成中国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精神内容。雷锋精神蕴含社会主义的思想意识和共产主义的价值追求,体现着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凸显当代中国文化生产力的先进性、真理性,弘扬雷锋精神已成为提升文化软实力的重要任务。要以雷锋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建构国家文化软实力。雷锋的爱国主义精神彰显中国文化软实力的内在凝聚力和向心力,激励着全国人民把爱国热情化作振兴中华的实际行动;雷锋的集体主义精神铸就文化软实力的集体力量,被人民群众广泛认同并转化为内在的精神追求;雷锋的社会主义精神昭示着文化软实力的性质和前进方向,使当代中国文化软实力的发展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二是提升中国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精神引领。在一个国家文化软实力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起到核心和根本作用的是作为文化灵魂的精神。雷锋精神是我国文化软实力的重要核心要素,它在封建主义制度下不会产生,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也不会产生,唯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才能产生,这是中国文化软实力的特殊符号,是凝聚中国力量的思想号角和塑造中国精神的时代力量。雷锋是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道德楷模的优秀代表,雷锋精神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当代诠释,正是其独特的本质使其足以成为中国提升文化软实力的精神引领。通过雷锋精神的引领,能够更加充分地发挥出雷锋精神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国精神、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三是开启人类文明发展新方向。雷锋精神包含着团结互助、友好和善的丰富内涵,强调在实现人与人的平等互助中推动社会的和谐稳定,这一内涵的扩展就是实现国与国之间、民族与民族之间、不同文明文化之间的和平相处、友好互鉴。中国通过国家之间的经贸往来传达了雷锋精神,不仅为中国的发展创造了和谐的国际环境,而且也为世界其他国家的发展提供了参考和借鉴方案,极大地提升了中国国家文化软实力。雷锋精神将引领世界不断走向和谐共生的新境界,开辟人类文明发展新方向。
一是赋予雷锋精神新的时代特征。雷锋精神产生于特定的历史时期,但其发展和传播并不停滞于特定时期。要深刻把握雷锋精神的时代价值,在传承雷锋精神的同时结合新的时代特征赋予雷锋精神新的内涵,避免对雷锋精神的庸俗化、片面化理解,使雷锋精神在新时代焕发出永恒光芒。要将雷锋精神准确契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通过全新的视野、独特的视角诠释雷锋精神的价值导向功能,推动理论和实践创新,挖掘雷锋精神在助推中国梦实现过程中的巨大潜力。二是推进雷锋精神教育全覆盖。要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将雷锋精神融入公民受教育的全过程,夯实公民意识形态根基,营造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发挥家庭的基础性作用,培育家庭成员对雷锋高贵品质的认知和感悟,养成良好的道德素养;发挥学校的主导性作用,积极引导学生学习雷锋典型事迹,激发其投身实践的精神动力;发挥社会的补偿性作用,以雷锋精神推动社会矛盾良性运转,使每一位社会成员都能感受到雷锋精神的号召力和凝聚力。三是增强公众对雷锋精神的认同感。雷锋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凝练,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时代传承,更是中国先进文化的国际标签。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以及国际国内形势的复杂多变,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逐渐成为公民错误思潮的外在显现,民族精神在部分人群中出现一定程度的模糊和弱化,严重影响以雷锋精神为写照的民族精神的培育和践行。要以雷锋精神培育公民积极健康的价值取向,引导公民自觉抵制西方腐朽文化的侵蚀,促使公民在领会雷锋精神时代意蕴的过程中产生心灵的触动,自觉增进对雷锋精神的认同,主动将雷锋精神化作日常生活的行动指南。四是推动雷锋精神走向全世界。雷锋精神是中国先进文化的典型代表,是中华民族高尚人格的内在提炼,它不仅代表着中国文化的前进方向,而且更符合世界文明的发展规律。要将雷锋精神贯穿对外经济贸易和思想文化交流的全过程,促使其由地域性向世界性的扩展,推进其整体的丰富和发展,勾勒出符合全人类发展方向的精神文化画卷。同时,在推进雷锋精神国际化过程中,要坚持雷锋精神的价值内核,从不同维度诠释雷锋精神的国际意义,为世界其他国家提供有效的借鉴方案,塑造和谐共生的世界格局。
一是创新学习雷锋精神的实践形式。弘扬雷锋精神,关键在于以实践领悟和感知雷锋精神的内在涵义。要创新践行雷锋精神的实践活动形式,充分利用科技发展催生的形式多样的活动载体,提升人民群众学习雷锋的积极性。要立足于日常生活和岗位需求,搭建一批内容丰富、贴近现实的实践基地,塑造学雷锋活动的特色文化品牌,使践行雷锋精神良性对接精神文明建设。要全方位、多角度总结学雷锋活动的先进做法,提供社会成员交流和发展雷锋精神的信息化平台,并将践行雷锋精神作为一项长久的基础性工作来抓,推动雷锋精神内化为公民社会实践的行动自觉。二是健全学雷锋和志愿服务体系。志愿服务活动是公民奉献社会、传递爱心的重要途径,也是践行雷锋大爱无私、团结互助精神的最佳渠道。要弘扬雷锋精神务实、真诚、奉献、进步的价值内涵,定期开展社会援助、扶贫支教、敬老救孤等志愿活动,使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成为公民生产生活的一部分,化为公民自觉秉持的生活习惯。要加强对志愿服务组织的管理,规范志愿服务活动的行为方式,突出志愿服务组织在弘扬雷锋精神中的示范性作用,凸显志愿者雷锋般的精神风貌,助推社会主义事业繁荣发展。三是拓宽雷锋精神宣传载体。要加强雷锋精神的常态化宣传,坚决杜绝“喊空号子、作表面文章”等现象的出现,使雷锋精神真正对接社会整体转型以及人类全面发展的需要。大力拓宽雷锋精神的传播渠道,通过网站、新闻报道、微博、微信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推动雷锋精神的高效性、广泛性传播,深刻阐释雷锋精神的内在意蕴与价值精髓,促使雷锋精神与公民的基本生产生活相结合,从而实现雷锋精神沿着正确的方向传播和发展。
一是将雷锋精神融入职业准则制定全过程。职业准则是各行各业进行人员行为约束和工作管理的必要规章制度,对工作人员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起着指导性作用,是从业人员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当下,要重新解读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将雷锋精神中蕴含的爱岗敬业、诚信友善、互帮互助等优良基因融入各行各业职业准则完善、修订或制定的全过程,使雷锋精神内化为职业准则的价值意蕴,外化为员工行为的根本遵循,为践行雷锋精神提供制度化保障。二是制定践行雷锋精神的法律制度。纵观人类历史的发展,高尚的道德品质与和谐的社会环境往往是以严密的法律制度为依托。因此,雷锋精神的弘扬和践行,不仅要靠教育、实践活动等方式的引导,还要靠相关奖惩制度以及法律法规等刚性体系的激励和约束。我国现有法律中虽包含与雷锋精神相关的条款,但在实际中却缺少详细的制度支撑,各地应将雷锋精神深层次的道德内涵转化为社会成员不可逾越的行为规范,探索制定践行雷锋精神的奖惩制度及法律法规,对于积极践行雷锋精神的行为予以表扬、奖励,对于背离雷锋精神的失德行为予以批评、惩罚,促使全社会形成抑恶扬善的道德舆论,确保学雷锋活动的良性开展。三是推动实现良法善治。雷锋精神是符合发展要求、反映人民需求的价值品格,以良法推进善治,需要发挥雷锋精神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关键作用。坚持以良法推进善治,更能使人民群众在法律的框架下感受到立法者客观、公平的立法态度,体会到雷锋精神在法治道路中彰显的理性与立场,强化人民群众对法律的敬畏意识。
一是加强舆论监督。伴随着网络信息化的发展,信息传播的宽度和广度逐渐扩大,互联网已成为公民表达民意、发泄情绪的主要平台,但是少部分公民在面对纷繁复杂的信息时,容易滋生非理性情绪,从而受到虚假信息的干扰,将网络舆论引向黑暗一面,给雷锋精神在网络中的传播带来新的问题与挑战。要推动网络舆论向法治化轨道迈进,加强对信息传播的引导和监督,鼓励公民之间形成互相监督的网络氛围,为弘扬雷锋精神提供良好的契机和有序的舆论环境。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文艺创作导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为人民服务是雷锋精神的核心要义,以人民为中心是文艺工作应坚持的发展方向。雷锋精神与以人民为中心的文艺创作导向具有内在一致性,深刻阐释“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唯物史观。要坚持正确的文艺创作导向,坚决抵制低俗、丑恶的文艺作品,克服浮躁之风、亵渎之风,秉承虔诚的创作态度,使雷锋精神在文艺作品中永葆生命力,让人民群众真正在文艺作品中感知雷锋精神的真善美。三是树立先进典型事迹。雷锋是上个世纪六十年代树立的典范,以雷锋名字命名的雷锋精神随着时代的发展将永垂不朽。先进典范是树立雷锋形象、弘扬雷锋精神的强大力量,要贴近人民群众的真实生活,树立起来源于群众当中并且真正富有代表性的榜样,做到宣传的事迹可追溯可探寻,保证宣传的人物真实可靠,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学习先进人物的积极性,以促进学雷锋活动的高效开展。学雷锋活动要紧跟时代变化及发展的步伐,善于挖掘人民群众信任和推崇的先进典范,借助人民密切关注的平台栏目宣传典型事迹,让人民群众在平凡中领略伟大。四是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党员干部是建设社会主义事业的排头兵,是践行雷锋精神的示范性群体,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既是保证党组织青春活力的内在要求,也是党员干部以率先垂范促进社会精神面貌转变的重要途径。各级党员干部应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雷锋精神指导自己的言行举止,自觉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做人民群众坚强的后盾。党员干部要将践行雷锋精神纳入日常考核全过程,以深厚的道德修养展现雷锋精神的时代真谛,提升党在人民心中的思想引领力。
雷锋精神产生的五十多年里,祖国经历了曲折、探索、低谷、辉煌,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和精神面貌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深刻变化,但雷锋精神的引领与激励作用却经久不衰,成为一代又一代人奋进的精神标识。在新时代,正是雷锋精神的感召力和生命力,推动着中国在世界历史及时代潮流中行稳致远、守正创新。当下,我们更应着眼于雷锋精神的内在意蕴,巩固雷锋精神在中国之治中的地位,充分发挥雷锋精神对中国之治的作用,以“一以贯之、久久为功”的信念弘扬雷锋精神,为实现中国之治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与深厚的精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