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齐]魏 收
李琰之,字景珍,小字默蠡,陇西狄道人,司空韶之族弟。早有盛名,时人号曰神童。从父司空冲雅所叹异,每曰:“兴吾宗者,其此儿乎?”恒资给所须,爱同己子。
弱冠举秀才,不行。曾游河内北山,便欲有隐遁意。会彭城王勰辟为行台参军,苦相敦引①。寻②为侍中李彪启兼著作郎,修撰国史。稍迁国子博士,领尚书仪曹郎中,转中书侍郎、司农少卿、黄门郎,修国史。迁国子祭酒,转秘书监、兼七兵尚书。迁太常卿。孝庄初,太尉元天穆北讨葛荣,以琰之兼御史中尉,为北道军司。还,除③征东将军,仍兼太常。
……永熙二年薨。赠侍中、骠骑大将军、司徒公、雍州刺史,谥曰文简。
琰之少机警,善谈,经史百家无所不览,朝廷疑事多所访质。……每休闲之际,恒闭门读书,不交人事。尝谓人曰:“吾所以好读书,不求身后之名,但异见异闻,心之所愿,是以孜孜搜讨,欲罢不能。岂为声名劳七尺也?此乃天性,非为力强。”前后再居史职,无所编缉。安丰王延明,博闻多识,每有疑滞,恒就琰之辨析,自以为不及也。
(原文据中华书局1974年版《魏书》)
【注释】
①敦引:规劝引荐。
②寻:不久。
③除:授予官职。
【译文】
李琰之,字景珍,小字默蠡,北魏陇西狄道人,司空李韶的同族弟弟。少小时便有盛名,当时世人称他为神童。族父司空李冲对他很是欣赏和抱有期望,经常对人说:“将来振兴我李氏宗族的,大概就是这个孩子了吧?”李冲经常提供琰之所必需的东西,像爱护自己的孩子那样去爱护他。
少年时,李琰之被推荐为秀才,不愿前往。曾经游历河内北山,便产生了隐居的念头。恰逢彭城王勰征他为行台参军,苦相邀请。不久又被李彪推荐兼任著作郎,编修国史。逐渐升迁为国子博士,领任尚书仪曹郎中,转任中书侍郎,司农少卿、黄门郎,修编国史。又升任国子祭酒,转任秘书监,兼七兵尚书。升任太常卿。孝庄帝初年,太尉元天穆北伐葛荣,任命李琰之兼御史中尉,任北道军司。师还,升任征东将军,仍兼太常职。
……李琰之于永熙二年(533年)逝世。朝廷赠他为侍中、骠骑大将军、司徒公、雍州刺史,谥称文简。
李琰之少年机警,擅长言谈,经史百家书籍无所不看,朝廷遇到疑难事情经常征询他的意见。……每当官休之日,总是闭门读书,不交来接往。曾经对人说:“我喜欢读书的原因,不是求取身后之名,只是奇闻异见,是我心之所好,所以我孜孜不倦、搜寻探讨,欲罢而不能。哪里是为了自家声誉而劳碌七尺之躯呀?这是天性,并不是强己为之。”李琰之前后两次任史官,无所编撰。安丰王延明,博闻多识,但是每有疑难问题,总是找李琰之为其辨析,自认才识不如李琰之。
【简析】
李琰之早有盛名,时人号为神童,从《魏书·李琰之传》来看,确实博学多闻而又机警玄通,有魏晋名士之风。本传开头的写法,从“李琰之”到“爱同己子”,魏收显然是着意于模仿魏晋名士的书面传记或口头介绍的标准格式,“号曰神童”“雅所叹异”“恒资给所须”以及“兴吾宗者,其此儿乎”这句话,让读者对李琰之的生平行状充满了期待,但接下来作者可能有意宕开一笔,并不直接介绍李琰之的历任官职,而是先说他“欲有隐遁意”,又被时人苦苦邀请,以此表现李琰之其人确有超尘脱俗之志。或许正为如此,李琰之经历的官职很多,但并无多少值得赞美的政绩,作者不得已只能简单列出官职作罢。
不过从“琰之少机警”开始最后这一部分,作者写得很精到,将史家描述、时人评价以及客观事实三个层面结合,重在表现李琰之的博闻多识与机警善谈,尤其是他对人说:“吾所以好读书,不求身后之名,但异见异闻,心之所愿,是以孜孜搜讨,欲罢不能。岂为声名劳七尺也?此乃天性,非为力强。”这句话令读者立刻联想到王安石的名作《伤仲永》,两篇文章不同之处在于,同为神童的方仲永,其父“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以求取身外名利之物,最终“泯然众人矣”,而李琰之则“恒闭门读书,不交人事”,全然无意于身外名利。诚然,天下父母若能满足子女“心之所愿,是以孜孜搜讨,欲罢不能”的高尚志趣而不为世俗功利诱引或捆绑,才能真正成就孩子的“天性”而大可不必“力强”,因此,李琰之这句真情表白足以成为健康育儿理念的经典格言,其普世性很值得深怀育儿焦虑的现代人深刻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