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晓旭
近年来,大同市纪委监委坚守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定位,充分发挥作用,积极担当作为,狠抓责任落实,促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落地,引领正风肃纪反腐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是从完善制度入手,明晰责任。协助市委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意见及责任清单、落实主体责任“两级三责法”指导意见、一体推进“三不”工作意见等制度规范,从根本上推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各司其职、攥指成拳、协同作战。二是从执行机制入手,压实责任。认真落实双重领导体制,自觉接受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领导和监督,主动请示报告政治生态研判、日常监督和线索处置、案件查办等情况,及时提出管党治党的务实方案、具体建议、办法举措等,2018年以来报请市委审议给予撤职以上重处分41人,报请市委书记批准初核、立案审查239人次,向省监委报批报备采取留置措施108人,批准县区采取留置措施76人。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加强与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等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仅去年督促有关部门移送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2485件,经审查给予处分1401人。三是从保障约束入手,追究责任。用好问责这个利器,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2018年以来共问责党组织74个、党员干部533人,其中问责主体责任513人,涉及“一把手”311人,倒逼责任落实,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聚焦护航脱贫攻坚。2018年以来共查处997案1405人。其中,处分959人、组织处理446人。既促进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也推动了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聚焦生态文明建设。2018年以来共处理316人,严肃查处浑源矿山开采破坏生态环境背后的腐败问题,处理97人,移送司法机关10人,推动实施生态修复,促进政治生态和自然生态双提升。聚焦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紧盯金融领域。2018年以来查处省纪委监委交办和自行发现的金融系统腐败案件16人,牵头推动清收地方银行逾期贷款23.7亿元,指导帮助大同银行自主清收化解不良贷款60.1亿元,率先在全省圆满完成清收任务,发挥了标本兼治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综合效应。聚焦违建“大棚房”。全市共处理166人。其中,处分56人,处理县处级干部18人,督促整改问题大棚2256个,有效遏制农地非农化现象。聚焦人防领域。全市共处理45人。其中,处分15人,处理县处级干部5人,推动追缴易地建设费1.56亿元,督促建章立制、规范管理。聚焦作风建设。2017年底先行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查处841件、处理1251人,下好先手棋;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深化整治,露头就打、狠抓不放,2018年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1902件2568人,其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418件1866人,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484件702人,“四风”问题得到有效遏制。聚焦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全市共查处442人。其中,处分280人,留置14人,移送司法机关25人,市纪委监委连续3年被评为全省扫黑除恶先进单位。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就坚决防范和纠治什么,2018年以来共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3323件4618人。其中,聚焦群众反响强烈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问题,处理处分19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推动处理违规机构1300多家,针对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14家民营医院欺诈骗保问题,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并严肃查处涉案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6月26日,大同市纪委监委组织党员干部赴广灵县“雁北星火”党史教育展览馆开展“传承红色基因 汲取奋进力量”七一主题党日活动。陈海荣/摄
一方面,保持“惩治”的力度,2018年至2020年,全市立案6044件,处分5864人,留置94人,移送司法机关144人,分别是2013年至2017年五年总数的1.23倍、1.18倍、3.76倍、1.45倍。紧盯“关键少数”,2018年以来共处分县处级干部219人,留置27人,移送司法机关23人。严肃查处市公路局原局长李忠,市国资委原书记柴毅,广灵县政法委原书记李贵峰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去年,全市受理检举控告4220件次、同比降低26.8%,其中初次举报1962件次、同比降低32.3%,为党的十八大以来最低值,较2018年峰值降低55%。另一方面,强化“治本”的功能,狠抓以案促教,深化以案促改,推动以案促建,2018年以来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161份,推动解决问题956个、完善制度339个;查办重点案件时,推行惩处、检视、教育、防治、立制五不到位“五不放过”工作法,形成叠加效应;在纪法威慑和政策感召下,仅去年以来就有12人主动投案、88人主动交代问题,“三不”一体推进综合效应持续显现。
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立完善制度140项,在全省率先制定内部监督工作办法、指导县区纪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推动县区全部设立干监室,自我监督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加大选拔调配、轮岗交流力度,先后对在同一岗位任职满3年的20名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轮岗交流。坚持刀刃向内,2018年以来共处分43人,组织处理100人,调离系统12人,留置2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净化了队伍。去年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在2019年同比下降32%的基础上,又同比下降21.6%,干部群众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满意度持续提升、保持高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