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洪斌,管悦
(云南大学 国家文化和旅游研究基地,云南 昆明 650091)
文化创意产业作为新经济业态已经深刻影响着城市的转型和发展。城市中原有形制结构与现代功能需求之间的矛盾,往往是通过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来实现旧有空间的转换与开发利用。从美国苏荷社区到德国鲁尔区,从北京798艺术区到上海田子坊,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对旧城区改建已经成为城市中普遍存在的空间形态,同时也成为城市更新过程中一种普遍的改造模式。
在以往的研究中,学者们从三个方面肯定了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在城市更新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即园区在经济上促进区域经济的转型升级,文化上促进文化消费和本地文化的价值传承,同时对旧工业区具有重建和再利用的作用。但是回到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现实发展,很多园区与研究中的理论价值构想之间具有明显偏差,往往出现不同程度的创意缺失、内容同质化、业态混杂的情况。这引发了对工业遗存型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的反思:何为工业遗存型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应发挥的价值功能?工业遗存型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现实发展同理论价值构想中的偏离是如何出现的?在园区未来的可持续发展中如何规避这一差距?
基于此,本文通过对理论和文献的梳理,试图探析工业遗存型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本质上的价值功能,并以此为“画像”对一、二线城市中具有代表性的工业遗存型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北京798艺术区与昆明871文化创意工场进行分析,探究其背后隐藏的深层矛盾,以期为后续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上的支持。
目前学界对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还没有形成统一的界定,与之相近的概念有“文化创意产业群”“文化区”“艺术园区”等,相关的研究也衍生到“创意产业区”或是“创意群落”中。但是许多学者都注意到了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具有区域聚集这一特点,是在城市更新的背景下园区功能转换的外化表现。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由产业内关联性企业、组织和机构共同组成,能够共享基础公共设施和市场环境,降低信息交易成本和物流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并能促进潜在学习能力和创造能力的提升。学界在讨论工业遗存型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与城市更新之间的关系时,常常聚焦园区在城市发展中的功能作用,归纳起来,主要表现为聚合价值、文化价值、空间价值和发展价值四个方面。
对工业遗存型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价值构成的讨论,是立足于园区的本质特点——产业集聚效应。从杜能农业区位理论开始到工业社会后韦伯所提出的工业区位理论,再到迈克尔·波特在《集群与新竞争经济学》中所提出的产业集群理论,园区在地理空间上的集中使生产要素集合成一体,进入的企业能够在产业链中完成配套生产,产生专业化分工和集约化生产,最终在区域空间中形成一体化发展。对于文化创意产业的研究,学界更倾向于认为它是创意产业中更偏重文化艺术内容生产的部分。创意产业包含的范围较广,实际关联的经济部门复杂,可向不同的产业进行渗透。而文化创意产业更为强调在文化内容生产中创意对经济的作用和贡献,其重点在于创意对文化产品和服务提供了附加价值,从而使产品的经济价值得到提升。可以说文化创意产业的生产是偏向于文化内容的创意型生产活动。与此同时,专业化分工分离出一种特殊的生产形式——生产性服务,成为生产同消费两端连接的桥梁,且在创意生产阶段、创新开发阶段和应用扩散阶段发挥积极的作用。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以创意型生产为主要动力来源,在集聚效应中与生产性服务形成统一。生产性服务在创意产生阶段,能够在丰富创新知识的基础上提高识别创新机会的能力;在创新开发阶段直接提供创新成果,同时通过互补促进技术创新;在应用扩散阶段降低技术商业化成本,缩短技术扩散时间[1](p39-44)。生产性服务在整个创新过程中提高了创新效率,降低了创新成本,缩短了创新周期,进而实现了创意型生产与生产性服务在园区内的统一。
工业遗存型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区别于一般园区最突出的特点在于对于工业遗存的保护和再利用。工业遗存地是城市更新过程中的衍生物,在2003年通过的工业遗产保护纲领性文件《关于工业遗产的下塔吉尔宪章》中,明确了工业遗产的形式和价值:“那些为工业活动所建造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其生产过程与使用的工具以及所在的城镇与景观,连同其他的有形或无形的表现,都具有重大价值。”[2](p110-113)城市更新是对城市发展中不相适应的形制和地区进行有计划、有策略的改建和重建的项目,而工业遗存是“被重建和改造项目”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工业遗存因为其所具有的历史价值、社会价值、科技价值、审美价值以及独特性和稀缺性受到广泛的关注。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同工业遗存的连接一方面在于文化生产活动的特殊性,文化生产活动以文化资源作为依托,工业遗存是文化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园区的文化产品生产进行支持。无论是扩展工业遗存的延伸产品类型,还是引入旅游业对其进行工业旅游开发。在这些过程中,工业遗存所蕴含的文化价值都得到了新一轮的挖掘和再生产,这也促进了影响力的提升。另一方面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建构实现了创意人才聚集和创意氛围营造二者的良性互动。在园区内文化生产和文化展示的过程中,工业遗存的文化内容和现代创意理念无一不包括其中。园区在地理空间中对基础设施和建筑空间的集中设置为创意氛围的产生提供了物质基础,同时产业的生产属性也带来从业人员即创意人群的集中,“在这其中,企业家、知识社会活动家、艺术家、管理家、经纪人或学生,能在这样一个思维开放、具有多元视角的环境中共同组成关键大众——创意人群,并在面对面的沟通和互动中,使思想、事务、产品和制度都得到创新和提升并以此带来经济上的成功”[3](p49-57)。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内的公共开放空间、文化生产和消费形式,进一步促进了人群的流通、聚集、交往,催生出复杂的社会关系网络,这对灵感、创意的产生具有关键作用,最终回归于创意产业的生产中,在园区内实现工业遗存记忆内容同现代文化创意相融合的创意氛围和文化感受。
“空间基本上是由一个物体与能够感觉它的人之间产生的相互关系所形成的。”[4](p95)公共空间本身具有两方面的内涵:一是其所具有的物质属性,即公共空间本身是一个物理空间的概念;二是社会公共属性,是向公众开放和接纳公众的开放性空间。空间本身包含了人与物的相互关系,公共空间的公共性突出了空间的物理开放形式,同时也包含了对于人在心理和行为层面的开放——人们可以在公共空间中自由活动和进出,且不受到阶层、年龄、性别的限制。
从园区的发展历程来看,园区伴随着城市功能转型经历了工业园区到生态工业园区和后工业园区几个发展阶段。园区功能也由一开始工业园区所代表的降低基础设施成本、刺激地区经济发展、提供就业机会的单一功能区,转变为后工业园区在区域中所形成的集生产、办公、生活、休闲和交流的混合社区。园区这一概念已经脱胎于单一的生产功能,在今天已经走向了“生产、生活、生态”[5](p50)三者合一的社区空间。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是城市功能转换过程中园区新发展阶段的外化表现,在空间中表现出以下特性:一是可开放性,这是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公共空间的社会公共属性,即其边界是开放的,人们可以在园区中自由活动和进出,园区内外的空间范围可以形成良好的融合和贯通。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本身不仅仅作为单一的生产空间存在,而且具有了“生产、生活、生态”的社区空间形式。二是参与性,这与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创意氛围营造和创意人才吸引具有较强的关联性,无论是对于园区内空间的改造、文化创意内容的生产,还是多元的参与和体验性活动,都暗含了人与物之间的感知和体验。人与物的关联性活动使得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公共空间具有了较强的参与性。三是对于创意氛围的建构作用,由于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公共空间的开放性和参与性,使其呈现出开放多元的空间特征,更有助于形成开放、包容的多元文化环境以及人员交际的复杂社交网络,对于文化创意氛围的引导和构建具有积极作用。
城市更新与城市发展密不可分,城市更新的思路也历经了“城市重建”“城市振兴”“城市更新”“城市再开发”和“城市再生”五个重要阶段的转变[6](p25-30)。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在城市更新中的功能作用主要源自城市更新策略中以文化为导向的城市复兴思想:其核心在于文化创意产业对于城市旧工业区的复兴作用。在建设过程中,文化在这一新型空间中进行生产和消费,所形成的文化产业集群契合了大城市发展战略的需要,促使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作为城市旧城中工业用地再生的新路径。在世界范围内的更新实践也表明:文化创意产业最初选择在内城的衰败空间——旧工业区等进行发展,由于旧工厂良好的空间可塑性和低廉的租金,以艺术家为代表的创意人群进入后,他们对旧工厂的艺术改造促进了城市功能空间的再利用,同时也使该地区再一次走向繁荣。艺术家创意生产及其艺术活动的集聚扩大了地区的影响力,使其受到关注;地区内的创意街区开始形成,引入了更多的创意人群,同时商业活动开始进入,地区由单一的艺术生产空间转向了复合型的文化艺术娱乐空间,但是随着商业活动进入后,由于租金上涨迫使原有创意人群离开,继而寻求下一个城市衰败地区,在此循环过程中文化创意促进了内城经济和形象的提升,使得中心城区和城市功能再一次得到一致的发展。
北京798艺术区是在城市更新背景下,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对工业棕地进行改造和再利用的先驱者,同时也被誉为中国先锋艺术的先驱者,曾被美国《时代》周刊评价为全球22个标志性城市艺术区之一,并于2020年5月由文化和旅游部确立为第二批国家级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798艺术区立足于北京这一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其发展过程包含中国当代的特色元素,在某种程度上来说798艺术区的建设是我国在城市发展进程中对工业遗存地进行创意改造和产业升级的缩影。
798艺术区前身是798厂,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街道大山子地区,所以又称其为大山子艺术区。798厂是1957年“国营华北无线电联合器材厂”即“718联合厂”的三分厂,也叫国营北京第三无线电器材厂。“718联合厂”由前民主德国援建,其建筑具有明显的“包豪斯”设计风格,在厂房结构和空间布局中具有突出的厂房高大、结构对称、透光效果好的特点。1964年“718联合厂”分为6个厂,在20世纪70年代后期难以适应市场需求而逐渐凋零。但798厂位于北京四环以外,毗邻首都机场,交通便利,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处于北京城乡接合部地带,位置虽然较为偏远但房租低廉。得益于特殊的地理空间条件,其很快就成了北京年轻艺术家的聚集地。2000年后,除751厂外,其他5个厂与华融资产公司(控股)联合组成七星集团对原有片区进行管理,798就包括其中。2001年随着中央美术学院迁入望京地区后,中央美院的一些艺术家开始在798内开设自己的艺术工作室,798厂慢慢成为艺术家们创作的聚集地,中国当代艺术区的雏形就此形成。
随着2002年“北京东京艺术工程”画廊的进驻,798艺术区的影响力得到进一步的增强,名为“再造798”“蓝天不设防”“左手与右手”的三次艺术活动使得798艺术区具有了国际影响力,北京因其两次入选“世界城市TOP20”“世界具有发展性的20个城市”,知名度的提升给798带来了良性互动,艺术氛围也更为浓厚。但在2003年后由于产权方土地规划需要和园内艺术家自我发展诉求的冲突,798艺术区陷于“拆与不拆”的争论中。2006年在北京市重点扶持文化创意产业的背景下,798艺术区独有的建筑风格和艺术影响力受到业内关注,798艺术区因此被纳入北京市“十一五”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但后续798艺术区的发展却一直饱受争议:798艺术区逐渐由单纯的艺术区逐渐变成艺术、商业和旅游相结合的综合体,与创办初期——一个独立的、纯粹的以纯艺术创作为主的专业性区域渐行渐远,与园区创意型生产聚合价值发生了偏离,798艺术区逐步由艺术创作生产走向文化艺术展示功能。园区内出现房租上涨、艺术家出走、画廊及商业机构进驻、商圈化严重的现象。798艺术区在新一轮的发展中,面临艺术价值同商业价值博弈的两难选择,如何在原有特色和商业发展中寻求平衡,实现其艺术与商业的平衡,这也是798艺术区亟待解决的问题。
昆明871文化创意工场位于昆明北市区龙泉路871号,占地面积约871亩,是在昆明重型机械厂的基础上改建而来,承载着云南悠久的工业历史文脉,存储了昆明最重要的工业记忆。“十三五”期间,它即是昆明市文化建设和产业发展“510”工程项目,也是云南省重点文化产业项目。
871文化创意工场的原型是云南重型机械厂,建于1958年,在1981年更名为昆明重型机械厂。自建厂以来,昆明重型机械厂逐渐发展为集研发、制造为一体的大型装备制造型企业,成为云南省规模最大的重型机械制造厂之一,并获得国家机械委骨干企业、国家“八小重工”龙头企业、国家二级企业等多项荣誉称号,在行业发展内处于第一梯队。但是20世纪90年代后期,企业难以同市场接入逐步走向衰落。随着昆明市打造“区域中心城市”的发展要求,昆明重型机械厂背靠云南冶金集团提出“浓缩新昆重,重铸昆重魂”的转型思想,借助省、市、区的扶持政策,引入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发展理念对原有工业遗址进行盘活,871文化创意工场就此成型。园区保留了原有的建筑结构和空间布局,对现有环境进行改造,在实现从传统工业生产厂房向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转型的过程中,其空间实现了由生产空间向工业遗存空间再向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两次跳跃。但是871文化创意工场发展历经多次调整,与最初规划中“一个核心和两个主体”的发展定位相去甚远。园区建设中产权方、运营商、园区商户、当地政府以及社区居民等主体的多元诉求难以协调,出现了政府规划愿景、产权方用地转型谋划、运营商快速收回成本、园区商户生产性服务需求,以及社区居民公共文化记忆空间诉求相互交织、相互排斥的现象。这也表现为园区价值功能缺失的三个层面:
一是园区聚集效果不明显,创意型生产活动与园区生产性服务提供不相匹配。871文化创意工场内聚合效果较弱主要表现为园区内进驻企业较少,在实地调研中,“冷清”成为实地受访者中最直观的感受。同时,“园内冷清”只是871文化创意工场内创意氛围缺失、人流量少的外在表现。园内发展中出现的诸如配套设施不完备、园内人流量不够、创意氛围缺乏的现象是园区定位不准的表征,究其原因在于园内整体定位不明确。同时,园区难以搭建企业合作平台,在诸如金融、法务等生产性服务的提供上表现乏力。很多受访者表示,园区内运营商提供的服务比较单一,而且解决问题的反应较为滞后,很多业主甚至表示园区内运营商除了定时收租之外几乎不提供任何额外服务,甚至在基础设施维护工作中都表现不足。
二是园区工业文化保护和展示作用缺失,工业遗存记忆与现代文创氛围融合度不高。871文化创意工场作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其应具有地方文化挖掘和展示的效用,具体来说就是对以工业遗存建筑为代表的地方文化资源进行有效保护和利用,并对其进行应有的展示和宣传。871文化创意工场的重建工作具有对工业遗存的保护价值和对地方文化的展示效用,对部分老旧厂房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造和扩建,如871ACE文化演艺广场、泉广场等,老旧厂房正在向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这样一个综合型空间形式进行转变。在实地调研中,大部分人都认为园区应该具有历史感,同时超过半数的人认为自己被871文化创意工场吸引,主要是因为由厂房改建而形成的建筑风格,仍然保留着昆明重型机械厂的样子和影子。但是,在对871文化创意工场这类工业遗存的改建程度上,被访者出现了分歧,近一半的人认为现有的改建在大面积上保留了原貌,工业遗存建筑随处可见,只对少数几个部分进行了装饰,做到了有主有次;另一半人则认为其改建措施过大,已丧失了厂房原貌,出现了工业遗迹修饰过度的现象,认为园区内的“乱开发,乱引进”对工业遗存建筑造成了破坏,这是对园区改建的整体把握不够出现的“怪象”。
三是园区影响力不足,园区再造过程难以发挥其对城市更新的促进作用。871文化创意工场自改建初始至今影响力有限,难以发挥其对于昆明整个城市更新进程的促进作用。在对园区内参观者进行访谈和调查时,发现他们对于871的整体感觉较为一般,在被问到“871文化创意工场与昆明市其他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相比是否具有吸引力”这一问题时,超过半数的人回答“吸引力较为一般”。大部分人表示他们来到871创意工场仅限于聚餐和吃饭;少部分人表示他们会到这里来参加一些群众艺术活动。大部分的受访者希望园区未来能够增设文娱体验馆和博物馆,加强园区在内容上的互动。
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整体发展是多主体组合而成的有机系统。当下在798艺术区与871文化创意工场内部依旧遵循“二房东”式的开发模式,实际上这一发展路径在国内大多数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中屡见不鲜。在这一发展模式中,运营商以房屋、地块租赁的形式进入,成为园区产权方和进驻租户的中间桥梁,从理论上说,运营商的主要职责是对整个园区的运营和管理工作,即从宏观上要把握国家的发展战略和政策,从中观层面把握的是区域内的自然、气候、人文资源和进入行业的行业动向,从微观上把握的是当地的政策和规划以及园区内诸如招商引资、物业管理等日常运维工作。
以871文化创意工场为例,在这一发展模式中运营商往往在完成一定的招商数额后迟迟没有完成自身转型,其外化为“二房东”无法为园内租户提供更为多元的“软性服务”,难以在培育产业链的基础上提供更为健全的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也无法在招商时进行科学的招商配比,这就使得企业在产业链条上不能形成业态组合,难以进行有机融合和互动,无法实现园区内发展闭环。在实际调查中运营商与园区内企业主及租户的诉求矛盾也就来自于此,造成了园区内生产性服务同创意生产互动不相匹配的发展困境。
然而究其原因这一矛盾的出现确有其合理之处,运营商往往遵从的是逐利的本质,将追逐经济利益放在首位,在更短的时间内降低运营成本、获取收益才符合市场条件下的运行规律。但是在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对城市旧工业区的改造路径中,当地政府为寻求再造过程中的低成本、生态环境的优化以及本地工业文脉的保护和传承,引入企业进行合作开发时,旧工业区的改造成本将以地租的形式进行摊派。运营商在进入前期就已经存在地租部分资金的支出,同时租用地块上的旧工厂并不能马上投入使用,需要进行一定的美化和改造,企业为实现自身的资金回流,迅速进行招商引资,依靠租金上的差价获得盈利,这就使园区内闲置空间的快速租用成为必然。此外,对于配套设施的建设也有投入大、见效慢、回本慢的特点;在公共服务的提供中也需要运营商组建专业的人才队伍,大大提高了人力成本,这些现实问题都提高了运营商在“二房东”模式下的转型难度。
当一个城市对艺术的重要性缺乏充分认同的时候,或者对当地的文化资源缺乏真正的认识和挖掘的时候,以艺术作为城市复兴战略蕴藏着巨大的冒险[7](p101-113)。在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作为城市更新主要策略的浪潮中,地方政府作为主要的决策部门,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中往往已经将基于文化艺术的复兴战略,连同艺术与文化部门及个人艺术家的功能和作用提升到较大的高度。但是在实践中可以发现,单纯对于文化设施的建造和追求“高品质”大外观设计的工程,以及“自上而下”建立文化产业园区的模式和途径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偏离。“高大外观建筑及文化设施的浩大工程,它们强调所需要的技艺,在一定程度上遮盖了这些建筑本来的目的,削弱了其艺术使命。”[8](p227)在现实的调查中也可以证明,高品质的大外观吸引到的是“一次性参观”,难以为当地居民存续。选择这种“圈地”形式作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发展模式,政府对整个区域内容的宏观规划只能带来企业的暂时聚集,而难以产生产业集聚甚至是集群效应,从而无法有效推动地方经济的发展。这样,落到具体的园区发展中往往就会放任产权方同运营商进行相互博弈,以期通过市场竞争的手段获得园区的发展。在这种竞争的环境中,“二房东”模式下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已经表现出诸多不适之处,而政府在这场园区建设运动中常常仅以资金补贴和扶持政策的手段介入,在对园区的监管和实际扶持中表现较为乏力,常常出现在政策红利期内企业积极进入,在政策红利期过后企业集体出走的现象。
工业遗存因为其所具有的历史价值、社会价值、科技价值、审美价值以及其独特性和稀缺性受到广泛的关注,这也为工业遗存空间走向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进行空间转变提供了可能。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建设也能为传统工业建筑与现代艺术碰撞提供灵感。所以工业遗存地与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建设过程本身是一个双赢的过程。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其中各利益相关方的关系是有机的系统,各自相关主体发挥自己的功能和作用,又相互有序竞合。这种有序不仅是人员彼此之间有相互联系,同时他们与其他人之间也有相互交往。但是现实中政府的“理性”与企业的“理性”在对工业遗存的改建和保护中不可避免地出现偏差。从理论上来说,园区是对文化产品和内容的集中生产和销售,当目标群体达到了共同的审美以及相同的追求时,真正的文化创意氛围才建立起来,而这一点就是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一直寻求的“商业同艺术博弈的平衡点”。
以798艺术区与871文化创意工场为代表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在四个价值功能维度中的偏离,反映了当前工业遗存型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普遍存在的发展困境,即在“二房东”这一发展模式下,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运营商普遍将租金差价作为利润的增长点,忽视了对文化创意产业的产业培育。同时由于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自身的特殊性,运营商以牺牲社会效益换取经济利益的做法变得愈加不相适应,使园区背离了原先的发展道路。在此过程中运营商受困于这一模式中难以实现自身转型,这其中应充分考虑建立多方合作机制,分担“二房东”当前承担的压力,引入社团机构搭建园区公共服务平台。此外,在这一类自上而下式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发展中,政府往往只对区域规划有较为宏观的把控,但在具体的园区发展中往往放任产权方同运营商进行相互博弈,以期通过市场竞争的手段获得园区的发展,这使得社会效益的产出变得难以保证,所以在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具体实践中,政府应对本地特色文化产业业态进行扶持,从文创的细分业态入手进行培育,以此获得园区的差异化发展,而非过度重视外观建设而忽略了其内在的业态培育。同时,还需要重视对本地工业遗存的有效保护和再利用,构建改建标准和监测平台,同时采取活化工作,维持园区内商业发展和地区文脉存续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