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锦怡 杨扬
摘要:在中国,农村地区初中生的法律意识现状不容乐观。近些年一些比较热点的、备受关注话题,比如校园欺凌、校园犯罪等大多报道的是位于城市的中学,而农村初中生在法律意识培养过程中也出现不少此类问题,但很少有人关注,尤其是农村留守初中生因为疏于管教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现象,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因此,增强农村中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刻不容缓,必须从根本上加强和提高中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关键词:农村地区;初中生;法治意识
一、张家口市农村初中生法治意识存在的问题
(一)培养法治意识的途径单一
与城市相比,农村关于法治方面的重视程度较低,相关的法律宣讲活动也相对较少,因此学校就成为了农村初中生了解法律知识,进行法治意识培养的主要途径。目前学校法治意识培育的途径主要通过《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在课程教学中仍较多停留在理论灌输,流于形式层面。没有真正地落实到让学生参与其中,并真正学习到对自身有用的法律知识,培育方法的途径较为单一,且课外活动等实践机会较少,这样容易导致学生无法真正地提起法治意识的学习兴趣。
(二)法治意识培养应试化
由于农村地区社会文化活动有限,加上农村初中生父母不重视对他们的法律意识的教育,他们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学校《道德与法治》这门课来了解和学习相关的基本法律知识。经了解发现,大多学生平时并不注重法律知识的积累学习,仅仅是依靠考前死记硬背,最后考试成绩很好。但是,在考试结束以后,很多学生很快就会把自己记住的法律知识忘掉。因此他们掌握的法律知识是流于表面,并不完全理解其中的本质。当真正涉及具体的法律问题和情况时,他们不会在合适的时机利用法律保护自己,到最后还是会“吃亏”,这种应试化的培养方式导致了农村初中生片面知法却不懂用法的现象。
(三)农村初中生违法犯罪行为较多
有相关数据表明,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全国法院新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农村地区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比为 82.06%,需要高度重视。当前我国中学生的违法犯罪率呈上升趋势,并且违法犯罪趋于低龄化,其中农村初中生违法犯罪尤为严重。[1]初中生是学生求知、长身体的关键阶段,农村初中生的健康成长关系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落实,关系到中华民族整体素质教育。
二、农村初中生法治意识培育出现问题的原因
(一)自身原因
由于相对闭塞的信息和不便的交通,农村初中生很少有机会接触和认识外面的世界,久而久之,就会羞于出现在人多的地方,尤其在课堂上,不敢积极主动的发言。这种“自卑情结”严重不利于农村初中生培养自己的参与意识,使得他们在遇到危害的时候,不敢大胆地维护自己的权益。因此,农村初中生家庭的经济困难和不合理的家庭教育方式,加剧了他们的自卑心理,这直接地影响着农村初中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二)家庭原因
农村初中法治意识薄弱与家庭因素有很大关系。首先农村大部分学生家长外出打工,其在校上学的子女大部分都是和(外)祖父母在一起,老一辈只能负责日常三餐,既溺爱又不会教育,从而使他们形成了自傲,任性等不良个性,缺乏自我克制的能力,独立性差,依赖性强,易发生冲动行为。[2]其次,家长教育方式不当。有些家长常年在外,只能从物质上满足子女以减少内疚,少与子女交心,对子女的思想状况、学习状况从不过问或过问较少。
(三)社会原因
农村经济相对落后,财政困难,政府经费紧张,乡镇人民政府的资金及财政支出体制不完善,很少用于农村学校的建设。不少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差,图书资料、实验设备和信息化设施等方面,明显落后于城市学校。这让农村初中生得不到国家应有的“惠民”政策,也阻碍了他们更好地接受法律意识培养。十九大后,有关的现象得到改善,但国家教育资金、教育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情况仍存在。
三、农村地区初中生法治意識培养对策
(一)丰富法治意识培养途径
学校作为农村初中法治意识培养的重要途径,要创设良好的法治教育环境,坚持法律学习制度,使法治意识培养贯穿于学校教育的过程中,渗透在学校教育的各领域。其次,要加强对家长的普法宣传。结合农村地区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家庭法治教育,以自然村为单位,分片覆盖,采用书面形式向家长发送有关的法治教育材料,家长和学生共同学习,使家长提高法治观念,优化家庭教育环境,从而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最后,充分利用本地资源,组织到实践基地开展活动。相关教育部门创造条件组织学生到教育、未成年管教所等场所进行参观、听讲座、与少年犯谈话等等活动,用鲜活真实的案例启迪人的心灵、塑造人的灵魂。
(二)学生的法治意识培养要和课堂教学有机结合起来。
教师应注意把法律意识的培养有机融会到法律知识的传授中去,让学生知其然又知其所以然,在头脑里牢固树立“法”的观念,将来才能以一个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的公民身份走向社会。[3]法律知识本身较为枯燥,甚至对于中学生来讲晦涩难懂,教师可以用生活中学生较为熟悉的案例与书本的理论知识相结合,或者通过播放法律的录像、课前的法律案例演讲等方式。同时要加强理论与实际相联系,把课堂教学与课外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在坚持课堂主渠道教育的同时,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学法的兴趣和积极性。
(三)加强家庭法治意识环境教育
家庭中健康向上的生活环境,会给孩子以潜移默化的良性熏陶。但是由于农村家庭现实的社会环境,父母及家庭成员不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但家庭中父母的行为和言语对学生会产生重要影响,所以父母及家庭成员要有学习法律的良好态度。家长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法制意识,培养高雅的兴趣爱好,注重言传身教,与子女建立平等的关系,尊重子女的隐私权,创建良好的家庭氛围,认真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与学校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关注子女的成长。
(四)培养初中生的法治意识要和构建和谐社会有机结合起来。
社会各界应依法履行自己的法定职责,为中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安全、洁净的氛围和空间。中学生应从我做起,加强自己的法律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首先,从日常行为规范入手,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制度,在点滴小事中注重自身良好思想品德的培养和高尚情操的陶冶。其次,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共道德规范,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及违法犯罪行为,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参考文献:
[1]乔畅.关于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教育分析建议[J].课程教育研究,2014.4.
[2]贺衡艳.对未成年法制教育的几点思考[J].山西教育,2008,10:90.
[3]陈蜜.中学法制教育问题研究[D],四川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
作者简介:程锦怡(1997—),女,广东湛江人,河北北方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在读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
杨扬(1995-),女,辽宁省沈阳市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河北北方学院校级研究生创新资助项目,项目名称:张家口市农村地区初中生法治意识现状及对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