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 兵 陈 斌 李颜良 娄永明
(1.云南农业大学植物保护学院 昆明650201;2.禄劝县农业技术推广总站 云南禄劝651500;3.华坪县农业农村局农科所(土肥站) 云南华坪674800;4.耿马县地方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云南耿马677500)
“因地制宜发展合作社,探索更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路子来”, 习总书记一席话指明了合作社的方向[1]。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个以农民为主体,自愿团结、民主管理,在农村家庭经营的基础上开展公益性专业合作的互利经济组织。 它的迅速发展,对促进农业农村社会发展和农民增收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近年来,禄劝县围绕兴农富民目标,积极调整产业结构,着力培育主导产业,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它在建设现代农业、助力脱贫攻坚、带领农民增收致富、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发展新产业、 新业态方面,也将大有作为。
自从2007 年7 月1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颁布实施以来, 截止到2020 年12 月底, 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市场监管局累计注册登记1 063 家,其中,种植专业合作社554 个、养殖专业合作社428 个、 种植养殖结合专业合作社23 个、农机合作社2 个、农产品加工合作社2 个。 生产经营覆盖了农作物、家禽家畜、食用菌、蔬菜、中药材、干鲜水果、花卉苗木、烟草等。 全县目前共有县级规范社72 个、市级示范社10 家、省级示范社7 家。
主要合作模式有 “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合作社+个体贩运户模式”“合作社+农户的社会服务型模式”“党支部+合作社+农户模式”“党支部+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
当前领办合作社的人员主要是村党支部成员、农村能人、种养殖大户、大学毕业生、返乡创业人员、农村乡贤等, 他们把一户一户分散经营的农户组织起来,实现规模化经营,由原来的“单打独斗”向“抱团取暖”转变,增强了农民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
合作社的发展开创了农村土地管理的新模式,加快了土地流转的速度和规模。 随着农村青壮年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不少人大部分时间生活在城里,留在家里面的老人有些勉强能干农活, 也有些老人是因为子女而定居城里,使农村劳动力短缺。 合作社的发展,把外出务工人员家里闲置的土地进行流转,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农村土地资源配置, 提高了规模化、专业化种植面积。
贫困群众有劳力、有土地、有技术的,在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引导下发展种养殖产业;部分贫困群众有劳力、有土地,但难于掌握种养殖技术的,就把土地流转给专业合作社, 劳动力人口到专业合作社的基地务工,既增加了土地流转收入,又增加了务工收入;完全散失劳动力的,把土地流转给合作社、扶贫资金入股合作社,不仅得到了入股资金的分红,还实现可持续稳定增收。
种植业合作社一般都是产业化和规模化发展,需要大量人力来保障种植, 部分劳动力需要在家照顾老人和小孩,无法外出务工,加之种植自家的土地外空闲时间多,这样就可以到附近合作社务工,既可以管家又可以增加收入。 不仅解决了闲置劳动力就业和合作社用工问题, 还能保证合作社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有效规避闲置劳动力就业风险,形成有序化就业模式。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市场为导向, 实现了农村资本、技术、劳动力、土地等各种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聚集了分散的农村生产力, 通过为农民提供购销服务、传递市场信息、引导农民调整品种,使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更加合理和优化。
为加快脱贫攻坚步伐,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切实增强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服务群众的有效带动功能,禄劝县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支持贫困村通过自办合作社,把现有的经营性、资源性资产、闲置资源或将发展壮大资金托管给农民专业合作社入股分红。 通过采取多种有效途径,全力推进不同类型村集体经济发展, 全面消除了村集体经济 “空壳村”,实现村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和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首先是社员人数少, 大多数合作社社员和成员就是注册时的5 个发起人, 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合作社社员,发挥不了引领示范带头作用;其次是投入资金少,由于合作社注册登记时成员出资不需要验资,随意性很大, 所以相当一部分合作社的成员出资不实甚至造假,导致账面金额大,而实际可运作可支配数额受限。
从目前正常运行的合作社看, 缺乏外部力量的扶持, 尤其是融资和贷款举步艰难,《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财政应适当安排资金,支持农民合作组织的建设,但实际各项配套政策不能就位。
少数合作社在成立后,吸收社员不规范、社员入股不规范、年终分红不规范、章程不规范、制度不健全,更有甚者连办公场所都没有。 不少群众满腔热情的参与,最后以失败告终,挫伤了群众积极性。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税务局报税,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服务。 合作社由多部门管理,缺乏信息共享渠道[2]。 表面上有多个婆家,但实际上变为没人管的状态,不利于合作社的有序、壮大发展。
人才短缺是制约合作社发展的一大障碍, 也是普遍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之一, 发起人和核心领导人虽然经验丰富、组织能力强,但大多只有初、高中学历,专业知识有限。 缺乏财会、懂管理、善营销人才和种养殖、农产品加工等农业专业人才。
农民合作社是农村的新型经济组织, 也是农村改革发展新时期的一个必然产物。 围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进行广泛宣传。
建议始终坚持不强迫推进、不干预支持、不安排参与,在发展中规范、在标准化中发展的原则,逐步实现数量的扩大和质量的提高[3]。 同时加强合作社的动态监管,对无实际运作、无发展潜力、无创收能力、无带动作用的“空壳社”,要依法取缔、注销。
财政部门应将合作社专项扶持资金列入预算,并逐年增加比例,扶持合作社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质量认证、外出考察学习、社员技能培训、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 金融部门应采取多种形式为合作社提供多渠道的的资金支持和金融服务,对信用好、实力强的合作社给予一定的贷款。
各部门应多方联系相关院校、科研单位、专家等利用农闲时间,培训合作社负责人,同时帮助合作社培养相关管理、经营、技术、财会、营销和网络等方面的人员。
各部门应进一步落实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开辟绿色通道,在延伸合作领域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功能。
鼓励扶持专业合作社申报有机、绿色食品,加大农产品商标注册力度,着力打造一批名优品牌,做响品牌、形成规模、增加效益。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强调,“要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 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 从发展现代农业看,只有把农民组织起来,发展合作社,才有能力运用先进农业技术和装备,提高劳动生产率,生产出高产、优质、高效、生态、绿色、有机的农副产品,从而增强市场竞争力。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现代农业建设的支点,它能把农民的组织化、现代农业和农民增收有机结合起来。 扶持合作社就是扶持农业、农民、农村,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着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