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玲
(宁化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站,福建三明 365400)
当前,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中沙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已基本完成,已挂牌成立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13 家。国家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用市场的手段促进农村集体合作经济的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现乡村振兴,让农民真正分享集体资产收益。基于此,结合宁化县中沙乡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集体合作经济的现状、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对改革后如何发展壮大农村集体合作经济提出对策建议。
宁化县中沙乡有13 个行政村,农户3 686 户,人口16 217 人。目前,已挂牌成立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13 个,量化经营性资产313.51 万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6 217 人。合作社与村两委合署办公,人员兼职,财务与村委会合并核算。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加大支持乡村振兴的力度,减轻了村集体在管理费用和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支出方面的负担,村集体经济得到较快发展,实现收支基本平衡的村占比不断提高。2020 年,中沙乡13 个行政村集体合作经济自有收入143.71 万元(扣除财政转移支付收入),其中:林地租金收入7.97 万元、林地占用费收入5.41 万元、农田租金收入3.94 万元、店面租金收入3.53 万元、房屋出租收入5.49 万元、电站管理费收入2.74 万元、企业承包收入0.96 万元、投资收益72.82 万元、烟叶税返还政策性补助收入40.85 万元。加上财政转移支付收入108.63 万元,收入合计252.34 万元,管理费用支出254.08 万元,收支基本持平。
村集体合作经济自有收入中,投资收益72.82万元,占村集体合作经济自有收入的50.67%,但在72.82 万元的投资收益中有47.14 万元是县政府政策性扶持投资收益,占总投资收益的64.73%,村集体自主经营投资收益25.68 万元,仅占投资总收益的35.27%。烟叶税返还政策性补助收入40.85 万元,占村集体经济自有收入的28.43%。2项政策性扶持收入合计87.99万元,占村集体合作经济自有收入的61.23%。因此,目前村集体合作经济的经营投资能力有限,自身造血功能严重不足,后劲乏力。
2020 年,中沙乡13 个村集体合作经济自有收入5 万~10 万元的村9 个,10 万~20 万元的村2 个,20 万元以上的村2 个。加上财政转移支付拨款后,收支基本平衡的村9 个,收支盈余的村2 个,其中1 个村收支结余4.66 万元、1 个村收支结余9.67 万元,收不抵支的村2 个,其中1 个村收支结余-4.43 万元,1 个村收支结余-7.49 万元。
中沙乡村集体合作经济可量化的经营性资产313.51 万元,其中林木资产201.9 万元,商铺资产仅111.61 万元,经营性资产规模小、量少、收益少,村集体合作经济基础薄弱。中沙乡现有可探明矿产资源有3 个:中沙村莹石矿、楼家村锡矿、双源村钨矿。全乡13 个行政村旅游资源缺乏,最丰富的资源就是耕地和林地,全乡现有耕地面积1 822.6 hm2,林地面积8 159.7 hm2。
中沙乡各村集体合作社与村支部、村委会合署办公,人员兼职,由村两委人员担任理事监事并直接经营管理。全乡村两委干部共65 人,其中:35 岁及以下2 人(占比3.08%)、36~50 岁29 人(占比44.61%)、51~60 岁31 人(占比47.69%)、60 岁以上3 人(占比4.62%);文化水平方面,大专8 人(占比12.31%)、高中及中专31 人(占比47.69%)、初中23 人(占比35.38%)、小学3 人(占比4.62%)。
大部分村干部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观念落后,思想保守,对村集体合作经济认识不到位,缺乏市场经营管理能力,信心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3 方面:1)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义认识不足,不够重视,缺乏深入了解;2)对村集体合作经济不了解,存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没有发展集体合作经济的意识和想法,没有主动担当作为的冲劲;3)缺乏市场竞争意识,没有立足本地资源优势发展集体合作经济的眼光和能力,无法适应市场竞争,基层党组织在发展集体合作经济方面的引领作用难以发挥。
中沙乡13 个行政村,经营性资产313.51 万元,其中林木资产201.9 万元,商铺资产111.61 万元,有经营性商铺资产的村仅2 个,占比15%。村级经营性商铺资产规模小,中沙村经营性资产101.94 万元,年资产性收入3.2 万元;楼家村经营性资产9.67 万元,年资产性收入0.33 万元。村集体合作经济的经营性资产规模小,资金少,发展优势、发展潜力严重不足。
中沙乡最明显的资源优势就是耕地和林地,全乡耕地面积1 822.6 hm2,林地面积8 159.7 hm2。3 个村有矿产资源,13 个村均无旅游资源。由于矿产资源由国家统一规划开发,且矿产资源的开发成本高、投入大。因此除土地资源优势外,中沙乡在村级股份合作经济发展方面不具备其他优势,各村集体合作经济可发展产业单一。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各村停留在建立村集体经济合作社阶段。目前,县乡没有出台有关促进村集体合作经济发展的专业规划指导意见,村集体合作经济发展缺乏政策引导,各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和村民的积极性没有调动起来,社会民营资本促进村集体合作经济发展的作用没有发挥出来。
农村要稳定,乡村要振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村集体合作经济的发展是关键[1]。为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深入开展,更好地解决村集体经济合作社面临的诸多难题,促进村集体合作经济的发展,特提出以下5 条对策建议。
一个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是带领村民兴农村、谋发展的关键。1)优化村两委班子。要以2021 年“村两委”换届为契机,大力宣传,动员那些懂经营善管理的致富能人、科技致富能手、返乡创业人员、退伍军人参选进入村干部队伍,特别是要选思想解放、思路清晰、政治素质高、热衷于服务人民、有责任且有担当的中共党员担任村党支部书记,配强党支部带头人。2)优化“村两委”班子结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后,要把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推向市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要素让市场去配置,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参与市场竞争,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因此对村两委班子成员的文化水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要优化“村两委”班子成员结构,向专业化、年轻化转变,让懂经济管理的专业人才和有工作精力和工作激情的年轻人进入“村两委”班子,进入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管理层。3)改革传统的村干部工资津贴的发放标准与方式,比照公务员体制,更改为等级支付体制。根据村集体经济经营效益和规模,划分等级和级次,对照执行不同的工资津贴标准[2]。4)建立村集体合作社的监督机制。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理事会成员与村两委班子成员必须分开,不得兼职,财务独立核算。此外,在村两委班子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代表中选任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监事会成员,负责对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情况、收支情况、收益分配情况、经营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同时,由乡镇人民政府对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管理情况进行指导与监管。
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作为改革的最终目的,激活农村要素,盘活集体存量资产,开辟集体经济收入的新来源,增加农民收入[3]。农村集体资产收益取决于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水平,因此要提高农村集体资产的收益,就要做好农村集体资产的运营管理,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整体收益,突出向管理要效益。对于有经营管理专业人才的村,可以通过合作社自我经营管理资产的方式,加强资产的管理与考核监督,提高收益。对于无经营管理专业人才的村,可以通过集体资产经营权对外公开招标的方式,让民营资本参与经营管理,提高农村集体资产的收益和使用效率。对于比较偏远、不够繁华的商业资产,采取项目运作,吸引专业人才进行商业化运作,提高资产的整体收益水平。此外,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的使用率,也是体现资产运营管理水平的重要内容。随着县城教育资源的整合,各行政村校舍基本闲置,农村大量留守老人面临养老难题,城市老人面临养老资源紧缺的现状。如果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通过争取国家养老扶持政策,将老校舍改造成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养老院,面向社会开展养老服务,既可以解决养老院不足的问题,又可以拓展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服务业务,发展壮大村集体合作经济。对于闲置的场地厂房,可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吸引民营资本利用闲置资产创办实体企业。通过盘活闲置资产,提高资产使用率,增加村集体资产收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合作社。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在新形势下,必须用新的发展理念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的发展,要立足本村优势,因地制宜开发利用资源。对于农副产品丰富的村,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可以兴办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延伸农副产品产业链,实现农产品增值;对于矿产资源丰富的村,通过招商引资,吸引民营资本合资合作开发,鼓励引导村合作社发展第二产业。同时,资源开发必须建立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做到可持续发展。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而土地资源是农村最大的资源优势。因此,对于大部分没有其他资源优势的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来说,利用土地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农业是根本出路。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利用土地资源优势发展农业,推动土地经营权入股,让农民变股民,以股连心、连责、连利,让股东吃下“定心丸”[4]。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是带动农户增加收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效组织形式,解决了农村土地分散经营生产效率低、产出效益差的问题[5]。可依据乡村的地理位置,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合作社。1)交通便利的村,如中沙村、下沙村、楼家村、廖家村,通过市场调节,吸引民营资本投资发展农业,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提供农民和企业之间的协调服务、雇工管理等中介服务、技术服务、农机服务,收取服务费,增加合作社收入。2)交通比较便利的村,如叶坊村、练畲村、武昌村,通过吸引民营资本和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开展农业生产合作,推动规模经营和机械化耕种,提高耕地的利用率和产出效益。3)交通不便、偏远山村,如石门村、高坪村、双源村,利用市场手段和国家对农业生产(含粮食生产)的扶持政策,提倡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直接参与农业生产,解决偏远山村耕地抛荒、投入产出不足、效益低下等问题,培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
发展村集体合作经济要加强统筹规划与指导,避免出现恶性竞争,造成投资过度、资源浪费。各县、乡(镇)要对发展壮大村集体合作经济进行规划与指导,完善财政税收、金融、产业发展、人才建设等优惠政策。此外,要加大对村集体合作经济的监管力度,保证村集体合作经济在放活的同时不走偏,促进村集体合作经济健康发展,实现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