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松昆
(太原学院财经系,山西 太原 030032)
农业审计是对农业生产单位财政收支和经济效益的审查和监察,指的是针对农业资金相关项目所进行的审计活动,接受审查的单位包括国有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以及农村合作单位等。农业资金是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专用于农业领域发展的专项资金,农业审计工作与广大农民的利益息息相关,在新农村建设中起着监督和服务的作用,因此,有必要通过加强民生项目经费审计的广度与深度,将农业审计工作的重点放在民生项目上,规范民生工程的标准化与正规化,为建设新农村提供坚实经济基础。在解决“三农”问题,建设新农村的过程中,农业审计资源有限,加之审计过程复杂度的提升,农业审计难度逐渐增强,需要通过对审计资源进行整合与重新配置,才能更好地保障农业与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更好地服务于新农村建设[1]。
农业审计的主体可以是农业、财政部门、乡镇政府或民间审计机构,审计的对象可以是农业资金或与农业项目有关的专项资金;审计内容涉及项目负责人的具体职责、预算的执行、资金的合法性等。为了体现审计工作主客体的作用和审计内容的合法性,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农业审计工作的开展应遵循以下原则。
在解决“三农”问题、建设新农村进程中,扶贫属于一项重点民生工程,多数地区各级审计机关采取交叉审计方式,对贫困地区农业专项资金进行相关审计。根据相关数据表明,我国许多地区在贫困户扶贫工作开展时,存在违法乱纪行为,累积违纪违规扶贫金额高达数亿,此类现象出现的原因极大部分是由于农业审计工作落实不到位引发。
审计实践应以广大农民的利益为审计重点。农业发展中涉及的任何领域都与民生工程相关,加强对民生项目工程中专项资金的审计和监督,规范农村经济发展行为,保障惠农政策的顺利实施,可以为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实基础。因此,在农业审计工作中,必须遵循“注重民生工程审计”的原则,加强对新农村建设政策的执行与实施情况的注重程度,对民生项目工程专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情况进行审计,通过预决算等手段,树立民本审计理念,以惠农资金审计为重点[2]。
农业审计中遵循依法审计原则十分重要。通过查询相关审计资料,可以发现农业审计工作中内部控制的缺陷,对缺陷进行改善与优化可以确定审计工作的重点,同时节省审计时间,提高审计效率。开展农业审计工作中遵循依法审计原则时,可以适当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全面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情况与特点,系统分析被审计单位中的潜在问题,找出线索与突破口,确保农业审计工作的开展更具针对性。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搜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信息和业务数据,并进行整合、分析与对比,以便进一步掌握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管理现状,挖掘出更具价值的审计相关信息。例如,利用基于信息技术构建出的审计信息系统抽取被审计单位的相关信息,根据参数集确定样本并评估,形成推论统计后的整体数据特征,保证农业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在农业专项资金审计过程中,应注意审计的系统性原则,将专项资金的审计范围、内容、组织形式、完成时间等多项内容进行综合权衡,将其与预算执行状况挂钩,实现信息实时共享,全面把握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此外,还需对具体项目与使用单位进行综合审查,避免重复审计,确保账簿审计与后续追踪审计的系统性。
目前,我国农业资金审计规模较小,审计工作系统性有所欠缺,大多数审计是对国家预算资金进行审计,在非预算资金审计监督方面的工作很少开展。比如,立足于行业角度,部分农业审计工作由于内容特殊性并在审计范围内,实施较为容易,但对于一些并未完全纳入审计范围的乡镇集体经济组织而言,农业资金出现流通混乱与监管不到位情况,审计效果非常有限[3]。在资金管理层面,多个领导与拨款步骤繁杂,使农业审计工作难以看到显著管理效果。此外,由于资金筹集环节的复杂性,无论是国家投入、农民投入还是外商投资,使用对象与农业审计执法手段的差异使得农业资金的审计,全面监督仍处于起步阶段。
许多农村地区审计队伍整体业务水平较低,为满足某项工作需要经常会从其他地区外调工作人员,使得农业审计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在一定程度上会增加农业审计工作难度,影响审计工作质量。其次,大多地区农业审计的相关工作人员为会计专业,缺乏对固定资产投资、绩效审计等多方面知识与经验的掌握,在新农村建设中涉及难度较高的问题时难以深入分析和判断,导致农村地区农业审计管理结构失衡,农业审计无法充分发挥自身特点与优势,实现预期审计效果,影响新农村建设步伐。
一般而言,农业审计工作由审计署财政司负责开展实施,但在涉农资金项目中由于硬性规定缺乏,许多部门都可对涉农资金进行安排与管理,导致农业审计工作的开展缺乏系统性、科学性与合理性,无法实现涉农资金的统筹规划与安排,相关工作更是无法对农业经济产生积极影响,推动农业经济发展。近年来,农业审计工作中的审计对象多为政府机关与国有企业,将此类单位在使用规划涉农资金的监督作为工作重点,间接忽视了对私营单位与集体经济的监督,使得某些措施成效甚微。从筹资角度来看,我国农业贷款投资审计行为相对较少,农业资金总量有限。
在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道路上,相关审计部门需不断明确农业资金审计重点,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科学支持与保障。根据以上分析,为了提高农业资金的审计绩效和使用效率,应提出加强涉农资金的有效管理、提升维护农民利益的重视程度等多项针对性措施,确保农业审计工作的开展可以切实可行地推动农业经济的发展以及新农村建设的步伐[4]。
在农业审计过程中,审计机关应注重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和最基本利益,以服务推动新农村建设为前提,以遵循审计原则为基础,充分履行农业审计工作的监督职责,维护农村经济发展与秩序,需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1)加强扶贫救灾与农村医疗保险专项资金的审查,确保相关涉农资金可以发挥实际用处,使农民群众受益;2)合理安排新农村建设资金,确保相关资金通过不同渠道实现科学分配,使资金得到合理运用;3)充分落实党的惠民政策,加强农业资金与民生工程项目专项资金的审计力度,加强与农民切身利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的审计,比如农耕器械补贴、征地补贴等,保证农业审计的合法性、科学性、合理性与真实性,进一步深化农业审计工作的有效性与高效益。
农业审计在推动新农村建设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相关部门应与时俱进,立足于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强审计监督工作。比如加强对国土资金的审计,通过土地管理工作的优化与完善,最大程度保护农民耕地相关利益;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和水利建设资金的审计,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改善和提高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揭露和惩处被占用和拖欠的农业产业专项资金行为,坚决查处涉农项目配套资金不足的问题,同时加强农村建设,促进农村和社会的和谐发展;加强对区域精准扶贫基金和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审计和监督,通过全过程追踪审计涉农资金,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涉农土地资源与资金的管理[5]。
加强农业审计各方面的规范,可以更好地服务于新农村建设。审计机关应紧抓农业审计中的工作重点,构建以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为中心的新型农村公共福利服务体系的综合配套方案,全面推进乡镇组织改革与农村义务教育改革试点工作,更好地提升农业审计的工作效率。为保障农业政策体系的顺利进行,还需建立多项有效措施对政策体系进行实时监督,并对农业政策体制和机制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核查和处理;审计人员还应对农村审计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与深度研究,针对农村审计的实际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促使农业生产工作得到有力保障。
在农业审计过程中,要加强对民生重点项目的调查和处罚,深入调查项目,明确责任,在以财政政策和农业专项资金执行和实施审计为重点的体制背景下,找出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及时反映农业和农村已经出现或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挑战;在农业审计中坚持真实性、合法性和科学性原则,通过对国家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必要的审计调查访问,反映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为农业审计工作和农村政策的制定提供必要的参考。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国家不断加大对农业资金的投入,对农业审计的监督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带来了挑战。如何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对涉农专项资金进行规范化审计是必须解决的问题。因此,有必要加强农业审计的评价职能与经济监督、加强对涉农财政资金的有效管理、加强政策执行的审计跟踪、维护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等,提高农业审计在解决“三农”问题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地位,充分发挥农业审计的作用,让农业审计更好地服务于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