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珙县农业农村局,四川 宜宾 644500)
巩县在2018 年3 月成功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并在全县各个乡镇设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同时在各行政村设立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旨在进一步健全与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这一大程度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人们提供安全可靠的农产品,保证人们“舌尖上的安全”。在基层农产品监管队伍工作当中,作为监管农产品质量的一线工作者,村级农产品协管员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对于确保农产品安全意义重大。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当中,基层监管是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但同时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自身又存在特殊性与复杂性,涉及诸多方面,为了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成效,应当将村级农产品协管员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才能及时发现基层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当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对人们的身体健康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同时农产品质量安全还关乎农民增收与农业现代化发展,所以必须要充分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珙县近年来再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基础上,不断健全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提高监管水平,取得巨大成绩。然而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当中,依然有一些不足存在,严重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服务工作顺利进行。针对这种情况,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当中,应当将村级农产品协管员作用充分发挥出来,扩大协管员队伍建设,增强其履职能力,保证基层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高效进行。珙县近年来也做了大量工作,对村级农产品协管员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并创新工作方法,大幅提高村级农产品协管员工作成效。基于此,下文结合实践,对巩县基层农产品监管工作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与分析,并就监管工作工作实际怎样发挥村级农产品协管员作用,提出一些建议,以供参考与借鉴。
珙县属于山区地带,传统农业占据非常大的比重,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水平不高,存在很多组织程度低或者无组织化的小规模农产品生产,对农产品生产标准统一实施造成很大影响。
在农产品生产实际,珙县都是以农户为生产和经营单元,自行生产和经营,生产水平高低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但一些农产品生产者素质能力不高,缺乏现代化种养观念,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意识淡薄,过分重视经济效益,没有充分认识到农产品质量安全重要性,仅看重短期利益,缺少长远发展眼光,选择种植品种、施肥、药物防治方面比较盲目,农产品生产实际,不规范应用肥料、农药以及饲料添加剂和兽药等,过量不规范应用化肥及农药,没有认真遵循安全间隔期有关规定,有的农产品生产者违规应用一些禁限农药品种,不仅影响应用效果,还导致大量农药成分存留于农产品中,威胁农产品安全,对农产品生产环境也造成严重污染。
在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当中,镇(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在监管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也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控制的重要途径,直接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质量。但是珙县很多镇(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却没有真正发挥其监管作用,而且很多工作人员还被其他部门抽调,兼职工作变成兼职,无法发挥监管作用,影响监管效果。
现如今市场上农资经营门店越来越多,这也给农业投入品监管工作带来很大影响,导致管理工作实际存在很多问题。特别是农资经营门店,能够通过多种途径获取农业投入品,这样一来导致投入品质量很难保障。而且,由于生产农药的单位不仅数量多,而且技术水平参差不齐,有的生产厂家为使药效进一步增加,将写隐性成分添加其中,严重影响农产品质量。还有很多门店只看重经济利益,向农户销售一些禁限农药品种,农户对这些农药品种缺乏足够认识,只看中药效,导致农产品生产过程当中常常应用一些高毒,高残留的药物,导致农产品农残超标问题十分突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很大影响。
2.1.1 加强责任落实。根据定区域、定任务、定职责、定考核等相关要求,构建县乡村农产品质量安全三级监管网格,推进网格化管理,并将辖区当中各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主体都纳入至监管范围当中,并在乡镇级效考核中纳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并落实责任书制度与属地管理责任制,在全县17 个乡镇设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和243 个行政村(社区)设立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并在财政预算中纳入协管员经费,提高农产品网格化建设水平,将村级服务点设置在重点种养殖产业村,制定协管员管理办法,制度上墙,每协管员统一发放巡查证,提高协管员补助水平,确保县、镇、村三级监管网络全面覆盖。
2.1.2 强化业务培训。对农产品监管严以及村级农产品协管员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工作,提高其工作能力与履职水平,印制工作手册与工作日志,保证村级农产品协管员整体工作水平。
2.1.3 提高绩效考评。每年年初对村级农产品协管员监管工作意见与绩效考评细则科学制定,并对其工作职责予以明确,使其充分了解相关工作要求,协管员各项考核符合考核要求的,兑现其补助,对于不合格的人员实施相应惩治措施,保证农产品协管员监管工作更加规范。
乡镇监管机构严格依照常态化监测需求,进一步提高快速检测工作能力,各乡镇在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必须要高效完成300 个以上检测任务,而且将辖区当中全部农业经营主体都纳入检测范围,加强常态化监管。
2.3.1 提高日常检查力度。针对村级农产品协管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定期巡查,镇(乡)互查以及县农业农村局复查工作,每半年和年终各开展一次,加强彼此学习,提高工作水平,发现存在隐患的镇(乡),及时下达更改通知书督促其整改,为及时整改的利用通报函发送至所属镇政府,保证及时整改到位,并在年底考评中结合检查情况进行考评。
2.3.2 强化重点工作检查力度。在节日来临之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县市场监管局组建检查组,深入重点乡镇村开展检查工作,对农户进行电话回访,有效核查村级农产品协管员工作状况,检查出的问题,督促乡镇及时整改,保证监管成效。
2.3.3 入驻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为了促使珙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大幅提升,落实责任,提高消费者农产品消费信心,可追溯管理农产品生产流通各个环节,将可追溯管理平台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2.4.1 加强“痕迹化”监管,促使村级农产品协管员履职能力不断提升。在基层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推动“痕迹化”监管,对于村级协管员监管能力水平整体提升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同时也能有效保护监管人员自身。所以为各位监管员以及村级农产品协管员提出要求,在监管工作实际,可以利用拍照记录等方式,加强“痕迹化”监管,获取的资料信息,全部通过电子档案进行保存,保证监管工作有“迹”可寻。
2.4.2 开展检测技能竞赛工作,使工作人员技能水平得以大幅提升,将检测人员定期组织起来,主动参加检测技能比赛,每年开展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技能比赛活动,促进工作人员业务交流,更好的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
2.4.3 认真落实“十佳协管员”评选工作。村级农产品协管员经自主申报,或者乡镇推荐,经县级评选,评出年度十佳协管员,并给予相应的奖励与表彰,将村级农产品协管员工作积极性充分调动出来,保证监管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