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金波 杨俏丽
(1.贵港市覃塘区三里镇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站,广西 贵港 537124;2.贵港市覃塘区三里镇乡村振兴工作站,广西 贵港 537124)
农村土地确权,就是政府工作人员按照国家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确认村民们的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与土地相关的其它权益,以此来更好地保障农民们的合法权益,打消农民们对于土地的不安与顾虑,进而推动土地流转工作的顺利实施。如今,农村土地的使用不断受到重视。对农村土地确权的实施,能够更加明确土地自身的归属,也能够更好的发挥土地的作用,进而保证农民的经济收益,推动农民向前发展,提升我国的经济水平。然而,在土地确权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阻碍了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因而,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恰当的解决方案来解决问题,以此来为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铺平道路,帮助农民发家致富。
农村土地确权需要相关部门对于农村的土地情况进行完整而又确切的了解与掌握,然而,在实际工作当中,农村土地问题错综复杂,土地分布杂乱无章,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只能通过走访的方式来查明各家各户的土地情况。许多农村没有一个明确的地籍登记账目,当地政府也缺乏一个确切的、有效的农村地籍管理系统,导致政府掌握的土地权属信息和实际信息存在偏差,这种偏差正在很大程度上为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造成阻碍。
许多农村居民对于自己土地的产权问题没有纸质证明和证书依据,加之亲属关系较为复杂,导致土地权属不够明确,相关部门的查证也较为困难。而且,相较于法律而言,他们在很大程度上更加看重血缘和人情,这就导致在土地确权的过程当中,容易出现许多亲戚冒出来,互相争夺一块土地的使用权的现象发生。比如:外嫁女、远方亲戚等一听说农村要土地确权,都纷纷前来,希望自己能够分得一杯羹。工作人员在土地确权的过程当中,时常还要调解一些民事纠纷,这给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增添了不少难度。
在没有明确相关制度之前,经常出现因为在外打工而和人发生土地纠纷问题,严重的影响农民自身的心情,进而不愿意进行土地交易,而阻碍农村的健康发展。通过明确农村土地确权就能够很好的明确土地归属地问题,进而避免在这过程中产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保证土地承包的合理,也能够让农村土地流转更好的发展,提高农村农业的经济效益。
当前农村所存在的土地问题,主要就是在土地流转过程中,特别是缺少法律意识的农民,对于土地流转使用口头协议,这样就会严重的影响土地流转的真实情况,也会给农民带来一定的经济影响。土地确权的确认能够很好的明确土地的归属地,而且也能够更好的保护农民自身的合法权益,避免因为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出现口头协议的情况出现,进而避免因为这种情况出现纠纷。在解决农村土地纠纷问题的同时,推动农村向前发展,更加稳定我国社会情况。
农村土地确权能够在保证登记后,更加明确自身使用权、所有权,进一步了解土地的使用用途、地理位置、面积大小等等。土地确权在一定程度上对于农民来说,能够很好的拉近与农民之间的关系,进而让农民提升自身的土地保护意识,还能够通过土地确权来保护农民的经济效益,保证在进行土地流转过程中有相关法律进行保护。
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确权后,使土地可以更加流畅地进行合理分配,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前提。土地确权后可以实现对农村集体土地的整理和包装,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引人市场机制,明确了农村土地的农业用地、集体建设用地和房屋用地资源,实现对传统单一化体制的突破,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土地确权工作的登记重点在乡镇,各乡镇是土地确权和登记的主要组织者。各乡镇需要研究土地确权工作部署,以全面推进土地确权工作的顺利进行。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直接承担起土地确权的责任,亲自过问土地确权事宜,通过精心组织,委托测绘公司、村干部、农户现场进行测量。测量后要在村里进行张榜公布,同时建立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制度,明确责任和分解任务,以完善土地确权工作机制,保证土地确权有序进行。
提高对于土地确权的正确认识,对其进行重视,针对实际情况制定专项领导小组。在完成土地确认前要深入到农村来进行调查,充分的了解当前农村当地的实际情况,并且在开始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制定完善的农村土地确认登记方案。在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明确各部分的分工,加强乡镇的基层建设,更好的保证土地确权的顺利开展。
首先,要做好农民的引导工作,以土地承包为基础进行土地确权,村干部要做好确权的政策宣传,引导农民先调整再确权。其次,对户口迁移回原籍的农民,在进行土地确权时要利用承包规定进行调节,对能进行确权的就要按照要求确权,不能确权的要说清情况。对于土地有变动的要在村民大会上进行说明,解决不了的要进行仲裁处理。村民对自己土地位置无法进行确定的,需要村干部结合测绘人员按照原有的面积进行空间的核定。再次,一些农民担心确权后不能享受土地保障政策,对这些农民要进行解释,以消除他们的顾虑。最后,对于外出务工农民要通知到位,如果不能回村进行确权的要委托他人代表其进行确权。
农村集体资产在“三资”,即主要指农村集体经济中的资金、资产和资源。应该对农村集体资产“三资”进行有效核查,保障农村土地确权的精准度,更好地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在核查“三资”情况时,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来界定“三资”的权属关系,对于超越法定权限、合同显失公平、暗箱操作等行为应予以禁止,依照法律程序来进行资产的重新整理,这样才能明晰资产权属关系,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首先,政府应该对其进行确切的登记,以此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其次,应该根据荒地的实际开垦情况,适当给予开垦荒地的农民一些补贴,以此来激发农民们的生产积极性。再者,可以根据土地的实际情况,派遣技术人才,来改良当地的土壤质量,让荒地能够变成肥田。最后,应该严格掌握、科学规划土地的使用情况,严格规定土地的具体用途,不能让农民辛苦开发出来的土地再度变成荒地。既能明确权属问题,又能够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
在进行土地确权测绘过程中,村组长要参加培训,以细化测绘任务。同时通知村干部每个确权流程,要求村干部对照负责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通知提前到农田集合,以调整组内矛盾,确保测绘人员可以与农户一起到指定农田进行测绘,并控制出错率。在测绘时要保证土地集体所有制不变、土地家庭承包制不变和土地使用性质不变。在确权时要明确质量,并保证进度统一。确权速度能快则快,但是要以实际和法定程序为工作原则,需要公示则公示,保证确权过程的透明性,保证确权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相关部门和政府应该真正的将土地确权纳入到自身工作考核中,并且对这项工作进行监督,进而能够及时的掌握工作的实际情况,并且在工作中能够及时的掌握相应的经验,对其进行深入推广,解决在这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对于一些不积极行为,要及时进行处理。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对于我国农业发展而言至关重要。作为一线工作者,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配合政府部门工作,帮助群众们解决问题。进而更好的推动农村向前发展,保证农村的土地能够得到合理使用,更好的提升我国社会经济。这样,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推动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