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任务 积极作为 努力做好 “十四五”农机鉴定推广工作

2021-12-24 01:46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刘恒新
农机科技推广 2021年7期
关键词:农机化十四五机械化

○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 刘恒新

一、深入推进农机试验鉴定改革,促进安全适用可靠农机装备推广应用

“十三五”时期,全国农机鉴定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要求,积极配合主管部门推动农机鉴定改革取得新成效。

一是完成了新一轮农机鉴定制度改革。配合主管部门,全面修订《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研究制定《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发布了《国家支持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细则》,完善了相关配套制度,构建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新一轮改革,优化了鉴定种类,新设立了专项鉴定;统一了鉴定大纲,不再划分部省两级鉴定;扩大了承担机构的范围,用好社会资源;简化证书到期后办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方便农机企业;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鉴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不断提升。

二是大幅提升了农机鉴定能力。各鉴定机构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添置试验仪器设备,培训技术人员,着力拓展农机鉴定业务范围,不断提升生猪生产等急需机具鉴定能力,全国可鉴定产品达15大类300余种,基本实现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和新产品试点三年期满产品全覆盖。浙江、江西、福建、云南等省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相关规定,积极指定具备资质的社会机构作为鉴定机构开展鉴定工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提升鉴定能力。各省级鉴定机构积极申请国推鉴定能力扩项,目前已有31个鉴定机构承担国推鉴定任务。全国共发放鉴定证书31363张,其中,国推鉴定7270张,改革后发放的专项鉴定证书248张,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提供了有力技术支撑。

三是构建了农机鉴定大纲新体系。新办法实施后,总站和各省级鉴定机构,全面梳理鉴定技术体系,积极推动原部、省两级推广鉴定大纲及时转化为统一的推广鉴定大纲,顺利完成鉴定技术体系转换,确保了鉴定工作顺利开展。各省级鉴定机构积极开展专项鉴定大纲制修订工作。截至目前,现行农机鉴定通则达到6项、推广鉴定大纲达到266项、专项鉴定大纲达到163项,基本构建了以农机试验鉴定通则为基础、推广鉴定大纲为主体、专项鉴定大纲为补充的鉴定大纲体系。

四是探索了鉴定系统合作新机制。针对各地鉴定能力发展不平衡问题,各地积极探索合作机制,创新共享鉴定人员和设施设备、省与省之间鉴定任务委托和鉴定结果互认等多种方式,在大纲制修订和鉴定业务开展方面紧密合作,促进了资源有效共享,提高了工作质量效率。河北、山西、江苏、河南等10余个省份签订了农机鉴定合作协议,开展省际间合作鉴定。依据大纲规定,积极开展采信第三方检验检测结果工作,用好社会检测资源,助力鉴定工作。

五是实现了信息化服务水平新提升。为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的服务目标,总站建成了全国农机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并进行了升级改造,29个省级鉴定机构也建成了各自鉴定信息化服务平台,与全国平台进行了对接,实现了鉴定全流程网上办理和鉴定信息全面公开。国推鉴定业务受理纳入农业农村部农业政务服务大厅,全国鉴定信息化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实现了鉴定结果全社会共享。

“十四五”期间,农机鉴定工作要深入推进农机鉴定制度改革,着力解决鉴定能力不足不平衡、技术发展不充分、工作机制不完善、供需矛盾突出等问题,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提供技术支撑,促进安全适用可靠农机装备供给,不断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持续提升鉴定能力水平。各鉴定机构要坚决落实农业农村部部署,把提高粮食生产机具的鉴定能力作为首要任务,满足“保供固安全”的需要。同时,要持续提升种业生产和保护性耕作机具的鉴定能力,加快提升畜牧养殖、水产养殖、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业机械以及大中型、智能化、复合型农机产品鉴定能力。要强化鉴定机构为地方农机工业发展服务,也要为地方农机化发展服务的意识,还要强化全国一盘棋的思想,调动各方积极性,争取多方支持,用好各种资源,形成工作合力,探索构建部总站与各省级站,国家中心站与区域站、专业站互为补充、互相协调、协同发展的全国农机鉴定新格局。加强试验方法研究,改进鉴定检测手段,提高鉴定技术水平和工作效率。加强鉴定管理平台建设,推动实现全国鉴定“一网通办”,提升鉴定服务效能。

二要不断优化鉴定技术体系。要继续加强大纲的基础研究,强化安全性评价内容,提高作业性能指标要求,不断增强鉴定项目设置、评价指标确定的科学性、有效性。要加快并规范制定专项鉴定大纲,持续增加大纲有效供给,有效推动大纲贯彻实施,构建新型协调配套的鉴定技术体系,不断满足新时期农机鉴定需求。要鼓励科研机构、检测机构、农机企业等农机化领域各相关方积极参与大纲制修订工作,规范有序采信第三方检测结果,不断提高大纲制修订工作的开放性和技术水平。

三要不断规范鉴定业务实施。要始终坚持依法鉴定、科学鉴定、规范鉴定、廉洁鉴定,切实防范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廉政风险。要完善工作制度和技术规范与规程,注重人员培训,严格按照程序要求和大纲规定开展鉴定工作。要坚决杜绝超范围鉴定、伪造鉴定结果、出具虚假证明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有效维护鉴定公信力。

四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广鉴定工作简化了流程,聚焦了内容,便利了企业,需要鉴定机构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维护鉴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要强化日常监督,适时开展专项监督,加大监督抽查比例,规范监督抽查内容,完善监督抽查程序,增强证后监督抽查的针对性、严肃性,对违规行为零容忍,通过撤销、注销证书等严格结果处理,加大企业违规成本,有效发挥监管的威慑力。

五要不断创新鉴定工作机制。要有效利用社会资源,结合各地实际,支持指定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作为鉴定机构,增加鉴定有效供给,解决部分省份鉴定机构自身能力不足问题。在现有制度框架下,大力开展合作鉴定,协调各相关鉴定机构,探索开展集中鉴定、反季节鉴定等方式,共享鉴定资源,提高鉴定工作效率,缓解鉴定供需矛盾,解决鉴定能力不均衡问题。要发挥好农机产品认证的作用,支持认证机构扩大范围、增加认证产品数量,做好认证信息与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牌证管理等信息互联互通,为农机推广鉴定工作提供有益的补充,服务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有效实施。

二、创新开展农机化技术示范推广,加快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应用

“十三五”时期,全国农机推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农业技术推广法》,围绕农机化中心工作,主动作为,开拓创新,积极开展试验示范、培训指导以及咨询服务等推广活动,为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大力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各地按照《农业部关于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的意见》要求,争取各方支持,细化工作措施,务实推动落实。聚焦主要农作物,加大农机农艺融合力度,推出了一系列不同区域、不同作物的全程机械化解决方案,探索了一系列全程机械化生产模式。发挥专家组的作用,加强技术培训、技术指导,推动地方把握技术发展方向,实现技术到户、技术到田。推出了一批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全国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达到614个,圆满完成“十三五”确定的500个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三五”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到达70%,三大主粮作物机械化率超过80%,薄弱环节机械化取得突破,提供了重要支撑。

二是积极推动养殖业、蔬菜林果业、设施种植业、农产品加工等机械化全面发展。围绕生猪稳产保供征集推出了一批生猪等畜禽机械化应用典型案例,印发了《养殖场机械化消杀防疫技术指南》《生猪规模养殖机械化消杀防疫设备配套技术规范》《生猪养殖资源化利用设备配套技术规范》,加强对畜牧养殖企业的技术指导。组织编制发布了《全国优势特色农产品机械化生产技术装备需求目录》,推动引导农机科研单位、生产企业和各地推广机构研发和推广产业急需、农民急用、适销对路的农机装备。北京、天津、上海等市积极开展蔬菜机械化技术的试验示范,河北、陕西、江西、湖北等省积极开展北方苹果、南方柑橘关键环节机械化试验示范,青海、甘肃、内蒙古等省份积极开展饲草料机械化播种、收割、翻晒、打捆、青贮、储运等关键技术试验示范,推动农机化新技术的应用。重庆、四川、山西等省份积极开展农田宜机化改造、农机具场库棚建设等技术标准研究和指导,起草宜机化改造技术规范、宜机化改造项目规划,助力补齐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短板。

三是大力推进智能高效绿色农机化技术推广。组织编制发布了《农机物联网平台数据交换技术要求》,实现了智能农机数据的全国性整合和跨企业应用,为推动我国农机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有效提升奠定了重要基础。积极组织植保无人飞机作业为代表的航空植保技术示范推广,植保无人飞机保有量和作业面积大幅提升。江苏、浙江等省通过举办“数字化农业智能化农机与无人化农场”行业发展论坛、建设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智能化示范区等方式,开展农业生产主要环节智能农机装备试验示范,加快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在农机装备和农机作业上的示范应用。北京、上海、黑龙江、吉林、湖北、湖南等省份初步建成应用了以“互联网+农机作业”为基础的农机作业监测、维修诊断、远程调度等信息化服务平台。认真贯彻落实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实施指导意见,组织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专家指导组提出技术指导意见,开展培训与巡回指导。黑龙江、吉林、内蒙古、辽宁四省区鉴定推广机构配合主管部门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提出技术路线与技术模式,编印发放保护性耕作技术手册,加强技术指导,促进技术到位率,发挥好保护性耕作技术优势,提高农民群众认识和应用的主动性、自觉性。

四是持续加强推广方式方法创新。组织产学研推等领域专家,开展决策咨询、技术指导、培训交流、验收考核等方面的支撑服务。全系统不断强化“中国农机推广田间日”活动品牌建设,积极示范推广“田间日”、“田间学校”、“展览+演示”等参与式、体验式、互动式的新型技术推广方式,提高技术推广工作效率与效果。各地还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在线直播、在线互动、在线答疑等推广活动,有效推动了新机具新技术加快推广应用。

“十四五”期间,农机推广工作要紧盯农业各产业、各环节机械化发展目标,充分发挥先导引领和桥梁纽带作用,持续推进机构公益化、主体多元化、领域全面化、重点全程化、方式集成化、服务多样化,着力解决推广活力不足、推广能力不够、推广效率不高、推广效果不理想等突出问题,推动先进适用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加快推广应用。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加大全程全面农机化技术供给。要按照唐部长提出的“一个一个品种、一个一个区域、一个一个季节、一个一个环节”抓粮食生产的要求,分品种、分区域、分季节、分环节提出机械化技术路线、技术要求、适用机具,并推动实施,为粮食稳产增产机械化各项举措落地实施提供全方位支撑。要聚焦加快推进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紧盯薄弱环节,强化技术集成,重点加强水稻种植、玉米收获、油菜种植收获、马铃薯种植收获、花生播种收获、棉花收获、甘蔗收获、果菜茶及中药材生产等机械化技术大面积推广应用。深入开展需求调查,遴选发布适用模式和典型案例,提出并推广畜牧养殖、水产养殖、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等先进适用机械化技术整体解决方案,建立试验示范基地,不断满足农业各产业对机械化生产日益增长的需求。加大保护性耕作、秸秆还田、精量播种、化肥深施、水肥一体化、残膜回收、自动驾驶等绿色高效机械装备和技术示范推广力度,促进农业绿色发展。积极推进丘陵山区农机化发展,加快适用丘陵山区特色农产品生产机械技术和装备推广应用,加强宜机化改造技术规范研究,持续改善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要做好抗灾减灾减损农机化技术的推广,发挥农业机械在抗旱、排涝、抢农时、灾后生产恢复等方面的作用。

二要科学开展技术推广工作。要贯彻《农业技术推广法》关于“向农业劳动者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推广的农业技术,必须在推广地区经过试验证明具有先进性、适用性和安全性”的要求,在试验示范方案设计、数据调查统计方法的科学性方面下工夫,突出试验示范对技术装备先进性、适用性、安全性的验证支撑。要在形成标准化作业规范方面下功夫,不断提高试验验证结果的客观性、代表性和正确性,提高农机化技术试验示范工作的公信力。要强化推广人员责任,防范工作风险,提高推广工作水平和效能。

三要创新推广方式方法。要充分发挥体验式、参与式、互动式技术推广活动的优势,持续打造“中国农机推广田间日”品牌,不断满足各类经营主体的多样化、个性化、精准化需求。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移动通讯等现代信息技术,大力推进技术推广与信息化融合,增强技术推广服务能力,以“互联网+技术推广”为农民提供高效便捷、简明直观、双向互动的服务,提高推广工作效率,加快推广应用步伐。

四要构建协同推广模式。要积极探索公益性服务的多种实现形式,通过购买服务、招投标、定向委托、资金补助等方式,引导多元社会力量参与到公益性技术推广中来,实现公益性推广服务供给形式多样化。完善推广机构与其他主体之间的长效协作机制,强化规划引领,实施项目带动,加强对多元主体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宣传引导,不断提高推广服务能力。加强与科研院校、农机企业、行业协会以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推进公益性与其他形式推广融合发展,形成分工合理、优势互补、联合推进的协同推广机制,增强农机化技术推广活力。

三、履行农机质量监督职责,促进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提升

“十三五”时期,各地按照《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办法》和《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等规章要求,围绕中心积极作为,以投诉监督、质量调查、打造“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品牌等为重点,组织开展了多样化的质量监督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农机质量投诉监督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多数省市县都明确了工作机构和人员,县级以上质量投诉监督机构陆续接入“全国农机质量投诉管理系统”,投诉案件互动处理和信息报送更加简便、规范、高效。

二是“农机3·15”品牌活动影响力不断提升。总站联合各地持续开展“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推出“农机3·15”标志,积极宣传农机化政策法规,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引导农机企业重质量优服务,提升农机用户质量维权意识,投诉监督宣传工作影响力不断扩大。

三是质量调查工作持续开展。总站组织开展了水稻插秧机、谷物干燥机、大型轮式拖拉机和玉米免耕播种机等4种产品的质量调查,累计调查了169 家(次)企业生产的 210个(次)机型、4507 台产品。有25个省份开展了省级质量调查144项,累计调查了1515 家(次)企业生产的2299个(次)机型25574台产品,调查用户25088个。通过调查,了解掌握了重点机械安全性、可靠性、适用性和售后服务状况,对强化农机生产企业的安全意识、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十四五”期间,农机质量监督工作要依法依规落实职责,完善工作体系,创新工作方法,做好质量投诉受理、质量调查、重点检查等工作,有力促进农机生产企业改进质量与服务,有效维护农民群众和农机企业合法权益。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完善农机质量监督体系。推动在县级机构改革中投诉监督机构与人员得到明确,确保有机构履责、有人干事。加强人员培训,创新培训方法,不断提升工作队伍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稳步提升投诉监督信息化水平,改进投诉信息报送方式,不断提高投诉监督工作效率和效力。

二要深入开展质量调查。要多方争取支持,广泛调动基层力量,实行部省联动、省际互动、系统协同,构建质量调查工作新格局。根据农机使用者投诉情况和农业生产实际需要,选择重点机具,有效开展质量调查。加强调查理论和标准的研究与应用,改进调查方式,优化抽样方法,扩大样本数量,规范开展调查工作,不断提高调查结果的科学性。全面公布调查结果,强化调查结果应用,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维护购机农民合法权益。

三要持续打造“农机3·15”活动品牌。创新“农机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组织形式,打造政、事、企、协会多方合作工作机制。丰富活动内容,突出农机化提质增效与质量投诉维权主题,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机具展示、演示和技术等培训活动。扩大宣传,提高活动影响力。

四、持续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发展,保障重要农时机械化生产

“十三五”时期,全国农机鉴定推广系统配合主管部门,加快培育新型农机服务主体,着力推进农机服务机制创新,农机社会化服务领域与服务能力不断拓展,经营规模与经营效益持续提升,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是培育壮大新型农机服务主体。总站协助部司组织创建国家级农机示范社464家,分两批遴选和推介110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典型案例,带动各级各地强化典型引路,持续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江苏专门制定《关于加快推进“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建设内容和要求, 2020年起每年安排2000万元扶持资金;湖南制定2020-2022年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实施方案,省财政每年支持创建120家现代农机合作社、60家现代农机合作社示范社、25家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四川坚持以“五良”融合为牵引,组织制定《四川省“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发展指引》,大力推广“两主体+四中心”服务新模式。

二是不断强化农机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全国累计开展农机职业技能鉴定16.7万人次,举办15期全国农机合作社辅导员培训班和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培训班,共培训辅导员和带头人1300余人。创新农机实用人才培养方式,两次组织举办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农机修理工和驾驶员技能竞赛,成功开展全国植保无人机操作技能展示活动,协助部司首次面向农机使用一线遴选“土专家”306名。各地聚焦服务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积极争取支持、创新方式,组织开展了广泛深入的技能培训和提升行动。

三是全力支撑重要农时机械化生产。协助部司制定并落实跨区机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做好24小时应急值守,及时调度上报生产进度信息,指导广大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手切实发挥主力军作用。针对2020年东北地区玉米因灾倒伏问题,部省农机鉴定推广机构及时制定应对措施,发布《东北地区倒伏玉米机收技术指引》,加强机具改装和应用指导,有力保障倒伏作物应收尽收。今年“三夏”期间,以“精细高效、提质减损”为主题,组织举办全国粮食机收减损技能大比武活动,八个小麦主产省共设立40个赛场,强化“降低机收损耗,就是增加粮食产量”意识,强化粮食作物机收减损技术普及应用,引导广大机手在生产实践中精操作、比技能、展风采、做贡献,有力保障了夏粮颗粒归仓、丰收到手。

“十四五”期间,全国农机鉴定推广系统要积极作为,多措并举,大力培育发展农机服务新主体、新模式、新业态,推动农机服务向农业生产全过程、全产业延伸,加快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提档升级。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持续推动农机服务组织高质量发展。推动落实和完善农机服务支持保障政策,促进农机服务组织深化联盟合作,鼓励农机服务主体与家庭农场、种植大户、普通农户及农业企业组建农业生产联合体,实现机具共享、互利共赢。引导建立健全农机服务标准体系,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环节制定服务标准和操作规范。加快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在农机社会化服务中的有效应用,帮助服务组织推进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和效率。

二要大力推广“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模式。推动有实力的农机作业服务主体升级建设“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立足“全程机械化”这个根本,在加字上做好文章,为农户提供技术培训、农机维修、农资统购及贮藏加工、产销对接、金融对接等产前产中产后“一站式”服务。继续做好典型案例征集和推介工作,指导综合农事服务中心积极承担农机试验示范、作业补助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以农机化生产作业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三要着力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人才支撑。强化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培养使用,引导和帮助“土专家”在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和高质量发展进程中争上游、作表率、建新功,形成农机实用型人才“头雁集群”效应。继续落实好《农机合作社带头人培训大纲》,充分利用高等院校、农机企业等各类培训资源,重点加强农机合作社理事长和辅导员培训。配合主管部门实施好专业农机手培训行动,切实提高机手关键环节操作水平和作业质量。坚持“以赛促训、以赛提能”,办好2021年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农机驾驶员职业技能竞赛等竞赛比武活动。加快培养和选拔农机行业高技能人才,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四要加强重要农时机械化生产作业指导。聚焦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时机械化生产,配合主管部门及时组织开展机械化生产需求摸底调查和情况会商,研究制定应急预案,加强机手作业技术培训和机具调试检修指导,指导做好农机供给、维修服务、优先优惠用油等各项工作。加强农机化生产宣传,营造良好的重要农时机械化生产氛围。

五、强化服务大局意识,推动农机化重大政策项目落地实施

“十三五”时期,农机鉴定推广系统有效配合主管部门推动农机化重大政策项目规范实施。

一是推动农机购置补贴等政策有效实施。在补贴范围调整、分类分档、补贴额测算、政策实施年度绩效考核、补贴数据汇总分析等工作中积极作为,为政策落地实施提供技术支撑和重要建议。配合主管部门开展补贴投诉、咨询、举报违规查处等工作,对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确保高质量实施。对补贴数据及时进行汇总分析,为新一轮补贴政策实施提供大量基础数据支撑。在上述工作中,各地特别是县、乡(镇)工作人员承担了大量的农机购置补贴、作业补助等政策咨询、人员培训、核机验机、信息统计、监督考核等工作,为农机化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地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和人力保障。

二是持续开展农机化政策研究。各地发挥人才优势和技术优势,围绕农机化发展的一些重大问题,承担完成了多项专题调研、课题研究工作,取得了一批重要研究成果,为制定规划、出台政策提供支撑,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各地积极参与保护性耕作作业补助、深松作业补助、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补助、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农机化监测项目实施、农机化扶贫等工作研究,总结基层经验和成效,提出科学合理建议,为政策落实提供了理论支撑。各地按照要求,着力做好产业扶贫和脱贫攻坚等各项工作,积极做好农机化国际交流与合作等工作。

三是基本建立了协调配套的农机化标准体系。紧紧围绕农业机械化中心工作,持续加强标准体系建设,发布国家标准2项,农业行业标准98项。截至目前,现行有效的农机化领域国家标准达到14项,农业行业标准达到369项,涵盖水平评价、作业技术规范、作业质量、修理质量、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验技术规范、号牌证件、报废技术条件、质量评价技术规范等标准类型,覆盖了产品质量评价、作业条件、作业规范、安全运行、维修保养等农机化工作各个方面,为加快推动我国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转型升级提供了重要的标准化支撑。

四是推动农机化信息服务能力稳步提高。实现了农机化管理和公共服务主要信息系统集成整合,建成了以中国农机化信息平台为核心的全国农机化信息资源体系,实现了农机化政务、农机化统计和农机鉴定信息的省级互联。农机化生产信息直报和农机事故报送系统覆盖全国2000多个县市。农机政务信息直报和农机统计直报系统直通37个省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中国农机化信息网和农业农村部农机推广与监理网每年发布农机化信息近10万条,每年10多万册《农机科技推广》《农机质量与监督》杂志直达生产一线,网站点击量和杂志主刊发行量均居行业首位。29个省级农机鉴定机构实现了鉴定业务互通互联,直接服务全国3000多个农机企业。推广各类基于北斗系统的农机智能网联终端近40万台。

“十四五”期间,全国农机鉴定推广系统要围绕农机化发展政策需求和转型升级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积极参加基本实现农机化指标体系与“十四五”和2035年农机化目标任务及实现路径研究,针对一些影响农机化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积极主动开展调查研究,对现行政策实施效果及时进行分析,总结提炼基层一些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推出创新研究成果,提出具体适用的合理化建议,提升理论支撑能力水平,为领导决策、政策制定提供参考依据,推动农机购置补贴、报废更新补贴、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深松整地作业补助、丘陵山区农田宜机化改造等农机化重大强农惠农政策不断优化完善,持续提高成效。要加快相关标准制修订工作,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优化完善推荐性标准,探索培育团体标准,不断丰富完善农机化标准体系,提高标准制修订水平,推动标准贯彻实施,充分发挥农机化标准的基础性、战略性、引领性作用。要打造立场鲜明、安全权威的行业媒体,进一步完善中国农机化信息平台“一点登录,全网通办”功能,加快实现 “一站式”线上服务。要争取支持建设“互联网+农机”作业监测平台,深化智能农机作业数据的挖掘应用,推动农机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发展。

总之,“十三五”以来,全国农机鉴定推广系统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农业农村部有关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农业机械化中心工作,聚焦主责主业,勇于担当、敢于作为、积极有为,有力推动农机鉴定推广等各项工作改革创新发展,为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农机鉴定推广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得益于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得益于部党组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更得益于全国农机鉴定推广工作者的辛勤付出和无私奉献。借此机会,我代表总站,向在座各位以及奋战在鉴定推广工作一线的同志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十四五”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关键时期,做好农机鉴定推广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为高质量完成“十四五”农机鉴定推广目标任务,我再强调三点。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要坚持公益性职能定位,切实加强鉴定推广机构建设,努力确保职能加强、人员加强、投入加强。建立和完善人员知识更新和技术培训常态化机制,提高鉴定推广工作人员业务素质能力。积极打造专家队伍,提高鉴定推广系统人员在农业领域的影响力。

二是加强作风建设。要厚植三农情怀,强化为农服务意识。要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出实招、办实事、重实效,推动农机鉴定推广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树立科学高效、公正廉洁、服务发展的良好形象。

三是加强创新引领。要不断增强创新意识,重视改革创新、工作创新,善用新思维、新手段、新方式来突破固有局限。创新方式,创新载体,充分发挥农机鉴定推广引领作用,推动新技术新机具加快推广应用,牵引农机工业高质量发展。

大家要充分认识做好今年粮食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夏粮已经颗粒归仓,早稻生产、秋粮收获任务很重。各地要按照张桃林副部长的要求,做好组织开展作业机械检修保养、收获与烘干减损技术培训、收获机械质量调查、抗灾机具技术准备等保障工作,努力为夺取全年粮食丰收再立新功。

启航新征程,奋进新时代。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十四五”三农工作“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定位和机械化“支撑保供、聚力衔接、关注禁渔、助力建设、紧盯要害、融入改革”的主要任务,坚决落实张桃林副部长的工作部署,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努力做好“十四五”农机鉴定推广各项工作,为推动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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