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人很爱吃鳕鱼,这改变了历史车轮的方向。
盐和鱼的相遇
鳕鱼生活在北半球的冷水海洋,种类很多。欧洲人吃的是大西洋鳕。大西洋鳕一般群集在浅滩,长相呆呆的,一路张着嘴游,逮着什么吞什么(包括小鳕鱼)。它不挑食,还不怎么生病,不怕冷。一条雌鳕鱼一年能下几百万个卵。
最早利用丰富鳕鱼资源的航海民族,是维京人和巴斯克人(西班牙一个古老民族)。公元1000年前后,维京人远航到了格陵兰,还可能到达了北美洲。他们远距离航行的食物补给主要靠捕捉鳕鱼,他们会把鳕鱼在冬天的寒风里晾干,然后折成小块,像啃硬面包一样啃掉。
巴斯克人则更进一步,他们发明了盐腌鳕鱼。鳕鱼蛋白质含量高,却几乎没有脂肪,可以直接扔到盐桶里脱水,特别简单。鳕鱼干就像今天的罐头,好运又好存,保存10年以上没有问题。
巴斯克人的工藝创新,正赶上中世纪的特殊需求。信仰天主教的欧洲人,非常重视斋戒。斋戒日一天只吃一顿饭,而且不许吃红肉,因为红肉是“热性”的,会挑逗人的欲望,而水生的动物是“凉性”的,可以吃。斋戒日多,欧洲人一年中有近一半的日子不许吃肉,只能吃鱼。巴斯克人卖鳕鱼干,赚得盆满钵满。中世纪欧洲人吃的鱼,六成是鳕鱼。
美洲的第一桶金
1492年,哥伦布发现新大陆。5年后, 卡伯特奉英王之命出航,35天后他发现了陆地,便给该地起名“新发现之地”(纽芬兰)。陆地上乏善可陈,海里却挤满了鳕鱼。卡伯特的消息传来,从英国到葡萄牙,船只都向西航行去抢捞鳕鱼。卡伯特之后过了37年,法国人卡提尔再次抵达纽芬兰,宣布此处属于法国。他发现有上千艘巴斯克船在捕鱼。
没有过度捕捞前,纽芬兰甚至会看到人一样长、一样重的大鳕鱼。1520年,麦哲伦在风暴中挣扎着试图绕过南美大陆时,美洲还是无利可图的一片荒地。除了几个冒险家入侵印第安帝国之外,去美洲最划算的事业就是捕鳕鱼。纽芬兰的鳕鱼,对新大陆的历史有非常重要的影响。
一是支持了英国在北美洲的霸权。英国人从1500年左右就去纽芬兰捕鱼了,他们一开始不精于贸易,让巴斯克和法国的二道贩子赚了大钱。但英国人因此把大多数鳕鱼留在了纽芬兰,给自己的海军吃,以对抗法国敌人。
二是刺激了毛皮贸易和对美洲内陆的探索。纽芬兰的欧洲渔民们,在岸上碰到印第安人,很自然地用金属和玻璃制品去换印第安人的毛皮衣服。因此捞鳕鱼的水手成了第一代毛皮商,欧洲人正是为了毛皮,才去探索北美大陆。
三是导致了美国的诞生。17世纪10年代,首批去美洲海岸定居的英国人变成渔民,并且用鱼杂给田地施肥,才在北美落了脚。后来,新英格兰的土地迎来第一批农民、牧人和工匠,是为了满足纽芬兰渔民的吃穿用度。鳕鱼利润造就的移民点,逐渐成长为崇尚独立的富裕社区。亚当斯密曾经在《国富论》中,将新英格兰渔业树为典范大加赞赏。渔民习惯于不拿固定工资,收入全靠平分捕鱼成果。鳕鱼社区的后代们最终不服大英帝国的统治,闹起了革命。几百年过去了,大西洋两岸的人,吃着鳕鱼,走进了现代;而曾被认为取之不竭的大西洋鳕鱼,也已被捕捞殆尽。
(摘自《科学之友》 小白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