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公正观及其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启示

2021-12-23 06:43陈小娟
宁夏党校学报 2021年6期
关键词:国家治理现代化公平正义马克思

摘要:公平正义作为人类社会最基本的价值追求,不但是维护社会秩序、规范个人行为最根本的标杆和价值尺度,还是全人类一直以来不懈追求的一种理想状态。马克思公正观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在深入揭示和批判资本主义的社会现实,致力于回应无产阶级对公正的现实诉求之背景下诞生的。马克思公正观的核心命题在于如何处理好社会生产关系,根本目的是通过不断的实践,最终实现人的价值。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构建一个公正的社会,这与马克思公正观的要求具有高度的契合性,因此,马克思公正观对推进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具有启示意义。

关键词:马克思;公正观;公平正义;国家治理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2991(2021)06-023-008

追求公平正义(即公正)是人类一直以来不懈追求的一种理想状态,“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德性”[1]。从马克思主义的源头上看,追求公平正义也是马克思恩格斯等人的切实追求。马克思公正观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无论是早年马克思关于异化劳动的批判,还是后来马克思恩格斯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抨击及对共产主义社会的构想,都表现了马克思主义对社会公正的深刻内涵。追求公平正义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的初衷,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背景下,重新理解和积极汲取马克思公正观的“养分”,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一、马克思公正观诞生的现实需要

为了能够正确、深刻地对马克思公正观的内涵进行解读,就必须把握马克思公正观形成的历史背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语境中进行理解。马克思公正观形成的现实需要在于深入揭示和批判资本主义的社会现实,致力于回应无产阶级对公正的现实诉求,寻求解决之道。

(一)对资本主义社会现实的批判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现实的批判,其内核在于对资本主义社会不公正的批判。当然,马克思并不只留于表面的简单批判,而是从资本主义社会的根基上进行批判,指出资本主义社會不公正的社会基础。在《神圣家族,或对批判的批判所做的批判。驳布鲁诺·鲍威尔及其伙伴》中,马克思就开始意识到了私有制是资本主义社会不公正的根源所在,因为私有制既生产财富,也生产贫困,也消灭私有制自身。就这样,马克思开始关注资本主义社会的内在矛盾和所有问题的根源——私有制,私有制的症结必然指向人性的真实复归,这为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公正问题奠定了基础。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于19世纪上半叶在欧洲主要国家得以确立,资产阶级的统治地位从各个方面得到了巩固。然而,在资产阶级革命中,所倡导的公平、平等、自由、权利等价值并没有为大多数社会成员所拥有,而是成为了少数生产资料占有者——即资产阶级的独享权利。资本主义社会实际上是非常不公正的社会,资本主义制度也是不公正的社会制度。马克思敏锐地看到了资本主义社会不公正的现实,开始关注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公正问题并展开批判。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明确指出:“现代的资产阶级私有制是建立在阶级对立上面、建立在一些人对另一些人的剥削上面的产品生产和占有的最后而又最完备的表现。”[3]可见,马克思把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批判作为对资本主义社会不公正的基础,事实上也正是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存在导致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压迫、剥削、物化和奴役等种种不公现象的产生。

由此可见,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公正有着天然的土壤和先天性前提,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的无情剥削导致了各种不公正现象的产生。资本家为了获取高额利润、占有更多的剩余劳动,对雇佣劳动力进行各种残酷地剥削,尽量地延长劳动时间,就会对劳动工人的身心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由此又会造成劳动异化。资本主义的异化劳动消解了人性的生成和完善,其本质是不公正的、违反人性的。另外,从资本主义国家政权的角度看,它迫使劳动者不得不服从资本的奴役和统治,并且是镇压无产阶级的机器,因此也是不公正的。[4]总之,资本主义社会现实是极其不公正的,从根本上背离了公正社会的价值理念,马克思正是基于对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公正现实进行了深刻地批判,从而提出了他对公正观的理解和认识。

(二)无产阶级对公正的现实诉求

马克思是在研究资本主义社会的内在矛盾,对资本主义现实社会展开激烈批判的过程中形成其公正思想的。换一个角度看,也是为了在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的斗争过程中,把无产阶级对公正的现实诉求上升为理论的高度。美国政治哲学家萨拜因在《政治学说史》中写道:“工业部门的雇主和雇工关系完全剥夺了人的价值和道德义务,只剩下赤裸裸的权力,在这种情况下,无产阶级除了通过很好组织群众给资产阶级施加压力,并不得不以争取维持和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而非政治权利和自由)作为目的外,别无其他权力。”[5]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无产阶级连基本的生活都不能得到保障,自己一无所有,所创造的财富被资产阶级无情地占有,这是严重的不公正。享有与资本家同样的地位和同等的权利,是无产阶级一直追寻的公正梦想。为追求自身对公正的诉求,无产阶级会积极发动工人运动来争取自己的生存条件。即符合无产阶级诉求的公正权的实现,必须通过阶级斗争才能实现,把以往的生存斗争上升为阶级斗争,从而获得自身的解放。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写道:“被剥削被压迫的阶级(无产阶级),如果不同时使整个社会一劳永逸地摆脱一切剥削、压迫以及阶级差别和阶级斗争,就不能使自己从进行剥削和统治的那个阶级(资产阶级)的奴役下解放出来。”[6]

无产阶级对公正的现实诉求是反抗资产阶级的剥削、进行阶级斗争的现实动力。无产阶级的反抗斗争也是为了使自身的公正权由理想变成现实,从而获得自身的解放。从这个意义上讲,无产阶级追求公正权的斗争,是在打破资产阶级私有制的斗争中进行的,因而无产阶级的公正理念是人类社会发展最高阶段应当实现的目标。为了积极回应无产阶级对公正的现实诉求,马克思恩格斯积极阐述关于无产阶级公正的理念,逐渐形成了马克思公正观。从此之后,马克思公正观就成为了无产阶级追求自身公正权的有力的理论武器。

二、马克思公正观的实质内涵:核心命题、根本目的与实现途径

马克思公正观是一个具有丰富内涵的理论体系,它诞生于对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关系的批判,进而提出实现无产阶级对公正诉求的实践路径,其根本目的在于全面实现人的价值。因此,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理解马克思公正观的实质内涵。

(一)马克思公正观的核心命题是社会生产关系

在马克思主义的语境中,劳动是一种科学认识论的概念,而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一般劳动的概念,因而不能被单独用来指认社会形态。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资本家与工人的不平等交换关系是由其社会关系建构起来的。对于马克思来说,资本是一个具体的概念,指向物与社会关系的融合。同样地,生产资料也不仅仅是经济学意义上的延伸,还有哲学层面的形态,表现为物质与社会关系的两重性。因此,马克思对剥削关系的理解是从社会关系的角度进行的:资本是一种社会关系,它表现为一种过程。[7]恩格斯指出:“社会的公平或者不公平,只能用一门科学来断定,那就是研究生产和交换这种与物质有关的实施的科学。”[8]由此,马克思借助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理论的基石,从资本主义劳动关系中劳动与资本的对立阐明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不公正。因为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生产是具有对抗性质的,而也就是在无产阶级的直接劳动与积累劳动的资本二者之间的对抗关系中,体现出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不公正的本性。在分配领域,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的劳动产品分配亦存在不公正性,因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把劳动时间作为价值尺度的话,就会导致劳动产品在直接劳动者与积累劳动占有者之间的不公平分配发生冲突和不相容,从而加剧了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关系的不公正性。

由此可见,马克思公正观的核心命题就是社会生产关系问题。这是马克思基于资本主义固有的基本矛盾——生产的社会化与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形式之间的不可调和的矛盾——进行历史分析得出的结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决定了社会政治关系,进而又决定了社会等级问题的产生。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问题是资本与劳动的对立,是资本主义社会不公正现象的根源。马克思公正观就是要打破这种资本与劳动对立的状况,这需要突破资本主义私有制,从而可以改善直接劳动者与积累劳动占有者之间的不平等状况,缓和社会生产关系,从中改变无产阶级在社会生产关系中被剥夺、压迫的局面,实现社会的公平与公正。

(二)马克思公正观的根本目的是实现人的价值

人在马克思公正观中是最重要的因素,事实上正是人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关系中的地位不公正促使马克思展开对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关系的批判的。关于人的地位,恩格斯提出:“一切人,作为人来说,都有某些共同点,在这些共同点所及的范围内,他们是平等的……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着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9]马克思主义认为,以人的发展程度为尺度,可以将社会历史发展分为三种形态: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人类处于“人的依赖性”历史阶段;在资本主义社会,人类处于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的历史阶段;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人类才处于以个人的全面发展为基础的自由个性历史阶段。由此看来,尽管社會主义社会未能完全摆脱“物的依赖性”,但在人的自由个性发展阶段产生了巨大的进步。因此,马克思公正观下的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就是使人的世界即各种关系回归于人的自身,即人的彻底解放,是最高级别的正义。马克思公正观打破私有制的局限性,破除资本与劳动的二元对立,其归根到底是为了实现人的价值,即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三)马克思公正观的实现途径是实践

作为典型的社会实践主义者,马克思擅长于在实践中分析问题。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实践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范畴和思维方式,没有实践就没有马克思主义。马克思公正观的生命力不在于建构虚幻的、抽象的理论体系,而在于时刻进行着和发展着的生动实践。[10]马克思公正观从理论的建构到实现过程都充满着实践性的特征。从生产关系变革的角度看,无产阶级想要改变资本主义制度下的不平等、不自由的不公正状况,就必须打破旧的社会生产关系,建立起新的社会生产关系,实现物质资料的公平分配,进而实现人类的公平与正义。以革命的手段推翻旧的生产关系,才能实现生产资料公有制取代私有制。共产主义是真正实现人的自由平等的制度保障,而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又是一切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前提条件。从解决物质资料匮乏的角度看,马克思认为公正是社会生产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公正只存在于资源中度匮乏的环境,在生产力水平极端低下、分工不够发达、物质资源极度匮乏的环境中,就不存在公正的观念。[11]因此只有通过积极的生产实践活动,才可以实现物质的极大生产,满足人的各种需求,进而解决了人与自然的关系,实现人的自我解放。总之,马克思公正观的实现途径就是实践。

三、马克思公正观对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启示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2],也意味着国家治理更加关注人民的平等参与权利和发展权利。通过对马克思公正观与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契合性分析,可以为我国的国家治理现代化提供有益的启示。

(一)国家治理现代化与马克思公正观具有高度的契合性

国家治理是一个十分宏大而又现实的时代命题,要求自上而下的治理要素能够形成很好的整合能力,进而提高整体性的治理能力。国家治理的现代化,不仅要在宏观上提高国家对公共问题的治理能力,处理好社会矛盾和冲突,构建良好的社会关系,还要着力关注社会治理的微观层面,保证社会中的每个个体都能够切身体会到国家在现代化的进程中,作为个体的幸福感和满足感。尤其重要的是,国家治理需要认真对待每个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保护个体的生存权利、发展的权利,朝着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方向进步。可以从以下角度对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与马克思公正观的契合性进行分析。

1.国家治理现代化追求的利益均衡与合理化拓展了马克思公正观关于公正的内涵

传统的政治理论家(例如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把公正看作是人们应该得到他应得的东西。这种纯粹的公正思想是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对平等进行理解出现的,即强调权利与义务、付出与收获、品德与地位的绝对等同,这样的理解当然存在一定的历史局限性。然而,现实的公正观更加强调均衡与合理的关系,注重各种利益的动态平衡。[12]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本质上要求一种治理主体之间的利益和利益均衡。因为,资源汲取与利益分配是现代国家的一项重要判断标准,国家公共财政的汲取水平和财富分配的公正程度是衡量国家能力的重要指标。[13]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对社会公正理念的最新实践,发展和丰富了马克思公正观的思想内涵。

2.国家治理现代化追求关照社会弱势群体的底线公平理念提升了马克思公正观关于公正的认识

历史上,许多伟大的思想家和实践家都表达了兼济天下、救助扶贫的理念,救济穷人在道德立场上属于国家的义务,而不是个人的义务,这就要求国家在平衡和分配社会利益的過程中,要关注到底层群体的生存和发展的权利。在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则把这种国家追求底线公平的思想提升到了新的高度。为了实现最基本的社会公正,坚决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提出了深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改革要求,缩小权利和利益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群体之间的差距。与此同时,精准扶贫行动又得到了不断落实和实践,这充分体现了在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宏观格局下,社会的公正思想更加具体化、精细化、现实化。实际上,马克思公正观所追求的就是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尤其是保障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无产阶级的生存权、自由权和发展权。可以说,保护弱势群体是马克思公正观的应有之义。因此,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背景下,追求关照社会弱势群体的底线公平理念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公正观关于公正的真实认识。

3.国家治理现代化追求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符合马克思公正观实践途径的要求

马克思在深入剖析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与社会化大生产之间的内在关系之后,发现了二者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和冲突,这是导致资本主义社会不公正的根源。只有通过变革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才有可能达到真正公正的社会。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旨在破除传统国家治理能力建构上的弊端,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建成实践性的、系统性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结构,这样才能全面提升国家整合的治理能力。[14]而国家整合的治理能力就包含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含义。因此可以说,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社会公平理想的重要载体。总的来说,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构建一个公正的社会。这些特征与马克思公正观的要求高度契合。马克思公正观是在对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进行有力批判的基础上提出的,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马克思公正观的根本目的,这需要在无产阶级的社会实践中得以实现。

(二)马克思公正观对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启示

公平正义是马克思追求的理想社会的特质,他在对理论与实践的公正批判与建构中阐发公正思想。[15]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公正问题,围绕公平、正义、公道等核心概念发表了内容极为丰富的系列讲话,彰显出治国理政的关键在于公平正直,明确公正作为国家治理现代化准绳的价值地位,这也是马克思公正观中国化的最新体现。基于马克思公正观丰富、深刻的内涵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契合性分析,可以深入挖掘马克思公正观对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启示。

1.建立在社会所有成员拥有自由平等权利的基础上的马克思公正观与倡导不同治理主体之间平等地位的现代国家治理理论不谋而合

等级社会的基本特点是依据个人的出身、血统、门第等先天因素来分配基本权利和义务,对于绝大多数社会成员来说,人身隶属关系或依附关系决定了他们无法拥有现代意义上的公正。古希腊杰出的哲学家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主张,奴隶的本性只是会说话的工具,他们没有参与城邦公共事务的公民资格。近代以来的资本主义政治理论家(英国的洛克、法国的卢梭等)提出的社会契约论思想,其理论建构就建立在人人自由平等的基础之上,是人类社会公正观的一个巨大进步。马克思公正观是建立在所有社会成员都平等地拥有自由和权利的基础上,扎根于自由、开放社会的土壤,以求得全体社会成员的真正自由和平等。这与现代国家治理理论的根本出发点是一致的。要保证人民群众拥有平等的自由和权利,并且把平等和自由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成为了我国国家治理理论的根本出发点。现代国家治理理论强调,在治理权力框架内政府与社会组织、企业、公民之间是平等的关系,强调彼此之间的合作与权力共享,进而可以营造一种合作共治、协商民主的治理格局。现代国家治理理论认为,不同治理主体之间处于平等的地位,其合法权利得到切实保障,这也是马克思倡导社会成员之间平等自由的公正观在国家治理层面的要求。因此,为构建有效的国家治理体系,需要在党的领导下切实保障不同治理主体之间的自由和权利,为其有效的政治参与和治理行为提供充分的保障,从而有助于我国国家治理能力的提升。

2.注重社会关系协调的马克思公正观与主张治理主体之间良好关系的现代国家治理理论有着共同的出发点

马克思公正观认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最主要的是实行社会生产关系的合理化调整或变革,只有消除私有制、消灭剥削和压迫,才可以真正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16]当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一定范围内允许私有制的存在是满足人民群众的社会生产的需要。马克思公正观关于社会生产关系调整或变革的理念,与倡导建立一种多元主体协同共治的社会关系的现代国家治理理论有着相同的出发点。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时,注重各种利益的动态平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践行社会正义的鲜明特征。[12]现代国家治理理论强调治理主体的多样性,即构建一种和谐的社会关系,打破传统的政府部门垄断社会权力的格局,把私营部门、社会组织乃至公民纳入社会治理的主体,通过合作、协商、伙伴关系、确立共同目标等多种手段形成政府与其他社会主体之间的一种上下互动关系,进而形成一种良好、和谐的社会关系,有助于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冲突,提升国家治理的有效性,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社会组织的典型特征是非营利性、公益性、志愿性、自主性等,其积极参与国家治理,是坚守公共性的马克思公正观的要求。由于社会组织能够接近群众,知道人民群众的各种需求,因而能够提供多元化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来满足人民群众的各种利益诉求。

3.把实现人的价值作为根本目的的马克思公正观与国家治理理论提升人的幸福的目标有着共同的目标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本质是作为一种自由自觉的劳动,作为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价值产生于人的劳动时间,表现为人的社会关系。[17]调整和优化人在社会关系中的价值,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马克思公正观的根本目的。实际上,从学生时代到《莱茵报》时期的马克思对公正价值的追求以其独特的表现形式,即追求意识自由、平等理性和人类幸福的方式展现在世人面前。[18]

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时期,社会转型导致各种矛盾凸显,对整个国家治理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2]换句话说,就是要全面实现人的价值,满足人民多样化的需求,这充分彰显出了马克思公正观的深刻内涵。当前,我国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站在了人类发展崭新的高度重新构建国家治理的结构和目标,通过培育市场、社会组织等力量的崛起,形成以政府为元治理的多元合作治理格局,力求实现个人的自由发展和国家的繁荣昌盛。这种突破传统阶级和利益固化的治理格局,形成了一个全面、开发、包容的,包括所有社会成员的阶层、利益和命运共同体,归根到底是为了增进人民福祉,让人民过上幸福、自由的生活。

4.马克思公正观的实践路径与国家治理的实践性特征有着相同的方法论特征

马克思主义之所以成为一门科学,其本质特征就是它的实践性,即通过人的主观能动性进行的实践活动,可以实现预期的目标。马克思公正观也是如此,其不是抽象的、虚幻的理论体系,而是通过指导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为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提供有力的思想武器,帮助无产阶级打破资产阶级的私有制,建立生产资料全民所有制的生产关系,来实现无产阶级的公正诉求。国家治理现代化也不仅仅是一种活动或者一项规则,而是整个运行过程反映出了實践性特征。因此,必须把公正确认为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导向,把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规划成一条追寻公正价值的线路。[19]作为一项国家的实践性活动,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更关注社会公众的价值取向,积极建立系统的治理规则,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治理领域在内的治理规则,为国家治理活动提供有法可依的规则。另外,还要积极探索有效的国家治理路径,不仅要在国家治理的过程中体现社会的公正,还要把国家治理的结果导向社会公正,处理好公平与效率、总体公正与局部公正的关系,达到实质公正与程序公正相统一。这也是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贯彻“共享”的发展理念,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进程中确认与追寻公正价值的基本要求。

公平与正义是人类社会具有永恒意义的价值追求。人类追随公正的历史也是一部变革陈旧的社会制度、创新更加公正的社会制度的历史。马克思公正观超越了以往历史中关于公正的思想和理论,是从社会生产关系的角度提出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进而在实践中实现人的价值的公正观。马克思公正观为我国的国家治理现代化事业提供了有益的启示。我国国家治理现代化建设的许多理念和目标与马克思公正观有着诸多共通之处。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2]这其实就是历史性地把国家治理现代化事业与实现社会的公正联系起来,这是对共产党执政规律、中国式现代化新道路认识的新突破。我国的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需要牢牢抓住公正的价值导向,致力于维持社会的公平正义,实现社会的健康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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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xs View of Justice and Its Enlightenment to the

Modernization of Governance

Chen Xiaojuan

(Department of Marxism-Leninism Teaching and Research, Party School of the CPC Changsha Municipal Committee/ Changsha Institute of Governance,Changsha Hunan,410004)

Abstract: Fairness and justice,as the most basic values that human society is in pursuit of,are not only the most fundamental benchmark and value yardstick for maintaining social order and regulating individual behavior,but also an ideal state of existence that all mankind has been pursuing persistently.Marxs concept of justice,an organic part of Marxist theory,starts in the process of deeply revealing and criticizing capitalist social reality and is born of a commitment to respond to the proletariats realistic demands of justice. The core proposition of Marxs concept of justice is how to deal with the social production relations; the fundamental purpose is,through constant practice, to finally realize the value of a man. The modernization of national governance requires the construction of a just society, which is highly compatible with the requirements of Marxs concept of justice. Therefore, Marxs concept of justice has great enlightening significance for promoting the modernization of national governance in China.

Keywords: Marx;View of Justice;Fairness and Justice;Modernization of State Governance

責任编辑:吴 静

作者简介:陈小娟(1984- ),女,湖南长沙人,中共长沙市委党校(长沙行政学院)马列教研部讲师,主要从事文化哲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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