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磊
(中国水利博物馆,浙江 杭州 312115)
非物质水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构成因子,在新时代水文化大发展的背景下,对于重庆地区非物质水文化遗产的挖掘和研究,可以更有效地做好当地非物质水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旅游开发利用工作。
在物质类水文化遗产被各界广泛重视的当下,作为传承和延续各个民族民间传统水文化纽带的非物质水文化遗产,也越来越多地受到学界的关注。重庆位于长江上游,依山傍水,被称为“江城”,是座因水而兴的城市。自古以来,巴渝先民们在这块土地上充分利用长江水系之便,在与水息息相关的生产生活中逐渐形成了独具地方特色的非物质水文化遗产。
重庆地区现存的非物质水文化遗产数目可观,可分为多个不同的类别,在地域分布上独具沿江地方特色。结合重庆非物质水文化遗产的具体特性,可将该区域非物质水文化遗产分为民间水文化文学、传统水文化音乐、传统水文化舞蹈、水文化竞技竞赛和水民俗这五大类别。民间水文化文学主要包括水文化传说故事,如流传于岷江、濑溪河和龙溪河等河流地区的望娘滩传说,流传于巫山地区的巫山神女传说等。传统水文化音乐有传统水文化民歌,例如川渝地区川江流域享誉全国的船工音乐——川江号子,流行于重庆市具有悠久历史的南溪号子和流行于巫山三峡地区的抬工音乐——龙骨坡抬工号子和大渡口区跳磴镇石工号子等。传统水文化舞蹈,可分为民俗舞蹈,如流传于铜梁县境内的国家级非遗项目——铜梁龙舞;流传于北碚区澄江镇和南川区石溪镇,以长条板凳组合为主要特点的北泉板凳龙舞和石溪板凳龙舞;流行于大足区万古镇的万古鲤鱼灯舞。水文化竞技竞赛,如巴南区木洞镇木洞龙舟项目。水民俗,主要包括水文化民间祭祀信仰,如具有古巴渝人龙崇拜渊源的巴南区姜家舞龙习俗;梁平区礼让镇流行的祷龙祈雨的民间习俗——草把龙习俗;流行于万盛区黑山镇以祭祀祈雨为特征的黑山请水习俗和流行于涪陵区中峰乡,起源于明代的水龙祈雨民间习俗等。水文化岁时节令习俗,如每年端午节合川地区、南岸区广阳镇以及江津区李市镇举办的龙舟竞渡、龙舟会和旱码头龙舟歌会习俗;流行于铜梁地区,每年正月举行的龙灯会习俗等。
为更有效地保护非物质水文化遗产,重庆市积极响应国家方针政策,制定并通过了多项非物质水文化遗产有关的行政法规、规章。2005年10月,重庆第一个有关非遗的规章《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公布,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定、类别和申报等情况做了具体的说明,积极推动了非遗名录编制工作。2012年7月,市人大常委会审核通过了地方性行政法规《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自此,重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进入了有法可依的新阶段[1],同年11月,重庆市人民政府出台了《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评审办法》,为非遗项目名录评审及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等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制度保障。2014年,市有关行政部门出台了《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管理办法》,明确了非遗传承人的基本权益和扶助机制,激励非物质水文化遗产传承人收徒传习和保护,确保非物质水文化遗产代代相传,科学长远地流传下去。
为了更快地推进重庆非物质水文化遗产的学术研究与保护工作,2005年,重庆市编办批准建立了重庆非遗保护中心,承担着重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认定和研究等任务;2006年,重庆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建于重庆文理学院,研究中心一直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理论、内涵和外延的研究,并通过多方努力,最终促成政府宏观指导、非遗保护研究与高校非遗教育三方有机统一。此外,重庆部分区、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心也相继建立,如江津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万州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渝北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北碚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沙坪坝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九龙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城口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等(见表1)。
表1 重庆非物质水文化遗产研究和保护机构
随着更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和保护机构成立,越来越多的专业技术研究人员投入到非遗的研究中来,进一步推进了重庆地区非物质水文化遗产方面的更深层次研究。这些团体组织和研究机构,通过进行水文化遗产的调查与研究,优化水文化人才结构,培养相关的专业人才,广泛开展非物质水文化遗产相关领域的交流和探讨,极大丰富了巴渝水文化遗产的科学内涵。
为更快地推动非物质水文化遗产的展示和传习工作,开展非物质水文化遗产部分典型性类别的专题研究,吸引更多的市民去了解、接受和传承非物质水文化遗产,创建各类水文化遗产博物馆、陈列馆开展宣传是最有效的渠道[2]。在重庆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下,重庆巴渝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馆、酉阳非遗民俗陈列馆和石柱县土家非物质文化展览馆以及巫山博物馆—非遗厅、大渡口区文化馆非遗厅等相继建立(见表2)。通过建立非遗专题陈列馆、博览园和在博物馆和文化馆里设立非遗厅[3],多渠道传习和宣传非物质水文化遗产,切实提高了公民广泛参与非物质水文化遗产保护的热情。
表2 重庆非物质水文化遗产陈列馆、展览馆
重庆非物质水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课题是一个复杂的系统性工作,并非一蹴而就。经济的飞跃和人们现代行为方式的变革,一些重要的非物质水文化遗产的社会存在基础不断削弱,其生存状态正面临着严峻的危机[4]。
随着重庆地区主要江河航运条件的不断改善,重庆江河里已通行千余年的木构航船逐渐被各种豪华铁质轮船所取代,前者主要是以江河周边生活的纤夫划桡拉纤的人力为原动力,而后者则是以大功率马达为驱动力。众所周知,江河号子是纤夫们为协调动作、提高劳作效率时集体喊唱的一种传统水文化民歌,纤夫集体人力被马达驱动力所取代,意味着各种江河号子存在和发展的基础被剥夺。此外,一些善于喊唱江河号子的纤夫,尤其是善于领唱的号子头,绝大多数已陆续离世,在世者基本已是耄耋之年,现今可以传唱三江号子、南溪号子的人已寥寥可数,重庆地区民间流传已久的一些传统江河民歌濒临消失。
随着技术的进步,人们思想的转变,一些原本富有浓厚神秘色彩的水文化民间习俗,在不断蜕变的群众生产生活方式和丰富多彩的当代文化的影响下,日渐失去了原有的庄重、盛大的特点,其程序和环节也简化了许多,这样精简后的水民俗缺乏生机,与原始的民间习俗大相径庭,不禁让人扼腕叹息。如万盛区的黑山请水习俗就存在请水活动中重要的请水环节被删减,请水程序被忽略和请水设施受到损坏等诸多问题。
虽然最近几年重庆市政府对非物质水文化遗产的宣传和保护十分注重,对其的投入力度也在加大,但保护经费不足和传承人缺乏培训的问题仍然相当突出。由于非物质水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多数处于乡村的基层,家庭经济条件较差,且多数缺乏系统、全面的培训。非遗传承帮扶资金的不足,不少非遗传承人“守着金饭碗讨饭吃”[5],生活所迫加之传承意识的相对淡薄[6],大多数传承人选择了外出打工谋生,传承人的持续流失造成了该地区非物质水文化遗产传承的断层。
基于已制定的非物质水文化遗产旅游资源调查方案,以正在进行的全国水文化遗产资源调查为契机,对重庆各区、县内的非物质水文化遗产旅游资源进行全面调查。以水文化民歌、传统水文化舞蹈和水民俗等类型为出发点,填写非物质水文化遗产资源登记表,记录非物质水文化遗产的名称、内容、讲述者或传承人等信息,编制重庆市非物质水文化遗产资源的电子资料库。对已调查的非物质水文化遗产的信息和线索进行客观分析,初步了解重庆地区长江号子、龙舞、龙舟竞赛等长江沿岸非物质水文化遗产基本情况,为进一步开展区域非物质水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旅游开发利用提供依据。
重庆地区部分偏远贫困山区和一些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经济相对落后,非物质水文化遗产的传承人生活水平偏低,传承人在教授传习的过程中存在经济拮据等多种困难,政府应当作为主导力量,在政策、资金和人力资源等方面向这些地区倾斜,加大对该地区非遗传承人和非遗研究团队的扶持力度[7]。对贫困地区的有丰富非物质水文化遗产传承经验的年老传承人,在经济上要给予充足的补贴,社会上要给予他们应有的地位,让他们可以毫无后顾之忧地进行传道授业,广招弟子,做好非物质水文化遗产的承接过渡,不至于人亡技灭。在贫困地区非物质水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方面,做出杰出贡献的非遗传承人和团体,政府要在新闻媒体上对其进行公开表彰并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在社会上创造出热爱和传习非物质水文化遗产无上光荣的舆论环境。
随着市民小康生活水平的提高,公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已经不单单是物质生活上的追求,非物质精神文化方面的追求也逐渐成为现代人们精神追求的一个重要方面。现代旅游业的发展,应与当地的非物质水文化习俗或者技艺等相结合,建立一些具有浓厚民族性和非遗特色的旅游景区,充分利用当地非遗传承人喜闻乐见的水文化传说故事、民族舞蹈或其他传统表演艺术,适当添加现代旅游元素,并促成二者的有机融合,增加景区的神秘色彩,从而提高景区的品位和经济收益,反过来也推动和巩固景区内非物质水文化遗产的生产性保护工作。以合川龙舟竞渡为例,在开发利用当地旅游资源的同时,可以将每年的龙舟竞渡活动考虑编排进当地的精品旅游线路之中,龙舟竞渡可以成为当地旅游的名片并得到传承和发展。
4.4.1 强化非物质水文化遗产品牌的宣传
政府要更加重视地方特色水文化品牌宣传工作,加大各种新闻媒体对具有代表性的非物质水文化遗产的宣传和推广的力度,建立非物质水文化遗产地方品牌,并为品牌创造有利条件,积极“走出去”,通过跨地区开展旅游节、博览会和艺术节等方式,让全社会更多的人认识和了解这个非遗品牌,并与当地旅游开发相结合,通过旅游开发扩大品牌影响力。
4.4.2 促成非物质水文化遗产、城市形象宣传与旅游开发相融合
为更好地展示城市文化内涵,做好文化传承,将极具地方代表性的非物质水文化遗产品牌与城市形象宣传以及旅游开发相结合是一举多得之举。设计制作包含有非物质水文化遗产元素的城市Logo,通过各种媒体对外公布,在车站、机场、公交、公园和广场等多处公共区域和旅游场所进行宣传,推动非物质水文化遗产与城市形象工程、旅游景点的深度融合,提升宣传的效果,增强非物质水文化遗产的社会认同感,建立良好的非物质水文化遗产品牌形象,形成极具影响力的城市名片。
4.4.3 拓展学术交流,提高非物质水文化遗产品牌影响力
紧抓每年开展的“文化遗产日”为活动的机遇,针对具有地方品牌影响力的非物质水文化遗产发起召开各种学术论坛和国际学术研讨会,并在各大媒体同步直播宣传,通过开展对外学术讨论和交流活动,拓展非物质水文化遗产发展的空间,在这基础上深挖非物质水文化遗产的思想文化内涵,以文化交流活动为载体,充分利用国际、国内非物质水文化遗产研究领域的相关资源,并结合当地非物质水文化遗产品牌一起联合包装宣传,增强区域非物质水文化遗产品牌的社会感染力和公众黏性。
实现非物质水文化遗产持续有效地不断传承,并非是某一两个非遗传承人和某个非遗团体能完成的,它需要全社会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并一代接一代地传承下去。在这个过程中,学校教育起到了承上启下的关键作用。在重庆地区的中小学开展非物质水文化遗产的相关课程,把遗产保护教育作为中小学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在高等院校尤其是旅游类的高校或者有旅游类专业的高校开设非物质水文化遗产方面的选修课,外聘非物质水文化遗产的主要传承人亲自授课,通过课堂学习,可以加强学生对非物质水文化遗产的了解和认可[8],从小培养爱护非物质水文化遗产的良好思想品德。
重庆地区地处长江沿岸,龙文化资源丰富,以龙文化为主要特征的传统水文化舞蹈、水文化竞技竞赛和水民俗在重庆很多区、县都有分布。铜梁龙舞、板凳龙舞等舞龙艺术,姜家舞龙习俗、草把龙习俗、黑山请水习俗等龙文化信仰和祭祀民俗对于华夏龙文化的有效传承和发展起到了极大地的促进作用。应以龙文化为重要文化载体,大力发展重庆地区龙舟竞技竞赛项目,深挖龙舟歌会、龙舟会内涵,创立全国性乃至世界闻名的龙舟文化品牌,促进地区特色旅游开发利用,推动重庆地区其他与其相关联的非物质水文遗产协同发展。此外,要充分利用重庆地区的南溪号子、川江号子、三江号子等多种水文化民歌表现形式,并与当地的人文、自然景观旅游开发相结合,积极提高这些非物质水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水平和当地人民的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