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家族化对家族企业创新投入的影响
——基于中国上市家族企业的实证研究

2021-12-17 11:03陈建林晏金桃
科技管理研究 2021年21期
关键词:家族化家族企业经理人

陈建林,晏金桃

(1.广东财经大学智能财会管理学院,广东佛山 528100;2.广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广东广州 510320;3.广州市花都区妇幼保健院财务科,广东广州 510800)

创新投入是对企业未来成长的投资,是企业成长的源泉与内在动力。占据私营企业85.4%的家族企业为中国近60%就业人口提供就业机会。然而《中国家族企业健康指数报告》(2014)显示家族企业研发水平普遍低于民营企业平均水平。另一方面,许多家族企业的企业主因为身体或者年龄等方面的自然原因正面临着安排企业后续管理者的问题,家族企业转型迫在眉睫。传统的家族传承模式表现为“子承父业”,二代的继任也具有他们各自独特的特点和多样性,影响也更加宽泛。然而,也有一些家族企业主选择将企业交给更有能力的外部经理人来管理,去家族化成为家族企业的另一条发展路径。针对家族企业当前普遍遇到的转型和创新问题,本文将关注去家族化对家族企业创新的影响效应。

本文以2008—2019 年中国家族上市企业为样本,对家族企业去家族化与研发投入之间关系进行研究。从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入手,内部因素选择两权偏离度,外部因素则选取制度环境指标研究其对家族企业的去家族化与研发投入之间关系的调节作用。

本文研究意义:第一,从研究主题看,现有家族企业既有研究主要集中在家族企业与创新之间的关系及其影响因素方面,本文从去家族化视角出发,分析去所有权和去管理权两种不同的去家族化方式与企业创新的关系;第二,从研究视角来说,基于公司治理视角,引入两权偏离度和市场化程度两个变量来分析其对去家族化与企业创新投入之间的调节作用,发现去家族化会抑制企业的创新投入,两权偏离度的调节效果不显著,而市场化程度将显著弱化去家族化与企业研发投入之间的抑制作用;第三,本文对家族企业的转型升级和未来发展路径提供了指导性的作用,可以给更多家族企业在转型升级问题上提供借鉴。

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1.1 家族企业的去家族化与研发投入

家族企业在以前是从所有权和管理权两方面进行定义,随着二代介入及家族企业的快速发展,“传承”成为定义家族企业的另一标准。本文基于上述家族企业定义,同样从管理权和所有权两个角度来定义去家族化 :一是变更实际控制人,即家族完全出售企业,所有权和管理权均不保留;二是引入外部职业经理人,即家族仅保持对企业的所有权,实际经营业务交由外聘的职业经理人进行。

1.1.1 变更实际控制人与研发投入

变更实际控制人即家族高管全部退出企业,新控制人对企业经营决策起决定性作用。融资难、融资贵是家族企业普遍面临的难题,而家族企业作为民营企业的重要组成方式[1],如何进行创新资金的融通成为影响家族企业创新水平的重要因素。资金和人才的短缺或原企业主无心或者无力再继续经营企业都将导致家族企业转让易主,而变更实际控制人的这种去家族化方式满足了企业对资金的要求和人才的引进。

目前,关于家族所有权涉入对企业创新究竟是促进作用还是抑制作用一直成为学术界争论的焦点。部分学者认为相比于非家族企业,家族企业有更多的创新投入[2-3]。究其原因,主要从两方面进行分析:一为家族企业主通常希望企业能够永久的经营下去并得以传承,即企业家的长期导向行为[4];二为创一代的创新精神。然而也有不少学者持反对态度,认为家族的渗入会降低企业的创新投入,家族控制在缓解家族化管理所产生的负面影响的同时[5],也将对企业“走出去”形成阻碍[6],降低企业跨国并购意愿[7],减少企业研发投入[8]。相反职业经理人的参与将更利于提高企业研发强度。Chen 等[9]发现家族所拥有的股权越多,研发投入反而更少。朱沆等[10]表明只有在约束型SEW 中,企业主会基于短期的非经济利益增强家族对企业的控制,减少企业创新投入。张妮等[11]则发现家族渗入水平与企业创新之间是一种U 型的关系变化。陈岩等[12]也发现家族企业所有权程度与企业创新绩效呈倒U型关系。

变更实际控制人的去家族化方式虽然可以短期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给企业输入新鲜血液,但是对于新企业主的入驻,这一重大事件可能会引起公司内部的动荡,公司业绩出现波动。同时对于新企业主而言,其对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可能并不太了解,研发活动又表现为期限较长,结果不确定的特点,企业主可能会减少公司的研发投入。

1.1.2 引入外部经理人与研发投入

家族企业中企业的利益即家族的利益,企业的发展也将直接影响家族财富的增长。在企业初创期,企业规模小,业务复杂程度小,对管理者的要求普遍不高,企业创建者既是所有者又是管理者,他们将有更多的便利条件去获取自己的收益[13]。当企业成长到一定程度时,企业规模扩大,业务数量和难度均加大,专业的知识和管理技能变得越发重要。家族高管作为对企业创新战略决策与执行的关键角色[14],其所拥有的知识及技能等都将对企业创新产生直接且重大的影响[15-16]。

有学者研究得出家族化管理在企业初创期是有利的,但是不利于发展阶段,家族成员担任高级管理职位的能力不如外部的职业经理人。从家族企业的发展和家族成员能力有限角度来看,引入外部职业人才已成为企业发展的必需[17]。家族企业在初创期规模普遍较小,业务复杂程度不高,家族成员本身就能解决公司的业务问题。然而随着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张,业务处理难度的加大,尤其是那些技术要求较高的企业,家族成员在能力上普遍不如职业经理人,这时引入专业化的管理人员迫在眉睫。传统委托代理理论认为职业经理人将对全体股东负责,却忽略其可能通过在职消费或者短期套利等行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损害该公司所有者(股东)的利益,进而产生委托代理问题。职业经理人与管理层之间利益不一致、信息不对称、缺乏及时有效的沟通等也造成代理冲突加剧。当家族成员参与管理时,家族股东拥有较大的决策自主权[12],股东与管理层的利益趋同,两者之间的代理冲突得到缓解,组织代理成本和契约成本也得到下降,企业创新投入的意愿也进一步增强。黄海杰等[18]发现无论是第一层代理冲突还是第二层代理冲突,在家族二代进入后都得到了有效缓解,降低了企业代理成本,提高企业创新。

企业家政治资本等是影响企业创新资源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在市场机制还不够成熟的阶段[19]。资源基础理论表明,家族成员社会关系网络越广泛,能得到的外部资源就越多,越有利于降低企业的创新成本[20]。陈岩等[12]也发现在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区域,高管政企关系对企业研发投入与创新绩效具有显著的正向再调节作用。因此在我国低信任社会背景下,与职业经理人相比,家族成员的“血缘关系”优势也显现出来了。引入外部经理人作为家族企业去家族化的路径之一,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有效解决公司内部成员管理能力不足的问题,但是对于企业创新活动的影响也可能起到一定的阻碍作用。

由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H1:去家族化将抑制企业的创新投入。

1.2 家族企业影响因素在去家族化与研发投入之间的调节作用

1.2.1 两权偏离度对去家族化与研发投入之间关系的作用

控制权是控股股东在公司战略决策时依法享有并实施的决策权利,现金流权是股东根据自己所持公司股份而享有的财产分红权。当控制权与现金流权分离时,“同股不同权”现象出现[21],此时实际控制人成本-收益不对称。

(1)两权偏离度,变更实际控制人与研发投入。两权分离情况下控股股东不用承担投资可能带来的全部风险,同时为保护家族社会情感财富,其更可能偏向控制权私人收益方向。控制权私人收益导向假说也表明,控股股东的控制权和其自己的收益之间存在显著正向关系[22]。两权分离度越大,控股家族股东私人收益导向动机越强,如可能为满足家族社会情感财富需求而投资于一些低收益项目[23],导致企业资源错配,影响企业创新[24]。

(2)两权偏离度,引入外部经理人与研发投入。董事长作为公司的最高领导者,对企业战略的选择与裁定起着关键作用。总经理作为公司的经营层,能够对企业创新投入等重大事件的决定发表重要意见。相比于家族管理层,非家族管理者会更加受困于控制家族的管理权干涉,此类家族会更倾向于对不是家族管理者提出的创新提供支持,同时反对影响家族企业经营风险的家族长远利益的高风险高不确定性的创新决策[25]。姜付秀等[26]发现董事长不是家族成员的企业,控股股东私人利益行为更多。

H2:两权偏离度将强化企业去家族化对研发投入的抑制作用

1.2.2 制度环境对去家族化与研发投入之间关系的作用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家族企业将不可避免地为外界环境所影响,行为受其约束。改革开放至今,改革的路线不同,对不同地区的改革程度不一样,因此就市场化程度而言也存在着显著的差异,企业的发展也会因此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企业的投资活动,市场化程度越快的地区,研发投入对应去家族化所带来的环境变化敏感程度越小,投资越大。

(1)制度环境,变更实际控制人与研发投入。企业的研发投入是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的主要手段,对处于高新科技行业更是如此,为了研发出新的产品和技术,提高企业整体实力,帮助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加强对企业研发方面的投资极为重要。研发投入对企业的资金要求较高,仅依靠企业本身可能很难达到要求,因此家族企业往往需要依靠外部融资来满足企业自身的资金需要。然而在市场化进程较慢的地区,企业寻租机会较多,家族企业的发展通常都要受到多方面的约束,尤其是在融资方面。新控股股东的到来缓解了企业研发所需资金的压力,给企业研发提供资金支持。市场化进程较慢的地区企业融资方式相对较少,融资压力更大,对研发投资也更加慎重。

(2)制度环境,引入职业经理人与研发投入。随着家族企业的成长,家族企业已进入成熟期,仅根据企业主的经验主义来管理企业已远远不够,此时企业更加需要专业的人才来对企业实施管理,以应对家族企业外部环境的快速变换,做出专业的判断。在市场化进程较快的地区,产品的更新换代快,企业技术发展飞速,市场竞争比较激烈,职业经理人的引入满足了多数情况下家族成员不具备的专业需求的问题,给企业研发带来技术支持。市场成熟度越高,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与推行越容易。法制体系与监管体系越完善,企业信息越透明,大股东侵占中小股东的可能性越低,家族企业的第二类代理问题可以得到有效缓解。相反,市场化进程较慢地区的社会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影响企业研发投入的行为较少,企业的创新意识也相对较弱,寻租机会却较多。

H3:市场化进程将弱化去家族化对研发投入的抑制作用

2 研究设计

2.1 样本选择方法

本文选取2008—2019 年沪深两市上市中国家族企业为研究对象,共收集1094 个企业,合计5 838个样本。参考邓建平等[27]、许静静等[28]对家族企业定义,将符合下列条件企业视为家族企业:(1)最终控制人能追踪到自然人或家族;(2)最终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必须是被投资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实证过程中剔除ST、金融、保险、证券等金融类受管制公司以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小于10%的样本。对样本中反映正式制度发展状况的数据则来自于国民经济研究所发布的“中国市场化程度指数”[29]。

2.2 研究方法与变量定义

为验证假设1,借鉴以往文献做法,构建如下模型:

为进一步研究,从内外部角度入手,内部因素引入两权偏离度,外部因素引入市场化进程,模型(2)、(3)如下:

相关变量定义如表1 所示:

表1 变量定义

3 实证研究

3.1 描述性统计

从表2 看出未去家族化的家族企业研发投入水平显著高于去家族化的企业,初步验证了本文的主假设。研发密度1 在全样本中的均值为2.19%。相对于去家族化的样本来说,未去家族化的样本的研发密度1 更高。同时在未去家族化的样本中,未去所有权的样本的研发密度1 的平均值为2.20%,也要显著高于去所有权样本的平均值1.73%;未去管理权的样本的研发密度1 的平均值为2.23%,高于去了所有权样本的平均值1.85%。

表2 家族企业创新的描述性统计

全体上市家族企业样本研发密度2 的平均值为4.71%。相对与去家族化的样本来说,未去家族化的样本研发密度2 更高。在未去家族化的样本中,未去所有权的样本研发密度2 的平均值为4.73%,高于去所有权的样本4.24%;未去管理权的样本研发密度2 均值为4.82%,也高于去管理权的样本均值3.97%。

3.2 去家族化与企业研发投入之间的关系

表3 列(1)中Transfer1 在5%水平下显著为负;列(2)中Transfer2 在1%水平显著为负。这说明无论是变更实际控制人还是引入职业经理人,都会对企业的研发投入产生显著的抑制作用。假设1 得到验证。

3.3 两权偏离度、去家族化与研发投入作用

前文研究结果表明去家族化将抑制企业的研发投入。本节则引入两权偏离度与去家族化的交乘项,研究企业内部控制权与现金流权的偏离程度的调节作用。表3 列(3)、(4)中回归结果列示了两权偏离度对变更实际控制人这一去家族化方式与研发投入之间关系的调节作用。发现引入交乘项后,交乘项不显著。该结果说明,两权偏离度作为调节变量,对去家族化与企业研发投入之间的抑制作用影响不显著。假设2 未得到验证。

3.4 市场化进程、去家族化与研发投入的作用

前文分析了企业内部因素两权偏离度对去家族化与企业研发投入之间的调节作用,现从企业外部因素市场化进程来考虑。表3 列(5)在列(1)的基础上引入了Transfer1×IE 交乘项,交乘项系数在5%水平下显著为正,说明市场化进程抑制了去家族化对家族企业研发投入的负向作用。表3 列(6)在引入Transfer2×IE 交乘项后,交乘项的系数虽然不显著,但是仍然存在负相关关系。综上:地区市场化进程对去家族化与研发投入的关系具有显著的负向调节作用。假设3 得到验证。

表3 实证回归结果

4 稳健性检验

4.1 更换自变量定义

把原来衡量是否去管理权由实际控制人既不担任董事长,又不担任总经理重新定义为董事长或者总经理其中一个由外部职业经理人担任的情况也纳入去家族化范围。

回归结果如表4 列(1)所示:即使去管理权定义为董事长或者总经理中有一名家族成员在内也认定为企业已经去家族化,该种去家族化的方式与企业的研发投入之间的关系依然是负相关的,且在1%水平下显著。上述结果表明,变换去家族化的定义后,本文的研究结论成立。

4.2 更换因变量

本文通过更换因变量,把衡量家族企业创新投入的指标变为研发投入/营业收入(Rdrevenue)重新进行回归分析,同样验证了本文的研究结论。如表4 中列(2)、列(3)所示,两种去家族化方式回归系数分别为-0.004 与-0.003,均表现为负相关关系,并且去管理权这一家族化方式与企业研发投入在10%水平下显著负相关,说明家族企业去家族化抑制企业研发投入,假设1 结果得到支持。

表4 重新定义变量后的稳健性检验结果

4.3 内生性检验

(1)倾向得分匹配法。倾向得分匹配法(PSM)可以解决遗漏变量所带来的内生性问题对结论的影响。因此回归前参考Xu 等[30]引入家族企业创始人年龄(founder_age),同时以公司规模(size)、资本结构(lev)、经营能力(operate)等指标作为协变量,用logit 模型进行1:1 匹配,其中创始人年龄(founder_age)定义为当创始人年龄大于60 时取1,否则取0。最终倾向得分匹配法的回归结果如表5 所示:衡量家族企业去所有权变量指标Transfer1 与企业研发密度1(Rdassets)在5%水平下显著为负,系数为-0.003;衡量家族企业去管理权指标Transfer2 与企业研发密度1(Rdassets)回归结果在1%水平下显著为负,系数为-0.003,倾向得分匹配估计得出的结果与基准模型保持一致,本文的主假设得到进一步验证,即家族企业进行去家族化将降低企业的研发投入。

表5 倾向得分匹配法的回归结果

(2)二阶段最小二乘法。参照Xu 等[30]引入创始人年龄founder_age 为工具变量,当年龄比60 大的时候取1,否则就为0。表6 列(1)中founder_age 在5%水平下显著为负,在第二阶段回归中Transfer1 系数为-0.016,t 值为-3.53,说明控制影响企业是否去家族化决定的内生性后,去家族化对企业研发活动的影响仍显著为负。表6 列(3)中founder_age 系数为-0.003,虽然与去家族化(Transfer2)之间的结果不显著,但是同样存在负相关的关系。第二阶段回归中Transfer2 的系数为-0.024,t 值为-7.82,去家族化与企业研发活动负相关。综上,本文研究结论比较可靠。

表6 两阶段模型的回归结果

表6(续)

5 结论与启示

本文收集2008—2019 年共1094 个上市家族企业样本,围绕家族企业去家族化与企业研发投入这一主题,从所有权与控制权两方面,探讨了不同去家族化方式与企业研发投入之间的关系,同时从影响企业创新的内外部因素出发,引入两权偏离度和市场化进程两个指标探究其调节作用,结论如下:

(1)与去家族化的家族企业相比,未去家族化的企业的研发投入显著较高。

(2)从影响家族企业创新投入的内部因素两权偏离度来看,两权偏离度对去家族化对企业研发投入没有显著的调节作用,即两权偏离度不会强化去家族化对企业研发投入的抑制作用。不管是变更实际控制人的去所有权的去家族化方式还是引入职业经理人的去管理权的去家族化方式,两权偏离度均无法显著调节去家族化与企业研发投入之间抑制效果。

(3)从外部因素看,市场化程度弱化了去家族化与企业研发投入之间的抑制作用。第一种去家族化方式即变更实际控制人的去家族化方式对研发投入的抑制效果受地区市场化进程的快慢影响较大,市场化进程越快,该种抑制效果越小。综上,不同地区企业转型的经济后果是不一样的,企业在去家族化的过程中应该充分考虑其所处的市场环境。

本文的研究结论有如下启示:去家族化与企业研发投入之间存在负向的关系,即企业去家族化会抑制家族企业的研发投入。因此,在我国经济转型的背景下,过早放弃家族管理,过早引入外部职业经理人并非提高企业研发投入的有效手段,家族成员参与管理总体上仍不失为一种有利于推动家族企业研发投入的内部治理机制。其次外部正式制度的逐渐完善是提高家族企业研发投入的有效外部条件,随着外部正式制度的逐渐完善,去家族化对企业研发投入的抑制作用越小。因此,为保证我国家族企业顺利通过技术创新实现企业的高效转型升级,持续不断的完善市场环境建设是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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