锻炼情况对老年人实现适宜睡眠时长的影响

2021-12-15 13:26刘杰郭超
老龄科学研究 2021年11期
关键词:编码变量情况

刘杰,郭超,2

(1.北京大学 人口研究所,北京100871;2.北京大学 亚太经合组织健康科学研究院,北京100871)

一、引言

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国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2.64亿人,占总人口的18.70%(国家统计局,2021)。随着1963年出生的首波“婴儿潮”人口将于2022年陆续退休,我国的老年人口规模将更加庞大。但与此同时,我国的社会养老服务准备不足,存在一定供需矛盾。老年人口问题中,老年健康问题至关重要,实现健康老化不仅有益于老年人安度晚年,也有益于减少社会养老服务支出,提高全人群的劳动参与率,进而持续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助力提升老年人健康水平的因素众多,近些年学界逐渐关注老年人的睡眠时长及睡眠质量的作用。充足的睡眠对于个体维持基本生理功能、保持健康状态和提高生活质量至关重要(刘艳 等,2020)。实现适宜睡眠时长和提高睡眠质量,有助于实现健康老化。锻炼也是帮助老年人实现老有所为和老有所乐的重要因素,退休后的老年人适当参加锻炼对于其维持生理功能和促进心理健康大有裨益。这一作用路径中的具体机制也是研究者关心的问题。适度的锻炼能否促进老年人适宜睡眠时长的实现,从而促进其身体健康?本研究拟分析锻炼情况对老年人实现适宜睡眠时长的影响,以期为帮助老年人实现适宜睡眠时长提供有益建议与参考。

二、研究综述

睡眠是个体维持正常生理机能和进行社会活动的基础,睡眠质量与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密切相关(Newman et al.,1997)。但老年人较易出现睡眠障碍,如睡眠时间过短或过长、睡眠质量不佳等。相较睡眠质量,睡眠时长能够具体地进行测量,也更易用一定标准来衡量。美国全国睡眠基金会(National Sleep Foundations,NSF)建议,65岁以上老年人每天的睡眠时长宜为7~8小时(Hirshkowitz et al.,2015)。但现实中,老年人的睡眠时长较难达到这一标准,研究者将其称为睡眠限制(钱柳 等,2020)。有研究指出,很多老年人平均每日的睡眠时长不足5小时(王敬兰,2012),长期睡眠不足会引发许多健康问题(Selvamani et al.,2018)。睡眠时间过长对老年人的总体健康也有消极作用(Gallicchio et al.,2010)。总之,不适宜的睡眠时长会影响老年人的生理健康、心理健康及认知功能(Steptoe et al.,2006),老年人实现适宜睡眠时长对于促进健康老化具有重要意义。

适当进行锻炼是促进老年人实现适宜睡眠时长的一项重要因素。有研究者通过随机对照实验发现:行走等有氧训练能有效改善老年人的睡眠质量(Sekerci et al.,2019),并且老年人日常进行健身锻炼对于减轻焦虑、改善睡眠质量及提高生活质量等具有重要意义(刘其龙等,2020)。为提高睡眠质量,学者们建议老年人进行针对性的定期锻炼(Sertel et al.,2020;Fan et al.,2020)。一项基于Meta分析方法的研究通过对众多研究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发现,锻炼能够提高老年睡眠障碍患者的总体睡眠质量,缩短睡眠潜伏期,提高睡眠效率,并能减少睡眠药物的使用,以及改善老年人的日间功能(方炎炎 等,2020)。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发展体育事业,指出:“体育承载着国家强盛、民族振兴的梦想。体育强则中国强,国运兴则体育兴。”(李可兴 等,2018)锻炼健身行为与老年人的健康与生活质量紧密相连(陈思等,2020),参与锻炼的老年人表现出较高的自尊水平,沮丧感也随之减少,并且能有效降低罹患疾病的风险(Dergance et al.,2010)。总之,锻炼对老年群体身心健康的促进作用已被多项研究证实(张业廷 等,2015;侯莉娟 等,2020),老年人适当锻炼与良好睡眠之间具有正向关联。但既往研究多是将睡眠时长作为连续变量或将其重新编码为定序变量,较少区分睡眠时长是否适宜。而且,由于不同学者对适宜睡眠时长的定义不一,其结论也呈现出较大的差异和争议。此外,已有研究大多为基于小样本的实验研究,较少基于大型专项调查数据对老年人睡眠时长是否适宜与其锻炼情况的关系进行探讨,存在代表性不足的问题。本研究拟以较为通用的适宜睡眠时长标准为依据,分析锻炼参与情况对老年人适宜睡眠时长的影响,并提出针对性建议,以期帮助更多老年人实现健康老化。相较于已有研究,本研究的边际贡献在于,使用具有全国代表性的较大规模样本,在解决部分内生性问题的基础上进行因果关系探讨,并分析城乡类型与收入高低对老年人实现适宜睡眠时长的调节作用,以提示应重点关注的人群,以期为促进老年人实现适宜睡眠时长提供有益参考。

三、方法与数据

(一)数据来源

本研究所使用的数据来源于由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调查中心(ISSS)发起并联合美国密歇根大学调查研究中心实施的中国家庭追踪调查(China Family Panel Studies,CFPS)2018年数据。该调查结合系统抽样和随机抽样准则,数据覆盖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样本规模为16 000户,具有全国代表性。整套问卷的信度与效度已被诸多研究证明。根据联合国相关定义,本研究的研究对象为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在对所使用主要变量的缺失值进行处理后,最终共纳入6 694例样本。

(二)统计方法

研究采用Stata 16.0进行数据分析。首先进行基本的描述性统计,然后分析单次锻炼时长和每周锻炼频率对老年人实现适宜睡眠时长的影响。根据变量特征采用Probit模型进行分析。模型构建如下:

其中:Si为二元变量,表示第i个受访对象的睡眠时长是否适宜,当其睡眠时长适宜时,变量取1,否则取值为0;Exi表示第i个受访者的锻炼情况;Ci为控制变量,γ为控制变量的系数矩阵;α0为截距;εi为随机扰动项(假定其服从正态分布)。

然而上述模型存在一定内生性问题,通过适当的锻炼有可能会起到改善老年人睡眠状况的作用,但也可能是本身睡眠状况良好的老年人才更有可能进行锻炼,因此可能存在一定的双向因果问题。为处理该问题,本研究将老年人单次锻炼时长和每周锻炼频率的一阶滞后作为工具变量,构建如下采用工具变量的IV-Probit模型: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式(2)和式(3)分别为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估计模型:第一阶段模型的fExi为锻炼情况Ex的工具变量;第二阶段的Exi'为第一阶段模型中自变量的Ex预测值。其他同模型(1)。

最后分析城乡类型与家庭人均年收入高低对老年人实现适宜睡眠时长的调节作用。以城乡类型为例,分析策略为先分别构建城镇和农村两个子样本进行分析,然后在全模型中加入城乡类型与锻炼情况的交互项,以检验城乡差异对老年人实现适宜睡眠时长的影响是否显著。本研究将双侧P<0.05视为具有统计学意义。

(三)变量测量

1.因变量

因变量为睡眠时长是否适宜。2018年CFPS中针对性地询问受访者“您每天大约睡几小时?”①对于失业以及退出劳动力市场的受访者,2018年CFPS直接询问睡眠时长;而针对有工作的受访者,则会分别询问工作日与休息日的睡眠时长。对于后一种样本,本研究取工作日与休息日睡眠时长的平均值。。上文提到,美国全国睡眠基金会建议老年人的适宜睡眠时长为7~8小时。目前我国并无针对老年人的适宜睡眠时长标准。我国老年人平均睡眠时长为7.2小时(黄彦 等,2016),短于美国老年人的平均睡眠时长(8.1小时)(Chiu et al.,1999)。显然,老年人的平均睡眠时长存在东西方差异,因此不宜直接采用美国全国睡眠基金会的标准。也有研究指出,我国老年人每日睡眠时长较短,且上床时间和起床时间均较年轻人提前0.5至1小时(Liu et al.,2006)。另外,只靠个人的主观描述难以清楚准确地反映其真实的睡眠时长,这会给界定适宜睡眠时长带来诸多困难。本研究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将睡眠时长6~8小时界定为老年人的适宜睡眠时长,将低于6小时的过短睡眠时间、高于8小时的过长睡眠时间定义为睡眠时长不适宜。

2.自变量

自变量为锻炼身体情况。通过问卷中“过去一周您锻炼了几次”和“过去一周总共锻炼了多长时间”两个问题的回答选项得到。根据数据特征,对原始数据作如下处理。首先,针对锻炼频率进行缩尾处理:未进行锻炼,编码为0;每周锻炼1至6次,分别编码为1~6;每周锻炼7次及以上,编码为7。其次,根据锻炼总时长和锻炼频率的原始数据,计算出单次锻炼时长,然后对其重新编码。编码规则如下:未进行锻炼,编码为0;单次锻炼0.5小时以下,编码为1;单次锻炼0.5~<1小时,编码为2;单次锻炼1~<2小时,编码为3;单次锻炼2小时及以上,编码为4。

3.工具变量

工具变量为滞后一期的锻炼身体情况。一个有效的工具变量应该满足两个条件:①具有相关性,工具变量与内生解释变量相关;②具有外生性,工具变量与扰动项不相关。受访者在上一轮调查时的锻炼情况与其在这一期的锻炼情况高度相关,并且上一轮调查时的锻炼情况不会与模型中的扰动项相关。已有研究也曾使用滞后一期的锻炼行为作为工具变量研究锻炼对个体劳动力市场的长期影响(Lechner et al.,2015)。综上可知,滞后一期(2015年调查)的锻炼情况能满足有效工具变量的条件,应当是当期(2018年调查)锻炼情况较为合适的工具变量。采用CFPS 2015年相关数据,编码方式同自变量编码。将2015年该老年人每周的锻炼频率以及单次锻炼时长分别作为本期该老年人锻炼频率以及单次锻炼时长的工具变量。

4.控制变量

影响老年人实现适宜睡眠时长的因素众多。有研究指出:不良睡眠习惯更易导致女性老年人的睡眠质量差(陈长香 等,2006);收入是影响老年人睡眠质量的重要因素(杜吉利等,2017);居住在城镇/农村以及不同地区,对老年人睡眠状况有着重要影响(刘雪琴 等,2016;李亚宁 等,2007);不同婚姻状态老年人的睡眠障碍患病率不同。此外,现有研究多将慢性病患病情况纳入老年人睡眠质量的影响因素分析,并发现,罹患脑血管疾病、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是导致城乡老年人睡眠障碍的重要因素(韩今华 等,2017;温丽雅 等,2010)。综上,本研究将以下变量作为控制变量:

①人口统计学基本变量,包括:性别(男性为1,女性为0)、年龄(调查时点的周岁年龄,连续变量,研究样本取值范围为60~95)、受教育年限(连续变量,取值范围为0~19)。

②家庭和社会经济变量,包括:城乡类型(农村为0,城镇为1)、是否在婚(不在婚为0,在婚为1)、家庭人均年收入(以中位数为界,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中位数为较低收入组,编码为0,家庭人均年收入高于中位数为较高收入组,编码为1)、是否已退休(否为0,是为1)。

③慢性病患病情况及生活方式,包括:是否患有慢性病(否为0,是为1),过去一月是否吸烟(否为0,是为1),过去一月是否每周饮酒三次及以上(否为0,是为1)。

四、实证结果与分析

(一)样本基本情况

表1 展现了纳入分析的研究对象相关特征。从基本人口统计学变量来看,6 694名老年人中,49.00%为女性,51.00%为男性,平均年龄为68.03岁,47.82%的老年人居住在城镇地区,52.18%居住在农村地区,平均受教育年限为5.05年。

表1 样本基本情况

通过对睡眠时长的原始数据进行分析发现,老年人夜间平均睡眠时长为7.44(±1.87)小时。相较于本研究设定的6~8小时的适宜睡眠时长,我国老年人的睡眠时长情况较好(取推荐时长的均值7与样本均值进行单样本t检验后显示,P<0.001,存在显著差异),但仍有38.17%的老年人睡眠时长并不适宜。在锻炼参与方面,45.56%的老年人未参与锻炼,41.56%的老年人每周锻炼7次及以上,12.88%的老年人每周锻炼1~6次,分布较为零散。在单次锻炼时长上,原始数据显示,老年人平均单次锻炼时长0.88小时(±1.43),9.62%的老年人单次锻炼时长在0.5小时以内,单次锻炼时长0.5~<1小时的占22.48%,单次锻炼时长1~<2小时的占14.43%,7.90%的老年人单次锻炼时长为2小时及以上。

(二)锻炼情况与老年人实现适宜睡眠时长的多因素回归分析

锻炼情况与老年人实现适宜睡眠时长的多因素回归分析结果如表2、表3所示。在对可能的混杂因素进行控制后发现,老年人不同的锻炼情况与其能否实现适度睡眠时长显著相关。每周锻炼频率越高的老年人实现适宜睡眠时长的可能性越大(β=0.017,P<0.001)。单次锻炼时间越长的老年人实现6~8小时夜间睡眠时长的可能性越大(β=0.028,P<0.05)。但是模型(1)和模型(2)可能存在部分内生性问题,因此,本研究采用老年人锻炼情况的一阶滞后作为工具变量,模型(3)和模型(4)的结果依然支持锻炼使老年人实现适宜睡眠时长的可能性增大。

表2 锻炼情况影响老年人实现适宜睡眠时长的回归分析结果(一)

表3 锻炼情况对老年人适宜睡眠时长影响的回归分析结果(二)

进一步以分类变量形式观察具体的每周锻炼频率与单次锻炼时长对老年人实现适宜睡眠时长的影响。模型(5)的结果显示,相比不参与锻炼的老年人,每周锻炼7次及以上的老年人更有可能实现适宜睡眠时长(β=0.119,P<0.001)。而模型(6)的结果显示,仅单次锻炼时长0.5~<1小时(β=0.147,P<0.001)和单次锻炼时长1~<2小时(β=0.116,P<0.05)的老年人实现6~8小时睡眠时长的可能性更大,并具有统计学意义。单次锻炼时长2小时及以上反而对适宜睡眠时长的实现没有显著的保护作用。研究结果提示,少量多次的锻炼可能更有利于老年人实现6~8小时睡眠。

表2 中的控制变量结果也具有一定意义。首先,睡眠时长是否适宜不存在性别差异,但年岁较长的老年人夜间睡足6~8小时的可能性较低龄老年人小,居住在城镇的老年人实现适宜睡眠时长的可能性比居住在农村的老年人大。其次,在婚老年人实现适宜睡眠时长的可能性比不在婚老年人大,受教育年限越长的老年人实现适宜睡眠时长的可能性越大,已退休老年人实现6~8小时睡眠的可能性比年满60岁却继续工作的老年人大。最后,与已有研究结果(吴炜炜 等,2016;庞敏,2004)类似,患慢性疾病老年人的睡眠时长较不适宜,而诸如吸烟、饮酒等不良生活习惯对老年人实现适宜睡眠时长的影响未通过显著性检验。

(三)城乡类型和收入高低对老年人实现适宜睡眠时长的调节作用

已有研究指出:城市老年人的睡眠障碍率高于农村老年人;城市老年人因配套设施齐全以及锻炼氛围浓厚,相较农村老年人更多地以锻炼为目的进行锻炼;此外,家庭经济条件也可能是影响老年人睡眠质量的重要因素。因此,本次研究中分子样本构建模型进行分析,并在全样本模型中纳入这两个变量与老年人锻炼情况的交互项,以检验差异是否显著来讨论其是否存在对老年人实现适宜睡眠时长的调节作用。其结果如表4、表5所示。首先,相较于农村老年人,居住在城镇的老年人更易通过适当锻炼实现6~8小时的睡眠。在全模型中,城乡类型与锻炼情况的交互项均在5%水平下显著,说明城乡差异显著。其次,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老年人属于“睡眠优势”一方。相较于家庭人均年收入处于较低组的老年人,家庭人均年收入较高的老年人更能从锻炼中获得“睡眠红利”。在全模型中,老年人所处的家庭人均年收入组与锻炼情况的交互项也在5%水平下显著,高低收入组的差异也显著。这实质上也是经济不平等的一种体现。

表4 城乡类型对老年人实现适宜睡眠时长的调节作用

表5 家庭人均年收入高低对老年人实现适宜睡眠时长的调节作用

五、研究结论与讨论

本文基于CFPS 2018年数据进行了探索性研究,其研究发现如下。

首先,我国老年人夜间睡眠时长整体较为适宜,但仍有38.17%的老年人睡眠时长不适宜。适宜的睡眠时长对老年人健康至关重要,所以学界仍需深入研究如何帮助老年人实现适宜睡眠时长。本研究仅重点分析锻炼情况对老年人实现适宜睡眠时长的影响。

其次,在全民健身理念的引领下,我国老年人锻炼情况较好,大多保持日常锻炼的好习惯,41.56%的老年人每周锻炼7次及以上,平均单次锻炼时长为0.88小时。但也有部分老年人未养成锻炼的习惯,仍有45.56%的老年人未参与锻炼。呼吁未进行日常锻炼的老年人加入全民健身行动,是今后一项亟待完成的任务。

再次,老年人进行适当锻炼有利于改善睡眠状况,应推荐老年人保持锻炼习惯。具体来说,每周锻炼频率较高并且单次锻炼时长1~<2小时对于实现适宜睡眠时长具有一定的保护作用。少量多次的锻炼更有利于老年人实现6~8小时睡眠。对于部分睡眠时间较短的老年人来说,适宜的锻炼时长和每周较高频率的锻炼,可增加机体能量消耗,起到减轻或消除疲劳的作用,还可以改善睡眠质量。老年人大多会结伴进行晨练,晨练习惯的养成也有益于提醒睡眠时间过长的老年人及时起床进行锻炼。这样的“双向利好”可能是本研究所发现的适度锻炼促进老年人实现适宜睡眠时长的内在机制之一。

最后,控制变量中的性别、吸烟与饮酒对老年人实现适宜睡眠时长的影响并未得到体现,而居住地、伴侣陪伴、较高教育程度和较高家庭人均年收入,均对实现适宜睡眠时长表现出保护效果。年岁较长、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睡眠时长不适宜的问题,宜引起各界重视。居住地与家庭人均年收入对老年人实现适宜睡眠时长的调节作用,也提示今后在干预老年人睡眠问题时,应关注具体的差异机制,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扶助。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指出,“共建共享,全民健康”是建设健康中国的战略主题,并号召突出解决好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的健康问题,促进其积极参与体育锻炼。今后,政府和社区可开发适合老年人的锻炼项目,家人宜多陪伴老年人锻炼,并帮助他们养成科学的锻炼习惯,督促他们日常进行有计划、有规律的锻炼。老年人在锻炼时要谨防跌倒,平时可以增加一些增强自身平衡能力和协调能力、减脂增肌的锻炼项目。同时,家人、社会工作者等在对老年人的锻炼进行指导时,应注意不同老年人在性别、居住地、区域、自理能力以及慢性病患病情况等方面的差异,针对不同老年人的情况对其锻炼进行针对性的指导和帮助。

本研究的主要不足如下。第一,目前学界对适宜睡眠时长的定义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这给本研究增加了难度。所以本研究仅仅是根据针对睡眠时长的已有研究和实际情况以及问卷中较为明确地代表锻炼情况的锻炼时长与锻炼频率进行分析。未来,运动、睡眠与健康领域的研究者需要不断探索,尝试多种思路,积极争鸣,如此才能形成较为可靠的结论。第二,本研究是基于CFPS 2018年数据进行的分析,大型调查往往对某项变量的测量较为笼统,因而究竟是何种锻炼对老年人实现适宜睡眠时长的保护作用最佳,仍需学界进行深入研究。第三,睡眠对改善老年人健康状况具有重要意义已成为共识,但衡量睡眠质量高低的指标不仅包括睡眠时长,还包括睡眠环境及睡眠结构等,期待今后大型的调查数据库能对这些方面进行更加细致和更具针对性的测度,从而助力于由此得到更具可操作性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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