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 萌
(西安思源学院 陕西 西安 710038)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并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我国乡村劳动力流动,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从乡村流向城市,二是从城市流向乡村,后者即是乡村劳动力回归流动。随着我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推进和国家乡村振兴局成立,各项政策随之而来,乡村振兴势在必行[1]。
乡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后,分布在城市的各个行业和岗位,在长期的磨合中,大部分人已经逐渐适应了城市的生活并产生了在城市中扎根落户的想法。因此,想要使乡村劳动力回流存在很大的阻力,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很多进入城市的乡村劳动力文化基础薄弱,但也有部分劳动力有一定的文化基础,并且在多年的打工生涯中不断进步和学习,使自身得到了一定的成长,具备了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一定的专业技能,具备了落户城市、融入城市生活的实力。这些人在具备一定经济实力后就产生了扎根城市的想法,重返乡村对这些人来说没有吸引力,在适应了现代化城市生活之后,这部分人会对落后的乡村生活望而却步[2]。
近年来,城市规模逐步扩大,城市发展迅速,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稳步跟进,使得在城市打工的乡村劳动力也享受到了城市便捷的服务和现代化的设施,以及逐渐浓郁的文化氛围。而乡村的发展滞后,虽然各项基础设施也在不断完善,但同很多大城市相比依然存在很大差距,尤其是教育、医疗保健等公共服务还有很大的改善空间。无论是从以后日常的医疗保健考虑,还是为子女未来教育考虑,意图返乡的乡村劳动力都必然会因此产生顾虑,从而阻碍他们返乡的脚步。
目前,陕西省大部分乡村产业发展薄弱,产业结构比较单一,以第一产业为主,辅以少量的第二、第三产业。农业的规模化和现代化程度低,生产的农产品质量不高、附加值低,并且经常因为销售渠道单一而产生滞销情况,没有形成一二三产业相互配套、相互融合的市场闭环,因此收益很低,致使部分返乡劳动力回流后就业困难、经济收入急剧下降,城市发达的第二、第三产业吸引他们再次流出,也使正在观望的一些未返乡劳动力放弃回流[3]。
虽然乡村劳动力返乡存在重重阻力,但是在城市生活也有很多不足之处,这也从另一方面使在城市的劳动力产生了返乡的动力。
由于我国现处于社会经济飞速发展的阶段,很多大城市竞争激烈、生活节奏过快、生活压力大,对于文化基础相对薄弱的乡村劳动力而言更是雪上加霜,再加上偶发的金融危机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可能使大量岗位消失,随时面临失业危机。
同时,城市房价日益增长,而大多数在基层岗位打拼的乡村劳动力收入相对较低,无力承担较高的房贷,很多人因此无法对所在城市产生归属感,返乡的心情日益强烈,从而加大了乡村劳动力回流的动力[4]。
现代社会中,人口素质日益提升,人们对家庭的建设和发展越来越重视。很多劳动力外出时由于客观原因等无法携带儿女或配偶,除节假日偶尔回家探亲外,长期无法与家人共同生活。外出劳动力同时承担着很大的心理压力和家庭生活成本,这种局面不利于家庭稳固和发展,也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陕西省很多乡村的主体是妇女、老人和儿童,“空心村”现象频发,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问题也成为乡村发展中不可忽视的问题。乡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对家庭发展带来的负面影响在一定程度上超过了外出务工所带来的收益,中国人的传统家庭观念中对家庭的眷恋和重视促使部分乡村劳动力愿意回流。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推行了多方面的惠农政策,加大了对乡村建设的投入力度,各方面的政策倾斜提升了乡村现有劳动力参与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也使部分外出乡村劳动力看到了乡村未来发展的希望和方向。部分携带技术或资金的劳动力开始倾向于返乡创业,扎根乡村以发展自己的事业。
近年来,互联网、电商产业发展,为乡村劳动力返乡创业提供了更好的平台和机遇,增强了劳动力返乡创业的信心和动力[5]。
乡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在城市生活中既有机遇也有压力,众多因素使他们想要回到乡村但同时也有诸多顾虑,针对如何清除劳动力回流的阻力和加强劳动力回流的动力,并且给他们提供回流后的保障以防止他们再次流出,提出以下对策。
由于乡村劳动力重视完善、有效的社会保障制度,很多劳动力想要留在城市享受完善的基础设施、社保和公共服务。因此,促使乡村劳动力回流的基础工作就是提供令人满意、实用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要加大对乡村道路交通、医疗保健、社区配套、学校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力度[6]。
另外,要加强农民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完善乡村教育体制,提供优良的基础教育,优化社区公共服务,形成基本医疗卫生条件和卫生服务等各类基础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管理规范的乡村公共服务体系。
回流乡村劳动力十分关注土地权利,一些携带资金与技术回乡创业的劳动力希望得到稳定的土地使用权,从而可以进行长期稳定的创业。为此,政府应稳步推进并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权和使用权的市场化流转工作,构建合理有效的土地流转机制,降低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成本,充分保障返乡劳动力有关土地的各项权利,使其能够稳定地进行土地承包和运营。要提供完善的配套政策,及时解决劳动力在运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政策问题,为返乡劳动力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7]。
除此之外,为了消除劳动力返乡的顾虑,政府可以建设创业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向有意向回乡创业的劳动力宣传当地的优惠政策和具体的创业流程,让劳动力对返乡创业心中有底,同时通过平台及时传达相关的市场信息、就业信息和政策信息。政府还可以定期举办培训班,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返乡劳动力进行培训,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为创业者答疑解惑,提供完善的创业服务。
虽然很多劳动力在城市遭遇了就业压力大、房价高等状况,但每年依然有很多劳动力从乡村流向城市。因此,政府可以给回流劳动力提供适当的政策性补贴,除了进一步吸引劳动力回流返乡外,还可以留住已经返乡的劳动力[8]。
随着我国产业结构不断优化,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蓬勃发展,吸引了大量乡村劳动力加入,乡村劳动力不断从第一产业流出,转移到其他产业。陕西省乡村第二、第三产业发展欠缺,无法提供足量、可持续的就业岗位,无法为回流劳动力提供充足的就业岗位。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推动下,不断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土地流转方式和制度不断完善也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提供了便利。通过乡村产业结构优化和产业升级,可以吸引不愿回乡种地的青年劳动力参与新型农业经营,推进农业现代化,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集约、高效的现代农业经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