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 萌,芮 敏
(乾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 陕西 咸阳 713300)
农村集体经济也称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我国宪法第八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农村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农村集体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提升农民组织化水平的重要载体,也是实现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制度基础[1]。
农村集体经济的建设与发展,不仅与广大农民有着密切联系,更要与农村发展的宏观格局相匹配,是我国广大群众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不动摇而分阶段实施的重要步骤。因此,在农村的综合发展中,需不断摸索与实践集体经济的表现形式,积极探索多种集体经济模式的实践途径,引导与带领广大农民走上共同富裕之路。
以陕西省榆林市为例,2020 年榆林市村集体总收益10.1 亿元,66.5 万人获得分红。榆林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成效显著,在全市2 960 个行政村成立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使269 万农民获得集体资产股权或份额,并实现全面完成整市共同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改革任务。目前,榆林市1 874 个村开展“三变”改革,占总数的63.3%。榆林市各县(市、区)探索有效实现形式,相继发展了资源开发型、资产经营型、股份合作型、产业带动型、服务创收型5 种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使75.8%的村集体有经营性收入。这种改革红利的快速释放,使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增强。
我国政府工作的核心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农村经济中,农民种植生产积极性提高,现代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都与政府的政策贯彻及工作成果分不开。我国农村发展取得良好成绩的根本原因在于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不仅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制度基础,也是农村集体经济制度的基础。因此发展集体经济应顺应时代发展趋势,发挥集体经济组织的主体作用。将集体经济发展起来,可以充分保障农民权益,实现快速致富。当前,制约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原因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虽然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取得了一定成绩,但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可能不会产生可持续性收入。农村集体经济对财政性投入的依赖程度依然很高,导致集体经济中增收项目比例降低、资产投入减少。例如在收入与支出无法相抵的情况下,有的村集体仅靠占地补偿款或者集体预留资金过日子,更有甚者会通过挪用财政专项拨款维持村民委员会日常工作。由于非常规性收入不可延续,如果这种情况持续性出现,可能陷入“贫穷—借钱—贫穷”的恶性循环[2]。
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需要领导干部及人民群众的集体智慧,还需要结合本地区的自然发展情况制定本区域现代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策略。因此需适时提升村级发展管理能力,提升村级集体经济管理团队的整体管理水平,才能实现协同发展、共同富裕。实际工作中,出于自身发展的需要,我国农村现有高质人力资源大部分会通过各种途径谋求发展。目前在岗的村级管理干部任职资历较久、思想保守,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集体经济发展。
从目前实际运营情况看,在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来源中,自主经营性项目的收益比率仍与预想差距甚远。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来自于互助资金占用经费、入股分红等,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集体经济发展进度。需要发展多模式的集体经济发展业态,尝试与第二、第三产业实现融合。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时,应发挥自身优势,力求稳定经济收益。发展与巩固村级集体经济的核心因素在于提升集体经济“吐故纳新”的能力,使村级集体经济收入项目实现自主经营。
俗话说“火车跑得快,全凭车头带”。积极发挥乡村干部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是村集体经济实现稳定增长的核心因素。现阶段乡村干部中出现一种行事风格,即在发展集体经济时出现“既不敢想也不敢做”的思维方式。没有配套实施业绩考核及激励机制,使乡村干部的个人利益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联系不密切,出现“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现象,导致乡村干部不愿过多插手。
薪酬待遇较低是制约乡村干部工作积极性的重要因素之一。由于薪资待遇较低,导致一部分在岗工作人员工作拖延、缺乏主动性。有的行政村曾出现过拖延工资发放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基层干部的工作热情。
针对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可持续性发展问题,应着重发展延续性经济项目。例如在发展种植生产农作物项目时,可结合区域特色,将深加工行业作为延续性经济项目。还可积极推进辅助性产业,例如包装、轻加工、旅游行业等。通过多种模式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延伸产业,做好品牌建设,调动广大农民的参与热情,提升集体经济发展延续性。
村级管理干部队伍应加大力度引进有能力、有作为的年轻人,例如返乡的大学生、退伍军人等。应将政治素质高、带富能力强、深得民心的能力型管理人才放到关键岗位中。对于一些关键性岗位,例如集体经济或合作经济组织的负责人等,需按法定程序选举产生。充分发挥党组织的资源优势与政治优势,将村中优秀人才吸收到村集体经济组织中,为进一步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储备强有力的人才资源。
3.3.1 发挥乡镇政府的指导作用
乡镇政府要按行政级别对农村管理团队施加压力,按阶段分配任务,并将任务目标细化至个人。具体实施时,乡镇政府要及时进行指导,并适时监督、反馈。通过绩效式管理对各行政干部进行业绩评定,想办法让乡村领导班子“动起来”。发挥集体优势,汇集集体智慧和力量,为农村集体经济自主经营中遇到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3.3.2 积极拓展创新增收新模式
村级干部要积极发挥群众力量,通过收集整理“好点子”“好方法”,运用发散性思维,在运营好现有各级项目方面群策群力,在专项资金使用与管理上降本增效。通过对各种形式村办企业或合作社的经营性项目进行深度挖掘,实现既便利村民,又提高经济收益。同时,应拓展渠道,着力发展新经营项目。运营中,重点对一些发展好的集体经济项目做好宣传,树立典型示范基地,打造一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标杆性示范村并积极推广,为进一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高标村做好铺垫。
要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与乡村干部政绩考核相结合。应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程度作为基层干部考核的重要标准之一,并将其作为乡村干部或基层选拔重任、择优入编的重要依据。从组织层面来说,要积极兑现制定的政策制度,实现“奖惩双轨制”。在政策制定及实施时,要严格遵照规则行事。在集体经济形势好、收益可观时,应及时对干部及基层组织进行奖励。通过一系列举措,切实激发乡村干部参与集体经济建设与发展的热情。
设置专项资金用于发放基层工作者薪金。相关部门可通过设置专项资金的方式,对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开展与实施进行把控。可结合各区特色,发展特色性收益项目,为集体创收增收,缓解薪金发放压力。通过培训与研讨的方式,加强基层管理者工作素养,提升政治觉悟,鼓励奉献精神,共同为集体经济发展献计献策。树立“一荣俱荣”的管理发展观,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带领广大群众共同致富。同时,要对基层管理者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激励他们为发展集体经济事业而奋斗[3]。
对于我国基层管理部门,要严格控制非生产性的支出,例如招待费、行政办公费等。科学制定额定标准,坚决取缔超标项目,降低综合管理成本,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村级集体经济应坚持“量入为出,适度消费”,逐渐形成制度进行约束,为广大村民树立良好的榜样。应将集体收益中的大部分用于发展生产,小部分用于集体福利项目发放。
对集体经济发展中可能出现的“跑冒滴漏”现象,应建立内部纠查整改机制,加强对基层管理者的监督审查,体现公平性、廉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