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江城市带环境规制对产业优化升级发展研究

2021-12-14 11:49李健伟
梧州学院学报 2021年3期
关键词:皖江规制产业结构

李健伟

(铜陵学院 经济学院,安徽 铜陵 244000)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增长正在逐渐由高速向中高速转换,也更加重视高质量的增长。然而在发展经济的同时,环境污染和破坏问题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都屡见不鲜。而良好的生态环境无论是对于经济的发展还是居民的生活都非常重要,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发展显然是得不偿失的,因此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加强环境的管理和保护显然是我国政府和企业工作的当务之急。环境规制这一概念通常是指为了解决环境污染的负外部性,政府通过采取相应的措施对企业的经济行为进行一定的管理和控制,从而实现保护环境和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最终目的。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必须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2010年1月,国务院正式批复《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这对安徽省融入长三角经济圈,推动中部地区崛起以及区域经济协调统一发展至关重要。皖江城市带包括合肥、安庆、宣城、池州、铜陵、芜湖、马鞍山、滁州8个地级市以及六安市的金安区和舒城县,由于数据统计关系,本文主要研究前面8个地级市环境规制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影响。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着力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能够使现有的资源得到优化配置,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相对于传统的劳动密集型和土地密集型产品,高知识和技术密集型的产品往往具有更高的附加值,在国际贸易中也有更强的竞争力。因此,要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然而,我国现阶段高新技术产业还存在法律法规不够完善、人力资本匮乏、研发投入不足等问题,这也是我国需要长期面对并亟待解决的问题。

1 文献综述

1.1 环境规制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相关研究

1.1.1 环境规制相关的文献综述

史贝贝等[1]使用双重差分法分析了环境规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结果显示,环境规制对城市的经济增长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而且这种促进作用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而不断加强,表现出较明显的边际递增效应。张小筠等[2]梳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年以来环境规制政策的发展演变过程,并指出在新时代应该加强环境监督执法力度并完善环境监督管理体系,将环境规制的理念从“污染防治观”转到“生态文明观”。倪娟等[3]从污染减排绩效、政府干预以及污染减排成本等角度分析了环境规制强度各种测量方法的优劣性,并指出未来环境规制强度的测量指标应该能解决同时性和多维性问题并在理论上与污染减排成本相关联。张振华等[4]对环境规制政策的演变进行了整理和归纳并从政策力度的完善以及政策目标的优化等角度提出相关的建议。潘翻番等[5]认为中国在环境规制领域长期依靠政府,很少有关于自愿环境规制的尝试,未来应该加强将中国特色的政治和经济等因素纳入到自愿环境规制的研究领域。

1.1.2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相关的文献综述

赵洪斌等[6]分析了中国出版产业结构优化的协调性等相关问题,并提出中国出版产业结构优化应该以科学技术进步为导向并在国际竞争中形成一定的竞争优势。张杰[7]认为中国当前的产业结构面临着工业部门投资增速下降、制造业自主创新能力较差以及第二、第三产业发展相脱离的现象,并提出坚持政府功能和市场功能相结合以及坚持制造业立国的产业结构调整方向等相关政策建议。张银银等[8]认为应该立足知识积累和知识分工等途径来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王茂祥等[9]使用江苏省三次产业超前系数和产业结构变化值等指标对江苏省产业结构升级的方向和速率进行了测度,并提出了促进第一、第二产业转型升级以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等政策建议。王晓雁[10]认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一个循序渐进、不断发展的过程,不可能一步到位,企业和政府在发展新兴产业的同时也要兼顾传统行业,推动第一、第二、第三产业的协调发展。吴云勇等[11]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坚持建设创新型国家等宏观方面探讨了东北老工业基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具体路径。

1.2 环境规制对产业优化升级影响的相关研究

周荣蓉[12]构建了安徽省各个地级市的环境强度指数,通过对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来检验环境规制对产业优化升级是否产生影响,结果表明,虽然环境规制对安徽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影响具有时滞性,但是其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张春晓[13]认为生态文明建设与产业结构升级相互促进、相互影响,他认为应该从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及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来对产业结构进行优化升级。苗苗等[14]通过构建全国各个省份环境规制力度综合指数,并使用中介效应模型探究了环境规制和企业技术创新之间的关系,结果显示,环境规制力度的加强对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张忠杰[15]利用中介效应分析了我国各个省份环境规制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影响,研究结果发现,非国有企业就业人数所占比例以及环境规制等因素的提升均会促进产业结构的转型与升级,然而环境规制通过技术创新影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中介效应并不是十分的明显。杨骞等[16]使用空间Durbin模型研究了政府环境规制的竞争是否对产业优化升级具有空间的溢出效应,通过实证分析发现,相对于不考虑地方政府竞争的情况而言,考虑地方政府竞争以后环境规制对于产业结构合理化水平的提升具有更加明显的促进作用。冯宗宪等[17]通过收集上海和深圳两地上市公司的相关数据探索了环境规制是否会对企业的技术创新产生影响,研究结果显示,环境规制对国有企业的技术创新没有影响而对民营企业技术创新则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进而提出政府应该加大对民营企业的政策倾斜并继续推进国有企业的管理机制改革。赵云佳等[18]采用PSM-DID模型对我国A股上市公司的相关数据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新环保法对企业的创新和研发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但是在高污染地区则会对企业的研发创新有明显的抑制作用。

1.3 文献述评

现阶段很多学者从不同角度对环境规制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进行了研究和论述。在环境规制方面,有的学者提出政府应该加强对环境的监管力度,而另一些观点则认为环境规制不能长期依靠政府,应该加强自愿环境规制领域的研究和探索;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方面,大多数学者都认为应该加大中国高新技术产业的研发投入,在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的同时也要兼顾传统行业的发展,从而推动三大产业的全面协调发展;在环境规制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影响方面,虽然不同学者的观点有所不同,所采用的衡量指标也有所差异,但是总体来说大多数学者都认为环境规制对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尤其是对民营企业和低污染地区企业的技术创新有更加明显的促进作用。

2 环境规制对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作用机制

2.1 激励创新机制

环境规制会增加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治理成本,如果成本过高会降低企业的利润甚至使企业产生亏损,这无疑会激励企业不断进行研发和技术创新。不管是对原有的生产工艺进行转型升级还是研发出新的生产加工工艺,其目的都是为了减少或者避免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加工工艺落后而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污染。这种激励机制不仅会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而且会提高企业的生产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2.2 消费和投资传导机制

环境规制的加强会使环境污染行业产品的生产成本增加,而这部分增加的成本会通过产品价格上升而转嫁给消费者。在消费需求偏好不变的情况下,消费者必然会减少对该种商品的购买而增加对其替代品的购买。新的投资者也会选择低能耗和低污染的新设备,最终必然会导致这种落后的生产工艺和生产流程被淘汰。这种消费和投资传导机制通过改变消费者和投资者的需求,使得高污染行业无法生存下去,逐渐被市场所淘汰,从而最终达到优化产业结构的目的。

2.3 企业进入退出机制

环境规制要求企业在进入该行业之前必须购买治理污染的先进机器设备并采用低能耗和低污染的生产技术,因此环境规制会抬高企业进入一个行业或者部门的门槛。环境规制的强度越大,这种进入门槛就越高。另外,一些已经进入该行业的企业可能因为治污成本过高或者生产技术落后而被迫退出该市场。环境规制通过对企业的优胜劣汰从而实现对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

2.4 贸易转移机制

经济全球化不仅促进了各国之间商品的贸易,也加速了生产要素在各国之间的流动。“污染避难所假说”认为发达国家出于保护本国环境的目的而将一些高污染的落后的产业转移到发展中国家,由于这些发展中国家的环境规制较弱,企业的治污成本较低,因此这些国家的公司往往愿意接受这些高污染产业,虽然短期内这些企业能获得一定的收益,但从长远的角度来看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必然会对该国经济的长期发展造成极大的制约。如果发展中国家能够加强本国的环境规制,增加工厂污染环境所付出的代价,那么发达国家只能选择退出该国市场或者将工厂转移到其他还未实施环境规制的发展中国家,这种贸易转移效应间接优化了发展中国家的产业结构。

3 环境规制对产业优化升级影响的实证分析

3.1 变量的选择和模型的设定

本研究的数据来源于安徽省统计年鉴,通过收集皖江城市带8个地级市2009—2018年的相关数据,构建多元线性回归模型。被解释变量为产业优化升级指标,用第三产业生产总值与第二产业生产总值之比来表示,核心解释变量为环境规制强度指标,用工业废物产生量来表示。另外,本研究选取了4个控制变量,包括外商直接投资(FDI)、国内生产总值(GDP)、城镇化率(UR)以及对外开放度(OPEN),其中,对外开放度使用进出口总额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来表示。

本研究变量的选取见表1。

表1 变量的选取

本研究的面板数据计量模型设置为

UIS=β0+β1lnGDP+β2lnFDI+β3lnWE+β4UR+β5OPEN+ε

(1)

式中,β0表示常数项,β1~β5分别表示各解释变量的回归系数,ε表示随机扰动项,由于国内生产总值、外商直接投资、环境规制强度指标这3个指标数值较大,为了使各个变量的回归系数具有较强的解释力度,因此对这3个变量取了对数。

3.2 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本研究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2。

3.3 多重共线性检验

如果某一解释变量可以由其他解释变量线性表示出来,则该模型存在多重共线性,回归结果没有太大的意义,因此在对模型进行回归分析之前先对解释变量进行了多重共线性检验,检验结果见表3,由于所有解释变量的VIF均<10,说明不同解释变量之间不存在多重共线性。

表3 多重共线性检验结果

3.4 实证结果分析

本研究使用stata12软件对皖江城市带8个地级市的相关数据进行了回归分析,选择面板数据固定效应模型的回归结果来解释环境规制强度对产业优化升级的影响。结果(见表4)显示,包括核心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在内的所有指标的P值均<0.01,说明所有的变量均在1%的水平上通过了显著性检验,回归方程如下:

表4 固定效应模型回归结果

UIS=0.31lnGDP-0.11lnFDI-0.02lnWE+0.99UR-1.53OPEN-1.32

(2)

通过对回归结果的观察可以发现,核心解释变量环境规制强度与产业优化升级之间呈负相关关系。这说明工业废弃物的大量排放对产业优化升级有一定的抑制作用。另外,外商直接投资和对外开放度的回归系数也为负值,分析其原因可能是,皖江城市带在招商引资上可能吸引了较多低端产业,而这些产业往往是高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的产业,从而导致了对产业优化升级的负面影响。而国内生产总值和城镇化率通常反映的是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这2个指标的回归系数为正值说明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对产业优化升级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4 结论与政策建议

4.1 研究结论

本研究结果显示,国内生产总值和城镇化水平的回归系数为正值,而环境规制强度、外商直接投资和对外开放度的回归系数为负值,说明一个地区的经济增长对该地区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有明显的促进作用,而污染废弃物的排放则会抑制该地区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同时也说明,在吸引外资方面,大量高污染和高能耗低端产业的引进则会在不同程度上阻碍地区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4.2 相关政策建议

4.2.1 加快发展第三产业

当前皖江城市带经济发展依然以第二产业为主导,第三产业发展尚不成熟,与沿海发达省市相比依然有较大的差距。而工业的发展往往伴随着消耗大量的自然资源并且会对环境造成严重的破坏。因此,皖江城市带各地级市应该抓住融入长三角一体化经济圈的机遇,借鉴和学习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取得较好效果省市的管理模式以及转型经验,完成从低端产业向中高端产业的过渡。

4.2.2 建立对规制者和被规制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政府作为环境规制的执行者,如果一味地追求经济指标的高增长率,就比较容易忽视对环境的保护,而旧的考核制度和标准通常是把经济增长率放在第一位的,这种激励机制往往会纵容企业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如果将经济增长速度以及环境改善程度等多个指标加权以后作为对政府工作人员新的考核标准,这无疑会增加政府工作人员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另外,环保部门应该加强对环境污染企业的监督和处罚力度,公众和媒体也应该加强日常监督,如若发现企业的排污行为应该及时地向有关部门举报。这种约束机制必然会增加企业的排污成本和排污压力,从而促进企业研发排污设备,提高排污技术。

4.2.3 进行合理的招商引资

皖江城市带各地级市的外商直接投资水平和对外开放度虽然逐年提高,但是也在一定程度上给环境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一方面是由于引进的这些外资企业主要的投资领域可能是高污染高能耗的低端产业,而发展前景更好的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服务业则相对较少;另一方面国内的环保部门对外资企业的环境管制往往不够,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这些外资企业无视环境污染的不良风气。因此,皖江城市带各地区在招商引资之前务必对外资企业进行深入的了解和考察,对排污技术不合格产业附加值低的企业应该坚决杜绝,不能为了完成招商引资的目标而不顾环境承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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