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世昌,钟楼栋,张皓楠
(河北金融学院 河北 保定 071051)
互联网金融领域衍生出很多金融模式,众筹融资就是其中之一。众筹融资发展的时间并不长,2009 年美国出现了第一个众筹融资平台,我国于2011 年出现,之后出现了越来越多的众筹融资平台,该行业发展时间较短,整体处于萌芽期,因此相关的研究较少,只能结合众筹融资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分析其运作模式,并分析其中存在的风险[1]。
众筹融资是指筹资人可以在某个平台上以视频的方式展示自己的项目,从而进行融资。近年来,众筹融资逐渐发展,演化为筹资人在融资平台上展示自己的项目,以此吸引投资者的注意,进而寻求投资者的支持。项目申请人是在众筹融资平台上展示自己的项目用以获得融资的个人或团体,这些项目申请人一般具有很强的创新能力,项目的发展前景良好但是缺少发展资金[2]。
众筹融资平台是通过审核筹资方发起的项目,判断其否符合标准,同时将合适的项目展示给投资方,为项目提供支持的一个信息服务平台。投资方(项目支持者)通过众筹融资平台选择前景良好的项目,为项目发起人提供支持,包括资金、实物等。在这个过程中,项目支持人主要以捐赠或奖励的方式对筹资方进行支持[3]。
目前,众筹融资在我国还处于萌芽阶段,从我国的众筹融资平台发展现状可以看出,其整个运作流程划分为3 个阶段,即项目的准备阶段、融资阶段以及经营阶段。
一是项目准备阶段。项目发起人在众筹融资平台上向外界展示项目,并做好获取支持的准备工作。这一阶段主要就是项目申请人在众筹融资平台上提交审核项目的申请,审核通过后才能进入下一阶段。
二是项目融资阶段。这个阶段是众筹融资的筹资期,即项目通过审核后,在展示中被投资者看中并予以支持的过程。
三是项目经营阶段。该阶段是整个众筹融资的经营过程,也就是项目发起人已经获取支持,开始运营项目直到与项目支持人共享经营成果的过程[4]。
项目发起人(融资方)是筹集到资金之后的项目运营者,他们的优势在于富有创意、想法、项目,对项目的专业知识有深入了解。
在项目发展初期,申请人需要向支持者详细介绍融资项目的可行性和前景、潜在风险、资金需求等详细信息。
项目申请阶段就是在众筹融资平台上提交融资申请,其中包括项目申请人的信息、项目相关内容、资金需求、项目发展状况与风险以及经营成果的分配等内容。
收获筹资即项目成功通过平台审核,并且获得相应的资金。通常情况下,项目申请人获得的资金数量是筹资期限截止时实际筹资金额的90%~100%。项目发起人获得资金后开始经营项目,这是最重要的环节,也是众筹融资平台上准备工作的最终目的,并且在整个项目的运营过程中,项目申请人要承担信息披露和接受监管的义务[5]。
最后一个阶段是成果分配,这一阶段是项目支持者盈利的阶段,如果项目成功经营,那么最终获得项目申请人承诺的报酬;否则表明项目失败,项目申请人不再承担分配成果的义务。
众筹平台是中介机构,主要盈利点是收取最终成功融资之后的手续费和服务费,最主要的工作内容是保障平台正常运行,促进投资方和与融资方的合作,如果项目满足要求,则项目可以通过审核并进入下一阶段。
审核之后的项目一般用视频或图片的形式介绍内容,目的在于通过在平台上展示并获取关注与市场反馈,确保能够在确定期限内筹集到足够的资金。在资金管理方面,项目发起人在规定的筹资期限内筹集一定资金,这部分资金需要得到适当管理。筹资期限结束后,如果筹得的资金多于预期金额,那么众筹成功,众筹融资平台会从所筹集的资金中提取佣金和服务费(一般为0%~10%),这是众筹融资平台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剩余的资金分配给项目申请人;如果筹得的资金小于预期金额,则视为筹资失败,所筹集的资金会退还给投资者,众筹融资平台也不会收取任何费用[6]。
项目支持者是整个项目的出资者,具有资金优势,能够支持和监督项目的经营与发展,在项目取得成功之后享受成果。项目评估是项目投资方参与投资的开始,投资人根据平台中项目的详细信息,承诺回报以及资金额度等评估自己是否愿意给予支持,如果愿意投资,那么项目支持者还需要在项目运营过程中监督项目的运行,保证自身的合法利益,定期或不定期地与项目发起人进行沟通,监督项目的实施状况。获取报酬是参与众筹融资最终的收益体现形式,项目顺利经营之后,项目发起人按照之前的承诺予以回报[7]。
众筹融资是互联网经济下的一种创新型金融模式,目前国内还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保护,缺少严格的法律限制,很有可能导致众筹融资发展偏离方向。
从目前政府监管部门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态度来看,政府部门的态度尚不明朗,给不法分子提供了可乘之机,这是亟需关注的方面。
筹资方只需要通过众筹融资平台的审核就可以在平台上筹资,准入门槛较低,会出现部分人员骗取资金的情况,增加了支持者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项目发起人申请信息的真实性没有专业的评估人员进行审查,众筹融资平台的收入主要来自于筹资方最终分配的佣金以及服务费,容易出现申请人与平台方联合进行诈骗的现象,因此平台的审核缺乏一定的公允性。
二是项目申请人获取支持之后,由于信息不对称,资金的使用以及流向无法得到实时监督,最终项目失败之后也无须赔偿,这样项目申请人就可能会损害投资者的利益,给投资者带来较大风险。
三是发起人承诺的回报不受法律约束,因此筹资方的违约成本非常低,大大增加了项目发起人的违约可能。
项目支持者评估项目时,由于专业知识有限或认知有误,容易出现评估失误,使投资者投入资金之后难以获得回报。发生这种评估失误的主要原因在于双方的信息不对称。虽然项目申请人充分了解项目的信息,对潜在风险有了一定认知,但是作为项目支持者来说,他们对项目的了解仅是众筹平台上展示的内容,所以评估的可靠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项目发起人所披露的信息是否可靠完整。
项目申请人可能为了获取支持而披露“完美”信息,也可能隐瞒潜在的风险误导投资方,这样就会对投资方造成很大的损失[8-9]。
经营阶段是项目申请人最重要、最困难的阶段,因为在众筹融资平台上融资的最终目标是使项目顺利开展。经营风险主要来源于以下3 个方面。
一是发起人的自身能力缺失,综合素质有限,不能顺利经营项目,导致经营失败,最终使双方都遭受损失[10-11]。
二是在经营过程中,投资方与筹资方之间的交流以及投资方对筹资方的监管方式不当或者沟通不畅,阻碍项目的经营。
三是在融资平台上,如果该项目被其他人模仿并改进,会影响项目经营的市场前景,投资方最终是否能够获得回报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