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金环
作为土生土长的临沂人,我是沐浴着沂蒙精神的光辉长大的。一个个军民“水乳交融、生死与共”的感人故事激励着我,长大后一定要做对社会有贡献、跟群众一条心的人。
自2001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以来,藏蓝色警服我一穿就是20多年。
我深知穿上这身警服,就意味着要化身为伸张正义的使者和打击犯罪的战士。
记得2011年“清网行动”中,一名潜逃11年的故意杀人命案在逃嫌犯焦某需要缉捕归案。“命案必破”是人民公安的庄严承诺。为此,我先后20余次到焦某家中做其亲属的规劝工作,不厌其烦地解释政策法规。慢慢地,我的真诚消解了其家人的抵触心理。焦某通过亲人表示,可以投案,但必须由我一个人与他见面。
于是,我独自驾车来到一百多公里外的枣庄市。根据焦某家人的“指令”,在多次变换见面地点后,我最终在一个隐蔽的小树林见到焦某。见面后,我向他详细解释了关于刑事犯罪定罪量刑的相关政策,耐心倾听他的诉求、解释他的疑惑,表达了公安机关“命案必破”的决心。经过一个多小时推心置腹的说服教育,焦某的心理防线被我攻克了,最终选择了投案自首。
那一年的“清网行动”,我一共劝导9名在逃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其中,涉嫌命案的在逃犯罪嫌疑人就有3名。
就抓捕的危险性而言,高居前列的,一个是命案逃犯,另一个就是毒贩。但即便情况再危险,作为公安警察也要第一时间冲上去。记得有一天凌晨,我带着民警在辖区路段执行巡逻任务,路边一辆轿车引起我的注意,车内两男一女形迹十分可疑。
我立刻警觉起来,带着民警上前盘查,果不其然在车座底下的卫生纸里发现了冰毒。眼见事情败露,犯罪嫌疑人弃车四散而逃。情况紧急,我本能地冲向跑得最快的那名男子,在他身后狂追200多米,瞅准时机,抓住他的胳膊一个侧摔将其制服。事后,我们以此为线索顺藤摸瓜,一举破获了流窜于郯城、兰陵两县的贩毒团伙。
每一次和歹徒近身搏击后,自己也觉得挺“虎”、挺“彪”的,战友们背后戏称我“杜大胆”。但我只是想尽我所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就是我们公安民警要侦破的要案。有一年辖区内某信用社临时工吴某做生意赔了钱,就心生邪念,骗取群众存款后潜逃。我仔细分析案情,不为假象迷惑,坚定认为这是一起刑事诈骗案件。只有抓住犯罪嫌疑人,才能挽回群众的损失。
当时,我怀孕已经七八个月,婆婆和家人非常担心我,生怕我会出事,可我哪里顾得上这些,当天晚上就带了几个人,在宾馆内成功抓捕了吴某,破获了这起重大诈骗案件,追回了部分赃款,最终吴某被判有期徒刑15年。
作為土生土长的当地人,朋友、亲戚、熟人、乡邻,遇到案子,找我说情的、哀求的,甚至送礼的现象时有发生。可我每次都用一句话回绝:“我会实事求是,依法办理!”这是我的人生底线。时间久了,说情的没了,却送我“杜老铁”的外号。
20年来,我先后参与侦破各类治安、刑事案件2600多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200多名,挽回经济损失900多万元,我和我的同事们始终做到牢牢守住一方安宁。
习近平总书记说过,“和平时期,公安队伍是牺牲最多、奉献最大的一支队伍。”这是一句肯定褒奖的话,更是一句激励鞭策的话。作为基层民警,我和我的战友们,将始终公正执法,一心为民,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勇往无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