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贺庭汉 袁志茵
楚塞三湘接,荆门九派通。湖北省荆门市素有“荆楚门户”之称,地处湖北省中部,辖一县两市四区,土地面积1.24万平方公里,人口300万人,是全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全国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国家大型商品粮基地、高油酸油菜产业化种植区,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提供了优质的土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社发展,市农业农村局、市农村经营管理服务中心等职能部门通力协作,大力指导、扶持和服务全市合作社规范发展和质量提升,合作社规范运行水平大幅提高,服务能力和带动效应显著增强。截至2021年6月底,全市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合作社有7411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34家,省级示范社106家,市级示范社538家。
荆门市采取建立常态化机制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方式,规范发展合作社。一方面,市农业农村局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紧密合作,共享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系统查询功能,实时掌握全市合作社登记、年度报告报送、经营异常等情况。在推先荐优活动、定期监测时,严格执行农民合作社联席会议制度,经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审查合格的合作社才予以推荐、认可,同时注重实地考察、现场走访,重点要求合作社规范章程、完善财务管理、合理分配收益。每年专门组织县(市、区)辅导员、合作社带头人等到各地学习合作社规范发展、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规范化建设经验。另一方面,集中开展“空壳社”清理专项行动,建立“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机制,多部门联合出台《荆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荆门市农民合作社异常情况清查工作方案》,组织县(市、区)核实并分类处置。全市共清理“空壳社”697家,在全市范围重点推介了钟祥市“空壳社”“挂牌社”分类整顿的“五查三拍”(查执照、法人、成员、记录、账目,拍办公场所照片、生产基地照片、现场核查照片)工作法,得到省农业农村厅认可和推介。
荆门市始终坚持探索创新合作社的组建模式和运营模式。从合作社组建来看:一是党建引领合作社,即党员干部主动作为,争当合作社领头人。例如,沙洋县拾桥镇老山村党支部书记牵头成立路翔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种植5000亩优质稻,有成员210户,成员人均年增收500元。这种模式实现了政治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多赢。二是土地入股合作社,即农民以土地经营权等要素折股加入合作社,全市已成立121家土地股份合作社。例如,钟祥市东桥镇部分农户以组为单位,统一将土地入股湖北老笼王蜂业专业合作社,根据航拍面积,每亩(即666平方米)折合出资666元,每1000元为1股,实行按股分红。这种模式既盘活了农村资源,又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
从合作社运营来看:一是“合作社+互联网”。合作社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对内加强协调,对外宣传品牌、带动销售。例如,京山市绿丰农机专业合作社入驻京山金瑞物流产业园,通过京东、淘宝、拼多多等电商平台,将优质产品销往全国,2020年销售额达2.1亿余元。二是“合作社+品牌”。荆门市倾力打造以“中国农谷·长寿荆门”为主题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荆品名门”。在品牌强农的浓厚氛围中,合作社普遍注重品牌建设,以品牌带动主体发展,提升整体形象,“双井西瓜”“纱网稻”“漳小蜜”“京山桥米”“京山富水白花菜”“钟祥荆沙萝卜”“娘娘寨云雾茶”“沙洋楚稻香”“掇刀新春蜂蜜”“东宝仙居红”等合作社品牌享誉省内外。三是“合作社+农旅”。合作社在发展乡村旅游、民宿经济等方面也取得一定成效。荆门市漳河镇京河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和湖北中旅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形成“村+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建设2500亩采摘园,全年有花、四季摘果,建有森林木屋9栋、民宿8户,每年游客接待量1万人以上,实现了农民增收和集体经济有力发展。
荆门市鼓励创建各级示范社,带动全市合作社发展,营造争先创优良好氛围。市农业农村局制定《关于开展全市“十佳农民合作社”、“十佳家庭农场”、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示范家庭农场评选的活动方案》,每两年开展一次“十佳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评选活动,主体自愿申报、乡镇核实、县级推荐、市级审核,按程序予以通报表彰、宣传和资金奖励,2020年共评选127家市级示范社、10家“十佳示范社”。近年来,全市涌现一批优秀合作社,带动了全市合作社发展。例如,钟祥市荆沙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发展模式入选第二批全国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湖北省仅此一例。沙洋云辉合作社入选全省合作社示范案例,在湖北日报等媒体上宣传推介。京山绿丰农机专业合作社、钟祥绿邦种植专业合作社等积极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事迹,被多家媒体宣传报道。
同时,荆门市还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社质量整县提升工作。2019年,沙洋县被确定为全国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全县深化管理服务,优化分类指导,细化政策支持,强化连片耕种,试点取得了良好成效,如期完成了试点任务。
为促进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荆门市注重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出台《荆门市支持农业招商引资十项政策》,明确了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每家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对当年新认定的省级示范合作社,每家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同时,设立市级财政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发展项目,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市辖区家庭农场和合作社的创新发展,2019年至今,共为合作社兑付资金178万元,惠及46家合作社。市农业农村局与建设银行、邮政公司、邮储银行签订三方战略协议,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为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创造了良好条件。市农业农村局、县(市、区)农民合作社管理服务部门每年定期组织培训合作社人员,2020年全市共培训2639人次。2021年,组织全市部分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赴南京市、宁波市学习考察,学习先进地区的好做法好经验,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