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玉明
(贵州财经大学,贵州 贵阳 550025)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党的工作重点是把“三农”问题解决好。在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5个方面实现全面乡村振兴。税收政策对于稳定我国的经济发展有着重要意义。要充分发挥税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但我国当前的绿色税收制度还不完善,完善我国绿色税收制度对我国的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绿色发展和促进生态宜居建设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1.1.1 绿色税收含义
当前对绿色税收的概念还未统一,本文所探讨的绿色税收是以保护环境、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和推动绿色生产消费为目的的。狭义的绿色税收,如向排污企业征收的排污费,是为了实现维护环境而开征的。我国第一个以保护环境为目的的单行税法是环境保护税。广义的绿色税收,既包括一切与保护环境有关的一系列税种,又包含为实现维护特定环境而筹集资金的税种,其涵盖了与资源环境有关的所有税种和税目;除环保税外,还有消费税、车船税、资源税等;针对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涉及到节能减排方面的税收优惠制度也在广义的绿色税收体系中。
1.1.2 绿色税收发展
1984年开始征收资源税,当时只针对石油、天然气和煤炭征税。1994年进一步扩大了征收范围。此后不断发展完善,2016年在新疆对原油、天然气进行改革。2014年河北省开征水资源税试点。我国在2019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2018年我国开始征收环境保护税。2014年国家要求各地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上调排污费征收标准,其中,主要针对污水、废气等征收排污费,当时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我国目前征收的环境保护税也遵循税费平移的原则征收税款。耕地占用税针对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征税,2019年9月耕地占用税正式立法,之前都是暂行条例并未正式立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为了节约资源针对城镇土地使用征税,最早在1988年颁布了暂行条例;2006年国家修改了暂行条例的一些规定,到2019年一共进行了4次修订。2001年征收车辆购置税,汽车排放尾气也会造成大气污染;不仅能调节收入差距,还能在一定程度上保护环境;经过修改完善在2019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对于在车船税中对节能和新能源车船的税收减免也有益于对环境的保护。消费税中的一些税目也具有“绿色”特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中关于节能环保的优惠政策也体现绿色税收特点,起到保护环境和合理利用资源的目的。
1.2.1 负外部效应理论
负外部效应理论的来源于《福利经济学》一书,作者庇古是英国当时著名经济学家。此理论认为负外部效应有很大的主观性,在负外部环境的条件下会出现社会成本和私人成本不一致的情况。当这种情况发生在环境保护方面,征收环境税就可成为一种有效的保护方式,通过这种方式将外部性成本加入生产成本。外部成本和私人成本构成了社会成本。这本书中提倡,要对有正外部性的活动给予补贴。只有补偿外部性的负效应和促进企业在生产时考虑到污染环境的问题,才能够达到对社会资源进行最优配置的结果。
1.2.2 自然资源和环境的公共资本品理论
这一理论把自然资源和环境当作公共品和资本品而且是不能分割的,其也是一项资本品,自然资源和环境都是公共品和资本品。当没有人为资源的浪费和生态环境破坏而承担应有的责任时,每个人为了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将会毫无节制地去疯狂掠夺资源,但是资源是有限的。这一理论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应作为代表征税,以征收环境税的形式取得相应资本权益。在经济方面慢慢地建立起维护自然环境和资源机制,有效遏制环境保护中存在侥幸的心理。
1.2.3 可持续发展理论
环境主义者大多认为环境并不能无限挥霍,现有的生态资源是有其自身价值的。此理论认为,伴随着经济的迅速增长所使用的资源会越来越多。同时认为,在利用资源进行发展时,应当同时考虑到损害成本和给后代的机会成本。以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当个人或集团出现使用环境和资源的行为,那么就要对政府缴税。这样可以对资源和环境作出一定程度补偿,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
绿色税收通过征税手段调节资源分配使用,也可以提升环境质量的作用。生态环境的提升对推动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积极的影响。生态宜居是人们对充满活力,环境质量和舒适度的追求。虽然我国脱贫攻坚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成绩,但农村有很多优势资源可以被挖掘和开发,激活农村资源市场,将绿色税收引入乡村振兴,提高税收的调节作用发挥对乡村生态的保护作用,进而推动乡村生态宜居的建设。发展生态农业,推动生态农村的建设。
通海县每年蔬菜产量达百万吨以上,是全省最大的蔬菜供应地。在给菜农带来可观收入的同时,也给生态环境带来了巨大压力。位于通海县里山乡的云南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处理这些废弃菜叶的企业,经过持续不断的努力研发了“废弃菜叶回收利用生产工艺”等31项专利,并利用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对农业废弃物进行科学分类综合利用,对废弃蔬菜叶进行资源化利用处理,实现了农业废弃物变“废”为“宝”的循环利用,有效解决了废弃菜叶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污染。同时,该公司生产销售有机肥享受免税政策。该公司未来将继续注重对生产清洁能源等方面的研究,实现真正的能源转换,促进循环经济的发展。农业农村的绿色发展既可以带来农业技术上的进步,又起到了保护生态环境的作用。
上述案例显示,该企业享受了绿色税收政策中对绿色环保技术研发的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同时该公司还享受生产销售有机肥的免税政策。这些都体现了绿色税收中对农业农村和涉农企业绿色发展的支持。同时绿色税收中还规定了对节能环保的产品在消费税方面有一定的优惠,促进了企业生产环保产品的积极性。农业税的免征也大大降低了农民的负担,农业技术的发展也推动了生态农业的建设。绿色税收中的税收优惠政策不仅减轻了纳税人负担,激发企业和农户绿色发展积极性,还更好地保护了生态环境,促进生态宜居和乡村振兴的实现。
湖北省桃源村位于广水市东部,过去因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和经济落后成为广水市的贫困村。但自2012年被列入鄂西圈首批“绿色幸福村”建设试点之一,经过几年发展,桃源村在2017年获湖北省旅游名村荣誉。同时也是中国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桃源村在发展过程中按照政府统筹规划和专家的意见,同时结合了自身的生态资源优势。在前期治理环境污染问题时投入七百多万元用于退耕还林和修复水系等措施,也较好地保存了百年居民石屋,在室内的装修坚持了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风格。同时发展有机产业,采取“合作社+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鼓励农户生产原种稻和茶叶等特色农产品。目前已和中南粮油、中百超市等签订了合作协议。旅游方面,桃源村以百年石屋和千年柿树等景观吸引游客观光,也带动了农家乐和民宿经济发展。桃源村制定了《桃源村卫生公约》来提高村民的环保意识,加强了乡村的生态文明建设和促进乡村的生态宜居。
桃源村的例子体现了要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就要从乡村产业和环境等各方面取得进步。在维护自身生态环境的同时发展乡村旅游和发展有机农业。绿色税收在其中也起到了保护环境的作用,鼓励对环境的治理。
我国环保税的征收还在初级阶段,目前只对4类污染物征税。未来需要扩大范围包含其它的各种污染物,并结合我国是发展大国的国情,对含碳化合物排放和臭氧物质等征税。在各种噪声中只对工业噪声征税还不够,现实中交通噪声、建筑工程的噪声也需要考虑纳入征收范围。还要重视光污染和其它污染物的征收,扩大挥发性有机物VOCs征收范围。此次改革遵循税费平移原则,关于纳税人、征税对象和计税依据上也基本沿用了之前的制度。但是税率的设计上过低,提高税率和加大惩罚力度会让企业对污染环境行为付出更大代价。通过提高企业自身的环保意识,为了企业发展而积极减少污染排放。完善环保税税制,制定更多税收优惠,可以对使用风能等可再生资源加大税收优惠力度,从而激发社会环境保护自觉性和持续性。提升地方政府环境保护意识,通过税收减免和优惠降低企业税负,环境保护税对企业来讲也是一种正向激励。对于其它具有绿色性质的税种,如消费税可以适当提高一些产品的消费税率。增强消费税对消费者消费选择的影响程度。车辆购置税加大高消耗车型的税率,鼓励人们选择环保车型。对于车船税要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加强交警、交通部门和各保险机构的沟通协作,定期对比车辆信息;同时加大车船税法宣传力度。对耕地占用税来讲,要提高税额标准,调整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现行涉农的税收政策重点在农业生产和农产品初加工方面,加强对农村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对投资乡村旅游的企业实行减免税政策,也可以对乡村民族文化产品与旅游相关的基础设施进行相关减免税等优惠。加强农村对人才的吸引,提高人才队伍建设,对支持农业农村绿色发展的专业人才的个人所得税给予一定的减免政策。对国家已经制定的涉农税收优惠政策会出现很多村民和涉农企业并不了解的情况,这时就需要国家加大对涉农优惠政策的宣传和普及。同时开通涉农绿色通道为涉农纳税人提供专业的服务。让税收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发展,从而带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完善监管机制;环保税正式实施只有2a以上的时间,在税收征管和污染物监测等方面还需要完善。我国环保部门的监测技术或管理制度也不健全。适当引入监测技术水平高的第3方进行中立的监测,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加大人力资源投入,培养监测专业型人才,鼓励企业安装专业监测设备并予以补贴。加强环保部门和税务机关之间的交流沟通,持续明确环保税征管过程中的部门责任划分;明确信息传递基本范围,不断细化明确双方工作职责;建立相关绩效考核制度激励税务机关和环保部门合作;沟通是很重要的,可以建立一个相互学习的制度,双方定期交流沟通,互相了解工作流程,以此保证税收征管工作的顺利高效。对企业购买的监测设备费用和其它相关费用可以考虑加计扣除。对违反规定的企业严厉处罚并向社会公众通报。帮助企业提高保护意识,维护企业信誉。制定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提高纳税人和税务机关或环保部门的沟通效率。